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時何時?戰亂之時! 二八五 想讓我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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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策向他笑笑:“侯公子,可喜歡吃兔肉麼?”

“喜歡吶!”侯方域咧嘴一笑:“‘醬香居’的辣兔頭兒我是最喜歡的,平日裡便愛吃些。家中廚子怎麼都做不出那等味道來,只好去醬香居尋那老闆借了個師傅去府上專門兒做。不過這是那醬香居老闆傳子傳媳不傳女的祖傳秘方,卻是不好強拿過來,那醬汁,都是老闆每日專門往府上送去的。”

董策笑道:“今日便讓公子嚐嚐最鮮嫩肥美的野兔炙!”

“野兔炙?”侯方域眼睛一亮:“遮莫此處有野兔?”

“何止是有?這處地界兒,簡直是為野兔子天造地設的一般,最是他們喜歡打洞挖窩兒的所在。”

董策指了指四周:“野兔最喜歡生長於靠近農田的林子裡,這林子,最好是樹的種類多一些的。最好的地界兒,便是林子裡頭的灌木叢,楊槐的小林子,是最好不過的。而在這附近,一定要有水源。附近有水源,那灌木和樹葉樹枝野草裡頭水分就多,而且一般還生長著不少的野菜,野兔是最愛吃這等東西的。而且冬天的草根兒,也是格外的多。”

“你瞧這兒,到處都是低矮丘陵,四處灌木極多,旁邊有一條小河,林子外頭就是陽和衛的農田,少人管理,夏日的時候,白菜野菜豆類亂七八糟的是不少的,它們也愛吃。”

董策往前走了兩步,面前是個半丈來高的土疙瘩,上面長了一叢灌木,灌木叢中間有一個不大的縫隙,董策指著地面道:“你瞧瞧,這地上有什麼不對?”

“有什麼不對?”

侯方域很是感興趣,彎著腰仔細的端詳了一下,忽然咦了一聲,驚喜道:“這兒,好似是條路。”

“沒錯兒。”董策笑道:“野兔黃昏開始出來,整夜活動,天明回窩兒。白日天色陰暗或細雨濛濛、路斷人稀時,也出來覓食。這些小東西生性機警,耳聰目明,速度極快,天敵雖多,能抓到它的卻是很少。但有一樁,這些野兔特別喜歡走多次重復已經走過的固定老路。這些路,便是兔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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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話間,董策已經是把弓箭拿在手中,他手裡拿著長箭指了指那土疙瘩:“你再瞧瞧,這上頭有什麼?”

侯方域已經是完全進入了狀態們,仔細看了看,驚喜的差點兒跳起來:“這兒有洞!是兔子洞?”

“沒錯兒。”

董策點點頭,向著侯方域道:“想不想親手獵到一隻兔子?”

“想。”侯方域眼睛一亮,然後又是一暗:“可是我不會使弓箭。”

“無妨,無妨。”董策笑道:“這些兔子冬日活動也不大靈便,你撿根兒棍子在這土疙瘩邊兒上候著,瞧見有兔子竄出來就一棍子掄下去,說不定能打到。”

“好嘞!”侯方域依言撿了根兒棍子,很是興沖沖的站在那土疙瘩不遠處。

打了個呼哨。他那匹棗紅色的大馬本來和其它的戰馬在一起啃著草根兒,一聽董策聲音,立刻便是跑了過來。

董策指了指那處土疙瘩,撫摸著馬頭說了幾句話,這棗紅大馬隨他許久,也能明白他的意思。碩大的馬腦袋晃了晃,四蹄翻飛,忽然便是衝著那土疙瘩衝去,藉著前衝的勢頭,竟是三兩下竄了上去。

那土疙瘩也能不大,而這棗紅大馬又是體積龐大,重量夜大,頓時便是踏的地面重重的一震,那土丘似乎都是哆嗦了一下。

有不少打洞在上面的野兔立刻是受到了驚嚇。它們打的洞跟旱獺比可是不怎麼專業,是用前爪挖成的淺淺小穴,這種小穴,長約一尺,深半尺左右,剛好將整個身子蜷縮進去。若是春夏秋日,則身子半露於外邊,前淺後深,以簸箕狀,脊背比地平稍高,憑保護色的作用而隱形,受驚逃走或覓食離去,都是非常的方便迅速。

但是到了冬日,它們也怕冷,便是整個身子蜷縮進去。

這麼一震,警惕性極高的野兔頓時便是飛快的竄了出來,董策和侯方域都看到了不少灰黃色的身影極快的竄了出來。

董策早就已經張弓搭箭,眯著眼睛盯著那裡,忽然一鬆手,嘣的一聲輕響,一聲很細微尖叫,一支兔子便是被射穿了脖頸。那大箭力道未消,又釘進了堅硬的地面足有半尺來深,把它給釘在了地上。那野兔還未死,身子微微的抽搐著,血流出來染紅了地面。

而另外一邊,卻是傳來了侯方域驚喜的大叫:“我打中了,我打中了。”

董策循聲看去,便是瞧見侯方域一手拿著棍子,一手叉著腰,哈哈大笑。在他的腳邊,還躺著一隻野兔,也不知道是死了還是暈了。

董策暗暗道:“還真是好運氣。”

說起來也當真是侯方域的運氣,方才兔子竄出來的時候,以董策這等目力尚且看的不太清楚,更別說他了。這等讀書種子十年寒窗下來,都有些近視眼。他只是憑著本能,下意識的揮棍子一掄,結果竟是正正的敲中了一隻野兔的腦袋。

當下就給砸暈了。

侯方域也顧不得髒了,伸手便拎著那兔子的脖子向著董策走來,很是炫耀道:“哈哈,漢臣兄,哈哈,在下這棍法,真真是不錯吧?”

他現在可謂是興致極高,心情也是極為的愉悅。前所未有的體驗很是新鮮,而親手獵到了一隻兔子,也讓他充滿了成就感。

董策哈哈一笑:“侯公子真是好運道。”

侯方域得意之情溢於言表,剛想說幾句謙虛的話,一張嘴,又是忍不住得意的笑了起來,就像是剛偷了一隻雞的狐狸。

董策大致也摸清楚這位侯公子的性情了,用一個字兒來形容,就是——真。真性情,不做作,不拘束,想到什麼便是什麼,有點兒放蕩不羈,有點兒魏晉古風。而他的家世地位以及本身的才學,也足以支撐他如此做。

不過可不要以為他傻。

董策很清楚,他一點兒都不傻,甚至連董策都摸不大清楚他的虛實。

董策把那兔子接過來,順手擰斷了脖子,道:“若是公子有興致,待會兒還可以親手炙烤。”

“那是自然,那是自然。”侯方域這個讀書人絲毫沒有君子遠庖廚的覺悟,反而一連聲的答應著,顯然是覺得自己做出來的味道才是格外的鮮美。

董策把那兩隻野兔扔在一邊,把箭拔回來在地上擦了擦,拭乾淨了血跡便是尋了個高處站在上面,警惕的四下看著,隨時準備射殺被驅趕來的野獸。

侯方域手裡拎著個木棍子,怔怔的瞧著他的背影,忽然喊道:“漢臣兄。”

“怎麼了?”董策略有些詫異的回頭,看到他站得有些遠,便道:“你離的近一些,待會兒若是給勾出頭野豬來,一時射殺不了,讓它瞧見你,可是有些危險。”

侯方域應了一聲,往前走了兩步,高聲道:“漢臣兄,你可是想要在下做些什麼?”

董策心裡一震,心道終於是說到了點子上了。

他其實很忙,非常忙,磐石堡還有一大攤子事情等著他,家丁隊這些騎士們的下一步訓練也即將開始,實在是沒時間四處墨跡。但是他卻能陪著侯方域飲酒對對,能陪著他打獵探奇,甚至還能放低姿態,對他各種迎合。

之所以做這些,不過是為了能夠結識他,並且雙方有了一定的交情,然後請託他辦一件事兒而已。

當然,若是說一開始的時候只是單純的為了利用他的話,那麼這兩日的相處,董策覺得這個朋友是可以交得的。至少他作為一個詩書傳家的世家子,作為一個已經有了功名的文人,對武將並不歧視鄙夷,而且為人也很是不錯——當然,那時不時的發顛兒除外。

如此之人,可以結交,並且長期保持友誼。

如董策這般兩世為人,如他這般心機算計,如他這般心有大志而步步險惡如履薄冰,如他這般——已經是不可能有單純的友情友誼什麼的了。在做任何事的時候,都會抱有一定的目的,但是至少,董策不會給侯方域帶來什麼損害,相反,也是讓他多了一個朋友,多了一條路子。

皇天不負有心人,董策這般努力,倒也是讓兩人的關係增進的很快。只是在他看來,現在還不到時機,兩人現在的交情,到不了那一步。若是心下著急,惶惶的說出來,說不定還會引起對方的反感,起到反作用。而一旦如此,這條線兒就算是斷了。

按照他的計劃,是再有個三兩日,等火候到了,再尋一個機會,順理成章的開口。為此,他還準備了一千兩銀子的酬金,這個數額,對於只是一介白衣公子的侯方域來說,已經不算少了。

卻沒想到,侯方域自己提了出來。“為何這麼說?”董策轉過身來,收了弓箭,深深的看了侯方域一眼,緩緩說道。侯方域笑了笑:“我可不傻。漢臣兄你的性子,這幾日瞧著,多少也曉得一些了。剛嚴酷烈,隱忍果決,卻不是那等等貪圖享樂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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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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