第15章 致年輕同學的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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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周小芳同學之一

小芳:

讓我們先來談第一篇作業--我們暫時還無法從文體上確認它的屬類。它不屬於小說、詩歌或散文詩是肯定的了。那麼它屬於散文嗎?屬於隨筆嗎?

我認為它也不屬於隨筆。隨筆,一般而言,它屬於一種什麼樣的文體呢?望文思義,可以理解為隨筆寫來的那一種。中國古代的文人,對於寫作這件事的態度往往是很鄭重的,怎麼又會隨筆寫來呢?不是與他們對寫作這件事所持的普遍態度不一致了嗎?

其實這兩者並不矛盾。隨筆是一種相當古老的文體。只不過在古代不叫隨筆罷了,稱為“話”、“錄”、“談”等,屬於一種對文學和藝術現象做斷想式思考的文體。雖然不像現代動輒長篇鉅作的文藝理論論文那麼分條分目、條理清晰,卻往往於三言兩語之間,精闢地道出他人用長篇大論才說得清楚,甚至竟說不大清楚的一些經驗和規律;或道出他人之眼所不曾見、他人之心所不曾想的“文理”。所以一篇好的隨筆的特徵,那一定是見解獨到,角度新穎又言之有理。比如古代的《文心雕龍》、近代的《人間詞話》,當代的《談藝錄》、《管錐編》,若擇其單篇欣賞,無不使人大獲啟迪,茅塞頓開;而整本讀來,內容又極為廣泛豐富,一概的文學和文藝現象,幾乎無不囊括。

隨筆是與閱讀、欣賞心得、邊讀邊想的聯想、質疑與思考相結合的一種文體。古代這一種文體雖有經典,但並不盛行。清代有一本比較著名的書是《雪橋詞話》,就屬於這一類。我在課堂上講到的好詩句詞句,如“半截雲藏峰頂塔,兩來船斷雨中橋”“黃葉當關道,青霜脆布袍”“說峽山垂座,談湖水在襟”,蓋引於《雪橋詞話》。五四時期,隨筆這一種文體在中國文壇大量湧現,也才開始以“隨筆”指謂如上文體。這乃因為,文人多了,院校多了,學子多了。那是一個中文教學的黃金時期。對於文學和文藝的欣賞評論,需要啟蒙,尤其需要及時的、不拘一格的、有別於專著文風的那一種啟蒙。所以五四時期,不僅是雜文,也是隨筆的黃金時期。

今天,隨筆依然是與閱讀關係緊密的一種文體。當然,它,從未侷限於文學和文藝,幾乎與一切書籍的閱讀發生關係。所以,也可以這樣說--隨筆是閱讀這一件事的思想成果。我們的《來園》、《文音》中,不乏同學們寫的這一類文章,有的也寫得挺好。小芳,談得太遠了,現在言歸正題。

你的作業,既也不是隨筆,那麼我們就只能視之為散文了。你的作業又非抒情夾議的那一類散文,不是寫景詠物的那一類散文--它是記人記事的一類。這一類可歸在“大散文”的概念中,比如魯迅先生的《紀念劉和珍君》……你的第一篇作業,講述了一名已經考上了大學的女生在高中時的經歷。但你在文中又沒用“她”來講述,而用的是第一人稱“我”--而“她”又分明地並不是你,故你在文題之下,當有幾行題記,以向讀這篇文章的人釋清這點。高爾基曾有自傳性名著《我的大學》,你這一篇,不妨以《我的高中》為題。因為有了題記,文題中的“我”,當然就被明確了是“她”。

一位出身貧寒的女大學生,將她高中時期的一段切身經歷講給你聽了,而你聽了之後居然寫了出來,當然不只是為了完成一篇作業。在這一點上,你和宇嘉同學是一樣的,都是將從別人那裡聽來的事,以一種文體寫了出來。說明什麼呢?說明對方的切身感受作用於你們的心靈了。對於你們的心靈,那究竟是一種怎樣的作用呢?緣何你們寫了出來,希望更多的人看到,並同樣地感染別人呢?在宇嘉那兒,是較為清楚明白的。我們讀出了對人性的“惡”的震驚,讀出了對一種違背了最起碼的人道的現象的叩問,也理解了作者表達得異常冷靜的憤慨。那憤慨透過宇嘉為小說設定的結尾,令人深思地呈現了出來。

但你的這篇作業,我個人以為,想要表達的意圖,還沒有表達得那麼清楚明白。不錯,“我”最後說,她雖然考上了大學,“卻覺自己像一隻陀螺,一刻也難以停下來了”,這裡似乎可在原話中再加兩句,如,“一停下來,陀螺就倒了。再轉到原速,仍須鞭抽。而自己再也不願被鞭抽了,所以不敢停”,並令我們心疼地說“我已很累,很累……”“很累,很累”,不是已將你想經由別人的切身感受間接表達的意圖表達得清楚明白了嗎?為什麼我說你還沒有表達得那麼清楚明白呢?

因為我作為一名讀者覺得,《我的高中》一文中“我”的切身感受,實非一個“累”字所能全部包含。似有幾分欲說還休之苦。還“欲說”些什麼?何以“還休”?--是我這位讀者想要進一步知道的。而“我”又未對你言。但你是第一個聽“我”講述的人,由你再轉述給讀者,按常理,即使“我”欲說還休,你也能比讀者對“我”的切身感受有更多感觸。否則,你也許不會鄭重地轉述給我們聽。你從“我”的講述中,當咀嚼出更多的苦味兒吧?我們知道,一盤錄影原帶,轉錄的過程,訊號常是會減弱的。一種感受的轉述,往往也是這樣。宇嘉顯然是懂得這一點的,所以他透過小說所允許的虛構方式,強化了他的感受。你寫的不是小說,屬於紀實性文體,口述筆錄的那一種。故我們不可以要求你非要加以虛構來強化你的間接感受,但我們有理由要求你多給我們一點兒你的思考……

你一定讀過《聊齋志異》的。其中有些故事,蒲松齡每以“異史氏曰”的方式來評論一番。有時,為文之道,以含蓄為上;有時,也反過來,以明澈為佳。具體到你的這一篇作業,我以為做後一種選擇似尤好些。不是要求你也來一套周小芳式的“異史氏曰”--而是希望,在最後,將你自己聽了“我”的講述以後的心情,寫出那麼幾行來給我們看。因為我們讀此篇,有一種閱讀的心理,即我們聯想到的,也希望知道你是否聯想到了。我們尤其希望,你聯想到的,我們沒聯想到;經由你的聯想,給我們以進一步的啟迪……站在讀者的角度這樣去想一想,即或一篇小文,我們也會要求自己想得更深一層。說寫作這一件事實際上也是一種思想方法的自我訓練和培養,正因為此。

又,同學們對有些文體,還不能駕輕就熟。所以我的建議是--一旦寫,先問自己,你將採取的,是哪一文體。文體一經確定,以最“正宗”的為範文。這麼建議,似乎有些教條。我意乃指這樣的一種寫作過程--先通方圓之要求,知曉而後破之。其破,胸有成竹也。

古人雲:“文無定法。”現代有的作家說:“想怎麼寫,就怎麼寫。”依我之見,大概都是知曉而後破之的意思吧!謹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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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周小芳同學之二

小芳:

你的第二篇作業,題曰《走入生活》。細細想來,此題出自大學本科生筆下,似有那麼點兒不妥之處,或曰不夠貼切。

“生活”二字,有兩種屬性--普遍性和特指性,也可以說是相對性。就普遍性而言,凡人都在生活中,包括兒童。故有所謂“童年生活”、“老年生活”之分。就相對性而言,“生活”有時特指“社會”,因而有所謂“結束學生時代”、“邁向社會”的說法。

我想,你文題中的“生活”一詞,當是在談它的相對性。因為內容告訴了我這一點。而我認為不妥,也正在這一點。

為什麼不妥呢?因為你目前還在學生時代,還並沒有邁出校門,並沒有真正走入“社會生活”這個特指之“場”。“生活”是一個包羅萬象的概念。大學是其中的一種“場”,社會也是其中的一種“場”。這兩種“場”意味著區別很大的兩種生活。而你作業的內容告訴我們,你只不過人在大學這一種生活之“場”上,對社會那一種生活之“場”做了一番學子角度的窺視而已。所以,你作業內容的文題,似應是“窺視社會”,而非“走入生活”。

當然,我不是要求你一定改成“窺視社會”。這也不是什麼好的文題,只不過與內容貼切些罷了。

蘇聯有一部兒童電影,其實也是拍給大人看的,片名是《我不願長大》。

為什麼一個兒童不願長大呢?因為他從大人們身上,看到了大人之社會他很不喜歡的一面。

他不喜歡什麼呢?即小芳你的作業中,所列舉的種種無奈和醜陋。

任何人都應該承認,那是確實的情況,是使社會這種生活之“場”比大學這種生活之“場”複雜的原因。

多年以前,我也曾構思過一篇小說。題目都確定了,就叫《拒絕出生》--打算寫一個胎兒,透過母親的眼和心靈,在母腹中便感受到太多社會生活的陰暗面,於是不再吸收營養,“自殺”於母腹中……

我打算寫的這一篇小說,思想未免消極。但我並不認為你的作業的思想性也是消極的。恰恰相反,它的思想性是積極的。雖然你列出了社會生活的不少陰暗面,但你最後也闡明了自己所持的一種樸素的人生觀,即一種自行限制慾望之無限膨脹的人生觀。

也許有人會不以為然,甚至會反對。他們認為,社會是靠著人的慾望的不斷增長才能發展和進步的。這也有一定道理。但一個人的慾望的非理性增長,也很可能毀了一個人的一生。人類慾望的無節制的膨脹,也可能毀了人類,毀了地球。

總而言之,我是支援你所持的那一種樸素的人生觀的。那是我喜歡的人生觀,也是我遵循的人生觀。

你是有思想的女生。

我仍記得你上學期的第一篇作業,加上現在的兩篇,三篇都證明了你是有思想的女生。這三篇作業的內容,都比較莊重、嚴肅,絲毫沒有遊戲式寫作的自娛性。我並不特別反對遊戲式寫作,但對莊重嚴肅的寫作,確實每每另眼相看。為文之道,有一種現象是--筆者越莊重、越嚴肅,讀者對文章的要求越高。對於其他事情也是這樣。比如電影吧,不太會有人對《大話西遊》怎樣認真,但對《辛德勒名單》,人們一定會以特別認真的態度對待之。

以稍高些的眼光來看你的《走入生活》,除了文題的貼切與否之外,還有內容全面與否的問題。

依我想來,生活本身才是人的終身伴侶。沒有誰能伴誰一生,父母不能、子女不能、再好的朋友也不能、再恩愛的夫妻也不能,只有生活能。而且你不願和它保持這樣的關係都辦不到。只有極少數的人,有資格有條件脫離社會生活。那是一種“隱”的生活。不是“隱於市”,而是徹底地隱到社會生活的直徑外去。我們都不可能那麼生活。

生活是我們怎樣的終身伴侶呢?它也有特別可親可愛的一面呀!比如它畢竟會賜給我們親情、友情、愛情這些美好的情感;還會賜給某些人在社會舞臺上展示種種才華和能力的機會;還把世界上美好的風光展現給我們。如果你沒有條件遠足、旅行,也可以從報刊上看,從電視上看。最起碼,它有一點是公正的,好天氣是人人都享受著的,不獨屬某些人。故古人雲:“天無私覆,地無私載,日月無私照。”

這時,生活像我們的朋友。當然,生活也有像小人的一面。它使有些不幸者的人生“禍不單行”、“屋漏偏逢連夜雨,船遲又遇打頭風”。這時,生活甚至顯得冷酷無情。

何況,還有人與人之間處處的爾虞我詐、忘恩負義、損人利己、牆倒眾人推,等等。似你文中列舉到的。

我覺得,你筆下若能對生活的兩面性都有所觀照,並能在人與生活之關係的問題上,從生活的兩面性以及人們應採取的正確的態度上再加以分析和議論,總結出更個人化的見解,此文便全面了。再說一遍。你是有思想的女生,分明又是持積極的入世人生觀的女生;你似乎有以文章干預生活的態度傾向--這是我一定要鼓勵的。

所以,我對你的兩篇作業,提出較高的要求,望你再改改,之後交付《文音》的編輯同學才好……

致方宇嘉同學

宇嘉:

對你要說的話並不太多。你以小說體裁所寫的作業《午夜》,我在課堂上已作過評價--認為那是很“正宗”的一篇小說。

我用“正宗”二字評價它,並非語焉不詳。我的意思乃是,第一,構思好。事件發生於一個午夜,確切地說,只不過發生在十分鐘左右的時間內,而又事關人命,肇事司機在朋友的“好心”慫恿之下,竟將自己所撞之人倒輪碾死,為的是來個乾脆,避免傷殘引起的欲了難了的責任麻煩,寧肯承擔軋人致死的“一次性”罪名--這短短時間裡的“思想鬥爭”,讀了令人膽戰心驚。第二,朋友為什麼會有此“好心”呢?因為朋友經歷過類似事件,撞人未死,只不過一般傷情,但對方是派出所所長的老婆,便沒完沒了地遭索賠,於是傾家蕩產,眼看就要“起步”的好日子,從此一蹶不振,希望渺茫。不能說這朋友不是好朋友。不是好朋友,肇事之際,能急赤白臉地“現身說法”嗎?但,以朋友之間的關係,說服對方將一個被車頭撞倒之人繼而碾死,這為朋友著想的“好心”,端的是違背了起碼的人性,“好”得著實恐怖。第三,這一篇小說,自然也可以從此人所經歷的類似事件寫起,那麼小說將必然分為兩個部分,先後寫兩次司機駕車撞人的事件,筆墨分散,情節又有重複之感。肯定不如現在這一種穿插回憶的寫法緊湊。這第三點,至關重要。因為它決定著小說將被寫成怎樣的一種面貌。而你,雖總共才寫了三篇作業,但在一篇小說的謀篇布局方面,已顯出較老到的經驗,可喜可賀。

《午夜》和《少年與郵差》,都是同學們在小說的謀篇布局方面,自己“設計”了即便有近30年寫作實踐的老師也未必能做到的構思方案,足見“青出於藍勝於藍”之說,自是規律。當然,若言你們現在已勝我,未免太過誇張。但我20餘歲時,寫小說的水平,低於現在的你們確是事實。倘你們也像我一樣勤奮,不需30年,10年以後便足令我愧於以師自居。第四,接下來的情節更加有力度--司機碾死的竟是自己的妻子!現在你這樣寫了,我和大部分同學都認為,當然是一個強烈的情節,也是此小說的最佳情節。其實,你的小說寫到此處,情節有著多種發展的可能性,另外的每一種,都將使小說成為另外的樣子。比如:人是碾死了,但只不過是千百次交通事故中的一次,也只不過在法律部門的調停之下,根據經濟賠償能力,賠了4萬元,比他的有類似肇事經歷的朋友,還少賠了1萬多元,於是兩個朋友過後在一起喝酒時,談起那事,都當經驗,即駕車撞人致傷致殘,遠不如致死,因為致死也許反而少賠些錢,撞而未死如何,那就再碾……於是兩個人,一個因少賠了錢而心存感激,一個因說服“得當”而自鳴得意,竟交情愈深。還有一種寫法,那就是--少賠了錢的人,給了說服他該當機立斷怎樣怎樣的朋友一些錢,以堵其口,免彼口舌不嚴道出那一夜的實情。但交情卻完結了,因為覺出了對方人性方面的太狠,雖然喪盡天良之事是自己做下的……若我,依據同樣事件,亦即“中心情節”,很可能會如上寫來。

而我不但接受你現在的寫法,且認為不失為“出人意料”之筆。尤其結尾,耐人尋味,發人深省。

我在課堂上,關於救人與見死不救的現象,講過報刊所載諸事,都是未救的恰是自己親人的例子。那些例子都非我編的,是大千世界中發生的真事。

我不知道--我所講,對你決定“讓”肇事司機倒輪碾死的恰是自己妻子這一點,有無情節“設計”方面的影響?

若無,那麼完全是你自己寫前的理性決定。說明一篇較好的小說,通常不是“想怎麼寫就怎麼寫”便自然而然寫出來的。寫前,一定對諸種寫法,思考再三,才做出最後決定的。(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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