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巨漢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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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度府後宅,一座偏僻獨院。

朱秀在府中閒逛時路過這裡,見院門鋪首用一條小臂粗細的鐵鏈鎖住,院內靜悄悄,以為不過是一處無人居住的廢院。

沒想到今日史匡威就將他帶到這裡。

“你兒子....住這兒?”

站在院落前,朱秀滿臉驚訝。

老史苦澀地點點頭。

仔細看看,院門今日沒上鎖,門扉虛掩著,裡面隱約有說話聲,像是史靈雁。

朱秀轉頭四望,瞧出這座獨院的不同之處。

兩扇院門是用兩塊厚木板釘攏,門板上滿是鐵釘。

院牆比府裡別處牆壁高出一大截,牆體全是用磚土、石塊混合壘砌,幾乎有普通院牆兩倍厚。

整座獨院看起來更像是一座囚籠。

“走吧~”

史匡威嘆口氣,推開沉重門扉。

冬風刮過,在天井裡迴旋,發出嗚咽聲。

積雪被凜冽寒風吹拂揚起,大片雪花如同白棉絮般沾落全身。

天井空蕩寬敞,兩邊廂房已被拆除,只留下正面一間堂屋。

天井裡有一棵兩人合抱的高大梧桐樹,光禿禿的樹杈結滿冰稜。

樹下,穿厚厚冬襖、戴渾脫氈帽的史靈雁俏生生站在那,臉蛋透出幾分焦急。

旁邊有一座小山般的人影,正低著大腦袋,眼睛不眨地盯著泥雪地。

“老史,你之前不是吹噓說,你兒子高大威猛,我看個頭還沒我高嘛,胖墩墩,怪可愛的,不過小孩子長身體可不能光橫向發展....”

朱秀跟在老史身後,隨口打趣。

史匡威撇撇嘴沒說話。

等走近一看,朱秀笑臉頓時僵住,嘴巴漸漸張圓。

那是一個在寒冬臘月,大雪紛飛的天氣裡,只穿一件單薄無袖粗麻短褂的漢子,一頭亂糟糟的獅鬃長髮披散肩頭。

他的胳膊肌肉虯結,上臂維度幾乎有朱秀腰粗,寬厚的脊背猶如一堵牆。

朱秀視線下移,看向他的腿,使勁吞吞口水。

原來他是蹲著....

朱秀震驚了,一個蹲在地上的人,個頭幾乎與他平齊,身體寬度比他兩個人加一塊還寬?

“爹!大哥他蹲在這兒一上午了,怎麼勸都不肯回屋!”

史靈雁氣鼓鼓地告狀,臉蛋凍得通紅。

史向文渾身落滿雪花,亂蓬蓬的長髮擰結成冰條,整個人像大號雪人,腳邊的積雪都堆到腳脖子處。

史匡威苦笑,剛要伸手去拍掉兒子身上的落雪,史向文忽地咕噥一句:“不能動!”

“大哥不讓我們碰他。”史靈雁嘟嘴抱怨。

史匡威猶豫了下,終究還是縮回手,朝朱秀苦笑搖頭。

朱秀仔細打量,發現史向文的相貌和老史非常像,年紀輕輕就長了一圈茂盛的絡腮鬍,豹頭環眼,光看面相比老史還兇猛威嚴,只是黑臉上的褶子沒有老史多。

這下朱秀確信,史向文的確是老史的兒子。

“這便是我兒向文。”

史匡威嘆聲:“我父臨終前說,這天下終有偃兵修文的一日,他老人家是看不到了,希望孫輩可以活在一個安穩世道裡,故而替未出世的孫兒取名向文。”

“生他時,我正奉明宗皇帝令,進兵秦州,與孟知祥激戰。當時渭州還在彰義軍掌控下,孩兒他娘留守隴西,不曾想吐蕃人趁機出兵進犯,圍困隴西,三日後城破,踏山都拼死保護他們娘倆逃出城....

我夫人被箭射穿肺腑,臨死前,令親衛剖腹將孩子取出....文兒出生時不足月,踏山都的弟兄帶著他一路逃亡,靠喝羊奶羊血才僥倖活下來,一路顛簸傷及顱腦,如今十七歲,心智卻不如孩童....”

老史擦拭眼角,咧嘴笑道:“好在,文兒雖然憨傻了些,身子骨卻長得極為結實,他才是我彰義軍中,名副其實的第一猛將!”

史匡威憐愛地輕撫史向文的大腦袋,將他亂蓬蓬的頭髮裡,夾雜的碎石子、泥雪拍落。

史向文撥開他的手,頭也不抬地咕噥:“別動!快出來了!”

史靈雁噘嘴不滿道:“大哥才不是傻子呢!”

老史笑呵呵地道:“對,文兒不傻,只是還沒長大。”

朱秀嘆口氣,難怪老史對他的妻兒絕口不提,原來還有這樣一段辛酸過往。

“現在你知道,為何文兒一直掛著牙內副都指揮使的頭銜,卻不能統兵管事!”

朱秀默默點頭。

偷瞟一眼史靈雁,朱秀低聲道:“雁兒姑娘....”

史匡威輕聲道:“雁兒非我親生。她父親,就是那個為我夫人剖腹接生文兒的踏山都弟兄!後來,路上死在吐蕃人手裡。

他是我史家部曲,世代為史家效力,從爺爺輩起就改姓史。雁兒出生後不久,她娘就一病不起,此後我將雁兒養在身邊,在我眼裡,她就是我親閨女....”

朱秀嘆口氣,老史一家的過往還真是坎坷。

瞧史靈雁的模樣,完全不知道自己的身世,老史也沒有告訴她的打算。

這樣也好,斯人已逝,生者如斯,活在當下才是最重要的。

朱秀蹲在史向文身前,低頭看看泥雪地,發現什麼都沒有。

“你在看什麼?”

朱秀問道,連問三遍,史向文才看他一眼,小心翼翼伸出一根手指,指向腳尖前,一處微微凸起的小土堆,小土堆周邊的積雪被他撥開,露出一處指甲蓋大小的土洞。

原來是個螞蟻窩,朱秀啞然失笑。

“你在等螞蟻爬出來?”

史向文龐大的身軀顫動了下,身上雪花簌簌抖落,碩大的腦袋抬起,眼睛冒光地看向朱秀,重重點點腦袋:“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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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喜歡看螞蟻?”史向文壓低聲咕噥,好像怕他的粗大嗓門驚嚇到小螞蟻。

朱秀望著那雙使勁瞪大,純淨澄澈的眼眸,從裡面看見了自己的倒影。

“我喜歡看螞蟻,看它們忙碌的尋找食物,不辭辛勞的搬動比自己身體還大還重的食物,看它們成群結隊的探索世界,分工明確的構築自己的巢穴....”

朱秀笑呵呵地說道。

史向文孩童般懵懂清亮的眼睛眨了眨,漸漸露出笑臉,明明是一張粗獷面龐,卻透出濃濃的孩童稚氣。

“爹!大哥他笑了!?”

史靈雁驚訝無比,“除了爹和我,大哥還是第一次對別人笑!”

史匡威咧嘴笑的像個傻子,眼眶裡熱淚滾滾。

朱秀道:“可是冬天是看不到螞蟻的。”

史向文眨巴眼:“為什麼?”

朱秀指著小土堆,解釋道:“這是螞蟻巢穴的入口,別看只有一丁點大,裡面可是別有洞天,有好多通道和洞穴,成千上萬只螞蟻住在裡面。

蟻群在巢穴裡囤積了大量食物,到了冬天,外面天氣寒冷,它們就不再外出覓食,躲在洞穴裡活動。

螞蟻還會邀請小夥伴到家裡做客,一起過冬,像什麼蚧殼蟲、蚜蟲,這些小蟲子會分泌蜜露,就像糖漿一樣,甜甜的,螞蟻喜歡吃....”

史向文澄澈的眼眸一眨不眨,聽得極其入迷,朱秀的話似乎為他開啟了新世界的大門,帶領他深入走進螞蟻巢穴。

“你好厲害!知道小螞蟻在洞裡做什麼!”史向文滿眼崇拜。

史靈雁也聽得出神,幾次想插話提問題,都沒找到機會,急的直跺腳。

老史摩挲大鬍子,黑臉慈愛的笑了。

果然,帶朱秀來見文兒的決定是正確的。

只有兩個滿腦子稀奇古怪東西的傢伙碰一塊,才能彼此合拍。

“所以說,你等在這裡,是看不到螞蟻出洞的。它們躲在洞穴裡能保暖活命,爬出來就凍死了。”

史向文有些緊張,粗手指笨拙地撥弄泥土,重新將螞蟻洞蓋住。

“對,就是這樣,泥土和雪能幫助地下洞穴保暖,你真聰明!”

朱秀笑呵呵地豎起大拇指。

史向文憨憨地咧嘴直笑。

“可是我什麼時候才能看見它們?”

“春天,春天天氣暖和了,洞穴裡的食物也吃完了,它們就要爬出洞覓食,開始一年的忙碌。不過有可能螞蟻會搬家,也有可能會有一窩新螞蟻在附近築巢。”

“哦,那我等春天再來看它們。小螞蟻啊小螞蟻,希望你們不要走,你們走了我就沒朋友了....”

史向文雙手合十抵住腦門作揖,嘴裡唸唸有詞。

朱秀笑道:“螞蟻走了,我可以做你的朋友。”

史向文愣了愣,迷惑道:“你願意和我做朋友?你不怕我?”

“你是好人,我為何要怕你?”

史向文使勁搓搓大手掌,囁嚅道:“我力氣太大,會傷人。”

朱秀看了眼史匡威,好奇道:“有多大?”

“就像這樣....”

說著,史向文兩手伸到朱秀腋下,沒等他反應過來,雙腳陡然懸空,整個人被以舉高高的姿態原地拔起!

史向文站起身,滿身雪塊譁啦啦掉落,老史拉著史靈雁躲開。

“哇~~啊~~放我下來!快!~”

朱秀嚇得哇哇亂叫,用力捶打史向文鑄鐵般的手臂。

一個五六十公斤重的人,被舉高高到目測最低兩米的高度,朱秀無論如何也不能接受。

“哦....”

史向文乖乖應了聲,手一鬆,朱秀撲通一聲墜地,跌了一跤,一屁股坐在泥雪堆裡。

“嘻嘻~你沒事吧?”史靈雁將他攙扶起,笑的前俯後仰。

朱秀揉揉摔得生疼的屁股,仰頭,咽咽唾沫,臉色有幾分蒼白。

他頭頂的光線被一尊黑影遮擋,一個滿臉絡腮鬍的巨漢少年,衝他露出憨厚樸實的笑容。

這傢伙,最少得有兩米高....

現在朱秀明白了,為什麼這座獨院的院牆要加高。

站在史向文面前,他有種見到了NBA超級大中鋒的感覺。

史向文忐忑不安地看著他,小聲道:“你還願意和我做朋友嗎?”

朱秀深吸口氣,重重點點發酸的脖頸:“願意!但事先宣告,以後沒有我的同意,你不準隨便碰我....”

史向文眼睛亮起光芒,沒等朱秀話說完,胳膊一伸將他整個人夾住,大踏步往堂屋裡走去,憨憨地大笑道:

“帶你去看我養的蛾子,你們都是我朋友。”

“啊啊~~混蛋放開我!老史救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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