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路漫漫(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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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慕在街角搭了個棚子,算是個安身之處。相熟之後,程遙為上工方便,就搬進了那個簡陋的棚子。

從曾經富麗堂皇的“城堡”,到如今鄙陋的棚子,狄慕覺得住這樣的地方,著實委屈了程遙,可對方卻完全不當回事。

算來,這處棚子,是狄慕和程遙的第一個家。

很多年後,他們都還記得簡易棚裡的佈局——只有六平米的空間,因為房間沒有窗戶,進門就必須開燈。正對門的地方是一張床,床邊放了兩個板凳,和一張明顯是淘汰下來的破舊課桌。即便只是這幾樣簡單的傢什,擺在小屋裡都顯出房間的擁擠。

狄慕第一次把程遙領回家的時候,他緊張地觀察程遙的神態,唯恐從對方眼中看見輕視、鄙夷。

程遙上下左右看看,小屋的內部便盡收眼底。他坐到床上,發現床板呼呼扇動,彷彿下一秒就要被他坐塌下去:“不錯嘛,至少是自己的空間。”

狄慕暗自松了一口氣,走過去,掀開床單指給程遙看:“這個床是簡易的,你看我用撿來的木板搭起來的,地上放的是板磚。”

程遙笑:“這叫私人訂製,想要單人床就搭個單人床,向要kingsize的大床,只要加寬木板就夠了。”

狄慕那時候雖然不知道什麼叫kingsize,但也跟著傻笑。兩人就這樣又用木板延展出一個身位,程遙正式入住進來。這間小屋,便有了家的味道。

兩人每天早晨一起上工。程遙的妹妹,狄慕視之如親妹,和程遙一起擔負起撫養程嫀的任務。每當程遙從西點屋為妹妹買水果慕斯的時候,看見狄慕晶晶亮的眼睛,就會問道:“喂,要不也給你買一個吧。”

狄慕眼中立時幻化出嚮往的神采,但隨即果斷地搖頭:“不吃!這是女孩子愛吃的東西,買給嫀嫀吧。”其實連程遙都看出來了,狄慕是捨不得。

這是他們從少年到青年的五年時間,期間風雨同舟攜手共度,也難怪當這二人在郊外買下豪宅共築愛巢之後,一旦提到“家”這個字眼,他們頭腦中首先閃現的,依舊是那個寒酸的簡易棚。

那時候,狄慕做什麼事情的時候,都喜歡哼歌。他天生了一副好嗓子,又很嚮往娛樂圈中眾星拱月的氛圍。有時候他們下工後,偶爾碰到超市裡放明星演唱會的現場錄影,狄慕會蹲在旁邊,看到超市關門為止。

“周知的演唱會門票,去看吧!”程遙將一張門票拍給狄慕的時候,狄慕傻了。

他拿起票,嗷嗷亂叫:“我可以近距離看見偶像了,周知的演唱會!”緊接著他看見了門票的票面價格,嚇得把票放下了:“太貴了,我不去了。”買票的錢,足夠他們兩人生活半個多月!

程遙買的是中檔價位的門票。前排VIP席位的他們委實買不起,買後面最便宜的門票,又實在不符合程遙天生大少爺的脾氣,所以他理所當然地買下了這張票。

演唱會當晚,狄慕畏畏縮縮、雙手捧票站在體育館門外的廣場上。

“要不我們把票高價賣出去吧,聽說現在賣,比票面價格能賣出多一倍。”

恰好這時候有歌迷聽說要賣票,便圍了上來,紛紛嚷著要高價買票。

就聽程遙一聲“我們不賣”,一隻手拽住狄慕的胳膊,從人群中突圍出來。把狄慕帶到演唱會入口,程遙在他身後踹了一腳:“滾進去吧你!”

謝天謝地,正是當年程遙的那一腳,踹出了狄慕進入娛樂圈的決心,當然也可說踹出了兩位天皇巨星,將狄慕從險些淪為黃牛的命運中救贖出來。

狄慕在裡面聽了多久,程遙就在外面等了多久。狄慕從裡面出來的時候,兩眼冒出匪夷所思的異樣光芒,整個人還微微顫抖,一看就是聽得走火入魔了。

程遙依舊是拽住他的胳膊,拖拽著走回他們的家。

狄慕回神之後第一句話就是:“我想進入娛樂圈,我要做歌手。”他想站在那個萬眾矚目的位置,想迎接歌迷山呼海嘯的狂熱。

年輕人大多做過這樣的夢,如果換了別人,肯定是給狄慕一巴掌,讓他清醒清醒,明天還要上工呢!

可是聽見這話的人,是曾經程家的嫡公子程遙。

程遙在聽見狄慕的夢想後,仔細思考了一晚上,到第二天早晨趕在上工前說道:“你想做歌手,那也不是不可以,從現在開始,我們一起努力。”

嚴格意義上來講,程遙是狄慕的第一任經理人。

那時候程遙沒經驗,自己對娛樂圈的認知還是一知半解。他就買來很多和狄慕聲線相近的唱片,買一臺二手的CD機,每天強迫狄慕模仿裡面的唱腔。甚至於坐姿、站姿,說話、笑的方式,他都要狄慕一一練習。

“唱的不錯,把剛剛唱破音的地方再唱一遍。”

“你不能這麼走路,踢踢踏踏的,不成樣子!”程遙手裡準備裡一支教鞭,只要糾正不過來,一鞭子過去,就抽得狄慕齜牙咧嘴。

狄慕也不是好脾氣的人,被逼急了的一次,他甚至撅折了所有的唱片!

他們就在這個斗室之內嬉笑怒罵。狹小的房間裡,因為承載了兩個年輕人的夢想——狄慕成為歌星的夢想和程遙培養狄慕的夢想,而變得不再寒陋。

程遙給狄慕報名參加了青年歌手選拔賽,或許是他對狄慕的要求過高,賽前的訓練也太過嚴苛,眼看就要參賽了,狄慕竟然病了。

高燒不退,已經三天。

到第三天,程遙愁眉不展,狄慕卻還堅持著要起來練歌!這明顯是程遙魔鬼教程帶來的必然結果。

狄慕練歌的時候,程遙從小屋裡黯然退出。他聽著不隔音的房間裡傳出狄慕醇厚的歌聲,其間還間雜了壓抑的咳嗽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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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遙一個人漫無目的地在外面走,路過西點屋的時候他突然停住了。在外面站了站,用口袋裡僅剩的一點錢給狄慕買了一塊水果慕斯——狄慕透過初賽和複賽之後,程遙便不準他再上工,這段時間實際上是程遙一人在養家。

拎著水果慕斯的紙盒子,程遙回家的時候,狄慕已經練完了歌,躺在床上,雙頰燒得通紅。

程遙從紙盒裡取出慕斯:“看我給你帶回來什麼了?”

狄慕睜開眼,看見水果慕斯,燒糊塗了:“嫀嫀不是週末才能回來嗎?”程嫀被送到寄宿小學裡,只有週末才能和兩位哥哥團聚。

程遙也不理會,從紙盒裡拿出附帶的叉子,叉了一點奶油抹在狄慕嘴唇上:“傻子,這是買給你的!你明天就要比賽了,這個算作提前給你慶功吧。”

當天晚上,一塊慕斯被狄慕和程遙兩人讓來讓去,兩人甚至想到了當年被拋擲到程遙臉上的奶油圈,不由莞爾一笑。

兩人彼此讓著吃掉了水果慕斯,奶油和水果的香氣,在狹小的空間中瀰漫開來,些小的美食,卻是在貧寒歲月中,最大的慰藉。

第二天,狄慕的燒退了。

程遙笑他:“之前給你灌了那麼多的藥水,你還是高燒不退。想不到只吃了一塊慕斯,你就全好了。”

他突然想到了什麼,跟狄慕打商量道:“聽說藝人很多都取藝名,你是不是也應該取一個?”

狄慕:“可是我不知道該叫什麼。”

程遙看一眼裝慕斯的盒子,心情明顯很好:“就叫狄慕斯,紀念這塊被你吃掉的蛋糕。”

狄慕:“這名字……會不會太可口了一點。”很多女孩子才會起水果名字吧。

程遙又想了想:“那就把最後的‘斯’字去掉,叫狄慕。”

這時候狄慕起身換好比賽要穿的衣服,還是對新名字很不感冒:“狄慕?這名字很怪,總覺得不像我自己了。”

程遙:“那總比你叫狄仁傑好聽。你想啊,以後的演唱會,你剛一登臺,你的歌迷們就瘋狂地喊叫‘狄仁傑’‘狄仁傑’,不知道的還以為有什麼冤案,需要你去狄公斷案!”

狄慕腦補了一下那種場景,也禁不住樂了:“你喜歡狄慕這個名字?”

程遙:“至少比狄仁傑好聽吧!”

“好,那我以後就叫狄慕了。”

當時兩個人都沒有想到,這兩個字將對日後的歌壇,乃至亞洲區娛樂圈產生多麼深遠的影響。換名字,只是因為程遙一時的心血來潮,以及狄慕原先名字又起得過於驚世駭俗。

歌手選拔賽上,狄慕超水平發揮,絲毫沒有因為連續高燒三天而發揮失常。當小正太的花童為他獻花時,他摸了摸花童的腦袋,捧起鮮花對臺下為他鼓掌的觀眾致意,恍惚覺得有了一點做明星的味道。

那名花童在獻花結束之後,目光貪戀地膠著在臺上歌手的身上,許久不能離去。直到夥伴招呼他:“童樺,老師叫我們過去了!”

——

狄慕在大賽上以第一名的成績被娛樂公司簽下,從此開始了他藝人的人生。

他用簽約金租下了一間平房,和程遙搬進去住,從此便離開了那生活了五年的家。

程遙又在工地上幹了一段時間,他發現他和狄慕之間的距離,在無形之中被拉大,終於痛下決心,報名參加藝能班,也開始了學員的生活。

狄慕第一張唱片大火的時候,程遙還在片場跑龍套。但是只要回到家裡,他就是狄慕的主心骨,是一家之主。

人生漫漫長路,屬於他們的路途,才剛剛起步。(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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