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JACK的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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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次殺人的經歷

我決定殺了他。

從這一刻起,他在我眼中,已成為死人。

想來有些好笑,平日他總是罵我,呼來喚去,冷嘲熱諷,讓我在同事們面前像個白痴——今天,我卻以憐憫的目光注視著他,因為他的喉嚨就要被我切斷了。他還在例會上滔滔不絕地說著下半年的規劃,怎會想到那將是自己這輩子最後幾滴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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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我的頂頭上司,至於姓什麼叫什麼?並不重要,你們只管他叫“死人”好了。

無論我有沒有做錯,也無論我加班到多晚,都逃不過他的奚落。每次從他跟前經過,他就當沒見到我,或者當我只是一團空氣。更讓我難堪的是,他經常記不住我的名字,常常當著同事們的面大叫:“那個誰,那個誰,來我辦公室一趟!”

好吧,我就是“那個誰”。你最好也別記住我的名字,那樣在地獄裡會好過一些。

我的殺人計劃是簡單粗暴的,並沒有推理小說裡的那些奇妙詭計,有時我真覺得那些小說家都是吃飽了撐的——警察哪兒有工夫來管你那些伎倆,該被抓住的無論如何都逃不掉。可總有一些人可以逍遙法外,哪怕他已殺了無數個人。

比如我。

幾小時前,我穿著一件普通的衣服,戴著墨鏡與帽子,懷裡藏著一把鋒利的尖刀,來到他家門前——半年前,這個渾蛋搬新家到此,邀請全體員工來作客,從那時起,我就記住了這個地方。他三十多歲了還沒結婚,一個人住在這大房子裡,我想肯定有個800G以上的硬碟陪伴他。就在那次邀請之後,分別有兩個女同事來這裡陪他過夜,不過是為得到加薪的機會——公司裡每個男人都知道。

我知道他就在房間裡,屋裡並沒有其他人,因為自下班起我就跟蹤著他。在他回家以後的數個鐘頭內,我在這個房子的樓上樓下以及對面觀察,直到確信沒人會看到我的臉,包括走廊與電梯裡的攝像頭。

我按響了他的門鈴。

靜靜地等待了十秒鐘,門裡傳來拖鞋的腳步聲。雖然,門上裝著一隻貓眼,但我知道這傢伙是急性子,他不看貓眼就會開啟房門。

果然,開啟了一道門縫,我看到他的眼睛,一雙疑惑而臃懶的眼睛。

朋友們,千萬記得要在房門後面裝防盜鏈,血的教訓啊!

我立即抓住門沿,徑直闖入他的房間,在他拼死抵抗前,尖刀捅入了他的心臟。

什麼聲音也沒發出,除了急促的腳步聲,房間裡安靜地就像墓地。他只穿著一條短褲,直勾勾地看著我的眼睛,被我猛力推到客廳深處,後背死死抵在電視機液晶屏上。

果然,他身後的畫面是定格中的蒼井空老師。

刀尖攪碎了他的心臟,鮮血從他的嘴角流出……忽然,我又有些可憐他了。

在他斷最後一口氣前,我摘下墨鏡,讓他瀕死的眼睛,看清楚了我的臉。

“居然是你小子!”

我在他漸漸渾濁暗淡的眼球裡,看到了這麼一行字。

死不瞑目。

刀子拔出他的胸口時,一腔暗黑的血噴到我的衣服上。幸好他拉緊著窗簾,否則我得冒著被對面的人看到的危險。

確認他死亡以後,我讓他躺在電視機液晶屏下面,回去把房門關緊。我拖下自己的血衣,跑到他的衛生間裡,把我沾滿鮮血的雙手洗乾淨——他家真夠髒的!

鏡子裡照出我的臉,在厚厚的鏡片後面,有一張年輕蒼白而削瘦的臉。平時在公司裡,我是那麼懦弱內向,沒人會把我的形象,與殺人狂聯絡在一起——而在每次殺完人後,我越照鏡子就越覺得自己長著一張標準的殺人狂的臉。

手已經洗乾淨了,白得幾乎能看出皮膚底下的靜脈,瘦弱的胳膊似乎一擰就會斷裂,誰會想到這雙手已殺了七個人?

我把刀子沖洗乾淨,從衣櫥裡挑選了一件比較合我身的衣服,除了一股淡淡的血腥味,完全看不出我剛殺過人。

離開殺人現場之前,我仔細擦去可能留下的指紋。

我穿著死者穿過的衣服,戴著墨鏡與帽子,巧妙地躲過攝像頭,悄悄走出這個高階小區,在清冷地街道上漫步,頭頂有一輪明亮的月光,只有它知道我剛幹了什麼?

現在,我回到了家裡,凌晨兩點,晚安。

凌晨兩點。

我啃著重辣的鴨脖子,一邊流著眼淚與鼻涕,一邊看著電腦屏幕。

剛剛發現了一個QQ空間,名字叫“JACK的星空”。我在百度輸入“殺人狂”搜尋,在第七頁跳出了這個網頁。空間總共只有七篇日誌,相簿是空的,也沒有微博,這是最近一篇日誌,釋出時間在一分鐘前。

看完最後一個字,我再也睡不著了。最後一根鴨脖子,被我連同骨頭一起啃碎了嚥下。

不知道人類的脖子是什麼滋味?

接下來的半小時,我仔細看了之前的六篇日誌,從半年前開始釋出的,差不多每月更新一次——標題分別是“第×次殺人的經歷”。第一篇殺的是一個開車的胖子,他半夜裡走路差點被車撞到,沒想到對方不但不道歉,反而對他破口大罵。於是,他悄悄跟蹤胖子回家,記下對方住址與基本情況。隔了幾天,他找上門去把胖子殺了,還偽裝成黑幫仇殺的現場。

現在,我可以確定QQ空間的主人,就住在這一座城市。因為他提到了許多真實路名,還有他經常乘坐的地鐵七號線,以及與二號線換乘的靜安寺站。

“JACK的星空”QQ空間很普通,沒有經過特別修飾,個人資料裡Q齡一年,年齡119歲,公曆生日1月1日——都是假的,除了性別,我想他是個男人。

有人在他的日誌下面留言:“真的假的?你不會在做夢吧?”;也有人問“天哪,真是你幹的嗎?怎麼新聞裡沒有報道?”;居然還有人回覆這條留言:“樓上的白痴,真正的兇殺案,如果還沒有破案,警方是不會告訴媒體的。”;更有人留言“兄弟,幹得漂亮!你是我的偶像,加你QQ怎麼沒透過?求交流殺人經驗。”

最後一個留言的是:變態,而且我相信這個變態,根本從來沒有殺過人。

我加了“JACK的星空”QQ,但我想他是不會透過的——果然,不到一分鐘,回答拒絕。不過,至少證明他還線上上,殺完人肯定很激動,腎上腺素大量分泌,興奮得完全睡不著覺,才會在QQ空間上炫耀殺人的經歷。

鴨脖子,帶著濃濃的辣味,還有粉碎了的鴨頸骨,正在我的胃裡緩緩消化......該死的!我又餓了。

我關掉電腦,隨手帶上錢包與手機,走出這間狹窄的小屋。走廊裡亮起昏黃的燈,電梯載我來到底樓,那裡總是瀰漫著一股垃圾的腐臭味。

將近凌晨三點,穿過夜深人靜的綠化帶,走出小區破舊的大門,來到馬路對面的4小時便利店。我從中年大媽的店員手中,接過四個茶葉蛋,作為宵夜足夠了。

當我拎著熱氣騰騰的茶葉蛋,剛要推開玻璃門走出去,一個穿著短裙的年輕女子進來了。從她的穿著打扮來看,估計是從事特殊行業的。

從沒見過那麼瘦的女人,骨感到差不多只剩下一層皮了,我猜想她的體重不會超過80斤,可能一年沒怎麼吃過肉了?

我感覺她也在看我,四目對視的剎那間,她洩露出一絲恐懼。

忽然,我開始幻想,她只剩下骨頭的樣子。(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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