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五章 盜墓(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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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本十七朗沒有想到,盜墓還有如此多的神奇之處,不過一想到李強的強大和神秘,不由得再次佩服華夏的無敵,繼續問道:“主人,既然盜墓如此的神奇,還有沒有其他什麼神秘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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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強笑了笑,直接說道:“當然有,最普通的反盜墓方式,是隱蔽墓址,使盜墓者不知其處。據說先古陵墓不封不樹,不在地面設定突出的標識,其主要出發點之一,就是防止盜掘。”

漢末三國時期盜墓現象的嚴重,致使種種反盜墓的形式中,曾經出現了所謂“疑冢”“虛墓”即以真假墓葬迷惑盜墓者的情形。其中,以曹操所設定的“疑冢”最為著名。民間傳說曹操有“疑冢”多至7處,有的“疑冢”甚至是設定於水中。泉州民間也曾傳說,施琅將軍共有7處“虛墓”,分別位於泉州的幾個古城門口。

傳統的反盜墓手段,又包括石槨鐵壁以求堅固,儲水積沙以防盜鑿,以及以機弩飛箭、伏火毒煙來殺傷盜墓者的方式。

古墓被盜嚴重,由此造成的損失不可估量。以全國已經發掘的數千座漢墓為例,據介紹,目前只有座墓葬倖免。

“我們在發掘古墓時,最擔心的就是墓葬已經遭到盜墓者的洗劫。”一位長期從事考古工作的學者這樣說。

“從考古學的角度來看,古人視死如生,古墓成為研究古代社會的重要文化遺存,古墓裡的文物代表著一個悠久文明所印記的歷史。為了最完整地記錄下古代文化遺存所反饋出來的歷史、文化資訊,考古工作者在發掘古墓時,並不是按照自己的喜好來隨意發掘,而是透過對古墓進行科學的清理、記錄、繪圖後,再進行分析、比較、斷代,從而最大限度地獲取古墓所反饋出來的資訊,供日後的研究使用,以此來補充或豐厚歷史。而盜墓行為,說心裡話則對考古工作造成干擾和破壞。”

我國盜掘古墓之事由來已久,歷史上有記載的被盜最早的墓葬是商朝第一代王商湯之冢,距今約600年;盜掘事件最早出現在770多年前的西周晚期,有人從掘開的古墓中得到一顆玉印,上刻十字,當時沒有人認得。

盜墓賊的行規和盜掘手法

幹盜墓勾當的人可分為兩種,一種是官盜,像漢末的董卓、曹操,五代的溫韜,到民國時的孫殿英等,都很有名,他們往往動用大批士兵,明火執仗地大幹;還有一種是民盜,分佈各地,人數眾多,都是偷偷摸摸地進行,挖開墓室、棺材,從中取出隨葬的財物珍寶,大發橫財。他們多集中在古墓葬較多的地方,如河南洛陽地區、陝西關中、湖南長沙周邊一帶等地。這些專職盜墓者在解放前一般是兩個人合夥,多人結成團伙的是少數,一個人單獨幹的更少,原因很簡單,一個人顧不過來,而兩個人可以分工合作:開始時一個人挖洞,另一個人清土,同時望風;以後一個挖進墓室,另一個人在上面接取坑土和隨葬品。這兩人多為有血緣親戚關係(要好的朋友也很多),但奇怪的是父子關系的較少,這也許是幹盜墓這營生畢竟見不得人,老子即便幹上這個不光彩的勾當,也要維持做父親的形象,不好意思拉上兒子一塊幹,做兒子的後來發現了也裝著不知道。兩人合夥為什麼要找有血緣的親戚呢?這是為了防止在洞口接活的人圖財害命。就是說,洞下的人把活幹完將財物都傳遞上去了,他就會拍拍巴掌或拉拉繩子,示意洞口的人把他拉上去。如果洞口的人見財起意,當洞下人快上來時猛一鬆繩子,洞下的人冷不防從四五米以上的距離跌下去,骨折、受傷動彈不得,洞口的人又趕緊把提上來的坑土向洞下灌埋,下面的人必死無疑。

這些人長期以盜墓為職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善於偽裝掩人耳目,並有對付墓內防盜機關的一套辦法。他們在確定盜掘目標後,如果小墓不須費多大功夫,用幾個晚上挖開,速戰速決,取出隨葬品走人。如是大中型墓葬,便採取以下幾種辦法:一是以開荒種地為名,在墓葬周圍種上玉米、高粱等高稈作物,以青紗帳掩蓋其一兩個月的盜掘活動。二是在墓邊蓋間房子掩人耳目,然後從屋內挖地道通向墓室,從外面看不出什麼問題,而墓內早被洗劫一空了。三是在古墓邊修一假墳時暗中掘一地道,通入古墓內盜取財物。

舊社會盜墓工具的演進

盜掘古墓一方面靠人的技術、經驗;一方面靠工具操作,舊社會民間盜掘工具為鍬、鎬、鏟、斧和火把、蠟燭等。明代以前,盜墓賊沒有探測專用工具,明代開始使用鐵錐,它的出現使盜掘者僅以地面有明顯標誌(如封土、墓碑)的墓葬為物件一去不復返。盜墓者利用特製的鐵錐,向地面無標誌的地下探索,一旦找到古墓,根據錐上帶上來的金屬氣味,選好方位,可直接挖洞盜掘。明代王士性在《廣志繹》中說:“洛陽水土資源深厚,葬者至四五丈而不及泉。”“然葬雖如許,盜者尚能錐入而嗅之,有金、銀、銅、鐵之氣(味),則發(掘)。”

從鐵錐到“洛陽鏟”,是北方盜墓賊使用地下探測工具的一個飛躍。北方特別是洛陽、關中地處黃土塬區,水深土厚,“洛陽鏟”的鏟夾寬寸,寬成u字半圓形,鏟上部裝長柄,把此鏟每向地下鑽插一下,就可以進深三四寸,往上一提,就能把地下卡在半圓口內的地土原封不動地帶上來。這樣不斷向地下深鑽,盜墓賊對提取的不同土層的土壤結構、顏色、密度和各種包含物進行分析,如果是經過後人動過的熟土,地下就可能有墓葬或古建築。如果包括物發現有陶瓷、鐵、銅、金、木質物,就可以推斷地下藏品的性質和佈局。經驗豐富的盜墓賊憑洛陽鏟碰撞地下發出的不同聲音和手上的感覺,便可判斷地下的情況,比如夯實的牆壁和中空的墓室、墓道自然大不一樣。

關於洛陽鏟的由來,洛陽流傳著這樣的故事:

洛陽邙山馬坡村,有個農民叫李鴨子,從小就以盜墓為生,在民國十二年(19年)間有一天,他到十幾裡外的孟津縣趕集。有個來自偃師縣馬溝村的熟人正在搭棚子,準備賣煎包子。雙方見面打個招呼,他見這人忙著用一把筒瓦狀的短柄鐵鏟在地上挖了一個豎直的小圓坑,以便插入棚柱。這人用此鏟往地下一戳,提上來時帶出不少土,一下子觸發了他的“靈感”:這傢伙比鐵鍁挖盜洞輕巧靈便,特別是能帶上原土,利於判斷地下不同地層情況。於是他找了張紙,貼著鏟夾畫出一張原大圖樣,回家後馬上找鐵匠按圖打造,一試果然得心應手,效果不錯。以後其他盜墓者紛紛仿效,於是得到廣泛“推廣。”

解放後,文物考古部門對它進行改進,用來對地下有無文化遺存進行普查鑽探,為文物考古工作做出了貢獻。但在近年全國颳起的盜墓狂潮中,它又被盜墓賊用來重走邪路。

洛陽邙山馬坡村,有個農民叫李鴨子,從小就以盜墓為生,在民國十二年(19年)間有一天,他到十幾裡外的孟津縣趕集。有個來自偃師縣馬溝村的熟人正在搭棚子,準備賣煎包子。雙方見面打個招呼,他見這人忙著用一把筒瓦狀的短柄鐵鏟在地上挖了一個豎直的小圓坑,以便插入棚柱。這人用此鏟往地下一戳,提上來時帶出不少土,一下子觸發了他的“靈感”:這傢伙比鐵鍁挖盜洞輕巧靈便,特別是能帶上原土,利於判斷地下不同地層情況。於是他找了張紙,貼著鏟夾畫出一張原大圖樣,回家後馬上找鐵匠按圖打造,一試果然得心應手,效果不錯。以後其他盜墓者紛紛仿效,於是得到廣泛“推廣。”

解放後,文物考古部門對它進行改進,用來對地下有無文化遺存進行普查鑽探,為文物考古工作做出了貢獻。但在近年全國颳起的盜墓狂潮中,它又被盜墓賊用來重走邪路。

盜墓覓寶之事古即有之,於今尤烈,其方法、技術、工具演變到現在更趨現代化、智能化、集團化,探測用軍用羅盤、探測儀,開挖用雷管、炸藥、電鋸,運輸通訊用汽車、摩托車、手機,因而打擊盜掘古墓、販賣走私文物的鬥爭更為複雜艱鉅,任重道遠!

山本十七朗沒有想到,李強說到後面已經開始給山本十七朗上起了政治課,李強倒是沒有什麼想發,可是山本十七朗卻不一樣,山本十七朗本來聽完還帶著一絲的好奇,希望能夠從華夏的墓穴裡面找出一點好東西。

不過李強也不管山本十七朗,繼續說道:“盜墓現象的歷史文化考察古墓是人生終止時最後的定格,也是儲存墓主生活時代的若干文化資訊的府庫。疊疊累累的古代墓葬屢經滄桑變故,因各種原因往往多遭破壞。而最通常的破壞形式,是有意的盜掘。歷史上的盜墓相當普遍,甚至曾經成為某些區域的地方風習,成為某些家族的營生手段,成為某些社會群體的行業特徵。”

盜墓,是淵源古遠的社會文化現象。新石器時代的考古資料已經可以看到有意識的墓葬破壞現象的遺存。在春秋時期“禮壞樂崩”的社會變化之後,厚葬之風興起,於是盜墓行為益為盛行。陝西鳳翔的秦公1號大墓,是迄今所發現的先秦時期規模最大的墓葬,也是我國應用科學考古方法發掘的最大的墓葬。這座古墓發現盜洞47個,其中有10數個盜洞直接打入槨室。

司馬遷寫述中山地方風習,注意到“掘冢”行為的普遍。掘冢盜墓雖然是“奸事”,當時卻有人因此起家致富。西漢時不法貴族作惡地方,盜墓竟然成為一種驕悍者嗜好的遊戲,於是有“國內冢藏,一皆發掘”,“所發冢墓,不可勝數”的情形。兩漢一些嚴重的社會動亂,如吳楚七國之亂、推翻新莽王朝的民眾暴動等,都有大規模盜墓的記錄。漢魏之際曾經發生盜墓的**,據說曹操軍事集團甚至設立了名號為“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等專門指揮盜掘冢墓的官職。

唐人所謂“群盜多蚊虻”,“荒冢入鋤聲”,“髓髏半出地”,“白骨下縱橫”等詩句,也反映了盜墓風習的普遍。唐代宗時,郭子儀父親的墓葬被盜掘,有人疑心是魚朝恩指使。而郭子儀在御前說到此事時,承認自己所統領的軍隊也多有破壞陵墓的行為。據史書記載,自唐末到五代初,關中的唐帝陵墓除唐高宗、武則天合葬乾陵外,被逐一盜掘,無一倖免。

宋元明清時代的冢墓發掘和冢墓破壞事件史不絕書。作為政府行為的掘墓事件,最為典型的是金王朝扶植的偽齊政權在中原地區對兩京冢墓的大規模破壞。劉豫曾經專設主管盜掘陵墓的官員“河南淘沙官”和“汴京淘沙官。”元代蒙古貴族信用的僧侶,有發掘南宋陵墓的行為。明萬歷年間,宦官陳奉處理民間盜發李林甫妻楊氏墓一案,為“得黃金鉅萬”的資訊所誘使,竟然“悉發境內諸墓。”武昌市民反對其惡行,曾經掀起激烈的抗議風潮,幾乎形成暴動。

盜墓現象的普遍,歷代都留下了深刻的歷史記憶,於是有“自古及今,未有不死之人,又無不發之墓也”的說法。

對墓主隨葬物品的財產追求,是古來最為普遍的盜墓動機。晉人皇甫謐宣傳薄葬,有“豐財厚葬以啟奸心”之說。盜墓者對墓葬的無情破壞和對死者的極端傷辱,大體都是出於財寶之“欲。”所謂盜墓“奸心”啟於厚葬的說法,雖然顛到了主動與被動的關係,卻大略可以說明“自古及今”“無不發之墓”的主要原因,是對“豐財”的欲求。

對隨葬品的某些特殊需求,也是我們在分析歷代盜墓動機時不能不注意的。宋代有盜墓以取犀帶、玉帶的史例。有人因此甚至不惜發掘自己父親的墓葬。張邦基《墨莊漫錄》說,宋徽宗喜好古青銅器,於是地方官紛紛發掘冢墓求其器以獻上。陶弘景墓被盜掘,據說是為了劫取其中的“丹砂異書。”盜墓者分割“殭屍人肉”以為藥,以及盜竊枯骨“以之合藥餌”,則是盜墓史中的奇聞。透過發掘前人墓葬,取其營造材料以為己用,也是值得重視的歷史現象。在河南南陽的考古發掘資料中,可以看到晉人發掘漢墓,並利用漢畫像石作為建墓材料的例項。江蘇徐州還發現晚唐時人利用漢墓墓室重新下葬的情形。這樣的現象,在文獻資料中也有反映。

發掘政敵及政敵家族的冢墓,在中國古代權力爭奪中曾經被作為厭服對方的極端手段。掘墓,又是政治懲罰與政治迫害的一種形式。發墓,剖棺,鞭屍,同時又都用以發洩政治仇恨。《左傳》中已有掘墓復仇的史例。司馬遷記述伍子胥“掘楚平王墓,出其屍,鞭之三百”的故事,在民間有廣泛的影響。清雍正年間興文字獄,曾經發生呂留良因此被戮屍的著名事件。

盜墓技術的發明和傳承,在史籍中有資料反映。而相應的反盜墓技術也逐漸成熟。如以疑冢或虛墓迷惑盜墓者的方式等,以石槨鐵壁和儲水積沙等強化防護的方式,以及以機弩、伏火、毒煙等殺傷盜墓者的方式等,都各有防盜的效用。

傳統禮制對墓葬的保護,表現出中國文化對宗法關係的重視。歷代多有嚴禁盜墓的法律。社會輿論對於盜墓行為也予以嚴厲譴責。古來還流行這樣的民間傳說,盜墓時會遇到崩雷晦雨、狂風大霧、鼓角之聲或者神異動物的警示,如果不理會這種警告,常常會遭致嚴酷的報復。(全本小說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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