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蛇頸龍 【本章月票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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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嗚哞~”

一聲蒼涼、霸氣的聲音,突然從前方的亞馬遜河中響起。

隨著這個聲音出現,鄭經就聽到周圍的蟲鳴鳥叫瞬間消失。

就像被人扼住了喉嚨一樣,發不出聲音來。

這是什麼動物叫出來的聲音?

鄭經聽到這個聲音,在腦海中飛快的想了起來。

可是他想了很久,根本就想不出來這個叫聲是什麼動物。

鄭經目光緊緊的看著遠處的亞馬遜河。

不知道是不是知道了有人在看著這裡。

鄭經就看到遠處的亞馬遜河忽然掀起了波瀾。

遠處一股巨浪翻滾,飛快的向著這裡奔來。

鄭經看著河中的衝鋒舟,趕緊把它收進空間。

隨著巨浪來到這段河道,鄭經也看到了巨浪下面的東西。

我的乖乖,那是什麼怪物啊。

就見在水中,一隻長脖子、圓肚子的怪物正在向前遊去。

怪物看到了站在岸上的鄭經,忽然停下來腳步,

隨著巨浪散去,一條像蟒蛇一樣的脖子從河中伸出。

它的腦袋很小,這讓它看起來有種不太聰明的樣子。

這只怪物看著鄭經滿是疑惑,它在想這個人類為什麼不害怕它。

鄭經看到這個怪物的脖子後,整個人就打起了擺子。

他渾身發抖,瘋狂的吞嚥著口水。

鄭經心中狂吼。

“居然是蛇頸龍,那本書記載的居然是真的。

我的媽呀,居然真的有恐龍活著。

值了,這輩子值了。

這輩子完整了,不行,我要把它拍下來,我要收藏起來。”

鄭經哆哆嗦嗦的把攝影機拿出來,然後對著河中的蛇頸龍飛快的拍了幾張照片。

就在鄭經拍完照片,想要拍攝一個影片的時候,忽然看到蛇頸龍潛入水中。

不好,蛇頸龍要離開了。

看到河面上蛇頸龍留下的痕跡,鄭經一不做二不休,直接跳進了河中。

跳進河中的一瞬間,鄭經就後悔了,不帶防水眼鏡根本就睜不開眼睛。

重新回到岸上,鄭經發現河面一片平靜,蛇頸龍留下的遊動痕跡也再河水的流動下消失了。

鄭經開啟系統地圖,發現地圖已經恢復到了正常的地圖。

代表寶藏的紅色區域已經消失。

拿出藏寶圖,看著藏寶圖上抽象的動物圖桉,你說誰能想到這個抽象的動物圖桉居然是蛇頸龍。

那個遠古時期的地球霸主,居然還有活下來的。

這個訊息要是傳出去,鄭經都不敢想象會爆發多大的熱度。

看著手中的攝影機,鄭經嘿嘿一笑,他不準備把照片傳出去。

他自己知道就行了,可不想讓別人打擾它。

隨著一陣微風吹過,鄭經忽然感覺渾身涼颼颼的。

這個時候他才想起來自己身上還溼著呢。

看了一眼蛇頸龍離開的方向,鄭經轉身回到了森林中的木屋中。

還上乾淨的衣服,鄭經穿戴上潛水服和氧氣瓶,準備下去看看。

他要看看水底下有沒有蛇頸龍留下的痕跡。

來到河邊,鄭經帶上防水眼鏡,深吸一口氣,然後跳了進去。

來到水中,鄭經直接往河底下潛。

來到河底,已經有四十多米深。

鄭經發現,本來躺在河底的木船不知道被什麼東西給撞爛了。

看著變成粉碎的木船,鄭經很是慶幸。

幸好他剛才沒有在河裡。

檢視了一下蛇頸龍留下的痕跡,怎麼說呢,就像大貨車橫衝直撞留下的痕跡一樣。

它過去的地方什麼完整的東西都沒有留下。

從河裡出來,鄭經脫下身上的裝置和潛水服。

看著高空中的太陽,鄭經撓了撓頭,寶藏已經找到了,接下來是回去還是幹什麼他有些拿不定注意。

想到麋鹿部落的那本書,鄭經決定在去一次。

這次確認了上面記載的事情的真假,既然這個事情是真的,那麼,那上面有沒有寶藏的記載呢?

他可是知道,十六世紀葡萄牙人可是殺了很多印第安人。

當時的印第安人還是以部落為生,那個時候的部落多少都會有一些財富。

比如黃金、寶石之類的物品。

在歷史書上,鄭經還看到過關於印第安人埋藏部落財寶的記載。

就這樣決定了。

鄭經回到森林木屋中,還上衣服,然後把木屋收進空間,然後又來到河邊。

把衝鋒舟放出來,坐上去,然後啟動離開。

四個多小時後,下午兩點多,鄭經來到了麋鹿部落和亞馬遜河的交匯處。

從主河道拐進去,鄭經看了下天色,加快了速度。

看這天氣好像要下雨。

衝鋒舟的速度比普通漁船的速度快的多。

本來一個半小時的行程他半個多小時就到了。

在來到了麋鹿部落之前,鄭經往揹包中放了很多糖果和零食,然後還沒有忘記把麋鹿部落贈送的項鍊帶上。

正在碼頭旁洗衣服的部落女性聽到遠處傳來的馬達聲,抬起頭往前看去。

就看到鄭經開著一艘很特別的船往部落來。

看到是鄭經,立馬就有人跑進部落叫人去了。

正在準備做飯的鹿角聽到族人說鄭經來了,一臉高興的走了出去。

鹿角邊走邊笑,猜測鄭經這次過來是不是準備多待幾天。

來到碼頭,鹿角就看到鄭經已經從船上下來。

“哈哈哈,鄭,想不到你這麼快就來了。”

鄭經和鹿角擁抱了一下,說道:“昨天離開之後,我今天就把房子給退了,決定來部落待兩天,不知道鹿角酋長歡不歡迎啊?”

“歡迎,當然歡迎。我以為你昨天一走就不回來了呢,這次過來一定要讓你多待兩天。”

“走,我正好要準備做飯,這下好了,你來了,我就不準備做飯了。”

兩人說笑著進入部落,麋鹿部落的族人聽到鄭經又來了都跑出來看他。

看到這些族人,鄭經停下腳步,對鹿角說道。

“上次來的匆忙,沒有給你們帶點東西,這次過來,我給你們帶了一些糖果。

這些糖果是我在來巴西的時候在商城買的,這次帶過來讓你們嚐嚐華夏的糖果怎麼樣。”

麋鹿部落和格魯部落一樣,都喜歡吃甜的。

鄭經這次帶的糖果可真是戳進了他們的心窩子裡。

把東西分下去,鹿角高興的帶著鄭經往家裡走去。

邊走還對一旁的幾位婦女說讓他們去幫忙做飯,做豐盛點。

“簡單點就行。”

“那怎麼行,昨天你走的早,沒有在這裡吃晚飯,這次怎麼也要讓你嚐嚐我們部落的晚餐。”

“那好,就聽你的安排。”

既然鹿角都這樣說了,鄭經也不在說什麼。

“行了,你們這些孩子別跟著了,都回家去。”

把跟在後面的小孩子趕走,鹿角帶著鄭經進入屋內。

鹿角今年有五十三歲,有兩個兒子。

兩個兒子都已經成年,在聖保羅上學。

他的妻子在一次探望孩子時,掉進了亞馬遜河中。

好巧不巧的是,那片水下正好有兩隻黑凱門鱷。

“今晚你就住在我這裡吧,我這裡還有空房。”

鹿角帶著他參觀了一下房子,然後把他帶到了一個房間中。

“這個房間是我兒子以前住的地方,我長長打掃,很乾淨。”

鄭經打量了一下房間,就像鹿角說的那樣,房間很乾淨,兩個原木櫃子緊挨著牆壁放著。

在床頭的位置,還放著一張書桌,書桌很乾淨,上面什麼東西都沒有。

最讓鄭經高興的,還是那張木床。

來到這裡鄭經才知道,印第安人睡覺都是睡在地上的,在地上鋪個床鋪就是一家人睡覺的地方。

凱左尼亞村因為有很多遊客停留,那裡家家戶戶也睡上了床。

剛才看到鹿角的房間,鄭經就看到房間中就沒有床。

本來鄭經以為今晚要睡在地上了,誰知道這裡居然還有一張床。

“這合適嗎?”

“沒事,你放心住,想住多久住多久。”

鹿角還以為鄭經在擔心他兒子回來,安慰他讓他放心住在這裡。

看到鹿角把揹包給他放在書桌上,鄭經也沒有再說什麼。

給鄭經安排好房間,鹿角高興的不得了。

“來,咱們先坐一會,晚飯馬上就好了。”

鄭經盤坐在地攤上,看著鹿角,有些不好意思的說道:“鹿角酋長,我這次來除了想在這裡待兩天,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想看一看你昨天讓我看的那本書。”

鹿角給鄭經倒了杯咖啡,遞給他,說道:“書?你是說昨天那本書是吧,沒問題,吃過飯就給你拿出來。”

聽到鄭經要看那本書,鹿角很爽快的就答應了。

那本歷來酋長記載的大小事情,鹿角都已經看過了,裡面也沒有什麼隱秘的事情。

別的不說,就說昨天鄭經看到的那篇記載,蛇頸龍,這不搞笑嗎,這個世界上怎麼還會有恐龍這種東西。

鹿角對這些記載是不相信的,畢竟這記載也太魔幻了。

兩人說了會話,很快就有部落中的女性把食物給拿了進來。

看到已經做好了飯,鹿角停止了說話,招呼道:“來來來,吃飯吃飯。”

晚飯很豐盛。

砍羊肉,魚肉,還有豬排。

更讓鄭經驚訝的還是有一盆烤的滋滋作響的豬骨頭。

沒錯,就是豬骨頭。

這還是鄭經第一次在印第安部落見到這種吃法。

鹿角看到鄭經好奇的看著豬骨頭,笑著說道:“怎麼不吃啊?”

“我是在想這個豬骨頭要怎麼吃。”

原來是這樣。

“我給你演示一下。”

鹿角從盆子中拿出一根手臂粗的骨頭,然後拿起一把鐵錘用力的一敲。

就聽見“卡察”一聲,豬骨從中間斷開。

“你看,就是吃裡面的骨髓,這裡有蘸料,你可以試一試。”

鹿角用一個細小的勺子,從骨頭裡面挖出一大塊白花花的骨髓出來,然後放進面前的蘸料碗中。

看到這個吃法,鄭經有樣學樣,拿起一根豬骨用錘子敲開,然後用勺子挖出來,放進蘸料碗中。

等到骨髓蘸滿了蘸料,鄭經把變了一個顏色的骨髓放進嘴中。

唔!

味道不錯,意外的好吃。

骨髓沒什麼說的,就說蘸料,辣、鹹、酸三種混合的味道,讓本來平平無奇的骨髓變得美味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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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好吃,但是鄭經還是沒有吃太多,畢竟骨髓這東西吃起來太膩味了。

吃完晚飯,鹿角酋長又端出來一盤水果。

“來,吃點水果解解膩。”

水果是這裡最常見的水果,鄭經來到這裡這麼多天也吃過不少。

甜甜的,汁水很多,味道有點像蘋果,吃起來很不錯。

吃完飯後水果,鹿角讓鄭經稍等一會。

看到鹿角進入裡屋,鄭經猜測他應該是去拿那本書去了。

果然,等到鹿角出來,鄭經就看到他雙手拿著一本厚厚的書籍。

鹿角把書籍放在桌子上,說道:“這本書太沉了,一隻手還拿不起來。”

“你拿去看吧,看完了在給我就行。”

鹿角把書籍推給他,揉了揉手腕說道。

鄭經這個時候他才發現這本書的書皮是用動物的皮做成的。

看皮毛的厚度,應該是三層皮縫合到一起了。

這本書能儲存的這麼好是真的不容易。

鹿角看到鄭經已經有些迫不及待了,就說道:“現在時間也不早了,你把書拿到房間去看吧,明天我帶你好好看看我們部落。”

上次過來,因為時間的關係,鄭經只是大致的逛了逛。

並沒有像在格魯部落那樣仔細的遊覽一遍。

鹿角已經決定了,明天就給鄭經舉辦一場篝火晚會。

篝火晚會在他們部落中是很神聖的,主要用來歡迎客人和狩獵。

“酋長早點睡,我先回房間了。”

鄭經拿著書,給鹿角說了一聲就回到了房間。

回到房間,鄭經開啟燈,期待的坐在床上。

把書放在桌子上,鄭經開啟書籍,第一頁是扉頁,是麋鹿部落的創建者麋鹿酋長寫的話。

一共兩行字,用印第安語書寫。

翻譯成中文就是:希望後來者對萬物保持謹慎,帶領族人永遠的在這裡生活下去。

最後一句話鄭經能理解,可是第一句對萬物保持謹慎是什麼意思?

鄭經想不明白。

把扉頁翻過去,第一頁記載的事情就是麋鹿酋長寫的。

上面記載了麋鹿部落的建立和這個過程中發生的事情。

鄭經往後翻了三十多頁,都是麋鹿酋長關於部落的事情。

直到翻看到第七十多頁,鄭經被紅鷗酋長寫的一件事情吸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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