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八章:三菱地所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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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瀛司法系統的人員對於涉及三菱集團這種國家頂級企業的訴訟是非常謹慎的。

地方裁判所的高級官員出來了,他看了這個訴訟的材料,他用蹩腳的英語對孫立忍說道:“我們要對這個訴訟進行進一步的稽核,請你們回去等待訊息吧。”

孫立忍:“按照東瀛司法程序規定,除非涉及重大政治、刑事案件,才可以延遲受理,這個案件屬於民事案件,不應延遲受理。”

對方堅持道:“這個案件涉及的事態重大,屬於重大案件……”

孫立忍:“你錯了。這是一個經濟糾紛案件,如果對於這個案件的定性存在疑問,說明你的專業水準有問題。如果你不按規定馬上受理這個案件,我將對更高階的司法機構提出投訴。這是我的執照,我認為我有充分的理由行使我的權利。”

對方留意到孫立忍的執業執照,這是一個來自燈塔國的律師。

對方明顯多了幾分忌憚,說著:“請你們在休息區等候,我們需要開會討論此事。”

姚小聶一行在地方裁判所的休息區等著,這個裁判所不大,他們看著裡面的工作人員來來回回地跑著,看來都在忙活他們這個案件。

可見三菱集團在東瀛社會的巨大影響力。

兩個小時後,工作人員走出來,交給孫立忍訴訟受理文書。

孫立忍的訴訟材料做得非常到位,不僅證據充分,而且完全符合東瀛的司法程序規定,地方裁判所雖然抗拒,但還是不得不受理。

案件受理之後,按規定會在半個月後開庭進行審理。

姚小聶和孫立忍送陳作義老人回到竹聯幫在黃金街後街的地盤。

孫立忍返回金光公寓的住處,繼續準備訴訟事宜。

姚小聶則打車來到銀座NHK電視臺的總部,打電話給宮城靜子。

宮城靜子下樓來,他們在咖啡廳見面,姚小聶將成功提起訴訟的情況告訴宮城靜子。

宮城靜子很興奮,說著:“我馬上整理新聞,如無意外,明天晚上的新聞就可以播出!”

~

第二天,孫立忍接到電話,對方自稱是三菱地所法務部們的負責人,對方的語氣頗為專業,也流露出幾分傲慢,說三菱地所已經接到被提起訴訟的通知,希望孫立忍能夠到三菱地所在港區的總部面談。

孫立忍拒絕去三菱的地盤,讓對方如果有誠意,就來黃金街談。

對方說黃金街是煙花之地,三菱地所會社的相關負責人礙於身份不適合去那樣的地方。

他們就在電話裡談,對方說了一通歌舞伎町中央廣場這塊地皮“在實際上”屬於三菱地所的種種事實根據,說可以“補償”當事人一些金錢,希望以這樣的方式進行和解,然後希望當事人可以撤訴,如果當事人不接受和解,那麼到了初審法庭,法官很可能判當事人陳作義敗訴,到時當事人連補償都拿不到。

孫立忍當然是不接受的,雙方在電話裡就談崩了。

當天晚上,姚小聶在家看電視,8點鐘,NHK經濟熱點節目,果然播出這條“華夏佔領軍老兵聲稱佔有歌舞伎町中央廣場土地產權,要求三菱地所賠償損失並交還產權”的新聞。

和經濟泡沫那條新聞一樣,出自NHK和宮城靜子之手的這條新聞質量上乘,爆點十足。

尤其是新聞最後還對整個新宿區做了統計,在統計中,新宿區的土地三分之一屬於外國人,大部分屬於當年的燈塔國佔領軍,小部分屬於華夏佔領軍,還有更小部分屬於棒子國的佔領軍。

也就是說,眼前這個案子打下來,將決定新宿三分之一土地的產權歸屬。

中森小雪看著這條新聞,她也是看得直愣怔,她覺得這個新聞一定會引爆輿論。

第二天一早,姚小聶來到報刊亭,看著今天的報紙,果然看到諸多報紙的頭版頭條都是華夏佔領軍老兵控告三菱地所這條新聞。

然後各大電視臺也紛紛跟進報道此事。

孫立忍在住處的電話被打爆了,所有數得上的電視臺和報紙都要採訪他,他挑了三家大型的媒體接受採訪,激烈地抨擊三菱地所“侵佔土地的強盜行為”。

當天晚上,孫立忍接到三菱地所的法務部的電話,對方的語氣客氣得多了,他們說希望能和當事人面談,找到解決問題的途徑。

這次對方沒有抗拒來黃金街。

第二天中午,孫立忍和姚小聶一起來到黃金街的一家西餐廳。

小龍也來了,他和飯店老闆打了招呼,他扮作閒工的樣子在不遠處坐著。

三菱地所的人到場,總共來了三個人,兩個是法務部門的負責人,一個是會社的副社長。

對方坐下來,態度非常和氣,問當事人在哪裡?為什麼沒來?

孫立忍拿出陳作義老人簽署的委託協議書,說當事人委託他全權負責這次的訴訟及相關一切事宜。

對方已經調查過,知道孫立忍是燈塔國來的律師,他們對待孫立忍的態度非常好,他們首先向陳作義表達了歉意,說了諸多歷史原因,說他們對於“沒有與當事人密切聯系”感到十分抱歉。

孫立忍正色:“你們不是‘沒有密切聯系’,你們明知這塊地皮的產權屬於當事人,卻一次都沒有聯絡過產權所有人。這是違法侵權行為。”

對方繼續道歉,還站起來鞠躬,但是言辭裡還是避開他們違法侵佔的事實。

姚小聶知道這些東瀛人的套路,他們不會承認錯誤,表面上態度恭敬,但是暗地裡會用其他的手段對付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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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場面話都說了,東瀛人亮了底牌,說希望能和當事人和解,和解的方式是,賠償當事人1700萬日元作為購買土地的費用,然後陳作義老人將土地產權轉讓給三菱地所。

具體理由是,當年陳作義老人是用220美金買下這塊地皮,當時220美金摺合110000日元,如今過去將近四十年,按照通貨膨脹一百五十倍計算,所以賠償1700萬日元。

孫立忍表態,賠償是一回事,但是這塊地皮的產權屬於陳作義,無論以前還是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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