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 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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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十點鐘。

學校辦公樓會議室。

簽約三方都到了。

秦風這邊是他自己、敏姐、林陽,英華律師事務所的王建新老師和助理,天正律師事務所的賈曉琳老師和助理。

還有李校長,秦風找他借會議室的時候,把這事對他講了。

聽說秦風準備把書籤給這兩家超級出版商,老李雙眼頓時亮的如同一對探照燈。

和這些大出版商搞好關系,對一所大學來說太重要了,老李自然不會錯過這機會,所以也跑來了,美其名曰幫他鎮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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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出版公司來了三人,分別是業務經理韓良、高階編輯李薇薇、以及法務張震。

英國貝紳來了四位,負責中國事務的經理喬伊,高階編輯詹姆斯、律師斯蒂芬、還有一位翻譯。

一陣喧鬧和互相介紹之後,就進入了正題。

作為小說的作者,秦風無疑是大家視線的焦點,都在等待他開場。

秦風整理了一下思緒,朗聲說道:

“歡迎大家來工商大學,尤其貝紳出版公司各位,歡迎你們來中國”

“啪啪啪”

掌聲響起。

老李讚賞地看了眼秦風,你小子還算懂事!沒忘了學校。

秦風繼續說道:

“謝謝兩家出版公司對《哈利波特》的青睞,接下來就說說這本書,以及我對出版合同的一些想法,如果各位有不同意見,稍後咱們可以再討論”

說完,他就停頓了一下,等著貝紳公司的翻譯將這段話翻譯給幾個洋鬼子聽。

翻譯結束,他又接上了剛才的話。

“《哈利波特》是一本西方魔幻小說,全書共二十二八千字,十七章“

又是一陣停頓,然後繼續。

……

接下來,秦風將小說內容大致介紹了一遍,又說了這本書銷售前景的展望。

當他說到這本書必定暢銷全球時,現場有人相信,有人不信,各種表情都有。

英國貝紳一行人對他的說法還算比較認同。

這本書可以說是目前最傑出的西方魔幻小說,同型別小說在市場上沒有能夠與之匹敵的對手。

魔幻小說在歐美市場不小,青少年是消費主力,這就決定了這本小說的市場前景,暢銷歐美應該沒問題。

華夏公司一行人則有點不信秦風的話。

他們認為這本書可能會暢銷,但說暢銷全世界,可能有點誇張了!

這很正常,西方魔幻小說在中國圖書市場上非常少,可以說鳳毛麟角,僅有的幾本,也只是小範圍流傳,不具備參考價值。所以大家很難對《哈利波特》的市場前景做出準確的評估。

但由於秦風的明星身份,擁有數量龐大的粉絲,小說質量也確實不錯,所以華夏公司對銷售還是很樂觀的,這也是他們今天之所以來這裡的原因。

至於其他人,想法就無關緊要了。

兩家出版公司的不同表現,完全在秦風預料之中。

他說完,會議室頓時響起一片議論聲,秦風並沒有參與,而是喝了口水,等著現場安靜下來。

稍頓,議論聲小了許多,秦風立刻接著說。

他告訴兩家公司,這只是《哈利波特》系列第一部,之後還有六部,一部比一部精彩,整個系列大約三百萬字。

而且後續六部都已經構思成熟,只需在以後幾年時間內,把它們變成文字陸續推出就可以。

聽到這些,兩家出版公司都非常吃驚,當然更加興奮。

他們沒想到《哈利波特》竟然是如此龐大的一個系列小說,而且整個系列秦風都已經胸有成竹了。

作為出版商,他們太明白其中的利益了,只要第一部一炮打響,那後續幾部的暢銷都將順理成章,只需躺著數錢就行。

想通這個關節,兩家公司人員眼睛就有點發紅了,每個人都透著勢在必得的決心。

其餘人聽到這訊息,也都驚訝不已,手筆太大了!

……

一番震驚和議論之後,秦風說到了最重要的出版合同。

他明確告訴兩家公司,出版合同只授權他們出版文字小說,其餘所有權利,如電影改編權、漫畫改編權、電子閱讀版權等,都將自己保留。

現場又是一片喧譁,兩家公司對這條都有異議。

英國佬想得到更多,尤其電影改編權,是他們此行的重要目標之一。

華夏公司倒沒有太過於堅持,他們當然也想多得到一點權利,但得不到也不會影響合同簽訂。

對於兩家公司的異議,秦風予以了堅決拒絕,他斬釘截鐵地說道:

“除了文字版授權,小說其餘權利一概不會授權、轉讓,如果不能接受,那就不用往下談了“

看到他態度這麼堅決,考慮到這本小說可能帶來的巨大收益,兩家公司只能接受這個條款。

現場也有人不理解,不明白他為什麼堅持保留這些權利。

只有林陽明白原因,不過他認為秦風是在做春秋大夢。

竟然想指著一個系列小說變成億萬富翁,這不是做夢是什麼?

兩家公司接受這個條款,秦風心裡頓時放鬆許多,他生怕在這裡談崩,現在的結果無疑是最棒的。

他肯定不會給對方解釋,這些保留的權利將會多麼珍貴,當然,可能他說了對方也不會相信。

最大的難題解決了,接下來就是小說出版地域的問題。

依秦風的意思,中文版授權給華夏出版公司,由他們在全球出版發行。

其他語種的版本則授權給貝紳公司,同樣全球發行。

但兩家公司的出版業務有很多重合之處,華夏也有外文書籍出版,但他們在海外的發行渠道差貝紳太多。

貝紳同樣有中文出版業務,他們在中國的發行渠道又差了華夏十萬八千裡。

這就需要兩家公司協調了,所以秦風把這個問題拋出來後,就坐山觀虎鬥,開始和律師討論合同了。

兩家出版公司則展開了一場唇槍舌劍,為各自爭奪利益。

雙方互不相讓,爭得面紅耳赤,就差直接開戰了,會議室裡變得非常熱鬧。

……

二十分鍾後,兩家公司達成了協議。

如同秦風設想的一樣,華夏公司放棄了出版外文版的權利,貝紳公司則放棄了出版中文版的權利。

發行地域沒有做任何限制,都是全球發行。

而且他們約定,在各自勢力範圍內不給對方銷售設置障礙,在公平友好的環境下展開競爭。

這結果當然是秦風最願意看到的。

接下來秦風又和他們約定了小說出版期限。

從籤訂合同之日起,最長不能超過三個月,小說必須上市銷售。

如果超過這時間,秦風有權取消合同,並要求違約方進行賠償。

同時,秦風要求出版公司配合自己進行宣傳,自己也會配合出版公司的宣傳活動。

對出版日期限定,兩家公司沒有異議,這是出版合同的常規條款,沒什麼可說的。

但他們對配合宣傳則有點不太理解,不知道秦風準備怎麼宣傳。

難道他有什麼不為人知的花招不成?(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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