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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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進入1975年。

隨著丁賢第三張專輯《Nardo》的熱賣,他新年也有了一個好彩頭。

算一算時間,丁賢穿越到這個年代已經有半年,他在歌壇闖出了一定名氣,讓事業取得長足進展。

不管外人怎麼看待,反正丁賢自己相當滿意。

接下來的1975年,丁賢會再接再厲,爭取讓自己的唱片事業再上一個新臺階。

元旦節假期過後,丁賢召集公司的製作團隊,開始籌備香江商臺的音樂節目。

這是聖誕節酒會時,丁賢與香江商臺老闆何左芝所達成的合作協議。

當時在酒會上,何左芝還曾牽線搭橋,介紹丁賢與華納分公司總經理吳正遠認識,旨在處理《暴風一族》的英文版權糾紛。

那晚過後,次日丁賢就接到吳正遠電話,這位職場女強人專程趕來澳門與丁賢碰面,並向丁賢提出一個解決糾紛的辦法。

不過這個辦法牽涉到第三方,於是他們就約定,等把第三方請到了澳門後,大家再繼續談。

1月5號這天。

吳正遠再次趕來澳門,與丁賢相約在葡京酒店會面。

丁賢在中午十二點,準時趕到酒店三樓的西餐廳,這次吳正遠不是孤身一人,她身邊還帶著兩個西洋人。

照面後,吳正遠先給丁賢做介紹,她指向那位中年白人:“這位是金.弗雷先生,他是美國芝加哥水星唱片公司的製作部經理,也是我在美國讀書時的大學同學。”

吳正遠今年三十歲,身形嬌小,打扮新潮,看上去只有二十五六歲,金.弗雷身材壯碩,留著濃密的絡腮鬍,顯得比較老氣,感覺像是四十歲大叔。

但兩人卻是同齡同學。

金.弗雷臉龐圓潤,自帶喜感,他朝丁賢伸出手:“你好丁先生,你比我想象中要年輕。”

丁賢與他客套一聲,問道:“弗雷先生,水星唱片是不是被環球唱片收購了?”

金.弗雷點點頭:“早在八年前,水星唱片已經成為環球旗下的全資子公司,你可以把我當成是環球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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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星唱片主要做古典音樂,而且以產品精良著稱,但當今的國際唱片市場,流行音樂正在大行其道,也是盈利重心。

繼續做古典,水星唱片賺不到錢,就決定慢慢轉型,近幾年簽了不少流行歌手。

金.弗雷身邊的朋克少女就是水星唱片力捧的新人。

“她是瓊.杰特,在搖滾領域有著非凡天賦,她目前是水星唱片簽約的逃亡樂隊成員。”金.弗雷指著少女,給丁賢做介紹。

丁賢一聽這個名字,登時就有了印象,前世天王劉德華翻唱過一首歐美歌曲《我恨我痴心》,英文原版就是瓊.杰特的代表作。

這個少女未來會成長為美國女子搖滾界的扛把子。

74年她與另外一位朋克少女切麗·卡利,組成一支業餘樂隊,後被金.弗雷發掘,並簽到水星唱片,雖然這支女子搖滾樂隊的演出受歡迎,但她們的專輯卻不暢銷。

丁賢在瓊.杰特身上打量一番,見她鑲著鼻釘,畫著醒目眼線,留著爆炸頭,一看就是叛逆少女。

瓊.杰特注意到丁賢的目光,抬手搖了搖,大方與丁賢打招呼:“嗨,我喜歡你的《暴風一族》,你可以叫我瓊!”

不等丁賢回話,她繼續講:“在來澳門之前,吳經理把你的新專輯《Nardo》送給我,我最喜歡那首《賭神》,聽的如痴如醉,你是一個音樂天才,老鷹樂隊應該找你多寫幾首歌,而不是為了利益拒絕與你合作。”

這番言論,至少聽著順耳。

她樂隊全都來了香江,她出於好奇跟著來了澳門,其餘人留在了香江酒店。

雙方介紹完畢。

金.弗雷直奔主題:“丁先生,這次我來澳門見你,是為了與你協商合作,我希望你把《暴風一族》與《Nardo》這兩張專輯的英文歌授權給我們,交由瓊來演唱。”

丁賢立刻回應:“《Nardo》沒有問題,但《暴風一族》的版權有糾紛!”

“我明白,華納方面的問題,我會出面解決!”

金.弗雷很自信。

他對丁賢做保證:“去年環球唱片與華納唱片因為一位過世美國歌手的版權歸屬,打了足足半年官司,至今沒有結案,我們會以官司的讓步,來換取華納放棄對《暴風一族》的版權爭奪。”

這件事是巧合。

環球與華納的官司其實並不大,就是拖延的時間太長,繼續打下去,他們都要吃虧,最終便宜的是雙方律師。

但雙方全都不願意妥協,導致官司遲遲解決不了。

正是《暴風一族》的英文版權,成了解決這場官司的契機。

金.弗雷簽約瓊.杰特樂隊後,發行了一張專輯,卻在美國市場沒有起色,他包裝瓊.杰特樂隊花了很多錢,如果再無法從樂隊身上盈利,他會面臨被解僱的風險。

就在金.弗雷頭疼的時候,老鷹樂隊唱的《暴風一族》在美國走紅,打入各大電臺的點播榜,只要發行專輯,大賣就是必然。

但奇怪的是,這張專輯遲遲沒有在美國上市。

金.弗雷透過媒體報道,得知《暴風一族》存在版權問題,於是他打電話到香江,聯絡上了老同學吳正遠。

當金.弗雷知道丁賢不願意對華納與老鷹樂隊授權時,他立刻動了卻而代之的念頭,華納不願意對丁賢分享過多利益,他願意分享。

《暴風一族》這張專輯,風格非常適合瓊.杰特的搖滾樂隊,關鍵是被老鷹樂隊提前唱紅,只要瓊.杰特進行灌錄,肯定能在美國市場暢銷。

金.弗雷認為丁賢是東方人,專輯都能在歐洲市場拿到一定銷量,瓊.杰特肯定能做的更好。

不過關鍵問題是,金.弗雷如何說服水星唱片董事會,讓他們給丁賢開出一份公道合約。

如果放在往常,這件事不可能辦到,因為華納擅長剝削,環球也是一個德性,他們不會對丁賢這樣的無名小卒讓步。

碰巧不巧,環球與華納正在打官司,雙方為了儘快從官司中脫身,急需一個相互妥協的臺階。

當金.弗雷把《暴風一族》的交易上報董事會後,他們覺得這就是一個臺階,當即向華納提議,官司可以讓步,但條件是,老鷹樂隊不再發行《暴風一族》。

等環球與華納把整件事全部談妥,金.弗雷也奉命趕來澳門與丁賢見面,商量《暴風一族》英文版權的合作。

金.弗雷給丁賢開出一個極有誠意的報價,同時對丁賢承諾:“只要你願意授權,那些針對你的負面新聞會立刻消失,非但如此,老鷹樂隊還會在媒體上發聲,澄清誤會,並稱讚你的友好與才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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