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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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的天氣可真冷,我除了蝸居家裡,根本就不敢出去,沏一杯香茗,拿一本喜歡的,慵懶的靠在沙發上打發時光,果然很愜意。

陽光透過落地窗打在我的臉上,暖暖的,因為陽光很刺眼,我把白色的紗簾拉下來,室內頓時如夢境般朦朧,斑駁的花影照在充滿淡淡墨香的書上,我再一次陶醉其中。

“你為什麼和我講這些?她和你與我有什麼關係?你以為我貧窮,相貌平平就沒有感情嗎?我向你起誓,如果上帝賦予我財富和美貌,我會讓你難於離開我,就像我現在難於離開你一樣。可上帝沒有這樣安排。但我們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如你我走過墳墓,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

《簡愛》是我在十六歲就看過的,可是今天讀起來卻另有一番感受,合上書,我反覆思考簡愛的話,總覺得女人爭取平等總是表面上,真正做到靈魂平等很難,到底靈魂平等是什麼樣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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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光靠思考是思考不出答案的,心裡正尋思著,今天中午我就不給老公和孩子做飯了,我先要表面上平等再,至於靈魂,先當它不存在吧,愛誰誰去!

急切的電話鈴聲驚擾了我的算盤,拿起電話,只聽好友火急火燎地:“緊急集合,我出事了!”放下電話,我就去梳洗。

來電話的是好友夢娜,她和老公離婚但是還過著同居生活,所謂出事了,無非是她和某男約會,她老公性雄難忍唄,所以,我不著急不發慌地打扮著。

穿上一件純白色的短款羽絨服,配上一條毛呢短裙,還蹬上今年流行的保暖靴,我就走出門去。剛想打個電話告訴老公今天想*,不做飯,剛掏出手機,就想起來今天星期天,老公帶著兒子回孃家了,難為我剛才還在自己傻呼呼地爭取女權呢。

“吧,怎麼回事?”我剛坐下,看了夢娜一眼,就問。

在資女人咖啡館的靠窗位置,夢娜招呼服務生給我了一杯藍山咖啡,然後,她輕嘆道:“我和王勝利真的要分手了!”

“幹嘛這次是真的?”我倒是頗感意外,夢娜和王勝利都離婚三年了,但是,卻始終還沒分居過,甚至看上去他們的恩愛指數比任何一對普通夫妻都顯得高,怎麼也得有四星吧。

“昨晚我和一男人約會去了,一夜沒回來,第二天早上剛一進門,他就像我被人綁票了似的,緊張得要死。”夢娜端起一杯咖啡,用湯匙攪了攪,沒有放到嘴邊,而是又放到胸前的桌面上,她從包裡拿出一支香菸,剛上,我瞪了她一眼,她乖乖的收了回去。

“忘了,忘了。”她笑吟吟地。

“下不為例!”我把嘴撅起來表示了一下抗議,我鄭重向她宣告過,不許和我在一起的時候在公開場合抽菸。這是我的原則,我怎麼也是一人民教師,很不願意讓人對我的朋友三道四。

“虛榮!”

“虛榮又不犯法!”

當然,夢娜從來就承認自己不是什麼好貨色。

作者題外話:新人新坑,求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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