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氏家族三年一次的家宴如期舉行,樓上一桌,樓下三桌。
樓上都是林氏老一輩手握實權,有話語權的宗族長輩。樓下則是林氏的年輕一輩,但這三桌人中卻並沒有林義和秦歡的身影。
剛剛在樓上談完了事後,林義便悄悄的下樓,帶著秦歡一聲不吭的離開了。
坐在車上,秦歡的臉色很是難看,默默的坐在後座上望著窗外。林義試探性的問道:“怎麼了,是誰說什麼了?”
“哼!”秦歡冷哼一聲,狠狠白了一眼林義。
“有多難聽?”林義笑著問道。
他以為是林家那些晚輩說了什麼,所以才讓秦歡如此不開心。可秦歡卻開口說道:“剛剛一桌子的菜都上來啦,我連一口都沒吃到,你就拉著我走。難道不用跟林家的長輩問個好,露個臉的嘛?”
林義哭笑不得,感情這妹子是為了沒吃到滿桌子的好吃的!
他半開玩笑的解釋道:“今天情況比較特殊,那些長輩一個個的脾氣都不太好。所以,我在上邊捱罵一頓就算了,總不能讓你到上邊受委屈不是。”
“哼,鬼才信!”秦歡翻了個白眼,根本能不信林義的屁話。
“行啦,行啦。請你吃好吃的。”林義笑著說道。
聽到吃,飢腸轆轆的秦歡終於瞪起了沒精打采的大眼睛,依舊望著窗外,眼神中卻已經多了幾分期待。
老孃是在乎那幾口吃的麼?得矜持。
一個小時左右,林義開車帶著秦歡回到了江城。找了個車位將車停下,秦歡打量著四周,道路的對面是江城的老小區,小區大門上方的小區名字,已經有些燈徹底滅掉了。
“幸福...裡小區?”
是的,幸福裡小區。
林義和秦歡站在街道的對面,看著那一道之隔的小區。林義沒來由的,生出幾分傷感。當秦歡轉過頭的霎那,林義臉上的傷感瞬間消失。
“走,這邊。”
林義帶著秦歡鑽進了漆黑的小巷,只有兩側樓房窗戶灑落的燈光,微微照亮了這條十幾年未曾改變的小巷。
“錦誠,你等等我...太黑了,我害怕!”
“有什麼好怕的,這條路都走了幾百遍了。”
“慢點,慢點。”
小女孩從男孩的身後拉住了他的手,卻被小男孩拽著小跑向前。其實小男孩心裡也是害怕的,只是想快些走出這裡,前面就有路燈了。
......
“林義,你等等我!這烏漆嘛黑的,我們是要去哪啊?”
前面的林義估計放慢了腳步,一隻手向後微微探出,精準的抓住了秦歡柔軟的小手。秦歡到也沒掙脫,有些害怕的心,在被寬厚的手掌握住後,沒來由的多出了幾分安全感。
以前走這套巷子的時候,總是感覺好漫長,要走好久才能穿過這片黑暗。可是現在,林義卻感覺這條漆黑的巷路著實有些短了,才沒走幾步,怎麼就到了大路上呢。
來到寬敞明亮的大街上,秦歡悄然抽出自己的小手,大眼睛打量著四周,對林義再次問道:“我們這是要去哪呀?
”
“這邊,帶你去吃點好吃的。”
二人順著大街繼續向前,又到了一處小巷口,秦歡埋怨的看向林義,似乎在說又是這種漆黑的巷子?到底什麼時候才能到啊?
林義笑著伸出手,秦歡抿著嘴,將柔軟的小手放進了他的手掌之中。
再次穿過小巷,秦歡只覺得耳畔慢慢開始多起了吵雜聲,伴隨著眼前光明顯露出來,前方竟然出現了一片隱蔽的鬧事街頭。
“這...”
“怎麼樣?今天我請客,隨便吃!”
“咯咯...好嘞!”
秦歡的眼睛已經笑成了兩到彎彎的月牙,這個隱秘的小街左右,居然全部都是路邊小吃。彷彿一下子就回到了童年,秦歡像一隻鶯燕般飛奔進過去,很快就淹沒在了人流之中。
十幾年的小街依舊沒變,還是那個熟悉的味道,還是那些自己喜歡的各種街邊小吃。林義一邊緬懷著過去,不緊不慢的跟在秦歡的身後,站定一會兒,就要掏出錢付賬。
前邊的秦歡雙手裡已經拿了三樣吃的,吃幾口後便回頭看向林義。這就好像小時候的自己,鑽進來,看什麼都想吃,結果買到手裡已經拿不住,轉頭看向了姐姐。
“給我吧。”林義伸出手。
秦歡立即展露笑顏,將自己不想吃的東西交給了林義,然後繼續向前。
就在倆人快要走到小街的盡頭時,林義突然停住了腳步,在他的前方,一身白色運動裝的窈窕身影映入眼簾。女子手裡拿著根竹籤,正在將另一只手上的食物放進嘴裡。孤單的身影,哪怕是在這人擠人的街道中依舊顯得那麼格格不入。
她的眼神有些孤寂,臉上沒有任何表情。吃著手裡的食物,都好似只是為了走在街上而吃。
“曾錦繡?”
秦歡驚訝的喊了一句。
前方的人似乎聽到了有人呼喊自己而感到意外,眉頭微微皺起,眼神看向前方,這才發現了正在與她招手的秦歡,然後視線落在了林義的身上。
“你怎麼在這兒?”秦歡來到曾錦繡的身邊,笑著問道。
似乎很驚訝,她居然能找到這麼奇葩的地方。如果不是林義,自己根本就不知道,江城還有這樣一條小街。
“我小時候就住在這附近,所以知道這裡,經常過來。”曾錦繡臉上勉強擠出了一個笑容,溫聲的解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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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是秦歡和林義倆人的出現,讓曾錦繡更加疑惑。
“高中那會兒,和同學一起來過。”林義笑著隨口說道,算是解答了曾錦繡的疑惑。
“啊!你今天沒回唐都,在江城有地方住嘛?”秦歡還是比較細心的,因為以前下班後,曾錦繡都要搭順路車回唐都的。
可是今天都這麼晚了,曾錦繡肯定是回不去了。
出於寧佩兒的關係,秦歡其實也很關注這個平時沉默寡言的化妝師,她心裡反正已經將曾錦繡當成了朋友。
“嗯,今晚不回去了。我...”
“有地方住麼?要不去我家吧,正好有空房間。”
不等曾錦繡說完,秦歡搶著說道。
這就讓曾錦繡有些尷尬了,不只是今晚她不會回唐都,甚至今晚以後她也不會回去了,因為她已經將唐都的房子給退掉了。
無論是在江城還是唐都,她幾乎是沒什麼朋友的。平時沉默寡言的她雖然人緣極好,但從來不與任何人有太多的瓜葛。
更別說到哪個朋友家住,這根本就是從未有過的事情。
“不,不用了。謝謝,我訂了賓館的。”
“賓館怎麼住啊!而且你一個女人多危險那,退了退了,正好我今天想和你好好聊聊天呢,我家有地方的。是不是呀林義?”
“嗯,有空房間的,沒什麼不方便。”林義笑著回應。
只是有些摸不著頭腦,秦歡這是哪根筋搭錯了?剛剛臭豆腐吃多了,齁著了?
無論出於什麼原因,其實林義的心裡暖和和的。並且由衷的想感謝秦歡,同時更想曾錦繡不要在推脫。
“真的不用了,不太好的。而且,我訂的賓館就在附近...”正說著話,曾錦繡想去摸錢包拿自己的房卡,證明自己真的已經訂好了房間,可下一秒,她的話就止住了。
一旁的秦歡有些不明所以,大眼睛眨巴眨巴的。可林義卻在心中無奈的笑了,感情這位姐姐的錢包又被偷了?真是個粗心的傢伙。
為什麼說又呢?因為當年,她就曾在這裡丟過一次錢包,為此還偷偷的哭了好幾天。
“錢包丟了?”林義試探性的問道。
“啊!什麼?這,這裡還有小偷啊?”秦歡一臉難以置信的表情。
尷尬的曾錦繡抿著嘴,嘆息一聲,還是點了點頭。
可旁邊的秦歡卻突然傻乎乎的笑了起來,走到曾錦繡的身邊,一把挽住了對方的胳膊,笑嘻嘻的說:“這下沒辦法了,你就只能去我家住咯。”
是啊,錢包丟了,裡面雖然沒多少錢。可身上更沒錢了,而且身份證,房卡等等都在裡面呢。曾錦繡心中有些煩躁,“可是我的行李還在賓館呢。”
“沒關係,我們開車過來的,正好一起過去拿。”
“還是算了吧,我...”
“曾錦繡!我是真心拿你當朋友的,能不能給我點面子?我家裡有洪水猛獸是怎麼的,邀請你去我家住,難道就這麼難嘛?”
秦歡臉色變得不太好看,努著嘴,瞪著大眼睛直視著曾錦繡。
旁邊的林義揉了揉眉心,這個秦歡今天到底是個啥子情況?
話都說到這個份兒上了,曾錦繡如果還是拒絕,那就真是太不給秦歡的面子了。雖然她是真心一百個不情願,可還是點了點頭。
結果,翻臉不過一分鐘的秦歡立即嘿嘿的笑了起來。拉著曾錦繡快步朝著小巷外走去,林義跟在身後,就在馬上步入漆黑的小巷時,秦歡突然回頭對林義狡猾的眨了眨眼睛。
啥子意思?你眨什麼眼,什麼意思?
哎,愁啊!林義突然覺得,真要娶了這麼個媳婦,自己至少要費些腦子花上三兩年的時間,記住每個時段哪一天這位姑奶奶該吃什麼藥,這風雲變幻的精神狀態,著實有些嚇人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