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三十八章 007在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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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世界上流傳著一個諺語:‘每一個地精都是一個罪犯,縱然不是正在犯罪,那也是正在準備犯罪~!’

這句話雖然有些偏激,和極其強烈的種族歧視色彩,但是從某種意義上講,卻也並沒有什麼錯誤。

作為生活在社會最底層,受到所有人歧視的一個弱小種族,地精們沒有祖國,沒有權力機構,甚至不知道團結為何物。

他們遊蕩在整個大陸,為了掙扎求生,從事著一切可以讓他們做的工作和各種灰色職業。

可惜的是,他們身體瘦弱,不可能從事殺人放火,打家劫舍,佔山為王等等等這種具有強烈暴力色彩的很有前途的工作。

因此上,小偷,騙子,高利貸商人,辦假證,製造假貨,偏方醫生,巫婆神漢……等等,一切徘徊在社會底層,帶有強烈服務業色彩的工作。

他們幹的永遠都是下九流的行當,地位甚至不如那些無家可歸,住在大篷車裡的吉普賽人。

出生在犯罪率最高的街區,時時刻刻都得為了生存而掙扎。因此上,每一個地精全都極其的機敏奸詐,那種惡劣的品質甚至融入到了他們的基因當中。

他們從出生開始,就知道幾手玩仙人跳的把戲,或者是**藥的配方。

而長到三四歲的時候,就已經基本完成了一個惡棍所需要的一切技能。溜門,撬鎖,鑑別錢幣……

到了再大一點兒,就學會利用手頭的東西,製造各種各樣幾乎可以亂真的假貨。

銀光和沙金又是其中的佼佼者,

他們在同一個地精的社群裡長大,生活在低矮陰暗的小房子裡,伴著汙水和老鼠,學會了前輩們積累了幾千年的本領,並且發揚光大。

最終走出了自己的老鼠窩,混進了大城市。

雖然在地精當中,他們也已經算是成功人士,但是在人類的社會當中,他們卻是處處受制,遭受種種的歧視。一直到……一直到遇到了洛林爵爺。

雖然在貴族當中,幾乎所有人都對於地精深惡痛絕,但是洛爵爺對於他們惡劣的行徑倒也有些理解。

事實上,他們之所以這樣,絕大部分原因也是社會造成的。

因為他們身體太過弱小,根本不足憑藉著武力保護自己的財產,而且又沒有自己國家保護他們的權利,所以……幾乎所有人全都欺凌他們~!

每當他們有錢的時候,上至國王皇帝,下至販夫走卒,都會衝過來,奪走他們身上的最後一個銅板,讓他們重新歸於貧困。

這種事情在歷史當中發生了許多次。而且許許多多的同樣的事情在大陸的每一個角落裡也正在發生著。

這種事情對於人類來說已經是如此的頻繁,已經到了平常的地步。所以這種事情基本上在所有的史書當中都找不到記載。

正因為如此,洛爵爺甚至對他們有些敬佩。

這樣的事情如果換到另一個種族,另一些人的身上,經歷過如此多的催殘之後,或許就已經沉淪,或者自暴自棄,變成一個懶鬼,聽天由命。最後消失在歷史的長河當中。

但是這些地精們卻堅韌地承受了下來,從來都沒有過棄。

不管是遇到再大的難,不管是被搶走了多少的東西,哪怕是一貧如洗,但是第二天,就會看到他們瘦小而猥瑣的身影再次出現在街道之上,為偷到一個錢包而高興,為騙了一個銅板而雀躍。想盡一切辦法,重新積累著財富。為了生活而奔走忙碌。

而正是這種惡劣的生存環境,也造就了地精們極高的生存素質和過硬的本領。

洛爵爺在無意中招收了地精沙金之後,就很是驚奇地發現那些地精具有相當多的多面技能。

在銀行業,他們是最合格的精算師。看上一眼帳本,就知道究竟有多少的利潤。該收多少的貸款。

在商業界,他們就是最優秀的商人,準確地說是敢於冒險的奸商。為了賺錢,他們毫無畏懼地深入一切人跡罕至的地方,販賣一切看上去有利可圖的東西。

在詐騙界,他們是最好的騙子。懂得多達三百六十多種的經典騙術。這一點讓洛爵爺很有些臉紅。要知道,以爵爺的博學,才僅僅懂一百多種。

而在醫藥界,他們是最好的藥劑師。不僅僅知道哪些藥可以治療外傷(他們經常被打被搶。而魔法師們拒絕給他們服務,雖然教廷‘宣揚眾生平等’,並不拒絕。但是那價錢也是坑爹的貴。)

而且,他們為了騙別人的東西,還得經常配製種種的**劑。

××××××

銀光做為地精當中的佼佼者,聖光大陸的十大傑出地精青年。從五歲的時候,就已經知道用哪幾種最簡單的材料,可以配出讓人神志不清的藥物來,迷暈進城的鄉巴佬,搶走他身上所有財務。

這些好玩的小東西又是每一個地精都隨身攜帶的,不僅用來騙人的錢,而且無數的事例證明,這種東西在關鍵時刻,也能救他們自己一命。

哈克一口氣將半瓶酒都灌了下去,然後眯著眼睛,咂咂嘴,大聲打了一個飽嗝。再長長的吐出一口氣,向後重重的倒在椅子上,一臉滿足的樣子,喃喃的道:“好酒,你這個該死的下賤的地精,我發現我越來越喜歡你了。”

銀光一直緊緊的盯住哈克,做好了隨時逃跑的準備。

由於製造粗劣,這加了料的酒自然會有一股奇怪的味道,要是換了一個經常喝酒的人類,一下子就可以品出酒味不對頭。

所以這一招大都是用在只喝起最廉價土豆酒的窮人身上,為此銀光心裡一直捏著一把汗,生怕哈克也覺出異常來。

見他沒有懷疑,地精懸著的心才跌底,銀光輕笑一聲,像個貴族的管家一樣,一躬身道:“為您服務是我的榮幸。”

心裡卻在暗暗嘲笑:好個屁,連五個銅子一瓶的劣酒都沒喝過。鄉巴佬就是鄉巴佬。

哈克連打了幾個酒嗝,雙手攥緊了銅瓶,將酒瓶牢牢抱在胸前,含混不清的道:“你很識相,雖然你是一個下賤的地精,不過沒關係,在奧德海姆,哈克大爺我罩著你。”

哈克臉上的表情越來越迷糊,地精心裡暗道:藥效起作用了。

這是哈克卻突然坐起來,使勁拍了拍地精的肩膀,一臉酒醉之後痴痴傻傻的笑容,咧著大嘴哈哈大笑起來,道:“這麼多人裡面,只有你是為我真心服務的。好,很好~!”

哈克已經開始酒後的胡言亂語。

“我知道他們看不起我,但是沒關係,哈克大爺我今非昔比了。”哈克用力的拍拍胸口,用最大的聲音的嚷嚷道,哈克大爺我現在是大人物,大人物~!“

“我知道我知道,咱們主人是最看重你了,哈克大人您是一人之下,萬萬人之上,主人一定什麼都跟你說嗎?”地精小心的引導著哈克的話頭。

哈克狂放的縱聲大笑,得意的叫道:“那是當然。我還記得主人出現在我們部落那一天,他忽然從天而降,只是動動手指就殺掉了幾個平時欺負哈克的人,可笑他們還自稱自己是什麼狗屁的戰士。

讓他們平時欺負哈克大爺我……”

然後哈克開始絮絮叨叨的向地精講述他在部落裡被人欺辱的往事。

像他這種體質不好的人,在野蠻人的部落裡地位就像是小丑一樣。

“是,是,他們該死。”地精心裡暗暗焦急,哈克像個看心理醫生的病人一樣,不停的對地精嘮叨一些被人打一拳踢一腳,或者推進糞坑裡之類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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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最後總要加上一句:“後來我就把那個傢伙給殺死了。”

逮到一次話頭,地精趕忙道:“哈克閣下受主人器重,您在奧德海姆位高權重,將來大業有成,閣下您一定可以成為侯爵公爵之類的大貴族。”

“屁~!”哈克跳起來一巴掌拍在地精的頭頂,嚷嚷道:“侯爵公爵算個屁~!我告訴你……”

說著哈克忽然一震,向左右看了看,俯下身趴在地精跟前,道:“哈克大爺我,未來可是能做國王的,國王~!到時候我就封你做我的宮廷大總管。”

“那太好了,”銀光裝作欣喜若狂,一躬到地,行了一個宮廷禮儀,道:“參見國王陛下。”

“免禮愛卿。”哈克靠回椅子,一副鄉村戲劇裡國王的派頭,拍著大腿高興的哈哈大笑,道:“這一天不遠了,明年就可以實現。我只告訴你一個人啊,”

“戲肉來了。”地精心裡一喜。

“主人有個大計劃。”哈克張開手臂畫了一圈,道:“是主人親口告訴我的。知道主人為什麼那麼大本領,為什麼非要來咱窮山溝裡嗎?”

地精搖搖頭。

“因為這裡離茹曼近~!”哈克臉上得意一笑,道:“知道咱們為什麼要建這個城嗎?這可不是給窮鬼們住的。這是為主人的大軍準備的,我可聽說了,百萬大軍。”

儘管有心裡已經有了準備,地精還是被嚇了一跳。

哈克抱著酒瓶閉上眼睛,沉醉在自己的想像中,出神的道:“只要到了夏天,哈克就率領主人的百萬大軍,出其不意的一舉踏平茹曼~!”

哈克說著跳起來,向著天空用力的一揮手臂。

銀光一副驚喜的表情,用力的為哈克鼓掌。

哈克陶醉的道:“那個哈杜又怎麼樣,還說要複製他的戰績。狗屁的大陸第一名將,到時候我哈克將軍,不,哈克元帥……哈克陛下,才是大陸第一名將。”

地精一邊鼓掌一邊裝作激動的叫嚷著:“陛下萬歲,陛下萬歲~!”

將意識不清醒的哈克哄的一愣一愣的,從心眼裡已經把地精當作自己的心腹。

地精心裡快速盤算,這傢伙發酒瘋說的話當然不能相信。

黑暗法師就算再沒有腦子,也不會將軍隊交給眼前這個馬屁精指揮,地精心裡很明白,哈克的在黑暗法師眼裡就如同一條使喚的狗一樣。

不過其中大部分地精已經串聯起來。

黑暗法師擄掠近十萬野蠻人,建造這座城市的目的就清楚了。未來就是為了容納軍隊,作為基地使用。

等到雪化了之後,亡靈族就會從這裡突然殺出,複製哈杜當年突襲茹曼帝國的戰爭,甚至可以直插茹曼帝國腹地,將茹曼攪個天翻地覆。

銀光衡量了一下,覺得他們成功的可能性非常高,連自己都想不到這裡會出現黑暗法師,茹曼人當然也想不到大雪山居然隱藏了亡靈族的軍隊,他們完全可以打茹曼人一個措手不及。

只是銀光想不通的是,亡靈族要透過何種手段,將所謂的百萬大軍運到奧德海姆來,目前看來唯一可行的辦法是用戰爭堡壘,可哪一次才能運幾個兵。

“不管怎麼樣,情報必須儘快傳遞出去。”地精瞥了一眼還在做著國王美夢的哈克,暗道:“看來目前只有依靠這個傻瓜了。”

銀光的眼珠來回滾了三圈,換上一副諂媚的笑臉,恭敬的道:“尊敬的哈克閣下,身為您未來的宮廷總管,我有必要提示您,你現在生活和您的身份實在太不般配了。”

哈克抬起手臂原地轉了一圈,看看自己身上完整的皮袍,呆呆的道:“有嗎?”

地精鄭重的點點頭,道:“您知道茹曼的貴族是怎麼生活的嗎?在冬天,他們穿著羊毛織成的大衣,腳上是小羊腹部最柔軟的皮做成的靴子。

他們生活在點著銅爐的溫暖的房子裡,舒服的像是在夏天一樣,出門坐著豪華的減震馬車,身邊有幾十個傭人圍繞著為他服務。

他們吃的是剛剛宰殺的牛羊,喝著最醇正的美酒,床上是皮膚像雪一樣白,像水一樣軟,美的像白菊花一樣的女人。

他們晚上參加有音樂又舞蹈的宴會,一直歡樂到天明。”

哈克像是在聽神話故事一樣,被地精唬的一愣一愣的。張大了嘴,咕的一聲,咽了一口唾沫。

“可是看看您哪?”地精上下打量了哈克一眼,嘴裡“嘖嘖”有聲,神情遺憾,不平,道:“您的身份比貴族還高貴,但是您穿著整張熊皮捆成的衣服,腳上是皮毛捆成的筒子。”

哈克看看自己的衣服,也覺的這些東西和自己的身份太不相配,不由嫌惡的撇撇嘴。

“您住在四處透風的簡陋房子裡,出門連匹馬都沒有。吃的是和石頭一樣硬的乾肉,連口酒都沒有。和人類的貴族比起來,您虧大了。”

哈克舔舔嘴唇,不甘心的道:“可是有什麼辦法?”

地精湊到跟前,像是誘騙他出賣靈魂的魔鬼一般輕聲道:“您有錢,我們完全可以買到您需要的一切。再說了,您把這些東西多獻給主人一份,不是更能取得主人的信任。”

哈克的心思被地精勾引的蠢蠢欲動,喃喃的道:“我有錢?”

地精點點頭,道:“我尊敬的閣下,您現在身價足足有好幾百萬金幣,就是在茹曼,也是數得著的大富豪。您說你身份高貴,又這麼有錢,還過著這種窮酸日子,你圖什麼?”

哈克猛然醒悟,心裡暗道:是啊,我有身份有錢,為什麼還過的像個野蠻人一樣。

“可是,要怎麼才能弄到你說的那些?”哈克小聲的道。

地精嘿嘿一笑,道:“你忘了,我是一個走私商人,我可以從人類那裡為你買到您需要的一切。只需要……”

“需要什麼?”哈克急切的問道。

銀光低聲道:“只需要你去說服主人。”

哈克的思路完全被地精勾著走,呆呆的道:“可是主人太可怕了,我該怎麼和主人說?”

“成功了,我銀光大爺出馬,沒有拿不下來的任務。”地精心裡得意的暗道,然後趴在哈克耳邊,低聲誘導道:“您就說食鹽不夠了,沒鹽奴隸幹活沒力氣。主人又來了客人,他們一定需要很多東西,我想主人一定會同意的。”

“可是……”哈克依然膽怯猶豫。

銀光像是蠱惑犯罪的妖精的一樣,道:“到時候你想喝多少酒就有多少酒。”

“嗝”肚子裡的酒氣翻上來,哈克又打了一個飽嗝,終於下定決心,道:“好,我這就去和主人求情去。”

哈克撩開衣服,將酒瓶往腋下一塞,轉身走了出去。

看著他離開,銀光重重的松了一口氣,一屁股跌坐在地上,銀光感覺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累過,身上出了一層熱汗,簡直比自己在城裡行騙的時候更費力。

剩下的就是焦急的等待,終於在下午天色變得昏暗的時候,哈克一路弓著腰,身後跟著一名全身裹在黑袍裡的人,一起走進地精的房子。

黑袍人上下打量著沙金,喑啞的聲音驚訝的道:“一個骯髒的地精,見鬼。”

哈克畢恭畢敬,低著頭道:“這就是我說的走私商人。”

“好吧,”黑袍人沒好氣道:“鼻涕蟲也有他的用處,地精就地精吧。”

銀光一直保持著恭順的表情,心裡卻不停的咒罵:給我等著,老子都在小本上給你記著,將來看老子拉你清單。

“這些東西你能搞到嗎?”黑袍人將一張紙遞給地精。

銀光接過一看,上面密密麻麻的寫滿了各種物品的名稱,從衣服鞋襪到紙張墨水,不下上百件,很多都是生活用品。

野蠻人這裡什麼都缺,即便是巫妖也感到了極大的不便。

地精一咬牙,篤定的道:“能,肯定可以。”

“很好,”黑袍人一點頭,道:“那就交給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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