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你之前穿的是哪個野男人的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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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黎為天要那兩隻半妖的心臟,胡長老心裡是又急又怒。

憑什麼!

這黎為天,明明都已經煉體大圓滿了,現在煉化再多的靈氣,也沒有意義。這兩隻半妖心臟,拿了也是浪費,為什麼就不能留給黎風呢!

但另外兩位長老顯然跟他想的不一樣,反而是理所當然地點了點頭,“這半妖心臟,取出來直接煉化,確實比拿去煉精血丹更有利。”

“大少爺,這半妖都是你自己擊殺的,這心臟取了是應該的。”

胡長老聽得暗中咬牙,但隱隱又有些心驚膽跳,怕黎為天突然想起之前那只大蛇半妖的心臟來。

還好直到他們離開,那個男人都沒有提起這件事,讓胡長老暗暗松了口氣。

直到天微微發亮,胡長老才拖著疲憊的身軀回到自己的洞府。

黎風早早就等在他洞府門口,一臉焦急地團團轉,看到他出現,就趕緊撲了過來:“師傅!那黎為天……”

胡長老眼神示意他閉嘴,主動帶他進洞府。

“黎為天又殺了兩隻半妖?!還都是小圓滿階層的?!”黎風說不出的嫉妒。

哪怕他再怎麼不願意承認都好,黎為天實在是太強了。他現在連單獨對付一隻小圓滿階層的半妖都不敢。

胡長老狠狠地往自己掌心擊了一掌,“最可恨的是,那黎為天,竟然把兩隻半妖的心臟都要走了!真真是暴殄天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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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言,黎風氣得雙目赤紅,“我若是得了那兩隻心臟,秘境開啟前甚至有衝一衝大圓滿的機會,他就這麼、輕飄飄地把我的路給堵了!”

這兩人,全然忘了那兩隻半妖是黎為天拿下的,人家就算是要了去餵狗都沒人有資格說什麼。反而是直接把那個心臟當成了自己的所有物,就這麼痛罵了黎為天半天。

而另一個讓他們痛心的事是,留在胡長老洞府裡的大蛇半妖的血肉已經不多了,另外的兩隻現在是放在別的長老那裡,他們接下來能偷到的血肉實在有限,黎風想偷機取巧,靠吃半妖血肉快速晉升以後是難上加難。

自從喝了凌若的加料豆漿,黎為天發現自己身體各方面都有極大的提高。他昨天大戰一場,只不過是修整了一個晚上,就恢復得差不多了。

“大少爺。”黎安走進黎為天的洞府裡,將一個竹籃和一個托盤放下。

托盤裡,依舊是每日必有的兩斤半妖肉和一碗半妖血。竹籃裡,則盛著兩隻發著瑩光的晶石狀的半妖心臟。

“你幫我找三件料子好些的褲子出來,最好是全新未穿過的。”

黎為天平時的起居都是黎安打理的,對方很快就找他要的東西。

揮手讓黎安退下,黎為天把托盤裡的東西都放進竹籃裡,然後一手拎著竹籃,一手提著那三條新褲子,出了自己的洞府,很快就消失在黑森林深處。

黎為天的洞府在半山腰,黎安還在下山的路上,他抬頭正好看到自家大少爺消失的背影。這段時間,他不是第一次見到這種情形了。

大少爺這些日子,每每到了早飯時間都會消失一段時間,有時甚至直到快要用午飯了才回來。那急切著要走的樣子,就跟剛新婚的新郎倌趕著回家和自家的新娘子親熱似的。

如果不是知道最近黑森林沒外人,他都要懷疑大少爺偷偷在黎傢俬地的外面養了個小情兒了。

“應該是偷養了什麼小寵物吧。”黎安猜測著。因為他不止一次見到大少爺把那些半妖血肉拿著一起消失的。

黎為天剛落地,就看到凌若兩眼發光地撲到他懷裡,讓他的心跳窒了一窒。等發現對方發亮的視線盯在他手裡的褲子上時,他的心又重新跳了起來。

“拿去!”男人又氣又好笑地把幾條褲子扔到她懷裡。

“不許偷看!”凌若抱著褲子,沒什麼氣勢地警告了男人一番,便跑遠點躲到大樹的後面換起了破洞褲。

黎為天搖搖頭,就你那點料,有什麼好看的……唔,那女人,似乎、大概還挺有料的?

凌若平時穿的衣服,好像是自己改良的女式勁裝,褲子的顏色黑沉沉的,又肥又大,可是儘管如此,那束腰將她細到不盈一握的小腰勾勒得清清楚楚,襯得其他該挺的地方特別挺,該翹的地方特別翹。

就,這樣子還挺勾人的?

黎為天莫名覺得心中有些說不清道不明的不爽。

哼,身體再勾人又怎麼樣,就那張臉,估計不會有第二個男人會看上她了。

想到這裡,剛剛心裡湧起的那些莫名鬱結,又突然消散了。

等凌若換好衣服出來,黎為天發現她穿上自己褲子後的打扮,跟之前似乎沒什麼區別。然後,他才後知後覺地意識到一個問題:敢情這女人,之前一直都是穿著別的男人的褲子?!

男人的心,像灌了鐵水一般,悶得他難受。他拉著凌若的手,沉聲問道:“你之前穿的褲子,是誰的?”

“你的呀。”凌若不明所以,巴眨著眼睛看向他。

“不是你現在身上的這件。是你之前穿的那些。”

“就是你的呀。”這男人昨晚被打到頭了?怎麼好像聽不懂人話了似的。

黎為天懵了,他什麼時候還給過這女人自己的褲子了?他怎麼一點印象都沒有?

男人突然腦子靈光一閃,想到了什麼,不由目光沉沉地看向那個女人:“你去黎府偷我的衣物了?就這麼捨不得我嗎?”

凌若拍了拍自己的腦袋,得了,這男人愛想太多的毛病又犯了。

“嚴格來說,那不叫偷。凌若之前住在黎府的地方,是和你的新房,黎府的人按照慣例,便置辦了一些你的衣物放進去。離開黎府時走得比較倉促,便一起帶走了。”

當然,當初原主是故意把他的衣服帶走的,但這個凌若懶得跟這個男人解釋,免得他又要想太多。

黎為天這才像突然醒悟過來一般,記起了他和這個女人,原來是當過一年的夫妻的!

“抱歉,我以前應該對你好些的。”他說的是真心話。

如果,是現在的他和凌若結婚,他一定能把她寵上天。因為之前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和這個女人在一起,是一件這麼讓人心情愉悅的事。

以前,他和凌若只在大婚當日匆匆見過一面,而且還是在她母親近似於道德綁架的脅迫下結的婚,他根本就懶得主動去接近她,而她又怯懦得不敢接近他。兩人的關係,比陌生人還不如。

凌若深深地看了他一眼,這男人要道歉的物件已經不在了。他上次回黎安鎮的時候,原主就被謝芝蘭帶的護院給嚇死了,這才讓她有機會鳩佔鵲巢地撿了這個身體。

日後有機會,讓他幫原主洗刷掉偷人的冤屈,這份道歉有了實際的落處,也算了結了這兩人之間的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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