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嚴重危害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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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飛連忙安撫道:“啥事沒有,我同事家有個小孩,這不快放暑假了嗎,想找個大學生補補課,我跟劉嬸一打聽,她說你家孩子是高材生。”

“害!”張娟一擺手,“看你著急忙慌的,我還以為什麼事,好說,林警官都張嘴了,肯定沒問題。”

林飛猜到沉雪應該已經看到影片了,否則不會把自己關到屋子裡,不見到人他始終還是不放心。

他問道:“那咱先問問孩子意見?”

張娟是個實在人,揮揮手:“不用,我家孩子聽話,也願意幫助人,肯定願意去。”

“這學科方面,咱都不太懂,我想當面再諮詢諮詢。”

張娟一聽也是,叫旁邊的人幫忙看攤,就帶著林飛坐著三輪車回了家。

她家住的並不遠,在附近的一處老舊小區裡,樓齡比林飛都高,面積普遍在60—70平方米。

進了屋,林飛出於職業習慣,先掃視了一圈。

沉雪家裡比較雜亂,電器、傢俱都透露著年代痕跡,能看出來這個家庭並不富裕。

張娟敲著門說道:“小雪,你記著我跟你提到的林警官不?你說巧不巧,他要找你幫忙補課,你把門開啟。”

可屋內並沒有迴音。

張娟回過頭跟林飛說道:“這孩子,又帶著耳機聽音樂呢。”

她一邊說一邊擰著門把手,可門在裡面反鎖了,打不開。

她又滴咕著:“怪了,小雪從來沒鎖過門,這在裡面幹啥呢?”

林飛聽了這話,頓時心中一緊,也顧不得再仔細詢問,直接一腳踢開了房門。

“嘩啦”一聲,木質門直接從中斷裂,木屑橫飛。

張娟傻在當場,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林飛衝進屋裡,見沉雪穿戴整齊,正仰面躺在床上沉睡。

這麼大的聲響都沒吵醒她,看來情況不妙,林飛掃視了一圈,果然看見地上有一個安眠藥盒。

他撿起來一看,裡面一片藥也沒有。

“壞菜!”

林飛當機立斷,把沉雪抱在懷裡就搶了出去。

張娟才反應過來,鬼哭狼嚎著跟了出來。

“快,騎車!去醫院,快!”

林飛不住催促著。

可張娟已經慌了神,只顧著拍大腿,讓她這時候騎車可太危險了。

沒辦法,林飛只能把沉雪往她懷裡一塞,推著她坐進了後車廂。

林飛從沒騎過三輪車,但這節骨眼也顧不上了,把油門踩到底,車一下就竄了出去。

冷風一吹,他也跟著清醒了不少,這個時間所裡的警車應該正巡邏呢。

他換個方向,迎著巡邏路線一直開過去,沒幾分鐘,果然看見了警車。

今天的值班人員是蔣哥帶著輔警,他離老遠就看見一輛三輪車逆行衝自己過來,趕緊減速停在了路邊。

林飛踩剎車晚了點,徑直撞到了警車前蓋上,因為慣性,腦袋直接撞碎了三輪車的擋風玻璃。

好在速度不快,除了腦袋破了點皮,後車廂的母女倆沒什麼大礙。

這是故意找茬的吧?

蔣哥一臉茫然的下了車,這才看清竟然是林飛。

“蔣哥,救人!”

隨著林飛大喊一聲,眾人回過神來,迅速把人抬進車,風風火火趕到了最近的醫院。

還好搶救及時,沉雪服藥時間並不是很長,經過洗胃後,身體沒有大礙,神志也迅速恢復了清醒。

眾人懸著的心終於放下來。

林飛這才想起頭上的傷口,去找大夫縫了兩針,還好是腦瓜頂,不至於破相。

張娟淚痕未乾,拿著繳費單從病房出來,正好迎上包紮後的林飛,她不禁又“哇”的一聲哭出來,直接衝著他跪了下去。

“林警官,我真不知道該咋謝你……”

林飛嚇了一跳,和蔣哥趕緊把她扶住。

她乾脆癱坐在了地上,痛哭道:“要不是發現的早,我女兒可就沒命了。”

“你說她遇上啥事了?咋就想不開呀!”

林飛心知肚明,但還是含湖道:“你放心,我們警察在這,一定會幫你開導沉雪。”

他請蔣哥照看張娟,自己則進了沉雪的病房。

醫生正對她囑咐著:“再觀察一兩個小時,沒事的話就能出院了,下次可不能再犯傻了。”

沉雪感激的看著醫生,乖巧的點了點頭。

林飛坐到病床旁,故作輕鬆道:“你年紀輕輕的,為啥這麼極端?”

沉雪眼淚止不住往下流:“校園網上傳出一個不雅影片,裡面的人跟我長的一模一樣,現在全校都知道了,大家都對我指指點點,我沒臉再活下去了。”

“那個影片做的太假了,我一眼就看出來是換臉技術。”

沉雪眼裡燃起希望:“真的嗎?”

林飛信誓旦旦道:“當然了,你就因為這麼點小事尋死覓活,這麼多年書可白讀了。”

沉雪側過頭,有些不好意思,她注意到林飛包紮的傷口,不禁問道:“叔叔,你的頭怎麼了?”

“沒事。”林飛隨口答道,“是不是你那個同學製作的影片?”

沉雪眼神暗澹下來:“是他,我看到影片後給他發過資訊,他承認了。”

“行,你把手機給我。”

林飛翻閱著兩人的聊天記錄,這個人口氣之惡劣,根本沒有當回事。

他氣道:“你不說有事會找我嗎?出這麼大的事,為什麼不給我打電話?”

“黃凡羽說警察不管這事,讓我愛去哪告就去哪告,我翻了法律書,上面確實說誹謗罪要自己去法院起訴。”

林飛明白了,為什麼黃凡羽這麼有恃無恐。

現在這種情況,要行政處罰他很簡單,證據都是現成的,但侮辱他人最高只能拘留10天,未免太便宜他了。

可如果按刑事桉件辦理的話,誹謗罪屬於親告罪,需要當事人自己去法院提起訴訟,公安機關就沒有管轄許可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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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飛生氣道:“怎麼不管,侮辱行為可以行政處罰,我們民警可以拘留他,再說了,那你就去法院起訴啊?”

“起訴又要找律師,又興師動眾,聽說他家很有錢,我問了很多人,都說我根本贏不了官司,而且到時候知道的人更多。”

林飛耐心解釋道:“涉及到個人隱私,法院不會公開審理,再說你是受害者,覺得丟人的應該是他,不是你,明白嗎?”

“如果誰錢多法官就判誰贏,那法律就沒有意義,我的職業也就沒有意義了,我是警察,你一定要相信我。”

他安撫住沉雪的情緒,確實看出她沒有輕生的念想了,才和蔣哥離開。

與張娟告別後,林飛回到所裡,想跟蔣哥說些什麼,但卻如鯁在喉。

像這種桉件,被害人怕再次受到傷害,往往都會選擇息事寧人,可換來的只是對方的變本加厲。

就像沉雪,明明沒有做錯什麼事,可拼接影片傳的人盡皆知,要想維權,就不得不拋頭露面,花費時間、精力向法院提起訴訟。

像張娟、沉雪這對母女,一個比一個老實,能不能去法院維權,他心裡也沒有譜,作為警察,卻偏偏沒有管轄權,這讓林飛心裡惱火。

不過話說回來,就算官司打贏了又如何,造成的傷害已經不可挽回了,這道傷疤可能會永遠印在沉雪心裡。

林飛嘆了口氣,不甘心的找出刑法和刑訴法翻了起來。

【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看到最後一句話,林飛豁然開朗。

這個影片現在不僅在校園內廣泛傳播,更有傳到社會上的趨勢,不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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