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開著車追擊犯罪嫌疑人,嫌犯慌不擇路,開著車橫衝直撞,結果真的撞到了無辜的路人。
發生這樣的事情,責任在誰?
警察不知道嫌犯撞到了人,看到嫌犯棄車而逃,自己也下車追擊,卻被一個小孩抱著腿攔住去路。
全部心思放在嫌犯身上的警察沒有聽清楚小孩的求助,堅持追擊嫌犯,結果被撞的路人因為沒有及時就醫而命喪黃泉。
這樣的情況下,警察是否需要為路人的死亡負責?
高杉俊彥覺得松本清長得負責,所以把這位警察當做是殺母仇人,並且對他展開報復行動。
毛利蘭就認為他這樣的做法有種“把槍對準好人”的感覺。
好人就活該被槍指著嗎?
雖然她自身不是好人,但還是希望好人能一生平安的,那樣的話世界說不定能變得更加美好點兒。
母親因為沒有得到及時的救治而死亡,結合當時的情況來說,對警察有怨念倒是情有可原。
但把警察當成殺母仇人,還試圖毒害對方的女兒,這種行為就很不可理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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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蘭無法理解高杉俊彥的想法。
當然她也沒準備去理解,別人怎麼想的怎麼做的跟她沒有多少關係,復仇這種行為她也覺得很正常。
只是高杉俊彥選錯了仇人,而且松本小百合跟原毛利蘭關係很不錯,所以她才會阻止對方喝下有毒的檸檬茶,免得一不小心就真的救不回來了。
檸檬茶裡的毒藥很容易就檢測出來,高杉俊彥沒有辦法解釋這件事情。
事到如今他也沒想要辯解,只是把當年的事情說出來。
“犯人的自白”毛利蘭不想聽,事情的緣由她也記得大概,後面的事情都交給警察,她自己跑出去吃甜食。
現在不吃的話,等會兒可能就吃不到了,畢竟發生那樣的事情。
就是不知道接下來會怎麼發展。
像原作裡的那樣,新郎進去蹲幾年,出來後繼續結婚?
想到這個的毛利蘭就感覺無力吐槽。
以前看動畫漫畫的時候,就覺得某些劇情、表達的某些想法讓人無法理解。
穿越到這個世界生活了一段時間,發現某些思想果然還是無法理解。
但不理解就不理解吧,只要無視掉就好了。
動畫漫畫看多了,早就學會“不要試圖去理解”的做法,畢竟正常人很那理解非正常人類的思想。
嗯,這樣說會不會有點過分?
那就換個說法:畢竟雙方的主流思想、核心價值觀是不同的嘛。
……
少女忙著吃甜點。
周圍的賓客卻發現不對勁,因為都已經到時間了,新郎新娘卻沒有出現,雙方的家人好像也不見了。
正議論紛紛的時候,終於有人出來宣佈婚禮的中止。
為什麼要中止?
因為新郎要毒殺新娘。
這估計是松本清長的指示,把原因全部說清楚,避免別人胡亂猜測。
但這個訊息就很勁爆,賓客的議論更停不下來了。
沒過多久就看到高杉俊彥被押送離開。
警察到底還是警察,該抓的人都要抓走,不會隨隨便便就把人放掉,高杉俊彥該面臨的起訴是無法避免的。
松本小百合也表現得很冷靜,沒有求情也沒有在那裡吵鬧。
更不會覺得毛利蘭多管閒事。
父女倆都想要跟毛利蘭道謝的時候,卻發現少女不在房間裡,於是鈴木園子趕緊跑出來找她。
差不多吃飽喝足的少女跟著她回到房間。
發生那樣的事情,他們也沒有閒心多說,只是鄭重地道聲謝。
但恩情都記在心裡,以後有機會自然也會報答。
道謝之後就是道歉,然後出去疏散賓客,徹底結束這個差點變成悲劇的結婚典禮。
兩個JK沒有多待,直接離開婚禮現場。
路上鈴木園子還忍不住嘆息。
“明明都要結婚了,沒想到卻發生這樣的事情,松本老師還真是可憐呢。”
確實挺可憐的,畢竟是遭受無妄之災。
高杉俊彥把他們父女倆當做復仇物件本就很沒有道理。
毛利蘭點點頭表示認同鈴木園子的話。
接著就開口說道:“往好了想,事情遲早是要發生的,現在解決總好過結婚後再發生悲劇,畢竟俗話說得好,早死早投胎嘛。”
“……蘭,你現在還真是喜歡說些奇奇怪怪的話呢。”
“以前我沒有說過嗎?”
“說倒是有說過,畢竟你對那邊的歷史挺感興趣,但以前說的話可沒有現在那麼奇怪。”
原毛利蘭確實對隔壁的歷史有興趣,動畫漫畫裡也有所體現,《死亡之館·赤壁》篇的時候,還給其他人科普了“死諸葛嚇走活仲達”的典故。
“奇怪歸奇怪,但道理確實是那樣的道理。”
少女這樣說了一句,就沒有再討論這個話題。
鈴木園子也沒有糾結,而是繼續為松本小百合打抱不平,順便說說自己以後和男友要怎樣怎樣的。
明明直到現在都還沒有找到男朋友呢。
……
不能在婚禮上玩兒,那就去別的地方散散心。
毛利蘭陪著鈴木園子去閒逛,又是等到天黑才回到事務所這裡。
等不到她回來的毛利小五郎和江戶川柯南正討論著晚飯該怎麼辦,看見她回來又直接停止討論,就坐在那裡等著她做晚飯。
少女很是嫌棄地看看他們,但還是搖搖頭進了廚房。
江戶川柯南還是挺關心那位“兇巴巴的老師”的,跑到廚房門口裝可愛,詢問婚禮上是怎麼個情況。
聽到新郎給新娘下毒,不由得滿臉驚愕。
那邊的毛利小五郎聽到“松本清長”這個姓名也忍不住開口:“原來要結婚的是松本警視的女兒啊,早知道我也跟著一起去了。”
松本清長以前也是他的上司,去參加婚禮當然沒有問題。
白天的時候松本清長還跟毛利蘭說起過他呢。
……
雖然很簡單但量大管飽的晚飯很快就做好,已經習慣異國口味的兩個偵探看起來像是狼吞虎嚥的。
毛利蘭坐在旁邊吃著自己做的甜點。
外面突然傳來一陣像是“噠噠噠”、“轟隆轟隆”的聲音。
吃著晚飯的毛利小五郎很是不爽地“嘖”了一聲。
“這些個可惡的小混混。”
毛利蘭走到窗戶那裡看看下面街道的情況。
幾個小混混開著顯然是改裝過的摩托車在炸街,引來左鄰右舍許多人的怒罵,他們卻不以為恥反以為榮,嘴裡發出“嗚哇”的怪叫聲疾馳而過。
上一個混混團體被毛利蘭全滅沒幾天,新的混混團體就冒出來了。
看樣子這還是個飛車黨?
隨著混混們的遠去,街道恢復安靜,毛利蘭就不再多想。
混混怎麼樣都無所謂。
婚禮的事情結束了,接下來沒有其他的安排,是時候出發去搞黃金了。
有了那批黃金才能更好地當條沒有夢想的鹹魚嘛。
不然該怎麼賺錢?
當個抄書抄歌抄電影的文抄公?
還是為了拯救即將破產的毛利家,少女直接出道當偶像?
不管怎樣都是麻煩得很。
“從古至今,不勞而獲才是最爽的嘛。”
少女滴咕一句。
囑咐兩個大偵探等會兒自己把碗快洗乾淨,然後拿著換洗的衣服去洗澡準備睡覺了。
養足精神等過兩天直接搬黃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