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部第二回 救父有術 盜亦有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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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部第二回救父有術盜亦有道(下)

話說在上方的一再催通之下,時任臨安府尹的趙師翠這一夜急得是火燒火燎,遂催令捕快:

“活要見人,死要見屍,我限你們務必三天內破案!”

重賞之下必有勇夫,重罰之下也有勇夫,經過挖地三尺般的搜尋,捕快們終於抓到了一位,他們興沖沖地趕來向趙府尹報告說道:

他就是“我來也”。

然而,捕到之後,此賊卻打死也不認罪,又無贓證人證,趙府尹只好將其收監待審,慢慢對證。

此賊被抓捕之後,“我來也”果然在臨安城裡銷聲匿跡。

真是他啊!

趙府尹開心極了。

當然,也不能過於草率,因為在那時,案子辦錯了比沒破案的責任更大,後果更嚴重。

趙府尹也怕辦錯案,因此還準備再等等,他想,要再過數日,臨安達官貴人家的牆壁上不再出現“我來也”,此案那便可以辦成鐵案了。

被收監一段日子之後,這賊便與專門看管他的獄卒熟了。

有一天,賊對獄卒說道:

“長官,我雖然確實曾經偷竊,但我絕不是'我來也”,我自知暫無脫罪之理,只請求你老人家稍松刑具,給予寬待,我有金銀藏於西湖北岸寶石山上的保塔某處,拿到即是你的。”

獄卒半信半疑,好耍似的去了一遭,果得金銀若干,竊喜,不僅為賊松刑具,還以酒肉犒賞他,如同朋友。

不一日,賊又說道:

“我還有一批金銀珠寶,藏於侍郎橋下某處,你即可取之。”

獄卒又去,所得更多,大喜,二人遂成兄弟。後來某晚,賊對兄弟說道:

“我離家日久,無奈上有高堂待養,下有稚兒待哺,讓我回家一趟,盡點孝心,四更當歸。”

獄卒面有難色,賊進一步做工作道:

“你儘管放心,我不會讓你擔罪的!退一萬步來說,即便我去而不歸,我給你的金銀,抵失囚之罪綽綽有餘,如不答應,可別後悔哦!”

收人錢財,替人消災,獄卒只好同意了。

自盜賊兄弟去後獄卒在數著時間候著。

是夜四更一到,只聞屋上瓦響,賊已飛身而下,如約而歸獄卒懸著的心才終於放下。

第二天一早,循王府的人匆匆來報案道:

“昨夜王府被盜,府門上大書'我來也’三字。”

趙府尹聞之大驚,拍著腦袋慶幸道:

“幾誤此案啊,幾誤此案啊!幾誤此案啊!差點就辦成了冤假錯案,看來,此賊並非“我來也”!”

於是,將他杖責處罰後,當庭釋放了。

獄卒歸家,老婆眉飛色舞地告訴他道:

“昨天半夜有人敲門,開門後,有人立於門外,一聲不吭,扔下一個包袱,轉身就走了,竟是……”

獄卒開啟一看,全是黃白寶物。

一個盜賊,坐在牢裡還能自證“清白”,保全性命,也算“盜亦有道”。

不過此道乃道高一丈之“道”。

花開兩朵,各表一枝。

且說一個多時辰之後,林弦超終於把張俊救醒轉來了。

林易之不禁佩服道:

“我兒進步甚大啊!不知何時開始,你之功夫竟超過我了啊!”

醒轉過來的張俊這時候恢復了神智,當瞭解到了這一切,不禁豎起大拇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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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閱人無數,但可以說當今天下之大,綜合功夫之高的,很少能勝過你們父子倆的!救命之恩,請容我一拜!”

“張大人,這萬萬不可啊!現在王倫大人還翹首以盼我們平安歸去,且讓我們抓緊時間收拾收拾,馬上出發,有話路上再說吧。”

究竟他們能否平安地回到閩南城?

諸位看官,請聽下一個回合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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