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一隻雞腿引發的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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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天,張宗秋慢慢成了雪峰寨最靚的崽,很多小孩子都來找他玩。不靚不行啊,天天吃肉,嘴巴都是油露露。這個年代,農村人一年都難得吃上幾回肉。哪裡有能夠天天吃的?

村裡的小孩子裡面,找不到一個膘肥體壯的。飯都不能夠放開肚皮吃,哪裡能夠養膘?

“宗秋,你真的跟你爹去山裡打獵了啊?”馬永興兒子馬進虎比宗秋大兩歲,即便作為屠師傅的兒子,他也難得吃上肉。

有時候,村子裡辦酒,喊馬永興過去殺豬,馬進虎倒是可以跟過去,主人家總不會不待飯。但是村子裡辦酒也不是經常辦。所以也不是每天能夠吃上肉。但是吃得還是比村裡其他小孩子好一些,所以他長得壯壯實實。所以,馬進虎也跟他爹一樣,也是練功夫的料子。

“是啊。不光是進了山了,還碰到了老虎。那頭老虎可真大啊,要是打到,夠咱們全村過個年。”宗秋忘記了父子兩個差點成為老虎爪下冤魂的事實。

“講鬼話!你們要是碰到了老虎,還能回得來,怕是早變成老虎屎了。”王巖虎的小兒子王計海比宗秋大一歲。

這些小孩都不相信,對於他們來說,老虎是非常可怕的終結者。晚上每次哭鬧的時候,爹孃總會威脅,別哭了,再哭把老虎引過來了,把你丟出去喂老虎。

雖然他們都停過武松打虎的故事,但是在現實中,可沒人相信有人能夠打死老虎,送菜還差不多。

“野雞肉好吃嗎?”王計海說得口水四濺,他是真的饞那一口肉啊。

“當然好吃。比母雞肉還好吃。又細滑又香噴。”宗秋說著隨手在圍兜前面的口袋裡摸了一下,竟然從裡面摸出一隻雞腿出來。比家雞的腿細很多,一看知道這是野雞腿。

幾個圍在一旁的小屁孩一個個咕都咕都咽口水。

就連曬穀坪角落裡趴著打盹的大黃狗也抬起了腦袋。一看到宗秋手中的雞腿,立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衝了過來。

靠近宗秋的時候,騰空而起,嘴巴張得大大的,咬向宗秋手中的雞腿。

宗秋嚇了一大跳,手中的雞腿,慌忙拋在了空中。

那大黃狗也是厲害,竟然在空中扭了一下身體,正好接住了那只雞腿,卡察卡察幾下就把雞腿給吞了下去。

宗秋傻眼了,幾個下屁孩也傻眼了。這麼大塊肉竟然喂了狗!

大黃狗吞下雞腿之後,竟然還不滿足,又抬頭看著宗秋。

“沒有了!”宗秋大聲說道。

“汪汪汪!”大黃狗叫聲很響亮。眼睛盯著宗秋的圍兜口袋。

宗秋將手放入圍兜口袋中,想向大黃狗表明袋子是空的。

可是沒想到大黃狗露出一副期待的表情,甚至還向宗秋友好的搖了一下尾巴。給我肉吃,就不會咬你。

宗秋傻眼了,這要是拿不出肉來,這大黃狗怕是不能善了。

肉香還引來了在村裡遊蕩碰運氣的土狗。大黃狗是張朝山家的獵犬,體型龐大,在村裡充王充霸,其餘的狗圍過來,只能遠遠地吊在四周。

宗秋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左右環顧了一眼,發現小夥伴已經很不講義氣地跑開了。

而那只大黃狗已經開始步步緊逼,似乎吃不肉,就要上口了。

宗秋突然一機靈,兜裡的小手握著一個小拳頭,然後慢慢地拿出來,做出一個丟出去的手勢。大黃狗生怕肉被競爭者搶走,然後跑了出去。

四周環伺的土狗也瘋狂地撲向宗秋丟東西的方向。

宗秋轉身就跑,兩條腿轉得像風火輪似的,一口氣跑進屋子裡,然後砰地將大門關上。

大黃狗與村裡的狗混戰在一起,都以為是對方吃到了肉。沒分到一點,都不肯撒嘴。

這一次,一向在全村所向披靡的大黃狗也吃了不小的虧,被一群土狗群毆,遍體鱗傷。那群土狗也沒佔到便宜,最慘的狗腿都被大黃狗給咬瘸了。

長貴回到家中的時候,家門緊閉,用力一推,發現裡面栓住了。

“哪個?”宗秋很警惕地問道。

“你爹呢!”長貴沒好氣地說道。

馬永興也被長貴拉了過來。

“你一個人還帶個娃,這飯還是以後再吃吧。”馬永興有些不好意思,轉身準備離開。

長貴連忙將馬永興一把拉住:“來得來了。家裡菜都是現成的。三五分鍾就能夠上桌。”

“爹,外面有狗沒?”宗秋將大門開啟一條縫,伸出腦袋來,警惕地看著四周。

“自己家裡,還怕狗?你可真是個慫貨!”長貴摸住宗秋的腦袋,然後將門推開。

宗秋看到長貴背後的馬永興,臉色一沉:“你跟我爹打了架,還敢到我們家來?”

馬永興哈哈大笑:“我不光是要到你們加來,你爹還要給我肉吃呢!”

宗秋不滿地看向長貴,眼神裡的含義很明顯,爹,你要認賊作父麼?

“那是比武不是打架。搞懂沒有?永興叔不服輸,說輸給我是最近肉吃少了,我帶他來吃幾餐肉,然後再跟他打過。”長貴笑道。

“還要打?”宗秋很是不解地看著長貴,還要打你還給他吃肉,這不是資敵麼?

馬永興與長貴兩個一直笑個不停。

只有長貴感覺有些莫名其妙。

酒沒去打了,馬永興也不好酒,也不願意成為勾起長貴酒癮的罪魁禍首。

飯量都很大,煮了兩升米,最後都吃得乾乾淨淨,菜盤子都用來拌了飯。

這年頭,不光是大人飯量大,小孩子飯量也不小。宗秋抱著一個大瓷碗,吃了兩大碗。就他那小肚子,感覺就耍魔術一樣。

“長貴,你還要加油幹啊。不然得被這傢伙吃窮不可。”張永興笑道。

“你家還兩個呢。我一個壯漢,還養不活一個小屁孩?”長貴擺擺手。

長貴真的變了,雪峰寨的人都認識到了這一點。

連續幾天,長貴都在拾掇自己荒了的地,然後把應急的蔬菜種下去。可惜紅薯已經趕不上茬了,但長貴種了一些土豆。土豆生長期比較短,雖然不是最合適的季節,但種下去,總會有收穫。到時候收了土豆,可以充當糧食。也可以用來燉肉。

除了隔上三兩天進山一趟,長貴還搞出了新花樣。去街上買了不少魚籠,這種魚籠是專門用來抓泥鰍的。

這個年頭,稻田裡隨便踩個腳印,裡面就能夠摸出幾條泥鰍來。

這種魚籠最好放在水口,將四周圍起來,就留魚籠可以過水。泥鰍非常喜歡逐水。魚籠放水口一晚上,每個魚籠必定可以說收穫半魚籠泥鰍。

雪峰寨的人對泥鰍不太感興趣,泥鰍一股子泥巴味。必須多放油炸才好吃。也就是說,吃泥鰍很費油!這個年頭放油都是從油罈子裡滴幾滴油出來,哪裡捨得浪費很多油來吃泥鰍?

黃鱔更不值錢,雪峰寨的人捉到了黃鱔都是直接扔掉,根本沒人吃。誰能夠想到這東西以後成了稀罕物。

長貴將捉到的泥鰍燻幹,變成臘泥鰍,雖然口味肯定比新鮮泥鰍差了不少。但可以久放。

“爹,泥鰍有啥好吃的?腥得不行,還費油。”宗秋對長貴的做法很是不解。

“你懂個屁。等你長大,這泥鰍比魚貴多了。”長貴洩露了一線天機。

當然宗秋是不可能相信的:“泥鰍還能賣得比魚貴?怎麼可能呢?泥鰍有什麼好吃的?”

“你不吃拉倒,這泥鰍也不是給你吃的。等俊武回來,我準備去省城一趟,探探路。”長貴準備將臘泥鰍賣到省城去。他現在沒有任何門路,只能想方設法賺取第一桶金。

泥鰍在金石橋也賣不掉,倒是小魚,倒是可以論兩賣。雖然價錢高,其實是沒有多大市場的。金石橋充其量只是一個鄉鎮。很多鎮上的人,自己還種著地。想吃魚,自己也可以去河道里弄。

而且,這個年代市場不規範,政¥策比較模湖,去城裡賣東西,搞不好會被抓進去。

長貴將收集起來的臘泥鰍放在塑料袋裡,然後放進一個存放了生石灰的大陶罐裡。上面封得嚴嚴實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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