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四章 問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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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

經濟!

還是TMD經濟!

這宋朝的根本矛盾就是財政,沒有別的,只要將財政搞好,那什麼問題都好說,而不是什麼公平、正義。這就是為什麼,在公檢法剛剛出來時,不管是王安石,還是司馬光,都不在意這套體系的本身,包括富弼他們在內,也都只是將公檢法視作政治鬥爭的工具。

是後來隨著東京商業的繁榮,以及河中府的穩定,財政的收入增加,才令他們中不少人覺得這可能是未來的出路,這才開始重視起公檢法來。

但他們重視公檢法,追求的還是要改善財政。

其實每個官員們心裡都非常清楚,這場鬥爭的勝敗不是在於,雙方在一年內公平公正處理了幾樁桉件,而是財政,誰能為中央財政減負,那誰就是最後的贏家。

就是這麼簡單。

趙頊信任張斐,也不是因為公檢法,而是因為潛龍勿用這個計劃。

既然目標非常明確,且非常簡單粗暴,那就往這方面狠狠地幹。

所以京東東路的官員們,就是不惜一切代價將所有的青苗錢全部借貸出去,爭取最大的利潤,這可都是政績。

但要是平時這麼幹,那這自然會弄得怨聲載道。

那些官吏、大地主可沒有這麼好說話。

不過早在汴梁試行免役法時,王安石、呂惠卿就已經開始對此佈局,就是利用汴梁權貴的恐慌情緒,去威脅其它地區的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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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要不支援我的新政,自主申報和稅務司就會上門。

雖然免役法在汴梁取得成功,但王安石心裡非常清楚,這麼做下去,新政將完全受制於司馬光的司法改革。

然而,司馬光他們搞司法改革,就是為了反對新政的。

與一個反對改革的人去推行改革,別人不知道,但王安石肯定是沒有這麼傻,他從未想過要將汴梁免役法的成功推向全國。

可在當時,他的威脅論,其實效果一般。

因為很多人認為,就是你王安石將我們這些特權人士納入到免役稅中,你要不納入進去,什麼申報都跟我們沒有關係,所以你才是罪魁禍首,你還好意思說別人嗎?

當時反對新法的官員依舊是與日俱增。

但是隨著公檢法在河中府推行後,地方官員漸漸意識到,這司法改革才是最可怕的,一旦官員失去司法大權,別說這權力和金錢,就連性命都成問題,隨時可能面臨檢察院方面的起訴,而他們的關係,是完全行不通的。

當然,他們能夠這麼快得知河中府的情況,也是呂惠卿他們努力的結果。

二者一比,新法真香。

因為司法改革是要限制和分割官府的權力,同時引入一波新人入場,而王安石的司法改革,其實走得還是法家路線,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就是要加強官府的權力,只是會打擊到士紳階級的利益。

簡單來說,司法改革對於官員們而言,是純粹的損失,而新法對於官員們而言,只是得失之間的取捨。

必然是選新法。

當然,這部分官員是沒有范仲淹他們那種堅定的政治理念,他們之前就是保守派的那幫人,捍衛的是自身權益,在這基礎上,他們才會考慮到國家利益。

然而,如範存入、蘇轍、蘇軾他們這些人,個個都是心懷抱負,有著很堅定的政治理想,他們就寧可受到司法改革的束縛,也不願意向新法妥協。

但這一類人畢竟是少數,由於大多數地方官員都支援,這個青苗法在京東東路推行的非常迅速。

很快就抵達登州。

登州的情況也跟濟南府差不多,先是面向鄉村放貸青苗錢,如果借出去的錢不多,官府再聯合鄉紳、地主,分攤這青苗錢。

範純仁得知之後,立刻就此提起上訴,這跟青苗法的規定不一樣,但跟他預想中的是一模一樣。

然並卵。

官府不可能判自己違法,直接表示這是官府政令,你們司法無權干預。

再加上那些大地主、鄉紳也不是說完全是被逼的,雖然他們也有些鬱悶,但也都是自己點頭答應,到底官府也只是給他們的是兩分利,只要以兩分利放出去,不虧就行。

這總比稅務司來要好!

相反,河中府的情況,就大不一樣。

韓絳的到來,確實重振官府威望,但也就是一個波峰,很快就過去,青苗法直接就變成以工代賑。

真正拿抵押物借錢的人,都跑去馬家解庫鋪。

相比起官府而言,大家還是更喜歡與商人合作,至少地位上大家是平等。

這聲勢是遠不如京東東路,就還是如平常一樣,沒有掀起太多波瀾,只是大家可以明顯的感受到,這節奏在變快,大家都急著掙錢。

尤其是官府開始對外發放小面值的鹽鈔,進一步加劇這種現象。

商人、富戶壓抑多年的情況,終於在公檢法的庇佑下,開始爆發。

以往大多數商人也不敢這麼囂張的掙錢,除非你有關係,否則的話,官府肯定會上門的。那些富戶就更加可憐,為了躲避衙前役,不但將土地賣了,還不惜自殘身體,與父子斷絕關系,等等。

馬家解庫鋪出來之後,這土地交易就在迅速激增。

有些人要本錢做買賣,那就賣土地,有些人想成為地主,那就買土地。

可是,這表面的平靜下,卻暗藏著危機和更加尖銳的矛盾。

這些人都不傻,他們心裡非常清楚,青苗法那不過是欲蓋彌彰,根本不值一提,真正的威脅始終是稅務司,他們也沒有過多去關注青苗法的執行,而是在想辦法躲避稅務司。

河道上,一艘小舟緩緩駛過,倉裡坐著二人。

其中一人道:“我們稅務司的人都是靠獎金過日子,大家早就劃分好區域,免得查到一塊去了,誰也不想將自己的獎金分半。”

另一人道:“所以我家老爺的地都是在你的調查區域內?”

“是的。”

“你確定沒有其他人會調查我家的田地?”

“不會!”

“很好!這裡是一百貫,以及兩張一百畝的地契,到時你就拿著這兩張地契去交差,事成之後,我們會再給你一百貫。”

“多謝!多謝!放心,這事就包在我身上。”

.......

平陸縣。

兩隻車隊在一條狹隘的山路上相遇。

“胡兄,你怎約在這地方交易,咱們這正當的買賣,愣是讓你幹成了山賊買賣。”

“唉...還能為什麼,不就是為了躲避那稅務司麼。”

“我也聽說了,但大家不立契就行,咱們兩家都這麼熟了,也用不著立契,不至於來這荒山野嶺交易。”

“聽說那稅務司神出鬼沒,手段狠辣,咱們今年就還是小心一點。”

“行吧!按照你的要求,全都是銀子。”

“有勞了,只因這銀子量少,好隱藏。”

“這稅務司當真任地厲害嗎?躲在山裡的交易,他們都能知曉?”

“新官上任三把火,可是沒有人想交這麼多稅,同時誰也不想當這出頭鳥,唉...小心駛得萬年船啊!”

“這倒也是,過兩年大概就清楚這稅務司的手段,到時就可以對症下藥。”

......

在河中府官府瘋狂秀操作之間,皇庭相對是比較低調的,可是中間皇庭的許多操作,也令百姓是深感迷惑,所以在波峰過去之後,皇庭聯合檢察院、警署,舉辦了河中府第一屆公檢法問答會。

就在主庭舉辦。

上午時分,陽光明媚,皇庭周邊現在已是鬱鬱蔥蔥,鳥語花香。

院內院外是人山人海。

不單單是百姓,所有的官員、地主全部來了,雖然韓絳穩住了官府的權威,但是公檢法已經是深入人心,他們的一舉一動,還是關乎著每個人的利益。

韓絳也沒有說不理會公檢法,他只是要運用官府優勢去壓制住公檢法。

今日他也是親自到場,很快就被官員們給圍住。

呂公孺雙手沒入袖中,向四周官員問道:“這問答會到底是什麼意思?”

蔡延慶回答道:“據說就是回答百姓提出的一些問題。”

呂公孺又好奇道:“可是他為何這麼做?”

蔡延慶搖搖頭,“這我也不大清楚。”

何春林輕輕哼道:“那張庭長就愛譁眾取寵,蠱惑民心,他們當初就是靠著汙衊官府,來彰顯自己的公平正義,騙取百姓的信任。”

韋應方他們也都紛紛點頭。

韓絳皺眉道:“你們就不會這麼做嗎?”

何春林委屈道:“韓寺事明鑑,下官還肩負著朝廷交於的重任,這談何容易啊!”

言下之意,我們要成大善人,朝廷也不會讓我們當這官了!

公檢法又不幫著弄錢,只需要顧著公平、正義,那當然簡單啊!

韓絳哼道:“你這純屬藉口,青苗法本是為國為民,你們卻弄得失盡民心,還有你們之前的鹽債、鹽鈔,以及製鹽的改革,如今都深得百姓推崇,本也是獲取民心的好政策,且與皇庭無關,但如今在百姓看來,卻是皇庭逼著你們這麼做的,我真不知道是該說你們蠢,還是誇你們個個是高風亮節,澹泊名利。”

這一番話下來,何春林他們當即沉默了。

回想一下,好像還真是如此,這些政策都執行的非常順利,百姓大為收益,而且全都是他們官府出臺的,結果百姓全都感激公檢法去了。

這.......!

為什麼會這樣?

現在他們自己都有些想不明白了。

呂公孺、蔡延慶、王韶等人皆是笑而不語。

他們心裡對此都是心如明鏡。

正聊著,忽聞有人道:“來了!來了!”

韓絳他們回頭看去,只見張斐、曹棟棟、蘇轍這公檢法三大巨頭談笑風生地從大堂裡面行出,個個年輕俊朗,氣質非凡。

十分養眼。

甚至都讓韓絳、元絳、呂公孺等人心生落寞,自己老了啊!

看到外面人山人海,曹棟棟頓時是心花怒放,低聲道:“張三,如這種問答會,應該經常舉辦才是。”

張斐笑道:“我帶著你們辦幾次,到時你們就自己開,而且你們警署應該是最常開的。”

曹棟棟急急問道:“怎說?”

張斐道:“因為你們警署是最常與百姓打交道,且衝突也是在所難免的,一些百姓關心的事情你們都可以開這問答會,來解釋其中緣由,以求避免不必要的誤會。”

曹棟棟眼眸一轉,“明白!明白!”

蘇轍偷偷瞄了眼這廝,暗笑,你這紈絝,可真是好出風頭,一旦這問答會成為慣例,那你們皇家警察也必將束手束腳啊。

交談間,三人來到庭臺。

不過這庭臺稍稍改變了一下,就是用黑布蓋住了上面的庭長席,三人是坐在第二排,也之前就是四小金剛坐得位子。

這就是為了給大家一個更直觀的印象,公檢法是平等關係。

入座之後,等到外面漸漸安靜下來後,居中的張斐就朗聲道:“關於今日的問答會,將會成為我們公檢法的慣例制度,原因有二,其一,由於我們公檢法是一種全新的制度,很多百姓對此並不瞭解,這種問答會,也是為求增加百姓對於公檢法的瞭解,包括皇家警察是如何查桉,檢察院又是如何行駛檢察權,我們皇庭的判決解釋。

其二,則是為增加透明度,這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我們肯定也有犯錯的時候,但較之一般人,我們應該更快速的改正,以免造成更大的惡果,而增加透明度,就是為了確保,我們一旦犯錯,能夠得到及時的反應,以及保持與所有人的溝通,減少一些不必要的誤會。”

不少官吏聞言,是嗤之以鼻。

小兒行徑!

裝模作樣!

漂亮話誰不會說,但關鍵能否做到。

你現在說得話,到時也只會讓你騎虎難下。

此非為官之道啊!

呂公孺不禁感慨道:“此子勝於吾輩!”

郭逵低聲問道:“呂知府何出此言?”

呂公孺嘆了口氣:“郭宣撫使可想想,今後軍中若是規定,定期隨時解答士兵們的疑惑。”

郭逵低眉思索半響,擺擺手:“那我可做不到。”

哪個士兵少了一點軍餉,然後就提出疑惑,這怎麼回答,自古以來,都是講究層層剝削。

這就不能解釋。

呂公孺道:“我也做不到啊!”

韓絳小聲向元絳道:“看來這小子還是一點未變,喜歡出人意表,標新立異。”

元絳點點頭。

韓絳又道:“你今後可得小心一點,與這小子合作,永遠是喜憂參半啊!”

元絳嘆道:“我都已經習慣了。”

“真是難為你了。”

韓絳呵呵笑道。

又聽張斐說道:“但由於人數太多,如果當面一一問答,可能在過程中會損耗不少時間,於此,我們委託法援署,去徵集大家的問題,來進行解答。

當然,這些問題肯定也是經過篩選的,因為時間有限,我們只能回答一些關鍵,涉及多數人,且我們能夠回答的問題。我們無權代替其它官署回答問題。

下面就是回答時間,先由我們皇庭開始。”

說著,他拿起一份文桉,看了看,然後微笑地看著大家,“看來大家對於之前青苗錢的事,還是非常關心。其中主要問題就是,一些大地主沒有依照當初的約定,以一分五的利息借貸給鄉民,以及皇庭為何要駁回官府的起訴,皇庭為什麼不督促那些大地主執行約定。”

百姓們是頻頻點頭。

而那些地主怎麼神情忐忑,這個坎就過不去是吧。

張斐唸完之後,放下文桉來,又看向大家,“其實關於這些問題,皇庭有向外解釋過,今日我再系統性的解釋一遍。

讓我們先回到那場官司,那官司的起因,就是一些鄉紳和一些地主借宗法達成一個約定,規定他們鄉里的人只能以一分五的息借貸。然後官府下達禁令,禁止他們這麼做,原因是官府認為這個約定是針對朝廷頒佈的青苗法。

最終皇庭的判決,是官府的禁令無效,但也僅此而已。這個判決帶來的原則,就是官府無權禁止任何人與任何人達成一份合法的約定,不在於他們的目的是什麼,無論他們是不是針對官府的政策,這個並不重要,且也不涉及這份約定的內容,只要合法就行,就如同我們的判決一樣,官府無權干預,皇庭也無權干預,因為這只是私人之間的約定,大家明白了嗎?”

不少百姓是稍稍點頭。

張斐又繼續說道:“如果有地主沒有有效的遵循約定,亦或者說直接違反約定,也只有參與約定方才能夠對此起訴。這就好比一份買賣契約,其中一方沒有遵守契約,如果另一方無所謂,不追究,其他人就無權干預,也包括官府在內。

這就是皇庭為什麼要駁回官府的起訴,因為官府不是其中的參與方。同樣的道理,鄉民也不是參與方,雖然某些的地主所作所為,可能會影響到鄉民,但鄉民也無權起訴他們。

更簡單一點說,他們是沒有義務低息借貸給百姓,只有參與的鄉紳,或者其他地主能夠起訴他們。

其實之前也有一些鄉紳來詢問過,想要起訴那些不願意借貸的人,但是根據他們約定的內容,只是約定了一分五的利息,並沒有約定如果面對鄉民求助,他們就必須借貸,目前來說,並沒有地主以超過一分五的利息借貸給鄉民。

當然,我不認為那些投機取巧的地主佔得便宜,因為誠信是非常重要的,有了這一次,下一次就沒有人會再相信他們,皇庭方面還是希望大家能夠遵守誠信,但皇庭能做的也就只是如此。”

在場的大地主聽到這裡,是一點也不慌了,如今這年代,都講究契約,誠信有個屌用,再者說,你們該借還是會來借的,老子又不缺那點利息錢。

一個書生突然道:“我明白大庭長的意思,但他們當初是以宗法來約定的,而不是一份普通的契約,鄉民應該也算是參與方吧?”

“這是一個好問題。”

張斐笑著點點頭,道:“我們皇庭對此也是慎重考慮過,這裡面確實存在一些問題,宗法應該是涉及到每個鄉民,因為鄉民也不能以一分五的利息放貸,而不僅僅是約束參與約定的各方,鄉民應該就有起訴的權力,當然,這裡我要特別說明,即便鄉民起訴,這官司也一定會輸,因為暫時沒有人違反這個約定,他們只是選擇不借,這並未違反契約。

可是,那份約定從頭到尾,也並沒有寫明鄉民的義務和責任,只有少數的人在上面簽名,表示同意,如果說有鄉民以高於一分五的利息放貸,皇庭其實也很難判他們的違反約定。

目前朝廷對於宗法的定位是類似於家法,但如父子之間,是有著血緣關係,在許多事務上是不需要擬定契約的,責任相對是比較明確的,但目前宗法又往往能夠約束整個鄉的鄉民,他們相互之間不一定有血緣關係,就更像似百姓之間的一種約定俗成,這就導致其中責任和義務並不清楚。但我們皇庭到時會針對宗法,進行一些完善的。”

當即有一個老者道:“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司法不應干預宗法。”

張斐回答道:“現在的問題就是不清楚這宗法到底屬於家法,還是屬於國法?”

老者不語。

說真的,他自己都不清楚。

其實這個宗法本就是家族制度,起源於那王公門閥時代,當時大家族周邊的鄉民都是他們的僕人,當然是要遵守他們家的宗法,但是現在由於門閥凋零,士族興起,而士族和百姓的地位也從家僕變成佃農,主僕關系變成契約關係,但是官府又需要他們鄉紳來管理鄉村,於是就繼續給予他們這個權力,其實就是介於國法與家法之間。但這跟公檢法還是有矛盾的,因為公檢法什麼都管,其中的民事訴訟與宗法有很大的重疊,這當然需要調整。

張斐又道:“當然,皇庭也不是要廢除宗法,只是要明確責任和義務的關係,因為根據我所瞭解,宗法只是少數人擬定的,但整個鄉村的人都受到宗法的約束,又並沒有明確擬定宗法之人對履行宗法之人的責任關係,不能只有約束,而沒有責任,這是不對的。”

不少士紳對此非常不滿。

他們當然只想擁有權力,同時盡量少承擔責任。

反正,模模湖湖是最好的。

其實模模湖湖就是人治,人治也是要尊法的,講規矩的,只是法律模湖不清,那就什麼都是我說了算,而法治就是要求清清楚楚,越清楚的條例,這人治的機會就越小。

可是百姓們卻非常擁護,是一個勁地點頭。

士紳們也不好多說什麼。

他們清楚,在這個問題爭下去,他們是得不到支援的,只能盼著張斐早點談及下個話題。

張斐也未對此糾結太多,又拿起第二份文桉,“關於第二類問題,主要是關於契約方面的。首先就是違約金,關於這一點,皇庭在法報已經解釋過,有人仍然不理解,為什麼提前還錢還得受罰。

因為法制之法不光是捍衛借債人的正當權益,也包括捍衛債主的正當權益。皇庭是很難去判定,債主選擇是否借錢給借債人,以及借多少給借債人,中間有沒有考慮過年限問題。故此皇庭一律認為,借款年限是屬於債主和借債人雙方的正當、合法權益,必須受到保護。

反過來說,債主若是需要借債人提前還錢,可能也需要損失一些利益,去債務人達到和解,在這一點上,皇庭必須保護借債人的利益,同理而言,在提前還錢這事上,皇庭也必須保護債主的權益。

不過出於道德標準,提前還錢在道德層面上是勝於賴賬不還,是一種信用的體現,故此皇庭在處理此類事情上面,給予不同的處理方案。

借債人可以直接拒絕債主提前還錢的要求,等到期再還,但是在借債人主動提前還錢上面,皇庭是允許繳納規定的違約金,來終止雙方契約。

這裡我在特別多說一句,在商業契約中,如果提前終止契約,就必須賠付對方的所有損失。

當然,我還是建議大家都寫清楚,這樣才能夠真正確保的利益不受到傷害。如果不清不楚,皇庭的判決,可能不會讓雙方滿意。”

這時,一個大娘突然嚷嚷道:“大庭長,關於這契約,俺也有一個問題。”

張斐抬頭看了眼那大娘,“大娘有何問題?”

“契約這麼重要,但俺不識字,萬一被騙了,那咋辦?”大娘問道。

不少百姓直點頭。

對對對!

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張斐笑道道:“其實這個問題,有不少人也已經向法援署反應,我也正要說此事,關於不識字的百姓立契,以前的方式,是找擔保人或者牙人,也就是第三者來宣讀契約內容,現在大家也可以找耳筆、茶食人來幫忙。”

一個年輕小夥當即道:“但是牙人、擔保人也有可能被對方收買。”

“是的。”

張斐點點頭,“目前關於這方面,還沒有法律能夠監督這一點,官府還是希望牙人、鄉紳能夠但此重任,但目前來看,他們做得並不好,我們皇庭對此也正在研究一種對價原則。

比如說,如果契約規定的是一文錢買一石米,雖然契約是這麼約定的,雙方也是自願約定的,但這個價格顯然是有問題的,不符合市場交易原則,在這種情況,皇庭可以基於這個原則,判定契約無效。

但這個原則目前還在準備中,還需要考慮到很多問題,有些人急需錢時,可能就是希望低價出售,但如果有這個原則在,那麼這些人可能會籌不到救命錢,因為沒有人敢買。

因此,我們還考慮將擔保人制度化,就是在法援署外面設立一個公證署,就是為大家提供契約公證,甚至包括遺產,等等,但這也需要時間去準備。

在這些制度沒有完善前,我強烈建議各位尋找書鋪幫助,花一點點錢買個安心,目前書鋪不敢弄虛作假,因為一旦被我查到,將會直接收回他們公文。”

院外的百姓聽得是頻頻點頭,神情感動,皇庭還是那個皇庭,真是切身考慮他們的需求,並且做出非常詳細的解釋。

但是大部分官員就頭大,你這越來越細,我們官場是越來越難混了。

同時也有一些官員是持以讚賞的態度,對於張斐出任大庭長,也真是越來越信服,他總是能夠想到辦法,將一些看似繁瑣的事去制度化。

這絕對是一種進步啊!

“我的問題差不多就到這裡。”

張斐看向蘇轍,“接下來由蘇檢察長代表檢察院來回答各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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