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六節 悄然興起的教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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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世才如同一隻老母雞一樣,將北美西岸,尤其是農業開發潛力最佳的加州視作自己的巢穴,眼睛一眨不眨的盯著每一個角落。

他在三角洲地區力行保甲政策,每一個小鎮都派去士兵鎮守,以為這樣可以穩定地方,但卻沒想到人是有彈性的,壓的越狠,反彈的越厲害,這一點上,文官就比武將有優勢了,懷柔才是解決反抗的唯一有效途徑,只不過懷柔需要時間,從來不會被軍事行動所接受。

所以反抗行動雖然不能說越演越烈,但卻始終存在,白人不斷離開加州的同時,也不斷有白人加入反抗的地下勢力之中。

城市中相對較好,鄉下鞭長莫及。

同樣鞭長莫及的地方,還有太平軍的地盤,內華達山區,現在如同割據領地一樣,以及被李秀成領導的太平軍起義所佔據。

鄧世才的目光滲透不進這裡,彷彿始終有一層迷霧在阻隔他的視線,他並不在意,太平軍是盟友,可靠的盟友,現在為明軍提供了相當大一部分的糧食和其他物資,至於太平軍是不是完全聽他的話,他真的不在乎。

他連加州的土地都從來沒在乎過,所在乎的不過是這場戰爭,自從上了戰場後,他的行為,他的思想,全都圍繞著戰爭,從來沒動過哪怕一分的雜念。

包括這次圍殲戰,他也沒有親自指揮,因為他知道,有人比他更合適,他從國內調來了張開山。

張開山雖然對法國軍隊最為瞭解,但透過越南一戰,也是唯一有跟現代大兵團作戰經驗的高階軍官,並且指揮了對法軍的長期圍困戰鬥,鄧世才找不到舍張開山而選其他人的理由,至於他自己,他知道自己並不擅長臨場指揮戰鬥。

所以張開山其實才是他的白起,至於一直在前線苦戰的陸雲起,不過是他的王齕罷了,等陸雲起將美軍引入格蘭德河谷之後,就換上張開山指揮圍殲戰了。

不動雜念,也就不會為雜事所分心,但同樣的也不會關注外物,往往就會錯過很多本應該看到的事情。

太平軍上空那一層迷霧,是有人有意製造的,是李秀成心中惶恐不安的情緒,是洪秀全神秘莫測的傳奇。

洪秀全復活了,這件事已經有很多人知道,也已經傳揚了開來,但是沒人信,鄧世才不信,美軍也不信。

鄧世才甚至都不需要找李秀成求證,人死了怎麼可能復活,一個埋了十幾年的死人,就更不可能復活了。

李秀成也沒有傳揚,甚至刻意封鎖消息,因為他不知道這件事傳揚開來會有什麼影響,已經死了十幾年的天王,已經死的只剩下一個頭顱的天王,在眾目睽睽之下,借用一個美國白人的身體再次站在了大家的眼前。

這是天王,李秀成死都不會看錯,可是為什麼天王死而復生了?

如果說完全不相信天王身上的神蹟,不相信天王是有天命的,那是不可能的,不然當年李秀成也不會冒死跟著他造反了,可如果說完全相信洪秀全就是一個神,就是上帝的兒子,李秀成是不太相信的。

可是當洪天王的人頭按在白人身體上後重新活了過來,此時就是告訴李秀成,洪秀全就是上帝本人,李秀成也會信,也得信,也不得不信。

可是這種神話傳說中才會有的事情真的發生的時候,他卻感到恐慌了,他不知道這件事如果讓其他人知道,尤其是讓大明的皇帝知道,會如何對待他們,他不敢肯定,大明皇帝容不容得下洪天王再次復生。

以李秀成的理解,既然大明皇帝都顧不得一統天下,就出兵美國,想必對這裡的土地極為看重,絕不能容許他人染指。李秀成太瞭解加州這塊土地了,這裡的田地肥沃,種稻、種麥皆宜,荒山上還藏有金銀。又有高山大川雄踞,實乃帝王之資。

大明皇帝打這裡,當然是要開疆拓土的,這一點李秀成深信不疑。可現在天王復生了,就算天王不打算在這裡重建天國,可大明的皇帝真的能容得下天王在這裡頤養天年嗎?

李秀成覺得換做任何皇帝,恐怕都不會允許。

他受的教育讓他不可能做到不迷信,他信天王,也信所有的皇帝都有天命,都是天子。他甚至想過,天王在大明不復生,到了美國卻立馬就復生了。恐怕就是被大明天子身上的氣運壓著,在那個天下,天王鬥不過大明天子,乃至被人家壓的身體都化成了白骨。只能以頭顱脫身。那麼到了美國的天下,天王身上的氣運如貫長虹,自然要爭一爭天下的。可大明皇帝也看重了美國的天下,二龍相爭,他不敢保證天王能贏。

他也不想在陪著天王打天下了,他已經沒有了那個雄心壯志,只求守著加州的良田,傳承子孫,開枝散葉。但他絕對不能眼睜睜看著大明皇帝在這裡再次殺死天王,他寧可自己被殺,也不想天王再一次慘遭不測了。

可是大明不斷的調兵遣將,往美國送來了百萬大軍,人家一個念頭,就能要天王的命,他李秀成無非是跟著一起陪葬,陪葬他不怕,他怕的是,天王都躲到了美洲,還要被人取了性命,他實在是不甘。

他自己力有不逮,於是他決定求助於其他人,太平軍餘部在美洲分散的極廣,從加拿大到南美洲都有分佈,而且李秀成坐鎮加州,並沒少了聯絡,以前並沒有想過要勾連起來做什麼事,只求互相有個照應,現在看來,一切都是冥冥中的天命。

他不斷的給一些太平軍將領寫信,讓他們來加州參加天王,有不應的,但也有應的。

他最看重,也是當年跟他鬥的最兇的汪海洋、楊輔清都來了,他們見過天王之後,一個個都真心臣服,再次獻上自己的忠心,他們向李秀成保證,一旦有人加害天王,他們拼著性命不顧,也要保天王全身而退。

李秀成本部人馬不足十萬,能用之兵不過五萬人,汪海洋和楊輔清手裡的兵力也差不多,三人合力能有十五萬兵馬,招降納叛,招募亡命之徒,還能拉來五萬,總兵力二十萬,也是一股不小的力量了。

但時局發展的遠超李秀成的想象,他發現換了一片天地之後,天王身上的氣運似乎重新勃發起來,再次恢復了以前那個,一呼百應的感召力。

他不但能夠感召太平軍餘部,包括那些第二代的太平軍子弟,甚至連美國本地人都感召了。

當時親眼目睹天王復生的兩個內華達印第安保留區的印第安部落,在首領的帶領下,來覲見過天王之後,看到天王黃種人的頭顱,白人的身體,馬上就拜服了,舉族供奉天王。

甚至當時目睹了天王復生的一批白人,在天王大度釋放他們之後,很多人去而復返,竟然尊天王為聖子,躬身膜拜,侍奉左右。

天王來者不拒,每天講經,而且出口成章,不但能用中國話講經,還能用美國話講經,跟印第安人交流幾天之後,就能暢快的用印第安人的話講經了。

這些印第安人極為迷信,他們供奉了天王之後,馬上就將天王的神蹟傳播到了其他的印第安部落中,吸引更多的印第安人來拜會天王。

那些美國白人,則說自己接受了上帝的使命,請示過天王之後,決定轉為傳教士,要將天王的教傳遍美國。

李秀成不知道的是,當時洪秀全復活在他心裡留下的震驚,其實還沒有在當時戰場上的美國人,印第安人心中留下的震驚來的猛烈,因為他已經不是第一次目睹天王復活了,而這些美國人、印第安人,可是從未見過如此神蹟的。

至於天王的感召力之所以強,還跟其他原因有關。洪秀全本就是一個煽動能力極強的人,這種人也是一種天賦吧,有人天生就是學霸,有人天生就是煽動家,洪秀全考秀才考不上,但卻能煽動成千上萬人給他賣命,沒有超強的天賦,那是說不過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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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洪秀全自身的功底也夠強。那些年他將自己關在天京的深宮之中,除了女人之外,他可沒有白白虛度光陰。尤其是當他第一次復活之後,朱敬倫並沒有修復他身體的某些功能,那時候的天王其實已經無法近女色了。但天王依然在深宮之中,他要找一個答案,一個他為什麼能復活的答案。

他下了本錢,研究了所有能找到了聖經正本,甚至追溯源頭,連猶太人的經文都爛熟於胸,乃至花費重金求取古書,各種傳說,各種版本的聖經,甚至回教經書,本土的佛教,白蓮教的經書他都看,他需要從這些宗教的記載中找到自己的本源。

但他沒有找到,可卻精通了人類社會大宗教的大部分教義,從印度的梵文經書,到猶太人的羊皮紙,他甚至派人去開封的猶太人社群,找來了傳承了幾百年的古猶太經文研讀。

他雖然沒有找到答案,但是在他心裡,已經形成,或者說領悟到了一整套的宗教精義,講出來自然是大道理連篇,讓人聽的如飲美酒。

他所摸索或者說領悟出來的教義,對李秀成等人來說或許影響不大,但是對信奉原始宗教的印第安人來說,簡直如同找到了上帝。

印第安人的信仰還很原始,幾乎什麼都信,信仰也很不成體系,遇到洪秀全這樣的大宣傳家,極其容易受到感染。而且洪秀全不知道為什麼,自己的記憶力非常強,只需要跟印第安人短暫的交流一段時間,他就能分析領悟到印第安人的語言。

印第安人的信仰容易取代,可白人也受到洪秀全的感染,就有些說不過去了。

其實主要還是在美國,這裡的信仰極為複雜,即便是白人,也相當的複雜,不但歐洲的各種宗教在這裡傳播,連被正統教會視作異端的摩門教都能在這裡找到土壤,內華達山脈東邊的鹽湖城就是摩門教徒建立了,這樣的城市在美國還有十幾座。

不是每一個白人都堅定的信仰著上帝,甚至還有以撒旦作為信仰物件的宗教存在,因此幾千個經歷過洪秀全頭顱復生這宗駭人場景的白人士兵中,出幾個信仰轉移的,並不是什麼值得奇怪的事情。

在洪秀全以基督教為原本,加入了東方式的禪機、印度式的的哲理,重新架構的一套宗教理論之後,他們按照美國的方式,覺得自己負有將這種“真理”傳播給每一個人的命運,決定拋開一切世俗雜念,成為一個拜上帝教的傳教士,也就不足為奇了。

而且洪秀全的教義極有吸引力,信奉基督教的人,對普通人來說,最大的理想大概就是死後能夠上天堂,而不是下地獄,但死後的事情,虛無縹緲,能夠被宗教所利用,卻很難讓人感受到直觀的衝擊。

洪秀全的教義是,不等死後上天堂,他下凡來就是為了直接在人間打造一個小天堂。

對一些基督徒來說,不用等死後,活著就能見到天堂,豈能沒有吸引力。

雖然這種打造人間天堂的鬼話,太平軍士兵早就聽膩了,那個被曾國藩佔領的天京,不就是洪天王嘴裡的小天堂嗎。但對白人來說,還是很有新意的。想想吧,耶穌死後一千多年,又一個上帝的兒子下凡來了,然後奉上帝的旨意,要帶領信徒在人間建立一個小天堂,這是何等的偉業,如果能夠參與其中,與當年耶穌的門徒一樣,他們就將是聖徒。

誰都無法想到,洪秀全的理論,在美國這片神奇的土地上,會爆發出什麼的力量。

但他傳播之速,已經超乎了李秀成的想象。

隨著印第安人一個部落,一個部落的傳播,白人士兵一個城鎮一個城鎮的傳教,甚至直接進入美國軍隊之中傳教,拜上帝教在美國迅速的開枝散葉了。

一般人都以為光是最快的,但有一種東西很可能比光還快,那就是思想。

當一個人向另一個人傳播思想的時候很慢,可當一萬人向一萬人傳播的時候,那就非常之快了,當十萬人出現的時候,已經不需要傳播,而是開始吸引別人主動接受了。

悄然間,不到半年時間,拜上帝教陡然在美國加州形成了氣候。無數的信徒向內華達山區集中,膜拜他們心中的聖子,在內華達山脈西側,開始建立一個類似摩門教的鹽湖城那樣的城市,他們管這座城市叫做小天堂城。

但此時加州唯一有能力在萌芽狀態恰似這個宗教的人物,一手遮天的鄧世才的目光,卻始終沒有停留在內華達山區一帶,他的目光籠罩整個加州,並時刻注意著全世界的反應。

倫敦談判失敗了,大明和美國沒有達成一致,戰爭還將繼續下去,這一次鄧世才可以主動進攻了。(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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