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5章 要現金還是要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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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這次交易林灰原本還思考過合同所的錢是要現金還是要股票這個問題。

交易的結算形式蘋果方面確實準備了以股票進行結算的方案。

不過聽了蘋果方面介紹了相應內容之後林灰卻果斷放棄了。

即便是能搞來些蘋果的股票也是限制性股票。

雖然限制性條款相對於國內的一些股票限制性條款不算太多。

但終歸也是有限制性條件的,僅僅是對售出條件有限制這一點就不太符合林灰的預期。

不能隨時變現的股票短時間來看似乎只能分紅啊。

雖然蘋果股票還是蠻香的,但林灰更想要的是那種方便變現的。

最終林灰還是選擇現金。

和蘋果的這次達成意向書的這次談判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之後林灰同超/級/細/胞進行的談判。

同超/級/細/胞轉讓《HILLG》這款軟體時。

林灰放棄了接受“現金+股份”這種結算方式,而是選擇直接接受現金。

之所以放棄“現金+股份”的方式很大程度是因為林灰考慮到股份轉讓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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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總喜歡對轉讓出的股份做各種各樣的限制。

而林灰不喜歡這種亂七八糟的限制。

而且股份不止是分紅那麼簡單,也涉及一些亂七八糟的關係。

林灰覺得在事業起步的階段牽扯到複雜的社會關系中未必是一件好事。

很容易沾惹一些不必要的因果。

除此之外,放棄超/級/細/胞的股份林灰還有另一重考慮。

前世鵝廠在16年花費八十多億美元收購超/級/細/胞的股份,這確實不假。

但在這個時空出現了林灰這個時空蝴蝶的情況下。

誰又能保證到了2016年鵝廠依舊要繼續進行這次收購呢?

前世那次八十多億美元的收購也不是鵝廠一家吃得下的。

還要一些其它資本的支援。

這個時空收購超/級/細/胞的話鵝廠怎麼能保證不差錢呢?

畢竟這個時空鵝廠遊戲方面的一眾超級現金奶牛林灰肯定是要截胡的。

而且在復刻前世鵝廠的一堆現金奶牛的時候林灰不可能對這些遊戲的社交屬性視而不見。

肯定會對社交屬性做文章,而林灰如果想在遊戲方面長期繼續涉足的話也必須考慮到社交屬性。

鵝廠在面對豬場之類的遊戲開發廠一個顯著優勢就在於其在社交屬性方面碾壓般的優勢。

社交屬性的巨大優勢也是鵝廠手裡能誕生“全民現象級遊戲”的重要原因。

而如果要對社交屬性做文章的話,無異於動搖鵝廠的根基。

這種情況下未來一切尚無定數。

在未來尚未定數的情況下林灰也沒必要汲汲於超/級/細/胞這家公司的股份。

因此,具體到《HILL CLIMB RAG》這款遊戲的轉讓談判時。

林灰要求超/級/細/胞方面以現金進行結算。

以現金進行結算這本就是超/級/細/胞先前提出來的供林灰選擇的一種結算方式。

林灰這個要求也不算太突兀。

如果林灰選擇接受現金進行結算的話,大機率要做好接受分期結算的準備。

畢竟不是太多企業能一次性拿出6500萬歐元以上的鉅款。

而超/級/細/胞方面給出的方案正是分期結算。

換作是以往,林灰可能不是很願意接受分期,畢竟這有違林灰搞快錢的初衷。

但現在林灰對於這個倒不是完全不能接受這種方案。

這跟林灰同蘋果方面達成7500萬美元的意向合同有一定關係。

在達成這個合同之後,短時間內林灰對現金的需求不算特別緊張。

因此接受超/級/細/胞方面以分期的形式進行結算也未嘗不可。

儘管如此,林灰也沒完全認同“達成合同是一次性支付40%,餘下的尾款在12個月內結清”這個超/級/細/胞最初提出來的方案。

夜長夢多,而且跨境結算拖得太久很容易生出亂七八糟的變故。

林灰提出的新方案是:“達成合同時一次性付清50%,餘下的尾款在正式簽署合同之後4個月內結清。”

雖然這種做法相較於超/級/細/胞方面提出的最先方案略顯苛刻。

但林灰先前有過估算,對於有著《部落衝突》這樣超級現金奶牛的超/級/細/胞來說。

基本上一個季度籌措出近億歐元問題不大,更何況是以4個月作為尾款結算週期了。

總之,林灰覺得以4個月為週期讓超/級/細/胞進行尾款結算已經很寬裕了。

而且此時超/級/細/胞這家公司還背靠軟/銀大樹,這點錢應該不在話下。

林灰沒記錯的話2014年正是軟/銀意氣風發的時候,在全球各地都大肆上演著資本大肆兼併的遊戲。

直到2016左右玩脫了,又開始大肆拋售。

在前世軟/銀的歷次收購中尤為值得一提的是:

軟/銀集團於2016年耗費320億美元的巨資收購ARM公司。

ARM公司是全球領先的半導體設計商。

前世全世界超過95%的智能手機與平板電腦使用的是ARM架構。

但與英特爾不同,ARM並不由自己生產晶片,而是透過向半導體製造廠商出售設計圖等的智慧財產權來獲得利潤。

儘管軟/銀成功對ARM進行了收購,前世ARM這家公司到了軟/銀手上也沒發揚光大。

反倒有暗然失色的跡象。

這件事也提醒著林灰硬體方面沒有穩步的積累,只憑藉買買買很難逆襲。

硬體方面的進取依舊需要一番仔細的謀劃。

對於林灰提出的“縮短結算週期”這個要求,超/級/細/胞方面略有遲疑,但旋即也答應了下來。

不過超/級/細/胞方面同樣要求在接下來半年內林灰至少要對《HILL CLIMB RAG》這款遊戲進行一次品質升級。

聽了超/級/細/胞方面關於“《HILL CLIMB RAG》這款遊戲品質升級”的具體闡述之後,

林灰發現所謂的品質升級也沒什麼,無非就是朝著精緻化的方向去打造。

這問題不大,《HILL CLIMB RAG》的v3.0.0版本該朝著什麼樣的方向去打造林灰早就有了定計。

而且這種商業行為對產品提出更高的要求是常有的事情,這是很合理的條件,林灰沒有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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