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一章 利力入仁(四)

关灯護眼    字體: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田騫的方案,是要朱平槿摒棄投獻的思路,利用四川官府的軟弱,轉而推行稅收包攬,並透過稅收包攬控制財政,進而實現對全川的掌控。

要想包攬地方稅收,就目前王府與四川各級官府的複雜關係而言,可以利用的機會很多。只是如此一來,勢必對大明朝極為紊亂的稅收結構和稅收徵管來一個快刀斬亂麻,建立和推行一套新的稅制。洪其惠在雅州,已經把王國臣架空,在官府稅收上實行了變相的稅收包攬。只是這種包攬,是舊瓶裝新酒,官府老稅制、老糧額繼續沿用,稅率卻是在王府投獻一成的基礎上加了兩分。

田騫的海吹神侃,讓朱平槿找到了靈感。他希望能在雅州包攬的基礎上,再上一個臺階。在那些沒有動亂的地方,透過與官府自願不自願的合作,達成稅收包攬的目的。於是朱平槿假設田騫包攬了一縣之賦稅,然後提出問題讓田騫回答,看田騫的建議到底是今天腦袋一熱,還是早已思考成熟。

“原來之鄉吏、櫃頭、總書怎樣?”

“一律革退!”

“士紳若聯合抗稅怎樣?”

“以大明律治之,捆綁至衙門枷號打板子!”

“如此他們必不肯干休。上告朝廷怎樣?”

“讓與王府不想幹的當地人當這總書、櫃頭、鄉吏。即便士紳告準了,也是無妨!”

“士紳聚眾反抗怎樣?”

“那最好!以匪類除之!”

“我大明對士紳有優免賦稅之待遇,怎樣?”

“依律行之!舉人、監生、生員各免糧二石,人丁二丁!在京及地方官員優免不等。”

唔!朱平槿滿意地點點頭。稅收措施強而有力,可以保證稅收的實現;出了事情有人頂包,牽連不到王府;依法對士紳減免稅收,既可緩和矛盾,又可避免留下把柄。

可是朱平槿並沒有因為滿意而停止提問,新問題如雨點般接踵而至,而且難度在不斷增加。

“徵本色還是折色?”

“當然是本色。如今糧貴銀賤,徵取折色極為吃虧。”

“不能乘機壓低糧價賺上一筆?”

“世子,萬萬不可!百姓已有倒懸之苦,豈能再有變相加稅之舉?”

唔!朱平槿又滿意地點點頭。有了好的執法思想,才能有好的執法效果。讓歪嘴來唱戲,只會把一部好戲給唱歪了。

……

從現在起,朱平槿已經把他的問題難度加到了九級。

“代徵稅賦,稅率按朝廷成規辦,還是另起爐灶?”

“臣以為應該另起爐灶!稅率本應與王莊收受投獻一致,皆一成也!可我們既然以官府名義徵稅,那自然要比王府投獻費高些。臣以為可以徵到一成五!如此,士紳百姓算來算去,還是覺得投入王莊劃算!”

雅州徵到一成二,田騫加到一成五。

朱平槿沒有直接否定田騫,只是問道:“如此便高過朝廷正稅不少,名目是什麼?”

“名目自有官府編造,我們不過借官府之名!他們強徵各類苛捐雜稅,哪樣沒有編造名目?”

田騫答得非常完美,朱平槿心裡已經給出了七十分。就看他最後一個大BOSS問題如何回答了。如果他能對上一半,那就按自己和老婆商議的計劃用他。

“既然先生建議徵收本色,那就要上繳朝廷官府折色銀子。廖撫之幕府曾估計,蜀地百餘州縣,一年之賦稅雜役之總和約三百萬兩白銀,這相當於匯通錢莊全部準備金!如此,我王府幫官府做事,豈不虧死了!”

朱平槿一字一句,清晰表達,讓田騫聲聲入耳。

……

稅收包攬,讓自己的人出面徵稅,那是傻子,最起碼也是包攬的初級階段。高階的稅收包攬,就是讓縣官包攬本縣的稅收,有誰知道縣官是王府稅收包攬的代理人?讓廖大亨包攬四川的稅收,有誰知道廖大亨是朱平槿稅收包攬的代理人?所以高階包攬,就是讓官府自己包自己!

可作為老練的領導,朱平槿並不急於推出自己的解決方案,他還要進一步考察田騫。

朱平槿剛才的問題,已經突破了包攬一縣稅賦的侷限,而是把包攬放在全省的範圍。他的問題可分解為三個小問,每個小問裡又有隱藏問題:

一是如何確定稅收標準的合理水平,才能做到盈虧平衡,起碼不“虧”。隱藏的小問是採取什麼樣的具體措施,才能把稅收如期徵收回來;

二是如何與地方官府進行合理的分賬,做到朝廷(中央)過得去、地方有分潤、王府還能存些銀子和糧食下來。隱藏的小問是,地方官府那些苛捐雜稅如何才能革除,還能讓官府無話可說;

三是大BOSS問題裡面的大BOSS小問,即貨幣流向的管理與分析,這在現代財政管理學和金融學中也是高階問題。昨晚朱平槿剛就此問題與老婆討論許久,此時正好拈來考人。

田騫為人機敏,他察覺了世子的意圖,或許這就是世子大用之前的最後考校吧。他默默凝望遠方,手裡的鵝毛扇子輕搖,頭腦中迅速整理思路,組織語言。

“不知先生以為如何?”世子再次發問,逼著他立即回答。

“臣以為,只要按照一成五徵收,我們王府絕對不會虧。一州縣之田地,少則數萬畝,多至數十萬畝;一田之產,少則一石,多至四石;各縣賦役,一石糧額折銀,有少至一錢,有多至數兩。臣試以均數而論之:蜀地應稅田畝約千餘萬畝,蜀地一年之賦稅雜役之總和約三百萬兩白銀,分攤到蜀地應稅田土之上,如此每畝折銀為三錢。以每畝產糧二石計,徵收一成五即為三鬥,按糧價可折銀六錢。如此,收支相抵,多出一倍……”

田騫的話被朱平槿打斷了。朱平槿向田騫指出,這樣僅僅只能做到不虧而已。稅收徵管必須付出人力物力,實物稅收的徵管成本遠遠高於貨幣稅收,這是很大一塊支出。更何況糧價並不穩定,如最近秋收開始,糧價已經迅速下跌至二兩。等到秋糧全面上市,王莊的掌櫃們估計糧價會短暫跌到一兩五錢下方。這樣一來,稅收全部交了朝廷,朱平槿一分沒落下,豈不虧得慌?

“朝廷之稅,亦可用於地方!大明田土之弊,在抗稅,在隱田!士紳抗稅依律懲處,這隱田,既然倉促間難以重新清丈,臣以為要派人分片承包監督,一人百畝至數百畝,打了穀子立即徵稅,有如我們王府收租一般。有摸黑偷割者枷號示眾,並處罰款兩倍!”

“先生好辦法!”朱平槿撫掌笑道,好像他面前站著一排垂頭喪氣,肩上扛著大木枷的士紳。

“此外,必須革除稅收入田的弊政!田土之稅得糧,工商之稅得銀!取糧留川,取銀完稅!何以得銀?糧出於田,難得!而銀出於工商,易得!

如開徵房產稅。大凡府州縣城城牆以內房產,以間架為準徵稅,一間一架即徵銀若干……

如開徵商稅、市稅和關稅……

如開徵山澤之稅、礦冶之稅……

故而稅銀短缺幾分也不要緊。臣就不信了:既有徵稅之權,竟然還會折了褲子!”

田騫的回答有趣,朱平槿哈哈大笑起來,第一小問給了及格。其中工商稅必須與農業稅分離這一點,就可以給五十分!

世子的大笑,明顯是在鼓勵。田騫的性子上來了,他越說越快:

“至於官府,我們可不能由著他們性子任意索取。我們替官府徵稅,花了自己銀子,省了官府開銷,他們應該倒給我們銀子才是!臣以為,既然包攬,得和官府談出一個過得去的總數,我們每年足額繳交即可。至於如何收稅,那是我們之事,官府不要管。他們若要幫我們徵繳,那更好!”

朱平槿冷哼一聲:“稅銀短了,他們就不會管;要是稅銀多了,他們就會像惡狼一般撲來!故而還要多為官府分些擔子!

李先生曾經在仁壽縣搞過護城隊,後來統一整編為了護莊隊。譚思貴應南溪官紳之請,在縣城也搞了護城隊。本世子想了想,覺得在包攬之地弄個護城隊也不錯。既可幫著我們徵稅,也可讓城裡官府承擔軍費花銷。如今土賊流寇肆虐,大難臨頭,我們練出來的護城隊,總好過那些士紳臨時招募的民壯吧!”

朱平槿在說這番話的時候,盯著田騫的臉色看。只要田騫神色有異,或者眼神閃爍,那麼這個人就只能暫時列入觀察名單。

可田騫顧盼神色泰然自若。

“既然包攬一縣稅收,則一縣之政盡入我轂矣!護城隊僅是個名號。臣以為,凡我蜀地百姓,均為世子之赤子!一縣無論大小貧富,均為我王府王業!護國安民,當首先用於我蜀國!”

嗯!朱平槿輕輕從鼻子裡發出聲音,既未點頭,也未頜首。在官場中,這說明領導知道了。但是我不發表意見,或者是不方便發表意見。

“至於朝廷那邊,兩稅三餉所需甚巨,臣請世子勿憂。”田騫抱拳拱扇,臉上帶著隱隱的壞笑,“只需廖公一道摺子而已!”

……

田騫對貨幣流向這種高階問題的解決辦法簡單得出奇:高價向江南出售四川餘糧。

按照朝廷的成規,四川的賦稅應直接上繳到京師戶部。田騫認為,只需四川官府以陝西、河南、湖廣三條賦稅進京的通道不靖為由上奏,要求四川的賦稅交到南京戶部,朝廷一定批准。透過高價向江南出售四川餘糧,再向南京戶部解交稅銀,那麼一兩銀子也不用出川。

田騫做出判斷的理由是什麼,朱平槿當然要問清楚。這麼重大的事情,豈能三言兩語,隨隨便便?

【目前用下來,聽書聲音最全最好用的App,集成4大語音合成引擎,超100種音色,更是支持離線朗讀的換源神器,huanyuanapp.org 換源App】

“世子可知南京戶部的職守?”

大明朝有南北兩京,兩個首都,兩套中央機構。北京叫京師,有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南京也有六部。北京比南京多的,就是皇帝及其秘書班子。

朱平槿是舒師傅的好學生,大明會典熟得很,南京戶部職守張口便來。

“南京戶部,負責徵收南直隸及浙江、江西、湖廣諸省的稅糧徵收和漕運。此外還有鹽引勘合。”

“南京六部,首重戶、兵兩部!戶部管著江南稅糧,幾乎佔了全國之半;兵部管著南京四十九衛,掛‘參贊機務’銜,會同南京鎮守太監與南京守備勳臣一起,守著我大明朝半壁江山!”

田騫慷慨揮灑,扇子一揮,天下盡入扇底。

“南京六部職司之重,與我稅糧轉售江南何干?又豈能做到一兩銀子不出川?”田騫的答案與標答不同,且搶了朱平槿的風頭,這讓朱平槿很不高興。

“世子可知否?去年五月,南直隸蘇、松、湖諸地暴雨成災,大水毀堤,屋宇傾倒。鬥米銀三四錢!

自今夏始,又數月大旱不雨,飛蝗蔽天。

兩月前,蘇州府米價每石銀三兩二錢、麥價二兩二錢、油每斤八分。流丐滿道,多枕籍死。民間以糟糧腐渣為珍味,或食樹屑榆皮。各處設廠施粥,吃者日數千萬!

徽州米價更貴,其地山浮于田,故苦旱。去年五兩二錢一石,今年略微下降,尤要五兩一石(注一)!”

“江南魚米之鄉,天下富庶之地,出產極豐,何至於此!”朱平槿瞪眼張嘴,尤不自知。

注一:數字取自《明季北略誌異》

[上一章] [目錄] [加入書籤] [下一章]
推薦閱讀
相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