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 改革伊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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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的成立,是洪門改革當中很重要的一步,同時也是先行的一步,兒隨著立法會之後,紅紅們同時又展開了很多其他的改革。

就像李天養自己所設想的那樣,洪門政府機構的行政與司法進一步被分隔了出來,新成立的審判庭將司法大權給收入了囊中,包括一般的行政處罰、貪汙受賄、乃至重大犯罪案件,都從曾經洪門政府來審判,變成由審判庭進行審判,分割了洪門政府的權柄。

相應的,為了增加審判庭的權力以及他們的行動能力,巡檢司被納入到審判庭的範疇,並擴大了巡檢司的權職:一開始巡檢司的職能是作為防範、審查洪門內部的不法和貪腐行為,而現在則在此基礎上增加了審查各類刑事案件、重大經濟案件的權職,同時還能控制治安局,對其工作進行指導,算是治安局大半個領導。

而且,涉及重要的經濟案件、重大的刑事案件,都需要由巡檢司牽頭向審判庭做出申述,並且身負檢舉罪證的職能。

甚至於,審判庭和巡檢司在日常活動當中的權責還大於洪門各政府機構,因為他們有權利對政府機構當中的人和事進行審查核實,預防洪門內部的腐化。

當然,作為鉗制手段,政府機構和立法會還共同管理著洪門內衛,一來是作為蒐集洪門轄區之內各種不穩定因素,二來可以透過內衛瞭解洪門內部結構的不合理之處,為立法不會出現想當然的情況打下基礎,三則可以透過內衛監督,同時預防審判庭和巡檢司一邊出現的問題。

而最重要的一點,各地審判庭的主要領導人,與當地政府領導人互不同屬,權職也互不相接,彼此是一個獨立的體系,如此之下,算是暫時完成了李天養對於三權分立的初步設定。

立法會更是完全與兩個部門沒有瓜葛,即便更政府機構共同享有內衛情報,但是他們只有分享權和建議權,而沒有絲毫的指揮權,獨立於政府與司法體系之外,至於原本應該作為三足鼎立的第三條支柱--議會體系,對於此時的洪門來說,若要邁出這一道步子,那恐怕有扯著蛋的危險,並不合時宜,李天養在心中給否決了。

其實,立法會等初衷,原本就是在為日後的議會做著準備的,真正想要議會有所成就和保有功能,以當前洪門體系等教育實力來說,至少還需要一代人的努力,才能真正做到民智的開化,讓百姓們自己勉強學會思考,什麼是自己有益處的選擇。

一如如今在洪門政府機構當中,居委會主任等職務由百姓們自行選擇那樣,議會的成立根基還不完善,此時推出有過猶不及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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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以現在洪門即將準備參與到天下爭霸的局面來看,李天養除非是各傻子,否則他絕不可能在這個時候自斷一臂地讓洪門最重要的權力分潤出去。

立法會也好、審判庭也罷,這些分出去的權力對於李天養心中的野心而言,不但沒有滯礙,反而還助益頗多,可以免除未來李天養他們爭奪地盤以後的很多工作,專心致志地進行他們的大業。

同時,洪門政府也進行了細化分工,之前的慈幼局被分隔為了教育局與衛生局,其中教育局的主要功用不用多說,李天養參考後世的教育局作用功能,對其進行了定義,其下還有出版署和編譯署,負責對中西方新思想、新技術、新學科的理解、翻譯、以及編撰課本圖書。

衛生局專門主管衛生醫療一塊,除了各地的醫所和大型醫院以外,轄下還有一個醫藥局,和一個醫科院,醫藥局的作用是組織和生產普通疾病的制式藥物,掌控各地可能出現的疫情,而醫科院的功能則是研製各類新藥,研究各種疾病等等。

除此之外,慈幼局還有一個分類則被新建立的民政局給繼承了,那就是對洪門內的孤寡老人、孤兒、殘疾人士等照顧,同時民政局還兼備了清查洪門內人口名冊、為新生兒上戶、為新婚夫婦簽發結婚證書等等功能。

農業局,顧名思義是主管洪門內的農業一應事宜,比如現如今組織洪門體系內的百姓們更多種植糧食,而非商業作物,負責管理原屬洪門齊心堂的土地,以及主管各地森林砍伐以及補種等事宜,其下轄也有一個農科院,專門研究新式外來作物的特性,提高本土作物的產量等等。

工業局,專門制定各地未來民生、軍用等取向的大型工程,以及組織優秀而專業的工人進行修建等事宜,它另外一個權責,是監督審批各地城鎮街道的擴張與興建,確保各地城鎮的擴張有條不紊,具有規劃;其下雖然沒有研發機構,但是卻有一個地質考察隊、地圖繪製隊

商業局,負責洪門體系內與商業相關的各種工坊新建審批、核實審批各類商鋪的新建與撤銷等等。

至於商業稅收方面,卻有一個專門的稅務局,不但收取洪門體系內的商稅,同時還收取洪門體系內的農業稅收,以及彙總洪門在海防之中收取的過路費、保全費用,齊心堂商業運作當中的賺取的利益。

而作為重中之重的財政局,則掌管著從商業局彙總過來的各類收入,統籌統報,根據各個部門新年伊始制定的發展方針,進行合理的財務分配,並進行必要的監督和控制。

治安局,作為政府機構當中防範治安、維護體系和平安穩的重要存在,雖然接收審判庭的指導,但是在平時等工作當中,依舊要接受政府等領導,並隨時配合政府的工作,其下還有一個消防署,專門負責應對當地突然發生的各類災害事件,如山火、地震、房屋倒塌、海船沉沒等等救援事件。

只是原本還處於政府領導的防衛隊如今變更為防衛軍以後,卻是被分撥出了政府的體系,也就是說,從此之後,紅紅們政府再也沒有了軍事指揮權力,專職主管當地的民生。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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