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三節 移民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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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永遠無法融入我們。他們不可能成為一個合格的美利堅公民。他們自私,怯懦,骯髒。他們給純潔的美利堅帶來了鴉片、偷盜和伎女,毫無疑問,他們就是這世界上最低賤的人。美利堅不需要他們,合眾國不需要這樣的公民!”

“他們不講衛生,一心掙錢,卻從不會花出去一分錢,他們對我們的商業發展毫無益處。他們難以歸化,是沒有開化的民族。他們成功的削減了白人的工作機會,影響他們的收入。所以我們沒有選擇,只能請他們回去,美利堅不屬於他們,神聖的美利堅是屬於同樣帶有神聖氣息的上帝的子民的。”

美國國會一場聽證會上,來自加州的名叫“白人至上”的團體作著證詞,他們在為1878年美國國會決定起草並透過的《排華法案》進行遊說,這部排華法案,雖然在國會獲得透過,可是被當時的拉瑟福德·B·海斯總統否決。

時隔四年,總統已經換成了切斯特·艾倫·阿瑟,阿瑟是一個沒什麼威望的總統,他能成為總統,是因為正式總統加菲爾德去年九月遇刺身亡,他才得以以副總統身份接替總統職務,可是個人威望不足,讓他的決定太過於受制於民意的影響。

所以排華團體覺得,很有可能在阿瑟手裡透過排華法案,類似的組織有白人至上,這是一個在美國各州有60個分佈的種族主義組織。還有叫做勞動騎士的商業聯盟,以及普通工人組成的工會。

大明領事館高度關注這場聽證會,他們也進行了大量的場外遊說工作,這段時期,儘管美國精英階層中大都因為種族主義,很少有為華人辯論的,但依然有一些富餘理想主義的精英,認為將一個特定種族排斥在美國之外,不符合美國的憲法精神,且有可能遭到中國的抵制。

此時的大明駐美公使,是結束了三年駐日公使任期後,已經成長為一名成熟外交官的黃遵憲。

他上任之後,就開始面對美國日益嚴重的排華行為。

黃遵憲為了瞭解這種行為的起因,他做了大量調查。

他的那些美國上流“朋友”告訴他,主要是因為華人難以融入美國社會,無法成為“真正”的美國公民,而排華的報紙則主要集中於報道華人奪取了美國勞工的工作機會。另外種族主義則坦言,如果不加禁止,華人有朝一日會取代白人,會把白人排擠出美國。

黃遵憲自己也覺得,這些年華人移民太多了,勞務公司有組織的推動移民,將太多的華人帶到了美國。但美國資本家出於利益考慮,自行招募的華工更多。

儘管大明以打擊苦力貿易為由,對資本家在中國招募勞工設定了各種障礙,可是已經弄清楚大明法律規定的美國商行,已經找到透過合法少許招募工人的辦法,只要他們不提前支付工資,只是籤訂合同的話,大明政府找不到理由組織。同時他們的招工行為,也從大明轉向了北邊的滿清,天津和煙臺已經成為兩個最大的勞工輸出基地。

大明領事館下轄的勞務公司在美國的移民,只有區區八十萬人,可是美國資本家自己招募的華工,卻超過了百萬,而且主要集中於中西部地區。

黃遵憲為此向大明政府遞交了一份報告,希望政府採取措施,將集中在美國中西部地區的華工勞工,儘可能的分散到美國各地,以免形成華人集中的情況,引起美國民眾的恐慌。

黃遵憲的報道被付之高閣,因為朱敬倫認為,華人即便是分散開來,也不可能降低美國人的排華情緒,這是一個民族主義橫行的時代,達爾文的進化論為種族主義提供了理論依據,受此影響各個民族都有一種為本民族爭取生存空間的潛在心理,這種心理在二戰達到巔峰,戰後才得到反思,並慢慢消失。

把華人分撒開來,無助於解決美國人對他們的排斥,反而大大降低了他們保護自己的能力,就好像猶太人一樣,一次一次變成排猶的犧牲品。

黃遵憲無法,只能透過其他努力為華人提供保護。

他結交了大批對華人友好的人士,比如工業巨頭卡內基,他十分喜歡傳播到西方的孔孟哲學,深受其中的仁道思想吸引。還有對華工保持善意的勞工組織“世界工人”,反蓄奴主義、反帝國主義的共和黨參議員喬治·福瑞斯比·霍爾,透過這些人為保護華人提供政治上的支援。

可惜的是,成效不大,卡內基這樣的資本家在這個時代名聲並不好,美國在這個時代,民粹主義抬頭,由於看到一個一個暴發戶的崛起,加上猶太人馬大鬍子的理論鼓動,美國普通百姓仇富心態嚴重,認為資本家剝削了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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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爾這樣的政治家,更是鳳毛麟角,不是沒有更多人支援華人,而是大多數政治家都不敢表態。阿瑟總統其實就是這些年來,美國為數不多的反對種族歧視,反對排斥華人的總統。但他卻最有可能透過排華法案,這是大勢所趨。

黃遵憲覺得,想從政治角度和外交途徑解決這個問題,似乎已經不可能了。他認為,現實的方法是,與美國進行積極的談判,採取一定的措施,與美國達成移民協議。

大明政府同意了黃遵憲的建議,由他主持,在美國進行相關的談判。

談判很激烈,看來美國政府已經主意已定,想採取切實的措施制定限制華人的政策了,今年美國底層勞工的怨氣越來越大,因為美國經濟再次步入低潮,讓美國下層的普通人生活變得越來越難,在一些種族主義政客的引導下,民眾的非理性民族主義情緒讓他們很容易將一切都怪罪到來自中國的移民身上,為了拉攏這些選民,阿瑟政府已經下決心推動排華了。

果然國會再次透過了排華法案,就等總統簽字,就能夠生效。

而黃遵憲跟美國外交部的談判也開始了。

“我們認為,限制華人數量在美國的繼續增長,這對我們兩國都是有好處的。你們的國民應該生活在你們的國土上。”

美國國務卿弗雷德裡克對黃遵憲表示道。

黃遵憲反問道:“請問弗裡林海森先生,您以及您的祖先,是一直居住在美國的嗎?”

弗雷德裡克點頭:“當然!”

黃遵憲笑道:“那美國建國之前呢?成為殖民地之前呢?”

弗雷德裡克臉色不悅:“您的意思我可以理解為中國人也希望像美國人一樣,在美國的國土上再建立一個中國嗎?”

黃遵憲搖搖頭:“我們沒有這個意思。華人移民不過是想像意大利人、英格蘭人、瑞典人一樣,在美洲找到他們的未來而已。”

弗雷德裡克哼道:“我們已經跟清政府達成了協議,從1881年開始,我們可以暫停華人移民。”

黃遵憲提醒道:“是來自中國北方的華人移民。”

1880年,美國跟清政府對《中美天津條約續增條約》進行了修訂,修改了當年代表清政府出訪列國的美國外交官蒲安臣代表清政府與美國簽訂的移民相關條款,新的條約允許美國單方面暫停華人移民,國會也是根據修訂的條約,才透過了排華法案。

但美國跟清政府的條約,只能約束到北方的中國人,而無法影響到來自大明的移民。美國政府跟大明談判的目的,就是希望也跟大明修改類似的條款。

弗雷德裡克道:“是的,這真是我們還能坐在一起進行談判的原因。我國認為,大美利堅合眾國與大明國之間的條約,也需要進行一定的修訂。”

黃遵憲知道美國人的意思:“說吧,你們希望修訂那一部分條款。”

弗雷德裡克道:“關於兩國僑民有在對方國內自由居住、經商以及履行的條款,我國認為,貴國濫用了該條款,將太多貴國公民送到我國來了。給我國國內秩序帶來了嚴重影響,我國認為,我國有權力對該條款做出限制。”

黃遵憲道:“條約是受國際法保護的,貴國沒有權力進行單方面的限制。否則我國也將對此進行回應。”

弗雷德裡克道:“我國認為,從明年開始,為期十年,限制來自大明的移民入境,可以緩解目前美國面臨的嚴重治安問題,同時也是改善貴國僑民形象的好機會。”

黃遵憲道:“我國也有權力在未來十年限制貴國公民進入我國。”

弗雷德裡克停了片刻,他知道大明沒那麼好對付,滿清對本國公民的態度一項不怎麼在乎,可是大明不一樣,黃遵憲不是一個好對付的對手。

美國拒絕大明移民未必能改善美國的治安,那只是一個理由罷了,給國民一個交代,是政治需要。但如果大明拒絕美國人入境,則必然會影響到美國商人的利益,要知道美國在華商人是僅次於英商的第二大群體,美國也是對華貿易的第二大得益國。

弗雷德裡克道:“我國認為,正常的貿易行為不應該受到限制,因此商人的行動是不應該受到限制的。”

黃遵憲搖頭道:“可是我國的商人已經受到了限制,在加州我國公民無法正常的從事商業,而貴國的商人在我國的投資,卻幾乎不會受到什麼約束。”

如果為了給民意交代,而丟失了實際的利益,弗雷德裡克知道他的政治前途一定會受到影響的,所以他必須保住商業利益。

為此倆人激烈的交鋒了一個多月,來回拉鋸了三輪談判,最後終於達成了一致。

大明接受了美國對大明移民進行有限制的約束,未來十年內大明不會組織普通移民,但是投奔親友的個人移民不受限制,美國也不能組織美國境內的華人家眷來美國團聚。同時美國必須廢除一切對大明商人經營活動的限制。

這是一個雙方都能勉強接受的條約,美國人認為,這樣能大大減少未來十年來自大明的移民數量,同時還能保住商業利益。大明則認為,取消大明僑民在美國的經營限制,有助於大明移民轉向更高層次的商業領域。

同時大明堅持下,條約的補充條款規定,條約有效期為十年,十年後任何一方反對,則條約自動失效,美國不得單方面延長該條約。(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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