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瑞芳趣話王熙鳳 第十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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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姐一提“尤二姐”,興兒就有段思想活動:這件事兩府都知。只瞞著老爺、太太、老太太、二奶奶,他們早晚也會知道。再說這事是珍大爺父子跟璉二爺辦的,與我無關,我何苦瞞著?如實說了,省得捱打。於是,興兒像竹筒倒豆子一樣,全盤交待:

“奶奶別生氣,等奴才回稟奶奶聽:只因那府裡的太老爺喪事上穿孝,不知二爺怎麼看見尤二姐幾次,大約就看中了,動了要說的心。故此先同蓉哥商議,求蓉哥替二爺從中調停辦理,做了媒人說合,事成之後,還許下謝禮,蓉哥滿應,將此話轉告訴了珍大爺;珍大爺告訴了珍**奶和尤老娘。尤老娘聽了很願意,但說是:二姐從小兒已許過張家為媳,如何又許二爺呢?恐張家知道,生出事來不妥當。,珍大爺笑道:這算什麼大事,交給我!便說那張姓小子,本是個窮苦破落戶,哪裡見得多給他幾兩銀子,叫他寫張退親的休書,就完了。,後來,果然找了姓張的來,如此說明,寫了休書,給了銀子去了。二爺聞知,才放心大膽地說定了。又恐怕奶奶知道,攔阻不依,所以在外邊咱們後身兒買了幾間房子,治了東西,就娶過來了。珍大爺還給了爺兩口人使喚。二爺時常推說給老爺辦事,又說給珍大爺張羅事,都是些支吾的謊話,竟是在外頭住著。從前原是孃兒三個住著,還要商量給尤三姐說人家,又許下厚聘嫁她;如今尤三姐也死了,只剩下尤老娘跟著尤二姐住著作伴兒呢。這是一往從前的實話,並不敢隱瞞一句。”

興兒像老吏斷獄,僅用四百多字,就把賈璉偷娶尤二姐的前因後果,簡練扼要,滴水不漏,交待得清清楚楚。

讀者看到這裡,可能出現兩個疑問:第一,興兒有這種高度概括的語言能力嗎?第二,鳳姐這烈貨怎麼可能在興兒交待過程中一言不發?如此沉得住氣、壓得住火,符合鳳姐個性嗎?

弄清這兩點,有助於弄清這段描寫是不是出自曹雪芹。

仔細推敲紅樓二尤前後情節,這兩個問題都不成其為問題。

興兒完全有能力用最精練的語言把來龍去脈交待得明明白白。縱觀《紅樓夢》,奴僕之中出現過一個又一個語言天才。女奴以鴛鴦為最,表現在鴛鴦抗婚幾次陳詞;男僕以興兒為最,尤二姐跟前的“興兒演說榮國府”,不亞於《紅樓夢》開頭冷子興演說榮國府。興兒對鳳姐、寶釵、黛玉的概括畫龍點睛、針針見血、以一當十。所以,興兒在認真思考並權衡利害後,如決長江之水向鳳姐交待,其中肯和犀利,完全和“興兒演說榮國府”一致,也是可信的。有一點更值得注意,那就是興兒的“交待”並不全是事實,而有所側重、有所增刪、有感情因素。賈璉雖是偷娶“首犯”,興兒卻儘量把責任推到賈珍、賈蓉甚至尤氏身上,似乎在偷娶事件中起主要作用、主導作用的是賈珍。至於說賈璉以外出辦事和在東府辦事為名住在尤二姐那裡,本來就是事實,興兒故意強調出來,是有意討好鳳姐,以免自己捱揍。作為賈璉親信的乖巧小廝,興兒這番話,講得合情合理、非常到位。

鳳姐在興兒交待過程中,一句話也不插,一個表示憤怒的姿態也沒有。平平靜靜,冷冷靜靜。對於鳳姐這種烈性子、“烈口子”(興兒語),是不是太不可思議了?仔細琢磨,這樣寫更有道理。鳳姐此時迫切需要弄清賈璉偷娶的基本事實,所以她強壓滿腔憤怒靜聽下文,絕不旁枝斜出,絕不隨意打斷興兒,挑興兒的刺,更不會借家童發洩私憤,作威作福。她現在需要儘快盡細掌握偷娶事件情報以決定如何跟賈璉過招,不需要拿賈璉親信撒氣進而暴露自己的動機。須知,鳳姐是“女曹操”不是“女張飛”;鳳姐是“李林甫的妹妹”不是“李逵的妹妹”。

鳳姐聽完興兒的話後什麼樣?“只氣得痴呆了半天,面如金紙。兩隻吊梢子眼越發直豎起來了,渾身亂戰。半晌,連話也說不上來,只是發怔。猛低頭,見興兒在地下跪著,便說道:這也沒有你的大不是,但只是二爺在外頭行這樣的事,你也該早些告訴我才是。這卻是很該打,因你肯實說,不撒謊,且饒恕你這一次。,”(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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