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6章 :手機電子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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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只是公交車上。。.。 WW.3[WX].

相對於公交巴士,有太多與公交巴士一樣,太浪費時間的地方。

地鐵,火車,飛機,醫院……等等,等等。

當然,哪怕就是睡覺前的幾分鐘,其實也相當的無聊。

不少人在這一些浪費時間的時間裡,有的選擇聽歌,有的選擇聊天,但更多的人無聊。但是,如果這個時候,有一個可以給他們打發時間,並且是打發長時間的娛樂,無疑,這種娛樂是深受使用者喜歡的。

看漫畫,是很多使用者選擇的一種。

很多日本人在出行的時候,都會帶上一兩部漫畫。

可惜的是,實體漫畫這種東西,實在是攜帶不方便。

不可能天天出門,天天就想到帶什麼東西去吧。

再者,哪怕是不出門,就是在家裡,總是翻著無數本的漫畫也太過於煩索。

不過,創新就在此出現。

一部可以容下幾十套,上百部漫畫的電子產品,出現在了大眾的眼前。

試問,這樣的創新,他又如何不吸引人眼球。

如果要比較,電子漫畫與電子書是同級別的產物。

試想一下,在國內,電子書都能火爆的一塌糊塗。

更不用,日本人對於漫畫的情節,遠高於國人對於電子書的情節。

結果,這樣的電子產品一經某新聞釋出,立即吸引了無數日本人的眼球。

我靠,還有這東西,買回來看看。

這簡直是日後看漫畫的神器呀。

是呀,是呀,有了這樣的產品,以後就可以不要天天去排隊購買漫畫了。

也不知道這個東東看漫畫要付多少錢,怎麼付費。

我現在倒關心,在哪裡可以買這個電子產品。

切,什麼電子產品,你們真是out了,這是手機,好不好,這是手機。

手機是電子產品,但電子產品不一定是手機。

為什麼要強調手機,這實在是太有必要了。

如果僅僅只是可以供大家閱讀的電子漫畫儀器,他哪怕可以看再多的漫畫,但與傳統的紙質書籍來,攜帶起來,也不是特別的方面。當然,相比較來,肯定是帶這種電子產品比之帶書方便的多。但是,真正的方便,是那種不會對使用者造成一丁兒的麻煩。

這個時候,一個令人無比激動,一個令人尖叫的創意再次出現。

將這種電子產品與手機相結合。

最後,做成了一個可以看漫畫的手機。

這種手機,不但可以看漫畫,同樣也有手機所有的功能。

就此,攜帶問題,完全解決。

未來不管你走到哪裡,無數的漫畫都會跟隨與你一起。

而且,這一些漫畫,一丁兒的也不沾用你的空間,他就是與你的手機綁在那。

你的手機在哪,這一些漫畫也在哪?

你出門會不帶手機麼?

你在家,難道也不玩手機麼?

不管任何地方,也不管任何時間。

只要有手機存在,只要你想看漫畫,你都可以看。

太棒了,剛好,我要換一部手機,我之前一直考慮買索尼,現在,我買他了。

靠,我後悔呀,剛買了一部新手機,這叫我如何是好。

什麼如何是好,趕緊換了,我上個月買的松下手機,現在我決定購買超想。

這麼,我也得換成超想?

那趕緊的。

哎,就是不知道哪裡有賣。

是呀,哪裡有賣。

一系列的新聞,可謂是調足了不少使用者的味口。

不少使用者表示,強烈希望公佈超想手機的購買地址。

……

“張寧,民眾熱情很高呀,我們是不是該開始賣了。”

看到網上不少人對這種即可以打電話,又可是看漫畫的手機一致看好,孫正義再次提議張寧道。

“不行,熱情雖然提升了一,但還不是很足,還沒有到所有人都想購買的地步。”

“不會吧,張寧,你還想讓所有日本人都想購購買我們的手機麼?這怎麼可能,連索尼都做不到。”

“我覺得,一切皆有可能,只要我們去做。現在只不過是先預熱,只要我們每天不斷的預熱,我相信,他們甚至可以將我們的手機當成是計算機界的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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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好吧,張寧,下一部,你準備怎麼預熱,還是發這一些軟文麼?”

“第一步我們就用了這種軟文,如果第二步還是這種軟文,也太沒有創意了。”

“那你有什麼新的創新辦法?”

“我準備簽下日本當下所有知名漫畫大師的電子漫畫版權,到時候,再將這樣的一個訊息公佈出去,又將成為我們超想手機的一個看。”

“張寧,要購買這一些知名漫畫大師的版權,我們可能有一些晚了。集英社在我們企鵝漫畫平臺的崛起之下,他們也意識到了漫畫版權的重要性。所以,有不少與他們簽約的知名漫畫作家的電子版權,都在集英社旗下。此前,他們也一度拿這一些大師電子漫畫版權與我們企鵝原創平臺做為抗橫。”

“我知道。”

張寧頭,“佳惠跟我過這事,但我所的電子版權,可不是網路電子版?”

“不是網路電子版是什麼?”

“手機電子版。”

張寧如是道。

“手機電子版?這個,張寧,有這種版權麼?”

目前世界上各大作品的版權,一般有實體出版版權,外文版權,同時,還有改編遊戲版權,改編影視劇動漫版權,改編其他周邊產品版權等等……至於網際網路電子版權,在之前是沒有,不過,在企鵝原創漫畫平臺出來之後,網路電子版也成為了一大版權。

不過,是網路電子版權。

但因為這是新興品種,仍有不少漫畫作家不知道網路電子版權到底是怎麼回事。

更多的一些漫畫作家,甚至仍將網路電子版權不當一回事。

他們從來就沒有想過有這個版權,也不會想網路電子版權上面有什麼利益。

只是,孫正義萬萬沒有想到。

在人們連網路電子版權都還沒有搞清楚是什麼的時候,張寧又弄出了一個手機版權。

不經意間,孫正義生出,這世界變得太快,還是自己太過於落後?

更或是……眼前的這位,太過於妖孽?

“以前沒有,不過,從現在開始,我有,就有了。”

張寧透過玻璃,看著遠在腳下的日本國,道。

ps:抱歉各位,昨天送伯母到人民醫院重症室搶救,到現在才回來,之前的沒有更新,白後面會補上。雖然不少讀者估計忘了,不過,白還是記得,白加昨天兩章的斷更,一共欠7章了。7章呀,不能再欠了,帳得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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