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 番外2 飲鴆止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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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朝面臨即將危亡的時刻,上天其實給了朱家王朝一次機會,把一個叫張居正的人推上了政治舞臺。

嘉靖年間,宦官勢力受到一定的抑制,開啟了“權相”時代,內閣大學士開始有首輔、次輔和群輔的區別,首輔位極人臣,一切朝政都歸其排程。

有道是“將相本無種,男兒當自強;交椅輪流坐,今日到咱家”,為了爭奪首輔的權位,大學士們用盡各種權術計謀打敗競爭對手。

嘉靖、隆慶年間,短短六年,徐階扳倒嚴嵩,高拱又推倒徐階,張居正又把高拱擠走,亂哄哄,你方唱罷我登場,甚荒唐,都為他人作嫁衣。

張居正,進士出生,和其前任高拱一樣,是明朝的權相時代受益人,作為一代名相,論道德品格,他比不上王安石;論武功成就,他比不上曹操;論文化修養,他比不上張九齡;論計謀百出,他不如蕭何、張良。

他愛美女、尚奢華,他不拘小節,父喪居然不丁憂,而是頂著洶洶非議選擇了“奪情”,甚至御史上疏彈劾他時還打了人家板子,看上去,全然沒有名士的氣節。

然而,事實上,他一生的事蹟可圈可點。

他重用名將戚繼光、李成梁,加強了北方的邊防;他在邊疆實行互市,又使邊疆在政治經濟上保持了長久的穩定;他用潘季馴治水,黃淮治水成效顯著;他以一人的堅持,進行了一場幾乎不可能成功的改革,把一個行將腐爛的王朝,打理出一番中興氣象……

其中,張居正一生的輝煌與功勳,首推“一條鞭法”。

自明中葉以來,皇親國戚、文武勳臣大量兼併土地,而這些人往往享有賦役的優免,欽賜的土地又免稅。

那些沒有優免的縉紳地主,又把自己的土地偽託於上述權勢之家,以至於到張居正時代,國家控制的納糧當差的土地急劇減少,和明朝開國時期相比,“額田已減強半”。

有資料表明,在明初,官府登記在冊耕地有八億五千萬畝之多,到萬曆六年,僅僅只有五億一千萬畝,整整蒸發掉了三億多畝良田。

這說明,全國將近四成的土地,已經落入皇親貴戚、豪門富戶,以及貪贓自肥的官吏手中。

而且家有良田千畝者,往往無須納糧當差,家徒四壁者卻次次不落空,一些小戶力薄難撐,只得舉家逃亡。

張居正把這一切都看在眼裡,大權在握後,他立刻施行霹靂手段施行改革,全國各地在觀望一陣後,陸續動了真章。

改革共分兩步,第一步,便是推行“清丈”。

即使按照今天的觀念來看,張居正當時的辦法,已經很先進很有效了,首先要求有田產者進行自查申報;然後是鄉、裡組織丈量、造冊,這個冊,就叫做“魚鱗冊”;第三步,便是交叉檢查,從各鄉、各裡抽出“素行端謹”人士,進行交叉複查,複查和造冊數相同的過關,不同的就追究責任人。

透過這幾個步驟,大部分的縣都做到了“丈無遺地”,經過兩年多的清丈,官府記錄在冊的土地,比清丈前多出了一億八千多萬畝。

作為當朝權貴之一,張居正自己也是享有優免的,自然也是清丈的物件,張大人果然居正,主動按照清丈要求,清查自家隱匿的田畝。

清查的結果,很有代表性,張家的田產大約為糧七十餘石,但在縣衙的賦役清冊裡面,卻翻了幾個跟頭:“內閣張,優免六百四十餘石”,多出的五百七十多石糧跟著“內閣張”一起優免了。

那五百七十多石,有張居正族人借家族名號“一體優免”的,也有張家僮僕的私田混進張家田畝的,更多的居然是張家人不認識的,仔細深查,卻是一些地主賄賂稅吏,竄名掛靠進來,意圖規避納稅的。

張居正得知自家情況後的憤怒可想而知,在給兒子的信中,他要求立刻把託名於自家的五百七十石糧悉數上交,就連政府給自家的優惠政策他也不要了,“盡數與小民一體當差”。

對於明王朝來說,張居正確實是難得的治國之才,他早在內閣混鬥、自己政治生命岌岌不保的時候,就寫過一偈:“願以深心奉塵剎,不予自身求利益”,事後看來,他的確是做到了。

……

萬曆清丈的成果,使得國庫迅速得到充盈,據史書記載,到萬曆十年,太僕寺存銀多達四百萬兩,加上太倉存銀,總數約達七八百萬兩,太倉的存糧也可支十年之用,自正德、嘉靖以來,“最稱富庶”。

在萬曆清丈的同時,張居正已在考慮改革的第二步,這個改革註定要載入史冊,那就是“一條鞭法”。

一條鞭法,說白了就是把田稅、丁稅、雜稅合一,按田畝的多少徵收,並用銀兩交納,使賦稅開始由實物地租向貨幣地租轉化,把原來繁雜的名目統一到一個條目下,所以叫一條鞭。

這樣作的好處很多,一些好處現在看來覺得沒什麼,但在當時,其對社會發展促進不小。

首先,它規定稅款徵收的是“銀”,而不是其他物資和徭役,銀子作為貨幣流通,有了法律依據,促進了貨幣的發展;

其次,短時間內,明政府的財力大增,民間的大量銀子,終於有相當一部分迴流到政府手中,政府有了一定的平抑物價能力;

第三,一條鞭法按畝徵收的特質,使財政負擔的大部分從農民身上轉移到了大地主身上,大地主成為了賦稅的主要來源,農民的負擔減少,自然推動了生產力;

第四,按土地徵稅,一些無田者,包括商人、小手工業者,除了商稅外,不再履行徭役義務,使稅收由人頭稅開始向財產稅過渡,稅負趨於合理。

一條鞭法的施行,改變了當時極端混亂、嚴重不均的賦役制度,它減輕了農民的不合理賦役負擔,限制了胥吏的舞弊,特別是取消了苛重的力差,使農民有較多時間從事農業生產。

但是,一條鞭法所實行的賦役沒有徵收總額的規定,這給各級胥吏橫徵暴斂留下了可乘之機,這是它的主要不足。

“一條鞭法”在中國歷史上的地位顯赫,在稅收史上更是一種劃時代的稅收體制,透過一條鞭法的實施,明朝在短時間內國庫充盈,財政狀況一度大為改善。

然而,所謂“寧給好漢牽馬墜鐙,不給無賴當祖宗”,張居正的可悲之處,在於他沒有遇上一個明主。

張居正的改革,勢必得罪一大票特權階層,張居正生前,他們敢怒而不敢言,至萬曆十年,張居正病逝後屍骨未寒,彈劾疏就像雪片一樣飛向萬曆的龍案。

張居正盡心輔佐的萬曆皇帝,算是一個聰明人,卻也是整個明朝最懶惰、最貪婪的皇帝。

張居正輔國的十年,萬曆還小,每次見到他的老師張居正都戰戰兢兢,內心之惶恐難以名狀,可如今,天天管著他的人終於死了,他終於可以出口惡氣了。

物極必反,幾個月後,萬曆就憤憤下令抄家,並削盡其官秩,迫奪生前所賜璽書、四代誥命,甚至張居正本人都險遭開棺鞭屍,家屬或餓死或流放。

明神宗萬曆,不僅能幾十年不上朝甘做宅男,還特別愛錢,他喜歡銀子,他最大的樂趣,便是天天盤坐在炕頭數銀子玩。

皇上取天下的金錢,最方便的辦法莫過於加稅,不過加稅的收入,卻不能入國庫,而要進入萬曆的私人小金庫,當時叫“內庫”。

萬曆看到採礦冶煉獲利頗豐,就在原來礦稅的基礎上做起了文章,他完全拋開徵稅體制,派出太監為“礦稅稅使”,作為皇帝的私人徵稅代表,替他收私房錢。

說是徵收礦稅,其實這些太監出來,基本上等同於明火執仗的搶劫,只要他們指定哪塊土地下有礦藏,地產所有人就必須繳納礦稅。

礦稅斂財的危害是毀滅性的,那些礦監毫無顧忌地在全國橫行,斂財的手段幾近瘋狂,單在萬曆二十七年的五天之內,就蒐括了礦稅商稅二百萬兩,效率之高,令人驚奇,這還是繳入皇帝內庫的數目,那些太監和隨從吞沒的錢財,卻是無法計量了。

礦監成為當時最大的禍害,這次不僅僅是農民,許多士人、官宦、商人的利益也大受侵害,一些家中稍有資財的大戶,在礦監面前,紛紛敗下陣來,家破人亡者不計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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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歷史的車輪,滾滾向前,張居正的所有努力,全部化為烏有,明王朝的命運,重又回到了加速墜落的軌道。

後來,萬曆三大徵後,張居正給攢的錢也造完了,可北方崛起了一個後金,時時騷擾犯邊,內地,農民起義從來就沒有消停過。

朝廷陷入兩面作戰,北拒後金,內鎮義軍,國庫沒有錢,大臣們請萬曆動用私房錢湊軍餉,他卻說:“不行,這打的是國仗,為啥讓我掏錢,我不掏,沒錢你們去加稅。”

大臣:“可江山是皇上你的啊……”

他說:“別忽悠我,江山我沒有看見,銀子實實在在是我的。”

好玩不?這個皇帝,就這格局。

沒辦法,自此後,朝廷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對田賦加派賦銀,主要分為遼餉、剿餉、練餉,統稱“三餉”。

“三餉”的加派,讓農民重又不堪重負,礦稅的斂財手段,更讓士人和富家寒心,並最終成為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史學家稱,明朝的亡國,不在崇禎,而實亡於萬曆!

至此,明王朝的覆滅,只是時間問題了。

終於,他的孫子崇禎,和煤山上的歪脖子樹進行了最後的親密接觸,朱家皇上,永遠的告別了歷史舞臺……

(提問:大明戶籍,主要分為哪幾類?)

感謝:盟主“裔親芳澤”、“秋之物語”的打賞!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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