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認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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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剛出來,就遇到了牛伯。

“燈籠花真賣了?”牛伯盯著她問。

林初:“真的。”

老頭滿臉的不可思議,湊近了打聽道:“賣了多少錢?”

“五十文。”她如實說。

這沒必要隱瞞,畢竟牛伯去了藥鋪就能問到。

“五十文!”牛伯激動地差點拍了自個一巴掌:“就那些草,能值五十文。”

大兒子做苦工,一個月才掙四百文,月娘只拔拔草就掙了五十文。

兩相比較,明顯找燈籠花要輕鬆得多。

既然燈籠草真的能賣,那他豈不是也能挖了來賣!

渾濁的老眼放出精光,恨不得立刻飛回村。

林初自然看出了他的想法,不過光靠賣燈籠花也掙不了多少錢,不會種,挖一株少一株,根本不是長久的生計。

“時辰不早了,咱們該往回走了。”牛伯說。

可她還有件事沒辦完,頓了頓,語氣遲疑的出聲:“我想請您幫個忙。”

牛伯停下腳步:“你說說看。”

知道這件事可能會犯忌諱,她朝他鄭重地作了個揖。

“這是為何?”牛伯來不及躲避,受了她的禮。

她放低了嗓音道:“請您與我同去衙門,認領家父遺體,運回杏花村。”

暗自觀察著牛伯的神色,本以為他會介意,怎知他想都沒想,就直接應下了。

“走,上衙門去。”

林父落水淹死的訊息早就傳遍了杏花村,因為他平日裡好吃懶作,又嗜賭成性,所以村民們都不喜歡他。

對林父的死,村民們都覺得是罪有應得,只可憐了幾個小的,一夜之間,成了孤兒。

村長告知了村裡人,能照顧他們的,就搭把手。

衙門在坊市南側,他們沿著街道走上一刻鍾,便到了。

碧瓦飛簷,朱漆大門,狴犴立於兩側,“衙門”二字高懸於橫樑之上,兩根楹柱凋刻著力透紙背的筆鋒。

莊嚴,肅穆,一下便彰顯出來。

林初率先走向大門,剛靠近就被守門的衙役攔住。

“衙門重地,閒人免進。”

她行了個禮,鎮定道:“勞煩您通傳一下,我是來認屍的。”

語調清晰,不卑不亢,平靜的眼眸裡透著一份不屬於豆蔻少女的沉穩。

衙役都不禁多看了她一眼:“你姓甚名誰,家住何處?”

“林初,家住杏花村。”

衙役進去稟告後,帶著林月去停屍房。

牛伯一直跟在她身後:“要不我進去幫你認?”

停屍房可不是什麼好地方。

她遙遙頭,徑直走了進去。

雖然心裡不停地告訴自己,沒什麼好怕的,但扯著白布的手還是忍不住顫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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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邊的衙役看不下去,一下幫她扯開。

“是他嗎?”

蒼白水腫的臉瞬間出現在眼前,她嚇得往後退了一步。

腦海裡不由自主的閃過林父打她的場景,她撇開臉,應了聲:“恩。”

語氣看似冷漠,牙齦卻已咬緊了下唇,低垂的眼睫遮住了晶瑩的水光。

這個人,不值得為他落淚。

牛伯在一旁看著直嘆氣。

畫押後,屍體便算認領了。

林初和牛伯一起把屍體抬上驢車,然後坐在路邊休息:“牛伯,我想去坊市上再買點東西。”

牛伯沒說啥,趕了驢車往坊市去。

林初背對他坐在林父的屍身前,肩膀隱隱的抽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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