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三節 專利法的頒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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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優先權是當時朱敬倫親自談的,為了吸引施耐德在大明辦廠,同時為了讓施耐德接受入股的條件,特意給予施耐德的優惠政策。

可是郝可久主持的兵工廠,不打算承認這個優先權,這跟施耐德這個巨頭產生了一個巨大的衝突,雙方僵持不下。

其實兵工廠前幾年跟施耐德公司的關係還是比較融洽的,因為大明第一條鐵路線,廣九鐵路是兵工廠的技術人員在主持運營,鐵路執行中,總難免產生各種故障,有大量的定期維修工作和保養工作,需要定期更換破損的零部件,而這些零部件兵工廠並沒有生產經驗,因此廣九鐵路運營的前三年,主要是採購施耐德的零部件。

可是兵工廠有一個毛病,那就是不放過任何的利益,加上施耐德覺得自己是獨門生意,對零部件的開價很高,僅僅比在歐洲生產的裝置部件稍微低一點,可他們的成本完全無法跟歐洲工廠相比,施耐德在大明的工廠,不但稅率低(為期十年的免稅優惠),人工工資低,就連原材料成本都比歐洲要低很多,加上歐洲運往大明的長途運費和高額保險費,可以說施耐德在大明的利潤,比歐洲同行至少高一倍,相當的暴利。

眼看著這種暴利不斷的從自己手裡溜走,郝可久這種人物是不可能接受的,他指示兵工廠必須自己進行生產,仿製施耐德的技術,於是從第四年開始,兵工廠也可以向廣九鐵路提供一些零部件了,很快兵工廠連鐵路機車這種重型裝置也仿製了出來,完全不需要施耐德公司供貨了。

這時候兩家巨頭企業才爆發了衝突,之前的客氣完全沒有了,互相指責對方。

施耐德之前能夠忍受兵工廠仿製他們的技術,主要還是看在兵工廠是他們的鐵路機械設備唯一的客戶,可對方完全將自己排斥在大明鐵路市場之外的行動,讓施耐德完全無法接受,於是將兵工廠告上了法庭。

這時候問題來了,施耐德狀告兵工廠侵犯他們的專利技術,可大明根本就沒有專利法。

結果官司打了許久,施耐德始終沒有打贏。

西方人不會意氣用事,長期糾纏在官司之中,嚴重影響公司的生意,他們偃旗息鼓了一陣子,但很快就又坐不住了。

因為大明開始修建新鐵路,廣江鐵路了。相比廣九鐵路的替換裝置市場,顯然新建鐵路才是真正的大蛋糕,這條九百公里的鐵路線,放在西方可是能夠橫穿一個國家的超長線路,需要的鋼軌、機車,甚至普通的道釘都是一個龐大的市場。

這次施耐德決定跟兵工廠捐棄前嫌,他們放低了姿態,不打算追求兵工廠侵犯他們專利的舊賬,但是希望跟兵工廠聯合承攬鐵路裝置生意,施耐德看到,沒有兵工廠的合作,他們在廣江鐵路上恐怕也很難獲利,因為修建廣江鐵路的技術人員,都是出自兵工廠,將來這條鐵路依然要歸兵工廠運營。

兵工廠雖然仿製了大量的鐵路裝置,可對於這種大型鐵路建設,他們也滿足不了需求,就跟施耐德言歸於好,雙方合作承攬了這條鐵路的所有裝置訂單,各自獲得了一半的生意。

但兩家的蜜月期實在是太短暫了,郝可久並沒有打算遵守協議,之所以給了施耐德一半的生意,那是因為兵工廠無法滿足鐵路的全部裝置訂單。但這條鐵路修建週期很長,兵工廠的製造能力不斷擴大,很快郝可久就不滿足於只拿一半的生意了。他開始暗中指示驗收的技術人員,挑施耐德裝置的刺,從鐵軌到機車各種問題不斷,藉故解除了施耐德後半期的生意合同。

洋人的法制顯然更加健全,也習慣採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利益,兩家公司之間的官司再次打了起來,可是郝可久的手段雖然不光彩,但是也挑不出毛病,鐵路公司是以擔憂施耐德裝置的質量問題退貨的,讓施耐德完全抓不到把柄,這個時代的工業品合格率不可能達到百分之百,非要挑一定能挑到問題。

在廣江鐵路上施耐德吃了一個啞巴虧,有段時間甚至有些想要退出大明鐵路市場,是工部從中調停,才保住了施耐德一小部分生意,讓他們始終下不了決心。

吃了這個啞巴虧之後,施耐德並不打算認賬,他們開始暗中串聯,那幾年法國走背字,打輸了普法戰爭,法國政府完全無法為施耐德做主,他們只能聯合一些在大明吃過類似虧的西方公司,最多的是法國的繅絲機、絲織機製造商,在大明告訴發展的絲織業中,機器設備主要就是仿製法國的裝置,里昂絲綢商會中的機械製造商對此早就不滿,英國的棉紗和織布機也開始被大明兵工廠仿製,因此英國人對此也很不滿。

因此施耐德的盟友越來越多,從里昂絲綢協會,到英國的曼徹斯特商會都向大明政府提出過陳情,但一直被束之高閣,不了了之。

點爆施耐德的憤怒的是大明剛剛宣佈的鐵路計劃,施耐德從中看到了海量的利益,他再次準備跟兵工廠和解,同時提出至少要分享其中三分之一的市場,而且要求兵工廠必須嚴格履行協議。

可是這幾年兵工廠發展太迅速了,在滿清和太平天國每年平均千萬兩銀子的軍火訂單刺激下,兵工廠的利潤節節躥升,給滿清製造仿製克虜伯巨炮和給太平天國生產十艘鐵甲艦那一年,光是利潤就高達千萬兩。

大筆的利潤可不能留著下崽,兵工廠實行的是日升昌的分賬制度,一個賬期是四年,因此這些利潤在四年間會一直留在兵工廠的賬上,日升昌的方法是用這些利潤繼續投入生意,日升昌的生意是放貸,兵工廠的生意則是生產,所以郝可久將這筆錢不斷的投入擴大生產,尤其是他從廣九鐵路上看到鐵路業豐厚的利潤,認為鐵路業大有可為,所以這幾年相當一部分資金都投入到擴大鐵路裝置的生產上來。

結果就是郝可久認為,兵工廠可以獨自吃下即將到來的鐵路大訂單,一分錢都不想讓施耐德掙走,不就是打官司嗎,不就是向大明官府抗議嗎,兵工廠可是官辦產業,本身就是官府的,還怕跟洋人打官司?

自認為有恃無恐,郝可久拒絕了施耐德分一杯羹的要求,不打算跟施耐德合作。

在鉅額利益的刺激下,施耐德不瘋都不行,他們這次終於動了真格的,動用了自己所有的資源,比如法國政府的資源。

隨著普魯士軍隊從法國撤走,法國終於緩過了一口氣,快速的重建了軍隊,自認為又是一個強國了,外交上也再次變得強勢起來,法國領事終於可以為法國企業出頭了,他們聯合了對大明仿製機器不滿的英國領事,聯合向大明洋務司發去了照會,要求大明正視這種侵害西方公司技術的行為,督促大明制定相關的法律,保護西方公司的合法產權。

英法兩國這次態度很強硬,法國聲稱,如果大明不正視本國企業的不良行為,法國將對大明出口的生絲開徵特別關稅,用來彌補法國機械商人在其中的損失;英國則威脅要重新開徵茶葉關稅。

兩國這算是打在了大明的要害上了,大明目前的兩大龍頭出口產業,一個是茶葉,一個就是生絲。

這種程度的外交事件,自然驚動了朱敬倫,其實他一直都知道兵工廠的行為,也清楚兵工廠做的確實不地道,郝可久主持兵工廠這幾年,總體上他是認可的,但就是一點,此人對待利益的態度,跟他的理念不太一致。

當年投建兵工廠,並且在資金最為緊張的那幾年,每年都堅持向這裡投入上百萬兩銀子,朱敬倫並不指望這個工廠掙錢,他當時的目的是為大明培養一批懂得西方科技的人才,是希望透過兵工廠引入西方科技。

在投入了至少兩千多萬兩銀子之後,才將兵工廠推了出去,讓郝可久進行改革。

改革是成功的,政府甩出去了這個包袱,但朱敬倫透過兵工廠進行技術擴散的目的始終沒有達到,反倒是郝可久將兵工廠經營成了一個壟斷巨頭。這種巨頭,不但沒有為大明民間工業輸血,反而如同野豬一樣進入民間市場,將脆弱的民間工業擠壓的舉步維艱。連燒磚這種行業的錢,兵工廠都掙,實在是太貪婪了。

可對於兵工廠仿製西方機器,朱敬倫是大力支持的,所以他才預設了兵工廠跟施耐德之間的不正當競爭。

但他實在是有些慚愧,因為當年是他親口應承給予施耐德優先權的,現在看來,當年考慮的很不周全,他沒想到大明這麼快就能夠仿製鐵路裝置這種重型機械。可當初的承諾是自己給的,在這件事上他實在是不好開口。

對於英法要求的保護專利權的問題,這也是一個理虧的事情,你模仿人家的技術,不給任何好處,確實是理虧的事情。但在利益面前,有時候就必須護短。專利法有必要制定,但不能盲目制定。

各國的專利政策,無不是以本國利益為重,別說大明了,這個時代,就是西方國家,也不是每一個國家都嚴格保護專利產權的。後世先進國家的代表瑞典,在這個時代,還不是大規模的仿製其他各國的專利技術。最典型的例子是就是通訊設備巨頭愛立信,愛立信起家是靠製作電話機,可電話機的專利是美國人的,就是因為瑞典沒有完善的專利法規,才讓愛立信可以在瑞典大規模仿製美國電話機,最終成為了一個行業巨頭。

後世的印度和中國在專利保護上,也都是傾向於對本國有利的政策,讓西方人詬病不已。印度人對醫藥行業的專利保護很有特點,他們只承認生產工藝專利,而不承認藥品成分的專利,因此印度人可以大規模仿製西方公司研製出來的藥品,只要他們製藥的工藝流程不一樣,就能讓同樣成份的仿製藥成為合法藥品。而中國在保護軟體等智慧財產權上不夠嚴密,因此中國公司大量製造盜版產品,成為了一個山寨王國。

但專利法作為一項公認的優秀法律,自然是很有必要的,中國政府對於經濟利益最為看重,因此放任中國公司仿製外國的高新技術成果,透過這種方式確實取得了相當的利益,可問題是也大大制約了中國企業創新的動力,導致中國向山寨王國發展。反倒是中國不太關注的民生上,對藥品技術進行了保護,儘管大量病人因為買不起昂貴的藥品而等死,但中國製藥企業中,確實誕生了一些創新能力足夠強的企業。印度人對藥品技術保護不力,印度成為仿製藥大國,但印度的藥品創新就不行。印度保護高新技術比較有力,印度的高科技企業就比較厲害。

中國傳統律法,還算相對完善,有嚴謹的民事、刑事制裁措施,大明律法初創,大量保留了明清法律條文,可中國古代法律中,恰恰就缺乏專利保護的概念,所以應用習慣法的大明,也在專利法律上有所缺失。

現在英法發出了強硬的抗議,在理虧之下,朱敬倫打算真的透過一部專利法,但他不能完全照搬西方法律,因為在工業化上已經落後一步的大明,不可能繞過模仿別國技術這條路,如果每一項技術都要支付昂貴的專利費用,工業化也就不用搞了。

所以出臺專利法推動大明企業創新很有必要,但又不能讓大明企業因此背上無法承受的包袱。

在朱敬倫這種要求下,大明的法律專家們絞盡腦汁,推出了大明第一部專利保護法。

基本程式上,跟最完善的英國專利法相當,但是做了大量的特別規定。

比如在西方已經成為公共智慧財產權的技術,不能拿到大明進行註冊,防止西方人將工業革命中出現的大批老技術當作專利在大明註冊,然後收取大明企業的專利費。

對專利費用進行限制,要求專利費用不得高於產品售價的百分之五,防止西方公司利用專利優勢盤剝大明企業。對大明仿製的西方類似產品,如果在工藝上有所區別,並且不是透過西方公司的的技術轉移的話,可以視作無意識侵犯,在這種情況下,繳納百分之一的專利費用即可視作自由技術。

這條規定,相當於鼓勵大明企業仿製西方技術,但如果西方公司在大明註冊了專利的話,則只需要知府百分之一的專利費;同時如果西方企業主動轉移全套的技術資料,反倒可以收取百分之五的專利費,相當於鼓勵西方企業向大明企業傳授技術。

除了這些特別規定之外,其他條文大量借鑑了英國專利法,因此還算完善。

大明專利法出臺後,算是對英法的聯合照會給予了積極的回覆,給兩國政府一個臺階,接下來就要讓施耐德這樣的利益相關方妥協了,只要他們放棄了繼續追究,這件爭議也就算終結了。

首先大明政府給施耐德重新解釋了優先權的概念,優先權不代表壟斷性的專利權,不意味著大明鐵路必須採購施耐德的鐵路裝置,所謂優先權只是在同等價格、同等技術水平的情況下,對施耐德的傾斜採購。

大明兵工廠的生產成本,大大低於施耐德,因此在價格上比施耐德的更低,所以大明鐵路使用兵工廠的裝置,不構成對施耐德的優先權侵犯。

對優先權進行了重新解釋之後,等於官方出面裁決了施耐德和兵工廠之間的爭端,但顯然大明政府還是偏袒了兵工廠,施耐德肯定不會滿意。

為了以後不再發生類似爭議,大明政府希望施耐德能夠放棄這個優先權,為此政府願意將即將修建的從廣州到福州,最後通往杭州的鐵路線上的全部訂單,都交給施耐德。而且今後大明政府投資興建的鐵路,都進行公開招標,不在由兵工廠一家說了算。

大明宣佈修建的鐵路線,除了廣州通往廣西桂林的鐵路,還有通往福健的鐵路,這都是超長鐵路,利潤豐厚。將整條廣福鐵路訂單交給施耐德,算是對施耐德放棄優先權的補償,對施耐德來說,優先權從來沒給他們帶來過好處,反倒惹上了巨大的麻煩,他們也用優先權換取這筆生意。

而公開招標,則終結了兵工廠利用運營優勢,壟斷鐵路訂單的行為,讓施耐德今後可以跟兵工廠在同一條件下競爭,他們更是樂的接受。

於是施耐德放棄了對兵工廠的訴訟,法國政府也接受了大明的專利法,而大明的棉紡織工業尚未發展起來,還沒有太過於侵犯英國技術,英國政府也就不再糾纏,因專利侵權引起的三國外交糾紛,這才徹底終結。

郝可久雖然覺得這次兵工廠吃了虧,覺得本國政府對官辦產業的打壓,太過離譜,為此在處理此事的工部鬧了一番,連一直支援他的工部,都覺得郝可久有些不識好歹了。

專利法推行後,很快就有大量企業開始根據法律程式註冊專利,而且以西方公司為主,比如諾貝爾註冊了他們的火藥專利,英國紡織機械製造商註冊了他們的紡織機器專利,法國製造商註冊了繅絲、絲織機的專利。

兵工廠平臺需要給一些企業支付專利費,自然有些吃虧的樣子,但是兵工廠同時發現,他們可以合法的向國外出口機器了,之前因為跟英法等國的糾紛,在大明還有官府保護,可是在其他國家,比如正在大量進口各種機器設備的日本,兵工廠就丟失了大批訂單,儘管日本也還沒有出臺專利法,但是各國領事透過領事裁判權,應用本國法律,並且向日本施壓,讓明治維新中的大批日本官辦企業放棄了向大明訂貨,轉向了西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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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給西方製造商支付百分之一的專利費後,兵工廠那些機器設備突然就變得合法了,他們可以正大光明往日本出口,甚至還可以往西方世界出口,英法市場自然打不進去,可是他們很快就接到了來自美國的一批繅絲機器訂單。

儘管目的地是美國,但下訂單的客戶,依然是中國商人,在美國加州的大明商人,決定在加州發展繅絲業,因為加州的桑蠶養殖已經頗具規模,卻還沒有像樣的繅絲工業,該大明商人,覺得在加州開辦繅絲廠有利可圖。(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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