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一封勒索信

关灯護眼    字體: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夏洛克一邊喝著茶,一邊聽著葛來森向他講述他所遇到的桉件。

簡單概括一下,這是一起綁架桉件,而被綁架的人質是財政部長的兒子,現在已經收到了綁匪的信件,要求交付一萬英磅的贖金,否則就撕票。

交付贖金的時間也已經定下了,就在後天。

因為財政大臣掌握著所有行政機構接下來一年的經費開支大權,所以在接到這起桉件時,整個蘇格蘭場都被調過來處理這起桉件了。

如果桉件不能儘快有所突破,那麼人質就依然處於危險當中。

聽完了葛來森的簡述之後,夏洛克很真切的建議道,“說真的,你真的不來一杯甜茶試試看嗎?”

“我現在哪有心思喝茶!”葛來森現在現在急得都快冒火了。

“光著急也沒用,還是先冷靜下來,梳理一下現有的情報!”

“首先把桉件發生的過程說一下吧!”

桉件發生的時候是在一週前,財政大臣的兒子勞倫斯在裡面輸光了很多的錢。

在將帶過去的錢都輸光了,並且打下了許多的欠條之後,僕人開始催促勞倫斯回去,因為再不回去,他的母親就又該找藉口懲罰他們這些僕人了。

在僕人的再三催促下,他才不情不願的離開。

當勞倫斯坐著馬車中在經過海德公園附近的時候,突然說尿急,於是便讓車伕停了下來,便獨自一人鑽到了海德公園之中。

“他喝了酒?”夏洛克問。

“是的,他喝了許多的酒,因為那天他輸了許多錢,心情非常不好,所以便喝了許多酒。”

然而在勞倫斯鑽進海德公園之後,便再也沒有出現過了。

還是等在原地的僕人發現勞倫斯長時間沒有出來,便找了過去,這才發現勞倫斯消失的事實。

僕人沿著周圍找了一圈,都沒有找到勞倫斯的身影,便急忙回去,將這件事情通知了勞倫斯的母親。

第二天,他們組織人手,將整個海德公園都翻了一個遍,但是都沒找到勞倫斯的身影,於是他們便在報紙上刊登了尋人啟示。

等到錄人啟示刊登後的第二天,勞倫斯的母親收到了一封勒索信,與之一起送來的,還有勞倫斯消失當天戴的帽子。

“我能看看嗎?”

葛來森將那封勒索信和那頂帽子一共遞了過來。

夏洛克看了一下帽子,信封的紙很粗糙,使用的是格林威治的郵戳。

他將信件展開,裡面寫著。

I kidnapped your son. If you er 1000 pounds.

(你的兒子在我的手上,如果想要讓他平安回家,用紙包著一千英磅來贖人。)

Don't inform the copper, or You will never see yain

(不要報警,否則你將永遠也見不到你的兒子。)

在看完信件之後,夏洛克讓葛來森幫他取來這幾天的報紙。

這兩天,他因為鐘塔的任務,還沒來得及閱讀這幾天的新聞報紙。

在翻了幾份報紙之後,他基本有了結論。

“這就是個騙子。”夏洛克說道。

“你怎麼知道的?”

“收信的時間對不上,如果你是綁匪,你會不會在綁架後的第一時間也就是第二天,將信寄出。”

“以格森威治到倫敦的距離,基本上第二天就能夠收到信件,然而這封信卻是第四天收到的,時間上就對不上,除非這個劫匪有拖延的習慣。”

但那樣的可能性極低。

“但如果是在第二天,看到報紙刊登的尋人啟示之後,才將信件寄出,時間上就對得上了。”

所以他才說這是一封詐騙信件。

“而且你相信一個綁匪,會為了一千英磅就去綁架財政大臣的兒子嗎?”

那可是財政大臣的兒子啊,只勒索一千英磅,說得過去嘛!

人家少辦幾場舞會,少訂幾件衣服著飾就能補回來了,看不起誰呢!

然而一千英磅對於一個普通的民眾而言,幾乎得上是一筆鉅款了。

一個初級的行政人員的年收也不過是一百英磅左右。

“寄信人應該是個賭徒,同時很愛喝酒,居住在倫敦東區,受教育水平不高,在勞倫斯消失的那天,他應該與勞倫斯出現在同一店賭場。”夏洛克繼續總結道。

第一,這封勒索信中所使用的句子都非常的簡單,甚至還用錯了一個單詞,原本應該想寫的是prepare (準備),卻寫成了paper,所以可知寫信人受教育水平不高。

第二,在寫“警察”時,他使用了copper這個俚語。

而這是一種倫敦方言,被稱為考克尼英語,多流行於倫敦東區,而格林威治恰好就在倫敦的東南方向,正好對應上了這個身份。

至於他是怎麼知道對方是個賭徒的,那當然是與這頂帽子有關。

“這頂帽子,這頂帽子有什麼問題嗎?”葛來森問道。

“上面有著很濃肥皂的味道,這證明它最近剛被人洗過。”

“你會在什麼樣的情況下突然清洗一頂帽子?”夏洛克問題。

“當然是在帽子髒了的時候啊!”葛來森一副這還要問嗎的表情。

帽子這種東西與衣服不同,不會經濟清洗,一般只有弄髒的情況下才會清洗。

“問題就在這裡,這頂帽子曾經髒到必須要被清洗的程度,以財政大臣兒子的這種身份,你覺得他會在帽子髒了之後帶回去讓人清洗嗎?”

【鑑於大環境如此,本站可能隨時關閉,請大家儘快移步至永久運營的換源App,huanyuanapp.org 】

當然不會,而是直接扔掉。

而且這頂帽子的材質也算不上是最上乘,扔掉他也不會覺得可惜。

“於是這頂被隨手丟掉的帽子就這樣落到了寫信人的手中。”

“這頂帽子被寫信人帶走之後,進行過一番清淨,原本準備拿去二手市場賣掉的,但是在準備離開的賣掉之前,他看到了報紙上的新聞,於是便改變了主意。”

“他抱著試試看的心態寄出了這封信,畢竟成功了就能夠拿到1000英磅,而失敗也只不過是坐一陣子的牢房罷了。”

以上的條件建立在一個前提上,那就是拿走這頂帽子的人知道這頂帽子就是勞倫斯的。

賭徒之所以被稱為賭徒,那是因為他們可以面不改色的將人生的一切都壓上賭桌,從手指到妻女,從金錢到道德。

只要能拿來當賭注的,他們都敢放上賭桌。

“最後就是你看到的結果了。”

[上一章] [目錄] [加入書籤] [下一章]
推薦閱讀
相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