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卷 第一百三十七章 詩人的錯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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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始終覺得詩歌跟愛情一樣,就是偶然發生的事情。那一瞬間,觸了電,就有了一個詞、一句話、一個靈感。詩是有神性的,正常人也有天才和瘋子的閃現,那是遇上了愛情;文人如果冒出天才和瘋子的情緒,就用詩歌記錄情感。

但唐朝不一樣,有許多的人把寫詩當成職業,幾乎每天都在創作或走在創作的路上。這是什麼情況?排除粗製濫造的東西外,那些屢出精品的詩人,難道整天都處於瘋瘋顛顛的狀態?這種人要麼有巨大的破壞性被人消滅,要麼被自己的敏感折磨到早死,是不可能以正常狀態生存於世的。那麼,只有另一種可能,這些人都是天才。或者降而求其次,平時是人才,但偶爾發些瘋。要不然,無法解釋全唐詩上萬首,它們產生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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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發生的詩歌產生了偶然出名的詩人,這不奇怪。張若虛,那個寫《春江花月夜》的人,估計還有其他職業,寫詩是業餘愛好,偶爾發瘋,寫了這首千古絕唱,就成了一名偉大的詩人,這種情況在今天看來,是正常的。

也有天才中發瘋頻率比較高的人,比如李白。他有可能是故意裝瘋,一是為了逼出自己的靈感,二是為了給自己的詩歌找出一個庸俗的理由,以適應大眾給他的人設。他裝瘋的道具是酒:“李白斗酒詩百篇,長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來不上船,自稱臣是酒中仙。”這是在唐朝在有可能發生的事情,因為皇帝的藝術家氣質,才有李白這種裝瘋的人的存在。那麼,他為什麼裝瘋呢?

透露一個小秘密,當代極極小眾作家孫甘露說過:一個讀書人如果不能弄得一官半職,難免要舞文弄墨一番。

李白本來到長安求職,是要當官的,而且決心要當大官,以施展平生志願。誰知道,皇帝不欣賞他的政治,只欣賞他的藝術,所以,就有點不得志,就愛喝點酒,有時裝點瘋,屬於消極反抗、自找解脫的意思。這就像足球運動員,點球沒踢進,假裝腳抽筋;禁區搞假摔,回頭怪裁判。

你不答應我要求,我就故意不配合。對小孩子來說這是撒嬌,當然對偉大人物來說不敢這樣侮辱,只能說李白有點小調皮。

我猜想,李白大概是這樣估計的:愛哭的孩子有糖吃。結果,他失策了,皇帝並沒有給他糖,封他官。他當了幾天京城娛樂明星後,就在宮廷過氣了。也難怪,人家玄宗根本沒把你當孩子看待,你亂折騰沒用。李白這就尷尬了,喝酒這個道具不能丟,丟了就有欺君的嫌疑,又不能成為待業青年,於是就以寫詩為職業了。喝酒繼續,尋找發瘋的感覺,為詩歌找點靈感,久而久之,喝酒成了習慣,這就是他在江湖上的logo,或者叫做差異化賣點。

李白的人生對他本人來說是失敗的,但對我們後人來說又是成功的,一個職業詩人完成了他的初心,成仙,成了後人口中的“詩仙”。

“我欲因之夢吳越,一夜飛度鏡湖月。”在佛教中,這種境界,《愣嚴經》有記載:飛行仙。

杜甫顯然不同,他更多的是正常人。不管從歷史記載還是從詩歌自述中,沒有他瘋過的記錄。他最瘋狂的記錄是這句:“漫卷詩書喜欲狂”,欲狂,也是沒有真狂的意思。那麼,他就是天才嗎?也還不一定。他早年在長安,最多算個縣處級幹部,沒看出他有什麼過人的才能。早期也不因詩歌著名,沒有出人頭地。那時的杜甫,最多算個人才。你想想,按我的推理,如果不是瘋子,那得是天才,才能以寫詩為職業。所以,他的爆發是後期的事。

時代造就了他的天才,素材造就了他的詩歌。

一個有詩歌創作經驗或者文學常識的人都知道,如果沒有奇怪的靈感寫出奇怪的句子,那麼得有奇怪的事實寫出奇怪的故事,反正,不雷人,不成佳作。

杜甫就生長在這個奇怪的時代。他剛出道時,正值大唐盛世,雖然沒享受過富貴,但也見證過榮華。他雖然官不大,但也算能夠擠進娛樂粉絲圈,收集了夠多明星的簽名照片,甚至留下了電話號碼或qq群。要說,經歷是最好的老師,這不假。與高手混久了,自己也成了高手,這話極其適用於杜甫。他與李白見過面,並且進行過長談,估計是小杜對酒席買的單,這也正常,頂級明星來吃飯,是給你面子。按今天的行情,你請明星喝酒,還得倒找他錢。當時還比較樸實,沒發展到今天這一步,況且,當時杜甫也沒多少錢。

前面說了李龜年等人,杜甫也是接觸過的,這些藝術巨匠的風采和作派,自然轉化了杜甫的氣質,他早年在長安,得到了頂級的藝術薰染。

當然,素質是素質,效果是效果。能把才能變現,是你的幸運,是時代造就的。

他碰上了安史之亂,長安繁華散盡、朝廷人設崩塌,小杜隨如蟻人群,擠入了逃難的大軍。極度的貧困和漂泊,造成極度的痛苦,痛苦出詩人。

他的詩歌勝在素材。當時的社會巨大的變遷,就是他最好的素材,千載難逢,他成了千載難逢的詩人。他只需要忠實記錄現狀、忠實記錄感情,就夠了。他用詩記錄歷史,記錄自己親自體驗過的巨大落差的人生,這就夠了。

我們知道,對比是所有藝術最基本的表現手段,杜甫的人生就是巨大落差的對比,杜甫覺得時代在開玩笑,當時的人民活得就像一個笑話。

“感時花濺淚,恨別鳥驚心。”花鳥都和人的感情共鳴,這是什麼人,聖人。所以叫他詩聖,這不誇張。

當時還有一些怪人,特別的不老實,也算是藝術誇張的奇葩,白居易就算是其中之一。

他本來是個高大上的人,他本來是個人生贏家。他年輕時就以“離離原上草”出名,出道就一炮而紅。當官入門也快,他們那一批中進士的,他最年輕。踏馬長安,題詩雁塔,這是多麼風光的事。就好比四年一次的高考,記住,是四年才有一次,他是文科省狀元,按年齡,他進入最頂級的少年班,未來不可限量。

事實證明,他後來確實也沒讓人失望,當到國務院副總理的級別。生活極其奢華,這也難怪,級別高了,待遇自然不同。他家養了著名的歌星(私人收藏)叫念奴,後來有文人見過這個美女,被其歌喉所震撼,寫了念奴嬌的歌詞,成了著名的詞牌名。他家還養了著名的西域舞蹈家(私人收藏,外國人,有沒有綠卡不知道,當然辦起來也不難,人家是副總理嘛)菩薩蠻,情況跟前面歌星一樣,成了文人意淫的物件,著名詞牌名。私養兩大明星,是何等的囂張!

當時有個副部級幹部叫劉禹錫,就是寫《陋室銘》那個,當時估計並沒有好窮,畢竟副部級待遇也是很高的。寫《陋室銘》時,估計是他受免職處分過後的事。他多次邀請白居易到自己家喝酒,白居易沒去。這也好理解:第一,白居易,作為上級,事情繁忙,沒空。第二,白居易家的飯菜好,估計劉禹錫家的伙食就那樣,沒興趣。多次邀請未果,劉禹錫為了拉近領導關係,兵行險著,用了激將法這一招。成功就成功,不成功打算永遠失敗。他給白居易發短信:“戶大嫌酒甜,才高笑小詩。”

啥意思?兩層意思:第一,你白副總理是大戶人家,估計嫌我副部長家的酒太甜了,不好喝,不願意來。這得解釋一下,唐朝人喝酒是釀造酒,那時中國還沒發明蒸餾酒,度數比較低。再說通俗點,唐朝人喝的酒是今天的米酒,也就是四川人叫的甜酒,酒精度數越低,酒越甜。最高度數也許到達了今天黃酒的程度,不能用甜來形容了。只要是酒鬼,都明白度數越高越好的道理。甜酒來待客,肯定不如黃酒的檔次高,當然檔次越高越貴,劉禹錫估計買不起。第二,你白副總理是少年天才,嫌棄我小劉詩寫得一般,沒瞧上我。這兩點說得比較嚴重,關係人品問題。

激將法成功,白居易來了,喝了酒,談了詩,劉禹錫勝。

為什麼說白居易怪呢?詩歌與人生太過背離。本來一個高大上的人,承擔著振興中華的重任,偏偏在詩歌中要表達普通百姓的日常,這恰恰是他最不熟悉的生活。如果有人要教訓你:生活是藝術的源泉,我要跳起來打斷你:白居易就不這樣,他也很藝術。本來一個學問高深的天才,非要用最平實的語言,企圖讓自己的詩歌讓老太太都聽得懂。這就不對了,你的粉絲群本來在文人圈子,你非要擴大受眾範圍,滲透到家庭主婦大爺大媽,你這樣搞,別的娛樂明星還吃不吃飯?

即便後來被貶為江州軍分區司令員,也算是正師級幹部,也不忘在路上找個歌女彈琵琶娛樂一下,寫下個《琵琶行》,這是什麼行為?這是致死都要娛樂的行為。

從他愛找歌女舞女的習慣來看,他應該是對愛情不太專一的人,他偏偏寫個愛情長詩《長恨歌》,把玄宗亂倫的故事,硬生生寫成了可歌可泣的愛情。

更怪的是他的晚年。這個縱情聲色的人,到晚年得到了長壽,這不符合道德啊?不是說色是刮骨鋼刀嗎?怎麼他活了這麼久?他還成了一名優秀的佛教徒,號稱樂天居士,關於他與禪師的對話,還進入了禪宗公案,夠強大。難道他以前犯的錯誤就一筆勾銷了?

結論:你不能夠超越因果、遊戲人生,在於你不夠強大。

另一個怪人也是個少年天才,那就是王維。他的出道比白居易還轟動:狀元。

這個狀元的事業就跟白居易是相反數。他早年突然出名,然後如一顆流星,即在仕途沉沒,始終得不到重用。所謂寄情山水,也是沒有辦法的事。假裝解脫,也是自我安慰。別人到終南是為了揚名立萬,他已經出名,是被迫到終南,因為不被重用。

他的文字水平奇高,能把一個簡單的場景寫得層次豐富、韻味綿長。從這點看來,唐朝科舉考試,沒有照顧關係,沒有黑幕。單從文字功夫來看,王維肯定是狀元。

但是,不要以為寄情山水就叫志存高遠,如此優秀的人,要養家,四個孩子的負擔,讓他不得不低下高昂的頭顱,寫詩向顯貴求官。所以,我說他的淡雅是裝出來的,根本經不起現實的考驗。但是他又是文壇上最為可貴的,或者說在唐代那個男女縱情的世界中,他是一顆真正的鍾情的種子。

“紅豆生南國,春來發幾枝。願君多採擷,此物最相思。”也許,這是我能找到的王維唯一的一首與愛情有關的詩,與實際濫情的白居易謳歌愛情不同,他幾乎不寫愛情。為什麼呢?因為,他有一段真正的愛情。

結論:藝術的製造者和欣賞者通病:缺啥才補啥。

他一生只有一個妻子,他最愛她,這個妻子為他生養了幾個子女後英年早逝,他竟然再不娶妻。不要說他官小,官再小也是官;不要說他窮,他再窮也是狀元。養個三妻四妾有困難,再娶一個妻子,毫無問題。但他就是不娶,對逝去的妻子,只是懷念。

之所以說他是白居易的相反數,那是他後來,官越做越大,錢越來越多,居然在關中最美的風景名勝區,修了一個輞川別墅,我懷疑,這不僅是今天別墅的祖宗,而且應該是最豪華的,佔地面積據說超過今天一個大型公園。按當時文人參觀後的文字記載,這真的是一個環境優秀、閒人免進的地方,極其適合於談戀愛。但他就是不娶,終老林間。

極高的地位、巨大的財富、顯赫的名聲,多大的誘惑,都動搖不了他不娶的決心,這是一種什麼精神?是一種二百五、槓到底的精神。

“明月松間照,清泉石上流”。

不要以為隱居山間是多麼快樂的事,其實那生活猶如野人。不要以為食蘋采薇是多麼風雅的事,其實那是沒有什麼吃的。我想起一首民謠,說的是地踏菜,我們四川也叫它地木耳,像極了木耳,只不過長在山坡紅砂石上,是屬於真菌類,夏天一下大雨,它就瘋長遍地,太陽曬一天,它就奄奄一息,乾枯而不能食用。窮人糧食不夠,採其充飢,不是什麼風雅的事情。民謠這樣說:“地踏菜,生雨中,一照山野郊遠空。莊前阿公呼阿婆,毋須採得青滿籠。還家飽食忘歲凶,東家懶婦睡正濃。”

唐朝做隱士的,大多是在終南山積聚名氣,入山是為了出山,直奔富貴而來,動機很不純潔。

當然,唐朝詩人中,也有不把詩歌當事業的,純屬於玩票性質的人,這個人就是文壇領袖:韓愈。

他這個人在思想上最為保守,堅守漢代以來儒家的統治地位。在行為上最為敬業,始終把政治當成自己的主業。在文學上最為實用,提倡了古文運動。

他是一個堅硬的人,來源於他堅硬的人生。

早年的貧困,造就了他的勤奮以及強大的內心。卑微的出身,也造就了他嚴謹的性格。用今天的話來說:軸。他的成功是一步步努力剋制自己堅持過來的,他的處事風格就是堅持。

我們都知道,他是唐宋八大家之首,當之無愧的文壇領袖,這個沒有爭議,連當時所有的才子們,也都服氣。這樣說來,他的文字功底肯定一流,要寫花前月下,沒問題,要寫大江東去,沒問題。反正,只要他想把任何東西寫漂亮,那都不是事。但他偏不,他提倡了古文運動。他反對所有華麗的東西,推崇古樸實用。好像他與美有仇似的,這不正常啊。按理說,只有那些文字功夫不好的人,才對文字之美有羨慕嫉妒恨,他一個靠文字出名的人,怎麼拿自己最擅長的東西開刀?

只能有一個解釋:他是有理想的人。只有追求遠大理想的人,才可能拋棄自己的利益。他是文字的既得利益者,觸動利益比觸動靈魂還難,這是一種什麼精神?這是一種敢於為理想自殺的精神。

所謂古文運動,所反對的是文字的華麗,因為當時的文字也太華麗了,華而不實的東西充斥大街,他要整頓。他提倡什麼?他提倡簡潔,他認為,文字的最高境界,就是:準確。

文字是用來說事情的,多說無益。

軸吧?

更軸的事還在後面。皇帝要迎請佛祖舍利入宮,就是法門寺那個。這好理解,他是儒家的總代表,肯定不能讓佛教佔據政府的意識形態高地。但是,人家請舍利進宮是人家皇帝的家裡事,你說說也就罷了,還敢批評皇帝,講一通大道理,一點都不簡潔。如果,你那奏章裡寫的是對的,那皇帝不就是被蒙了?皇帝要承認自己是傻子?你韓愈有才,但也不能不把皇帝當幹部,貶了。直接貶到最偏遠的潮州,馬上就走,不給時間收拾行李。這就麻煩了,當時韓愈年齡太老了,走不了這麼遠的路,估計仕途至此為止、一生為之奮鬥的儒家地位到此為止、生命也將到此為止了。

此時,發生了中國宗教史上最重要的一幕了。韓愈因擁護儒家地位、反對佛教而面臨絕境,出來送他的是一個道家的人。這個人就是韓愈的侄孫:韓湘子。你猜得沒錯,就是八仙之一的韓湘子。這個人,曾經在為韓祝壽時,當場表演魔術,變出一盆花來,據說每朵花上還有字。鮮花,冬天的長安,變出南方生長的鮮花。我們不用猜測那一定是神通,就是要從南方運來,也是不可能的。皇帝都做不到,誰能做到,那個時代,沒有保溫大棚種植技術,也沒有空調。這一招,滿座皆驚,韓愈估計也被震驚了,但他不表現出來,畢竟自己肩負著守護儒家的重任。

韓湘子來,韓愈是震驚的,這麼快,他怎麼知道來送我?他會算?他從哪裡來?據說是遙遠的地方,難道他會飛?也許真有神通吧,就是真有神通,我也不誇他,我還是要守護儒教。死到臨頭還嘴硬,軸不軸?

韓愈是會寫詩的,而且寫得超級好。但他不經常寫,寫詩只是他的業餘愛好,他的主要任務是寫道德文章和當官,這是一個職業政治家的品格,專業且嚴謹。

即便寫詩,他也遵照孔子的老傳統:詩言志。不在愛情、家庭、心思等小情調上做修飾,只為抒發情懷、感嘆時勢,搞得很嚴肅。

在這生死關頭,保持嚴肅的表情,雖然知道可能死,但不能死得難看。雖然目前處境悲,但也不能在道家人物面前哭,儘管他是我侄孫,最親近的家人。

開始他寫了事,後來寫的景雖然對仗工整、畫面清晰,但總覺得缺乏人情味,你想想,這是對他家人寫的詩:“雲橫秦嶺家何在,雪擁藍關馬不前。”這真沒句廢話,把當時的情景交代完了。但總覺得欠點什麼,又說不出來。

死亡的威脅讓他體會到親情的珍貴,最後才說了一句勉強有人情味的話來:“知汝遠來應有意,好收吾骨漳江邊。”

這裡有兩重含義,第一句,說明韓愈雖然沒肯定侄孫的道家神通,但總算肯定了道家的預測能力,你那麼遠來肯定是故意的,也許你早就算誰了有這一天,在這半道上攔我。第二句,說明韓愈不管儒家與道家如何的不同,但也肯定了親情的珍貴,這個有能力的侄孫是抱著滿滿的親情撲面而來的,我也願意把自己的骨灰交給他。

在唐史上,他是大人物,在作品中,他是正經人。但我總覺得,這首詩,才是他最人性的一面,最精彩的一章。他當時最痛苦,痛苦出詩人。這是符合規律的。(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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