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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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室,並沒有率先審訊我,而是從小弟們開始。

在梁所這些人的眼中,小弟的話,是最好套的。

就算是套不出來,他們還能編造,用心理戰術去恐嚇,製造出已經有人出賣的假象,來迷惑。

多疑和猜忌,是人性的弱點,他們就是利用了這一點,讓犯人們互相出賣,誰都不想背最大的黑鍋,人都是自私的。

“李彥秋,醫院這件事,是你策劃的吧?”老鼠沉聲問道,他的眸子中,充滿殺意。

“嗯?”我用鼻音發出一聲疑問,隨後不解的問道:“你再說什麼?”

“呵呵呵....”在我的裝瘋賣傻下,老鼠只是呵呵一陣陰笑,不再過問。

他是聰明人,自然不會被表象所迷惑,更不會聽信我的鬼話。

而我也不是傻子,就算他知道,我也不會承認。

一旦承認,不僅要承擔責任,也是和老鼠明面上的徹底撕破臉。

不一會的功夫,老鼠也被請進去喝茶,而他的喝茶,想來就是真的喝茶,聊天。

沒幾分鐘,老鼠和他的人,便大搖大擺的離開了。

“李彥秋,走吧!”一個小幹員,用鑰匙將手銬解開。

解開的一瞬間,頓時感覺整個人都輕鬆了許多。

活動活動肩膀後,在他們押送下,朝裡面的審訊室走了進去。

坐在審訊椅上,我的雙手,被牢牢的扣住,一盞明晃晃的照明燈,打在我的身上。

強光之下,我不禁微微眯起眼睛。

面前,梁所和一名拿著紙筆的幹員,坐在我的不遠處。

“交代吧!槍,藏哪了?”梁所質問道。

“什麼槍?”我反問道。

他們沒有證據,就拿我沒招,咬死不承認,他們拿我也沒辦法。

這年代沒有監控,只要他沒在鬥毆現場抓住我,甚至無法判斷我是聚眾鬥毆。

只能對我進行二十四個小時的審問,時間一到,他必須要放了我。

“裝,接著裝,那個叫馬震的,是跟你一起逃跑的吧,他可看見你槍藏哪了。”

梁所點燃一根煙,身體倚靠在椅背上,雙腿搭在桌子上,一副不緊不慢,優哉遊哉的懶散樣。

“我跑什麼了?我這一晚上可都在屋裡待著呢。”我無辜的反駁道。

他想套我話,我絕對不能承認,而且馬震也絕對不會出賣我。

並非我對馬震絕對自信,認為他忠心耿耿,而是如今不過一個聚眾鬥毆,頂多十幾天,不至於出賣我。

醫院內的案子,又和我們這次事件,不產生任何瓜葛。

“是嗎?”梁所譏諷一笑,不再理會我。

那個做筆記的小幹員扣著指甲內的泥,兩個人都將我晾在了一邊。

他們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樣,確實很搞心態。

我們就這樣誰也不理誰僵持了近半個小時,審訊室的門,才被人從外面推開。

“梁所,找到了。”

外面,一個小幹員拿著一個密封袋急匆匆的走了進來。

而密封袋內,裝著的是一把黑色手槍。

審訊室的光,主要的照射位置是我的身上,他們可以清晰的看到我。

而因為強光的照射,我的視線,望向他們是帶有一絲朦朧模糊,我能看到那個密封袋中是一把槍。

至於細節,我看不清。

當這把槍出現在我視線中的一剎那,我心中一驚,不有自主的開始慌亂。

“李彥秋,解釋解釋吧,這槍從哪來的!”

梁所接過密封袋中的槍,看了一圈後,直接扔在了他面前的桌子上。

腿也從桌子上放了下來,目光咄咄。

他的一切表現,絲毫不做作,那模樣,就像已經給我定罪了一般,就等我坦白從寬了。

“李彥秋,你這個大哥做的不稱職啊,這麼容易就被出賣....不過也不怪你,大難臨頭各自飛,這是自古名言。”梁所譏諷一笑,一切的表現,都沒有任何破綻。

我的目光瞥了一眼他桌子前的槍,看不清,從大致上看,跟我的槍,一模一樣。

“梁所,你可不要什麼屎盆子都扣在我的身上,你面前的東西不是我的,不要在此地無銀三百兩了,我是良民,可沒有這種東西。”我冷笑一聲,表現的很是無所謂。

我相信馬震不會出賣我,即便出賣,這個東西,我也不能承認。

只要我不認,一時半會,他還拿我沒辦法。

拖延時間,我的關係,也會把我撈出去。

“李彥秋,你還真是不到黃河心不死,你自己犯過什麼事情,你應該清楚,早點承認,給大家省去些麻煩,我也知道,你上面有人,面子大家都是要給的,我這邊,給你一定的處理,也就不上交市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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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所的話中,帶著威脅之意。

也側面透露出一條訊息,他要錢。

說完之後,他將目光看向了身邊的幹員:“小蔡,你出去一下。”

“好。”在梁所的吩咐下,小幹員應了一聲,走出了審訊室。

我明白梁所的意思,支開小幹員,就是想管我要錢。

可我的錢,又不是大風刮來的,憑什麼他想要走,就要走呢。

就憑他是一個小小的所長,就憑他給我抓起來了?

小幹員走後,梁所的目光停留在我的身上,等待著我的率先開口。

我並沒搭話,靜靜的坐著,不理會他的小心思。

“李彥秋,私藏槍支,這可是重罪,你可要想好了。”梁所見我默不作聲,冷哼一聲,開口了。

“我說了,這東西不是我的。”我堅決的反駁,死不承認。

“你不認沒關係,但這個罪,你脫不掉。

再結合你之前的案子,找人代替坐牢,你恐怕是要牢底坐穿的!”

見我始終不鬆口,梁所直接用出了殺手鐧,繼續說道:“所以說,我設身處地的為你著想過,這件事,別鬧大,明白嗎?”

確實如他所言,我的案子,如果全部揭發,並罪處理,十年二十年沒得跑。

不過,他真的能拿這一點威脅到我嗎?

我要是怕這一點,我也不至於每天明目張膽。

怕事情敗露的,不光是我一個人,還有他得罪不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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