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春光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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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近14日中午1點,持續4個多小時的王晴屍檢工作結束

陳龍平指揮曾敬賢和雲倩,將需要送檢的生物物證打包、盛裝:

一部分將送去市局刑科所做dna、毒化檢驗;另一部分將送至江南醫學院做病理檢驗。

“汪支-各位領導,艾大讓我來接你們,去阿三大排檔吃中飯。”駕駛員馬斌出現在解剖室門前,搓著手-向汪義軍報告。

“這個‘阿三’真可以,飯店還在開!我們許多年前就在他那裡-吃過。”陳法醫脫下乳膠手套,感慨道。

“第一次是在幹‘箭山白骨案’時候,小艾還是技術員,現在已經是‘副大隊長’了。時間過得真快…”汪支頗有同感,附和道。

闕昊天斜睨病馬溫一眼,解釋道:

“阿三大排檔生意好,不是偶然的。主要是老闆廚藝好,幾個特色菜燒得確實‘好吃’,分量也足。艾蒿這樣安排,還因為大排檔離‘現場’近:直線距離不過500米!”

“哎闕一把,你簡直是大個子肚子裡的蛔蟲耶。他剛剛在現場決定-在哪裡吃,也是這麼講的!”馬斌調侃道。

“你才‘蛔蟲’!你個-病馬溫,不餓呀?還不快幫忙拎東西”闕探長催道:

“艾蒿一脫褲子,我就曉得-他放什麼屁!你信不信?”

“我信、我信你好嗨蠻!i服嘮you!”兵馬炮腦袋耷拉下來,伸手提一隻紅色大號水桶-蠻沉的?

“那裡面是‘寶’!你當心-”曾敬賢大聲道。

“我地媽耶,你能有麼寶貝疙瘩…”馬斌不屑嘀咕:

他突然想起-法醫眼裡的寶貝,應該是“死人”的東西呀!自己“火焰”低,還是不拿為妙?

他在刑偵大隊開了十四年車,什麼任務-只要能幹,他從不含糊;唯獨“接觸-死人”這一關,過不了!他不相信鬼神,但卻聽奶奶話。奶奶從他很小的時候就叮囑

“斌斌,你命弱、火焰低,要少走夜路,離‘死人’遠點,當心被‘不乾淨’的東西纏住…”

病馬溫輕輕鬆手,換提勘查箱。

闕昊天恰巧看到這一幕,譏笑道:

“你不是‘天不怕地不怕’麼?死人的‘一點兒零件’就嚇住啦?看我拎!”

“算你狠!我拎不動(水桶)-行了吧…”馬斌示弱,找理由-下臺階?

“闕探長,你們都別動,還是我來拿!”曾法醫不放心道:

水桶裡有大量福爾馬林和提取的人體組織,一旦翻倒出來-會壞事…

汪支、陳法醫和扶忠斌乘支隊車。馬斌車上坐著闕昊天、曾敬賢、雲倩和柏青山。一行人往桐溪縣城疾駛

艾春光帶著喻劍、童世嘉、楊擁軍等人,早八點半趕到吉祥賓館。

天依然陰冷,光線比昨夜要亮許多:

賓館位於老城區一片棚戶區內,由東西兩排二層樓房組成。中間院內栽著一株桂花樹,樹幹直徑有20公分,高一丈開外,樹冠碩大-4米有餘,樹葉依舊青翠、稠密。

一個老男人穿著棉鞋,拿把掃帚,正在緩慢地清掃樹下落葉。是黃老闆!

他看見春光等人進來,遠遠招呼:

“所長,你們什麼時候能搞好?我還要清理房間-開門做生意?”

“開門今天不行。請你和老闆娘在家呆著,回頭還找你們‘有事’?”艾春光走近答道:

“院子別掃了,等我們勘查結束以後-再弄!”

“嗯…我等著唉-”黃六子囁嚅道:

他臉色灰黃,捋一下凌亂的頭髮,拿起掃帚,往東樓客廳挪去

著急真傷人!一夜工夫,黃老闆似乎老了許多?

想想也是,臨近大年邊上,任誰家碰上“死人”這等倒黴事,都不會高興,何況還驚動了警察…

春光很快做出分工:

喻探長和童世嘉去醫院,找昨夜前來急救的醫護人員,分別仔細詢問其所見所聞及所為;採集他們的十指紋和掌紋,並對所穿的鞋子取樣。

他和楊擁軍留在賓館,一是復勘現場;二是找黃老闆夫婦“有事”?

喻劍等人接受任務走後,艾春光告訴小楊

立即到附近找個制高點,對現場方位進行迴轉連續拍照,確保客觀記錄下現場“大環境”!

他分派篤定,便站在桂花樹下,望向西樓201-怔怔出神:

大約1月13日1時許,抹著香粉、打扮得花枝招展的王晴,揹著雙肩包,騎電瓶車駛進院子,來到桂花樹下-停車。

從老闆娘手上拿到鑰匙,徑直順外樓梯上西樓,開啟201房間。進去後,放下包,開空調、電視機,拉上前後窗窗簾,脫掉皮靴-放整齊,斜靠在床上看電視。

後來室內溫度上升,她索性脫掉襪子、短裙和肉色棉彈力褲,半躺下來,拉過被條蓋在身上,繼續“看電視”…

附近類似小旅館很多,王晴單單挑這一家,應該和吉祥賓館的地理環境有關:離主街道較遠,偏僻、安靜,且白天房客稀少。

從她“開房”的過程看,應該來過這裡,而且不止一、兩次。這也意味著油滑的老闆娘可能沒講實話?-必須再次詢問老闆娘,可能會有“新收穫”?

臨近年關,一個32歲的年輕農村少婦不在家裡“忙年”,而是大白天跑到城裡賓館-睡覺,為什麼呢?和家人慪氣,離家出走?不像!從她精心打扮、包裡裝著“避孕藥”來看,最有可能是會情郎!

大概過去1小時,一個灰襖男猶豫著走進吉祥賓館,打電話“確認-沒錯”後,也爬上西二樓,推門走進201

他關門後,搭訕著走到床邊,坐在床沿上…後脫掉衣服,鑽進被窩…強行扒掉王晴幾乎所有衣裳,與她發生“關係”…

灰襖男發現王晴死去,匆忙將被條蓋住屍體上半部,穿上衣服-拿著王晴電瓶車鑰匙,開門、關門、下樓,騎車逃離現場。

由此判斷,灰襖男對現場不熟悉;和死者很熟。他以和平方式進入中心現場,表明王晴“留門”,對他沒有戒備之心,更沒有料到自己會被殺?

從王晴的內衣破損、異常來看,她當時確實不願意和灰襖男發生“性-關係”,而且極有可能竭力反抗?但她為什麼“沒呼救”?電視機的音量並不大,房間密封性也不是很好,如果她聲嘶力竭喊叫,附近的人應該會有所察覺呀?或許老闆娘做出反應都能救她一命?

灰襖男“性侵、殺人”後,還給死者-蓋被子,說明他對王晴用情很深,不想其赤身裸體-暴露在房間裡。這進一步反映出兩人平常關係非同一般;起碼男人更愛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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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兇手”騎走電瓶車,這是作案人的正常心理反應:

他必須儘快逃離現場!當然也增加了“被發現”的風險?

如果“王晴死亡案”發生過程,正像上面重建、分析的那樣,那案件性質就是一起惡劣的性侵殺人案,灰襖男就是重點嫌疑人!

但要想真相大白,查清所有細節問題,必須從“案發現場”做起,儘快找到-灰襖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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