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告任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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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三人沒有馬上回家,而是去幹一件大事,接阿拉拉回家,現在已經五點多了,很多早餐店已經開門了,三個人先去吃了個早餐,然後再給阿拉拉帶上一份。

再給阿拉拉打了電話問清楚睡得迷瞪的小蘿莉現在在哪裡,得知她還在家附近那個派出所時,攔了個出租就直奔那裡而去。

到了派出所門口時,老警察已經帶著阿拉拉等在了門口。

胖子一下車就立馬給老警察讓煙:“老叔啊!麻煩您了,抽顆煙。”

老警察接過煙,胖子趕緊給他點上,而牙蘇和安吉趕緊上前拼命道謝。

胖子這個人其實很簡單,開心了會笑,傷心了會哭,沒什麼英雄氣概,就是有一個優點或者毛病,就是護短,極其護短,用東北話說就是非常護犢子。

而阿拉拉,是牙蘇閨女,其實跟胖子閨女差不多,尤其這三四年來牙蘇這個爹一個人忙著飯館的事,沒什麼空來陪她,所以平時陪著阿拉拉的要不是安吉要不就是胖子,這麼些年下來,阿拉拉有時待胖子比牙蘇還親,當然,胖子也是,挺稀罕這個可愛得要死的小蘿莉。

所以雖然不知道為什麼老警察對自己態度那麼好,就衝這照看過小蘿莉的份上,胖子就願意跟他交個朋友。

老警察叫孫志國,名字在胖子的眼裡,那就是別人頭頂上的符號,只要他開啟顯示功能,那眼前一切人物的名字,粗略的關係和職業,都不是什麼秘密,老實說,任著這一項,胖子在街上擺攤算命,只是往那一坐,什麼姓名八字都不用你說,胖子會給你全部說出來,再忽悠兩句,那鈔票還不跟水一樣嘩嘩地往他的兜裡流。

可他現在真不知道為什麼孫志國會對他有好感,而且還是深藍色。

要知道普通沒關係的人,名字是白色,關係不好的人,名字是黃色,有敵意的人,名字分別淡紅、紅、血紅,基本上一到了血紅色,就是不死不休的關係了,沒有和解的可能。

而對自己關係好的呢?那個政委,從自己給他影片資料後,頭頂上的名字已經變成了綠色,也就是說,關係一般好的是綠色,而再好點的,是淺藍、藍、深藍,可眼前的這位孫志國,為什麼他的名字會是深藍呢?胖子百思不得其解。

孫志國深吸一口煙,問道:“事情解決了?沒遇上什麼麻煩?”

他很納悶,要知道昨天全域性上下都知道這次一定要抓住的就是眼前的胖子和牙蘇,但這兩人現在都出現在了自己面前,所以,他才有此一問。

胖子點了點頭:“沒問題了,謝謝老叔幫忙了,這丫頭挺調皮的,麻煩老叔一夜,一起去吃個早餐吧?”

阿拉拉也跑過來拉著孫志國的手,小臉蛋上滿是希翼:“孫爺爺,我們一起去吃早餐嘛!好不好?”

孫志國摸了一下她的小腦袋:“不了!孫爺爺還要值班,等孫爺爺過兩天退休了,再常去找你玩好不好?”

“好!”阿拉拉猛點小腦袋。

胖子抱起阿拉拉,對孫志國說:“那行,老叔,既然您要值班,那胖子我就不打擾了,不過哪天有空,去牙蘇的店,我們喝上兩盅,相信您也知道,我們真不是黑社會。”

孫志國點頭:“好!那我休班再去,我也挺喜歡小丫頭的,有時間一定去走走。”

“成!那有空您來,那我們走了!”胖子放下阿拉拉讓她對孫志國鞠了個躬說再見,然後就抱起她走向計程車。

牙蘇和安吉也向老警察鞠了個躬,就憑人家照顧了阿拉拉一夜,他受得起,再說,中國人該撿起早年扔下的禮貌和禮儀了。

“孫爺爺對我可好了!他說,他們家那個不孝的,到現在都不結婚,想抱孫子都沒機會,他還說希望以後他孫子也跟我一樣聰明,還讓我當他的孫女呢!我棒吧?”阿拉拉一上車就對車裡的親人們炫耀自己小書包裡老警察孫志國給她買的東西。

看著計程車遠去,老警察喃喃地說了句:“沒事就好,沒事就好啊!”

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讓阿拉拉換衣服去上學,然後胖子就接到一個電話,是阿光的電話,應該是律師到了。

接通,果然是:“胖子哥,我是阿光,你現在在哪?我們到了南城分局沒見著你,警察都說你已經走了,律師需要當面見你談談。”

“好!來牙蘇的飯館,我們都在這。”說完胖子就掛了電話。

安吉沒去上課,其實大學裡認真上課的學生不是說沒有,而是少,像安吉這樣的,天天只要是她該上的課從來沒落下過的學生真的很少,還請假?基本上都是逃課好不好!

今天本來她還想去來著,可是牙蘇和胖子不許,在家裡緩緩,萬一光頭強他們還有同黨怎麼辦。

光子帶著律師來得很快,律師是香江來的,據說是香江出了名的律師行,跟著光子來的是一位中年男子。

中年男子儀態很好,表情也很認真嚴肅,一見面就給胖子握手:“您好!陳先生,我是香江子勝律師行的林江,您所發過來的影片我和我的團隊已經看過了,但是我還是想來跟您當面瞭解一下全部情況,讓我的團隊能夠為您爭取到最大的利益。”

胖子笑道:“謝謝!您的認真和努力讓我看到了勝訴的希望。”

林江很自豪地笑了:“陳先生,這您可就說錯了,就算只有您發過來的影片資料,我的團隊也能讓您勝訴,但是,我來瞭解更詳細的資料,想的是為您爭取到最大的利益,是最大的利益。”

“好!”胖子對這個律師很滿意:“可以說,林律師,您贏得了我的尊重,是您的認真,贏得了我的尊重,有什麼要瞭解的,您只管問。”

“好!我現在想瞭解的是,您是怎麼跟影片裡的綁匪起的衝突?”林江認真地拿出錄音筆,開啟,並開啟了手上的筆記本。

“是這樣的,當時是這樣,這夥以光頭強為首的混混,來我的朋友店裡要收保護費,而我的朋友是正經開店,正經交稅,正正經經做生意,所以他不願意跟黑社會混混搭上哪怕是一絲關係,因為那很丟份,

而以光頭強為首的混混看我的朋友蘇樂先生不願意交所謂的保護費,所以就開始打砸蘇樂先生的飯館,把飯館砸了個稀巴爛,

蘇先生心疼,那可是他的家當,所以就上前阻攔,誰想到他們直接拿起水管鋼刀,居然想對蘇樂先生痛下殺手,就連我這個在那裡吃飯的人都沒放過,而且當時在我的旁邊還有一個幾歲的小女孩,我們只好反抗……

然後那位政委同志認真調查了事情的始末,發現我們只是受害的,就把我們放了回來,但回來後我們覺得很不公平,所以我想去告他們,告那個在抓獲綁匪現場要掌摑我的那位警員,告那位想把我冤死在南城分局裡的那位分局副局長任志華,告那四個弄假證供,還想毒打我們的四位警員,我需要他們得到應有的懲罰才心安。”胖子一臉認真地說道。

林江做完記錄,起身對胖子伸出手掌:“陳先生,你會得到你想要的結果。”

其實,依胖子的意思,他還想把自己拍的影片全發到網上去,最好讓網民們口誅筆伐,但林江阻止了他,這樣雖然得到了民意,但卻是最大的網路暴力,不到萬不得已,最好是不要用的好。

光子要去送林律師,胖子留住他:“阿光,算了,還是叫光子,一會過來吃飯,今天我下廚。”

光子趕緊點頭:“好!我先送林律師去酒店,一會再過來。”

光子今天過來沒帶司機,也沒帶保鏢,這兩天誰不知道胖子哥讓他辦事,誰會在這節骨眼上找他麻煩,不想活了麼?

要知道胖子哥最是護短,比起別人傳的胖子哥心狠手辣啥的,其實他們這些當頭的更知道,那是當年那些人碰了不該碰的人。

當年也是綁了安吉,所以十幾個人都活不見人死不見屍的,所以才有了胖子哥心狠手辣的名聲,其實他們都知道,胖子哥那是護短,只要沒招到他的人,胖子哥一般都不管,但只要是跟他有點親近的,招了,就等著吧!會有你受的。

而今天,胖子哥留自己吃飯,傳出去,道上誰不得讓自己三分,要知道,現在自己身後站著的可是神秘莫測,十幾支**都傷不著的狠人啊!

影片他看了,胖子和牙蘇正面衝向十幾支**的那段,嚇尿了,再想起那天高佬兩個手下的下場。

他慶幸自己能給胖子哥辦事。

胖子這幾天沒事做,感覺有點無聊,可能是最近用著遊戲裡得到的能力用得有點順手,所以就琢磨著打完這場官司後主動跑遊戲裡玩去,最主要是儘快升級,為此他在揹包準備了好多東西。

到現在他發現這個揹包實在是太方便了,只要把東西放到規格一樣的箱子裡,那些個同樣規格的箱子就能重疊地放在一格揹包空間裡直到99,不管箱子裡面放的是什麼。

開庭來得很快,畢竟有個律師開路很是不錯的,而林江律師在法庭上說得慷慨激昂:

“我的兩位當事人,一個是前兩天還有正正經經的工作,一個是開著一個飯館的老闆,而審訊的警員居然要誣陷他們是黑社會。

我想請問,警方可有什麼證據證明,我的當事人做過哪怕是一件違法的事?

我想請問任志華副局長,你在影片裡跟別人保證一定要把我的兩個當事人給整進去的事情是否真實?是否派人去對我兩個當事人進行刑訊逼供?在此,我要求法庭請當事的幾位警員和那幾位綁匪,讓他們來述說,為什麼要誣陷我的當事人,為什麼要刑訊逼供。”

幾個警員出來後一致指認是任志華指使誣陷,一定要坐實胖子黑社會火拼之事,光頭強等人也證明,本來他們已經坦白了犯罪事實,後來卻有警員讓他們改口供,一定要改成是兩夥黑社會互毆。

然後事情就水落石出了,每個人都得到了他應有的懲罰,任志華去職,雙規,幾個警員開除公職,其中包括那位楊副隊長。

南城分局賠償因恐嚇與刑訊逼供所造成的對控方當事人的精神傷害費五十萬,並需支付開庭費和控方律師費用。

走出法庭的時候胖子很是志得意滿,對安吉和牙蘇說:“看看,看看,咱也是個守法好公民了,有什麼事情就用法律說話,比打打殺殺強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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