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三章 那一年,淑妃唱歌給青山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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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怪異的小曲在勁氣震盪的街道上緩緩漾開,綿綿地安撫著街道上暴躁的氣息,綿綿地傳進所有人的耳朵裡,只是由於申小甲有些五音不全,所以原本就曲調怪異的兒歌顯得更加詭異。

“帥帥的小男孩,就這麼可愛!”

“要多帥有多帥,小臉白又白。”

“頭髮甩一甩,腳步拽一拽。”

“他們說我是靚仔,閃閃惹人愛!”

這一首歌和先前那句謝謝一樣莫名其妙,但這一次又有了些不同的地方。

曲子並不高深,跟著唱和的人自然不會很少。

至少有兩個人。

其中一個是陌春風,另一個則是李若淳。

陌春風在申小甲剛剛開口清唱之後,便輕聲地跟著哼了幾句,而後舉起嗩吶,滴滴答答地吹奏起來。

李若淳卻只是在心中哼唱,雖然在閃閃惹人愛幾個字落下時,也一不小心跟著啦啦啦了兩句,但因為聲音很微小,並未被其他人聽見。

面色白又白的申小甲沉浸在曲子裡,也不管有沒有人跟著唱和,有沒有人能懂,他只想唱這首歌。

唱歌可以平和自己的氣息,可以讓平靜自己的情緒。

唱歌還可以緬懷故人。

這十年間,每當日子過得酸苦不易的時候,每當他愁悶地睡不著覺的時候,他都會唱這首歌。

陌春風曾經不止一次嫌棄過他這首曲子,直言不諱地告訴他太粗俗,太難聽。

粗俗是因為太易懂,難聽則不是曲子本身的緣故,而是申小甲唱得太扎耳朵。

但這一次陌春風還是跟著唱了出來,就像這十年間那許多個月光皎潔的夜晚一樣。

街道上風聲呼嘯,四周的刀槍叮叮輕響,和著嗩吶聲形成獨特的伴奏。

讓感到莫名其妙的聞人不語和道痴一時也忘記了當下的處境,認真地品味這首雖然難聽,卻很有意思的兒歌。

當然,他們二人之所以沒有行動,最主要還是因為四周的士兵也沒有動。

正所謂敵不動,我不動。

而四周這些敵人之所以沒有動,則是因為李若淳沉浸曲中,使得他們不敢妄動。

見此情景,申小甲卻是更加得意,以為是自己的歌聲太迷人,於是扯著嗓子更加動情地乾嚎起來。

“帥帥的小男孩,今天你乖不乖。”

“撒個嬌耍個賴,把壞人全打敗!”

“熱情澎湃像砍菜,傻瓜都切開!”

“很好相處很友愛,金銀珠寶都拿來!”

“好帥喲,好帥啊……”

原來的後半截自然不是這樣的,這是被老曲改過的新版本,因為老曲覺得這樣的歌詞更帥一點。

申小甲其實一開始唱這首兒歌只是太過無聊而已,加之晚上睡不著,就算數著天上的星星也一樣睡不著,只能唱歌打發時間。

每個人剛到一個陌生環境都是這樣,需要一點點熟悉的東西來安慰自己。

所以他喜歡在失眠的夜裡唱歌,就好像在自己本來應該所處的那個世界時一樣。

而老曲在申小甲唱過的那些奇怪兒歌裡偏偏只喜歡這一首,於是後來的情景就顛倒了一下,每當申小甲睡不著的時候,老曲都會拍著申小甲的後背用更加難聽的聲調唱這首兒歌。

這首兒歌,便成了申小甲的安眠曲。

也成了陌春風和晏齊的溫暖噩夢。

任誰聽同一首歌長達十年,都會被逼得想要發瘋,就算冷漠如陌春風,沒心沒肺如晏齊也不例外。

然而,他們卻無可奈何,陌春風打不過老曲,晏齊也揍不贏申小甲,所以他們只能用手指堵住耳朵,輾轉反側。

漸至後來,陌春風和晏齊也習慣了這首兒歌,甚至於睡不著的時候也需要這首兒歌催眠自己。

所以,習慣是一種很可怕的東西。

李若淳也有這樣的習慣,在申小甲將這首兒歌翻來覆去唱了三遍之後,終於從那種習慣中回過神來,並沒有急於拍出那聲威浩蕩的金龍殘影,而是疑惑地盯著申小甲道,“你這首歌謠有點奇怪。”

申小甲當然樂得再多廢話幾句,這樣他便可以積蓄更多的內力,待會兒拔刀劈殺那條金龍的把握也就更大一些,聞言立馬接話道,“你覺得奇怪很正常,因為它是在我老家流行的一首兒歌,這世上很多人都沒聽過……”

李若淳搖了搖頭道,“正因為我聽過,所以才覺得奇怪。首先是調子不對,然後後半截的歌詞也不對,我記得原本應該是……撒個嬌耍個賴,把寂寞全打敗。熱情澎湃像比賽,火力全開開。很好相處很好帶,別把我寵壞……”

為了糾正申小甲的錯誤,李若淳恢復了女聲,唱出了原來版本的後半截兒歌。

婉轉悅耳的音色,清靈歡快的曲調,讓場中所有人一時都情不自禁地沉湎其中。

除了申小甲。

在聽到李若淳唱出原來版本的第一句時,申小甲臉上的表情就變得誇張起來,兩眼淚汪汪的,激動不已。

老鄉見老鄉,兩眼淚汪汪。

申小甲非常篤定這個世界的人不會聽過這首兒歌,也非常篤定老曲、陌春風以及晏齊沒有將這首兒歌唱給其他人聽,所以非常震驚。

即便在這個世界生活了十年,但申小甲打心眼裡還是將自己當成了一個外人,時常覺得自己和這個世界格格不入,時常懷念自己那個年代。

因此他才會時常吐出一些驚人的言論,提醒自己不要忘了原本的那個世界,也是在發洩對大慶這個年代的嫌惡。

現在聽到有人居然唱出了屬於自己原本那個時代的兒歌,這種震撼不亞於有一天突然冒出個人告訴申小甲,陪伴他十年的陌春風是個女人。

陌春風當然不是女人,但李若淳是女人,而且還是一個很厲害的女人。

所以申小甲儘管再激動,也沒有直接問出心中最根本的疑惑,只是眨了眨眼睛,試探了一句,“你居然會唱這首歌……那你會不會唱小星星?”

李若淳微微蹙起眉頭道,“小星星?沒有聽過,也是兒歌?”

“你怎麼會沒聽過呢,你應該也聽過啊,小星星可比帥帥的小男孩還要流行!”申小甲面色焦急道,“我幫你回憶回憶……芭比,你會唱小星星嗎……我的家裡有個人很酷,三頭六臂刀槍不入……”

“誰是芭比?”李若淳眉頭皺得更深了一些,冷冷道,“我的家裡卻是有個人刀槍不入,但她沒有三頭六臂……而且,據我所知,石娘子也不可能是你家的人,你的這個離間計太幼稚了。”

申小甲仍舊不肯放棄,神色激動地接著試探道,“別跟我裝啊,就算你孤陋寡聞,真的沒聽過小星星,那你也該知道芭比是什麼吧……這首歌真正的名字其實就叫爸爸去哪兒。”

“我知道爸爸是什麼意思,《廣雅》中《釋親》篇有雲,爸,父也……所以這個芭比也是和爸爸同一個意思嗎?你老家的這個叫法倒是新奇有趣,回頭我讓人在唐國推廣一下……至於你爹爹去哪了,我想你應該知道,而且你很快就會去見他!”

“那你知道微信嗎?”

“威信我當然知道,我一直都有威信!”

“你有微信?”

“當然!”

“在這裡也管用?”

李若淳揚起下巴,眼睛餘光掃了一下四周自己的親衛死士,傲然道,“不論在哪裡都很管用!”

申小甲眼睛一亮,伸出左手道,“能不能拿出給我用一下,我就用一下就好,太久沒有上網,我都快要無聊死了,我錢包還有好幾千呢,可以給你發個紅包,就算借用你手機的費用……”

李若淳兩彎黃眉擰在一起,打斷申小甲的話,寒聲道,“你在胡言亂語些什麼,何為手機,你想上什麼網……威信這東西怎能借與他人,這是強者自帶的氣質,你還需要培養很久才能擁有……”

申小甲狐疑地看了李若淳一眼,低笑道,“別逗我……是不是這裡人太多,你不方便拿出來?對對對,一定是這樣,怪我太莽撞了,直接在這裡拿出手機確實太驚世駭俗,待會兒咱們尋個僻靜的地方慢慢交流……對了,你是哪一年從那邊穿越過來的?”

“川月國?那是什麼彈丸小國,我從來都沒有聽過。”

“你看看,還跟我玩起諧音梗來了,以前肯定看過不少脫口秀……”

李若淳滿臉不耐煩道,“什麼亂七八糟的東西……你的內力應該蓄夠了吧,那便別再廢話了!趕緊動手趕緊上路,記得到了下面,幫我替你娘說聲謝謝,每次唱這首小男孩兒歌的時候,我都很快樂……”

申小甲登時一愣,驚呼道,“什麼!你的意思是……這首兒歌是我娘教給你的?”

“你不知道?”李若淳剛欲拍出一掌,又忽地停了下來,反問道,“難道你不是從你娘那兒學會的?”

申小甲抿了抿嘴唇,認真地盯著李若淳道,“我在哪裡學會這首歌不重要……我現在就想知道我娘是從哪兒學會這首歌的,還請冀王殿下不吝相告,這對我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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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若淳感受到申小甲那熾熱的目光,猶豫了片刻,輕嘆一聲,還是開口道,“淑妃是個奇女子,會一些奇怪的歌曲並不奇怪。這首兒歌的起源,我倒是聽她說起過……當時就在這白馬關的城頭上,你娘說是要把這首兒歌唱給青山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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