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6章 11.惡人審判 Part.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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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被告到辯護人都由惡徒組成的“夢幻決戰團隊”,終於在公審的那天全員登場——

被卸掉了兩隻義肢的被告,殺手道金,一臉得意地坐在了被告席上。以及面對著法院中未曾見過的大量鏡頭陣仗,在辯護人座位上,強行掩飾著緊張的陳道一。

而辯護席另一個作為上“魔王”鄭浩全的存在,則讓各路媒體各種大跌眼鏡,正在直播公審的主持人,手裡的稿件準備的“鄭浩全”,是與“魔王”二字風牛馬不相及的某個同名律師,攝像師控制鏡頭轉向“魔王”的時候,大家一時間都說不出話來。

在公審未開始之前的媒體評論與報道中,將辯護人“鄭浩全”的身份認為是那個帶有魔王外號的人物,完全為了“搞個大新聞”,滿足讀者的獵奇心,但包括寫報道的人都知道,這樣做實際上是非常牽強的,心裡都清楚,法庭上出席的鄭浩全並非“魔王”的鄭浩全。畢竟,那個人可是“叛逆魔王”鄭浩全,如果法庭真的同意他們組成了那種“夢幻團隊”,那法庭就該變成綜藝現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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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魔王”的存在這場法庭公審,結果真的變成了遠超各類綜藝的超熱門節目,全世界收看直播人數超過了一千萬。

十分鐘前,在庭審前的會議中,幾位法官,公訴人,辯護人代表陳道一等訴訟的參加人坐在一起,眾人感覺就像第一次被眾人強推上臺演講的小學生一樣緊張。

面對著超過以往百倍的觀眾,法官壓力非常地大,似乎有點後悔:“道一,你說的跟惡魔合作,我這時候才明白你的意思。”

道一攤手:“不,我也沒想過鬧到這種程度。”

公訴人:“我只希望這場審判,希望別鬧出什麼大麻煩出來。”

道一:“只能相信浩全兄弟不會發揮過度了,我看他表情很是興奮呢。”

“魔王大人.....很.....興奮啊.....”

眾人面面相覷,臉上全是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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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庭審在全世界網民的關注下,開始了。

核對被告人、宣佈被告人涉嫌罪名、告知當事人和辯護人享有的權利,還有在法庭上各個證人冗長地長篇大論說明案件經過等流程跟經過,在那嚴謹的用詞遣句可能寫個幾萬字(這卷書就不用寫),這裡就跳過,簡略地說明一下案件的發展經過。

案發當天晚上11時10分,居住在酒店中的A國人庫德教授被殺,兇器是高溫噴火器,直接將活人的頭部完全燒蝕碳化而致死,現場的攝像頭只拍到教授打開門的瞬間出現一截疑似手臂(因為其他的部分在隱身斗篷內,所以很難判斷),然後十餘秒後,拍到隱身斗篷的瑕疵殘影(運動中的隱身斗篷還停留半秒前的光學影像),然後大門自動關閉。

次日上午8點09分,一名負責庫德教授便衣女性警察來到現場的酒店房間,發現庫德教授已經死去,於是立即報警並用隨身的AI終端檢查附近的影片,而被告人就在此時現身,襲擊了這名女性警察,在兩人力搏之間,女性警察一度被擊倒失去意識,犯人還用藏在義肢裡的槍械,襲擊了7分鐘後聞訊趕來的男性警察。

3分鐘後,女性警官恢復意識,為重傷的男性警察止血後,該女性警察由於並沒有攜帶槍支,國安系統以特事特辦的原則,將男性警察的槍械緊急更改許可權讓女性警察持有,女性警察攜帶槍支追捕犯人。在6分鐘後,由於封鎖現場酒店樓層的情況,女性警察在電梯附近遭遇了犯人,並用麻醉槍將其制服,並使用急救包為其療傷避免犯人失血過多而死。

浩全知道,這裡提到的女性警察,指的就是當時在現場的蕾芝,也因為攝像頭的質量問題,“成為了”警察的她的行動變得非常合理化,變成能夠在公審中出現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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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這場審判是公開的,那個女性警察在空手力搏犯人的英勇表現透過模糊的酒店攝像頭影像被世人所認知,所幸的是攝像頭的模糊化,否則可能會出現全民搜尋“為身邊的最美女警官”的場景。

談到案件的最後,講述案件過程的公訴人甚至煽情淚下:“那位女警官,身負重傷下仍堅持與犯人搏鬥,才能讓我們最終抓到這名犯人,她本人現在仍然在醫院中恢復身體,無法親自到現場親口控訴罪惡滿盈的被告,實在是非常地遺憾,讓我們祝願這名女英雄能夠早日康復。”

說完,公訴人的代表還一臉得意用眼神挑釁著浩全。

浩全苦笑著,小聲對道一:“光是人不來,對面那家夥就能瞎掰那麼多感言,他的本職其實是演員麼?”

道一倒是一臉平靜:“聽說公訴人的女兒非常不理解他父親的工作,全世界都關注的審判裡,沒一個人認得他,所以他在這個難得的機會裡搶出境位啊。”

“看來,大家都很興致勃勃呢。”

“你也是啊兄弟。”

“嘿嘿,那也要我們這邊的這位求助我們,我們才有表現機會啊。”

“剛才辦公室的碰頭會裡,公訴方表示他們現在挖到了新的資料結論證據,完全有能力一招就把被告‘做死’,但這種一邊倒全勝的結果,就會讓有些人覺得這就是我們這邊放水的,有違公平原則的單方面定罪審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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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全打斷了道一:“資料結論證據是什麼?”

“用這次的案件情況來說明的話,那天在酒店內出入的住客、旅客、食客共計一千五百多人次,全部人的案發時間前兩天的全部行動履歷都被翻了出來,這一千五百人的這48個小時內的全部行動都被整理成‘資料報告’,然後從中篩選出有疑點的內容,比如沒有不在場證明之類的情況,並進行人為研判減少疑點,直到有疑點的人物,只剩下犯人最後一人為止,這種透過大量以及繁瑣的數據分析,最終得到了‘犯罪只有這個人能夠實施’的結論,就被稱作「資料結論」的證據。”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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