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3章 許元君講七寶坐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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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非時非事,役思強為者,自雲不著,終非真覺。何邪?心法如眼也。纖毫之事入眼,眼則不安;小事就開心,心必動亂。既有動病,則難入定門。是故修道之要,急在除病。病若不除,終不得定。

又如良田,荊棘未誅除,雖下種子,嘉苗不長成。愛見思慮,是心的荊棘。若不除翦去之,定慧就此不生。或身居富貴,或學備經史,言則慈儉,行乃貪殘。辯足以飾非,勢足以威物,得則名己,過必尤人。此病最深,雖學無益。所以然者,為自是故。然此心由來依境,未慣獨立,乍無所託,難以自安。縱得暫安,還復散亂。

隨起隨制,務令不動,久久調熟,自得安閒。無問晝夜,行立坐臥,及應事之時,常須作意安之。若心得定,但須贍養,莫有惱觸。少得定分,則堪自樂。漸漸馴狎,唯覺清遠。

平生所重,已嫌弊漏,況因定而生慧,深違真假乎!牛馬,家畜也,放縱不收,猶自生鯁,不受駕御;成鷹鸇,野鳥也,被人擊絆,終日在手,自然調熟。況心之放逸,縱任不收,唯益粗疏,何能觀其妙?

故云,雖有拱璧,以先駟馬,不如坐進此道。夫法之妙者,其在能行,不在能言。行之則此言為當,不行則此言為妄。又時人所學,貴難賤易。若深論法,惟廣說虛無,思慮所不達,行用所無階者,則嘆不可思議,而下風盡禮。如其信言不美,指事陳情,聞則心解,言則可行者,此實不可思議,而人不信。

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夫唯不知,是以不吾知也。或有言火不熱,燈不照暗,稱為妙義。夫火以熱為用,燈以照為功。今則盛言火不熱,未嘗一時廢火;空言燈不照暗,必須終夜然燈。言行相違,理實無取。此只破相之言,而人反以為深元之妙。雖則惠子之宏辯,莊生以為不堪。膚受之流,誰能科簡?至學之士,庶不留心。

或曰:夫為大道者,在萬物而心不染,處動而神不亂,無事而不為,無時而不寂。今猶避事而取靜,離動而之定,勞於控制,乃有動靜二心,滯於住守,是成取捨兩病。不覺其所執,仍自謂道之階要,何其謬耶!述曰:總物而稱大,道物之謂道,在物而不染,處事而不亂,真為大矣!實為妙矣!然謂吾子之鑑有所未明。

何則?徒見貝錦之輝煥,未曉始抽於素絲;才聽聞鳴鶴之沖天,詎織先資食於穀食?蔽日之幹,起於毫末;神凝之聖,積習而成。今徒學語其聖德,而不知聖之所以德。可謂見卯而求時夜,見彈而求鴞炙。何其造次哉!故經雲:玄德深矣遠矣!與物反矣!然後乃至大順。

聽了此些經文,了然於胸的情懷讓自己心志開明,萬事知曉,萬法皆通。

許元君道:簡事第四寶!

天下眾夫之生,必營於事物。事物稱萬有,不獨委於一人。巢林一枝,鳥見遺於叢葦;飲河滿腹,獸不吝於洪波。外求諸物,內明諸己。知生之有分,不務分之所無;識事之有當,不任非當之事。事非當則傷於智力,務過分則斃於形神。身且不安,何情及道?是以修道之人,要須斷簡事物,知其閒要,較量輕重,識其去取,非要非重,皆應絕之。猶人食有酒肉,衣有羅綺,身有名位,財有金玉。此並情慾之餘好,非益生之良藥,眾皆徇之,自致亡敗。靜而思之,何迷之甚!

抱元守一,至度神仙,子與未能守,但坐榮官。若不簡擇,觸事皆為,則身勞智昏,修道事闕。若處事安閒,在物無累者,自屬證成之人。若實未成,而言無累者,誠自誑耳。

許元君道:真觀為第五寶

天下眾夫所觀者,智士之先觀鑑,能觀人之善察。知究儻來之禍福,詳細動靜之吉凶。得見機前,因之造適。深祈衛定,功務全生。自始之末,行無遺累。理不違此,故謂之真觀。然則一餐一寢,居為損益之源,一言一行,堪成禍福之本。雖則巧持其末,不如拙戒其本。觀本知末,又非躁競之情。是故收心簡事,日損有為。體靜心閒,方能觀見真理。

常無欲,以觀其妙。然於修道之身,必資衣食。事有不可廢,物有不可棄者,當須虛襟而受之,明目而當之,勿以為妨,心生煩躁。若見事為事而煩躁者,心病已動,何名安心?夫人事衣食者,我之船舫。

我欲渡海,事資船舫。渡海若訖,理自不留。何因未渡,先欲廢船?衣食虛幻,實不足營。為欲出離虛幻,故求衣食。雖有營求之事,莫生得失之心。則有事無事,心常安泰。

與物同求,而不同貪;與物同得,而不同積。不貪故無憂,不積故無失。跡每同人,心常異俗。此實行之宗要,可力為之。

前雖斷簡,病有難除者,且依法觀之。若色病重者,當觀染色,都由想耳。想若不生,終無色事。若知色想外空,色心內妄,妄心空想,誰為色主?

經雲:色者,全是想耳!想悉是空,何有色耶?又思妖妍美色,甚於狐魅。狐魅惑人,令人厭患。身雖致死,不入惡道,為厭患故,永離邪淫。妖豔惑人,令人愛著,乃至身死,留戀彌深。為邪念故,死墮地獄,永夫人道,福路長乖。

故經雲:今世發心為夫妻,死後不得俱生人道。所以者何?為邪念故。又觀色若定是美,何故魚見深入,鳥見高飛?仙人以為穢濁,賢士喻之刀斧?普通凡人,一生之命,七日不食,便至於死。百年無色,芃免夭傷。故知色者,非身心之切要,適為性命之讎賊,何乃擊戀,自取銷燬?若見他人為惡,心生嫌惡者,猶如見人自殺己身,引項,承取他刃,以自害命。

他自為惡,不遣伐當,何故引取他惡,以為己病?又見為惡者若可嫌,見為善者亦須惡。夫何故?同障道故。若苦貧者,則審觀之,誰與我貧?天地平等,覆載無私,我今貧苦,非天地也。父母生子,欲令富貴,我今貧賤,非由父母。人及鬼神,自救無暇,何能有力,將貧與我?進退尋察,無所從來,乃知我業也,乃知天命也。業由我造,命由天賦。

業命之有,猶影響之逐形聲,既不可逃,又不可怨。唯有智者,因而善之,樂天知命,不覺貧之可苦。故莊子雲:業入而不可舍。為自業。故貧病來入,不可舍止。

經雲:天地不能改其操,陰陽不能回其業。由此言之,故知真命非假物也;有何怨焉?又如勇士逢賊,無所畏懼,揮劍當前,群寇皆潰,功勳一立,榮祿終身。今有貧病惱害我者,則如是寇賊也;我有正心,則勇士也;用智觀察,則揮劍也;惱累消除,則戰勝也;湛然常樂,則榮祿也。

凡有苦事,來迫我心,不作此觀,而生憂惱者,如人逢賊,不立功勳,棄甲背軍,以受逃亡之罪。去樂就苦,何可愍焉!若病者,當觀此病,由有我身,我若無身,患無所託。

故云:及吾無身,吾有何患?次觀於心,亦無真宰,內外求覓,無能受者。所有計念,從妄心生,若枯體灰心,則萬病俱泯。若惡死者,應念我身,是神之舍。身今老病,氣力衰微,如屋朽壞,不堪居止,自須舍離,別處求安。身死神逝,亦復如是。若戀生惡死,拒違變化,則神識錯亂,自失正業。以此託生,受氣之際,不感清秀,多逢濁辱。蓋下愚貪鄙,實此之由。是故當生不悅,順死無惡者,一為生死理齊,二為後身成業。

若貪愛萬境,一愛一病。一肢有疾,猶令舉體不安,而況一心萬疾,身欲長生,豈可得乎?凡有愛惡,皆是妄生。積妄不除,何以見道?是故心舍諸欲,住無所有,除情正信,然後返觀舊所痴愛,自生厭薄。若以合境之心觀境,終身不覺有惡;如將離境之心觀境,方能了見是非。譬如醒人,能知醉者為惡;如其自醉,不覺他非。

吾本棄俗,厭離人間。又雲:耳目聲色,為子留愆,鼻口所喜,香味是怨。老君厭世棄俗,猶見香味為怨。嗜慾之流焉知鮑肆為臭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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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玄楚看了看幾個人,都很認真聽講,又看眾仙神,都在努力聽,為何自己不受身心,這些彷彿自己早就明白一般。冥女看到張玄楚東張西望,用神念說道:“你為何不好好聽,東張西望做什麼,我感覺他講得非常好。”

張玄楚道:“可是我感覺這都是我說過的,彷彿我早就知道了。”

冥女道:“估計這是你前世的講道,現在別人給你說。”說完話,二人也笑了起來。

張玄楚傳念說道:“我知觀者有二,一者以外之觀,瞭解萬事萬物,氣不固。二者內觀,氣常照身,聚真身神。”(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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