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雖然一樣是收到很多資訊,但和以往似乎有些不同。
這次林灰雖然一樣收到很多老師同學發來的訊息。
但林灰翻看了這些訊息。
除了像劉繇、何思遠這些關係很近的朋友或者說損友表示很不李姐之外。
其餘同學發來的訊息雖然也夾雜著一部分感慨,但基本都是“程式般”的給出祝福而已。
似乎這些同學已經麻了,對林灰所取得的成績已經見怪不怪了。
額,也是!
換林灰身邊要有一個這樣天天搞個大新聞卻交情不算很相熟的同學。
林灰應該也已經麻木了。
反正現在這情形,林灰周邊很多關係不怎麼相熟的同學似乎是直接無感了。
也不是所有人都這般麻木。
和林灰相熟的幾個還是反應不小的。
林灰發現企鵝上他加入的“11班在帝都”的那個討論組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搞成一個群了。
而且訊息直接就999+。
聊這麼熱鬧,莫非有什麼澀澀的群檔案。
林灰點開升格為群的討論組。
並沒有什麼林灰想看的。
裡面在討論著他最近被官方報道的事情。
不過最靠下的訊息卻是瘋狂艾特林灰要林灰發紅包的。
至於為什麼應該是看到了報刊上關於林灰收入的報道吧。
好傢伙,翻看了一下聊天記錄林灰才搞懂。
原來升級成群就為了要紅包啊。
啊這,損友啊損友。
話雖如此,林灰在微博上搞個軟體宣傳預熱向路人撒幣都沒吝嗇過,沒道理現在對一些相熟的人反而小氣了。
何況林灰現在資金動輒以億元為計量單位,現在發點紅包而已,不過是一點小錢罷了。
林灰胡亂發了幾個紅包,“11班在帝都”這個不大的小群裡聊得更加火熱了。
劉繇:“臥槽!隨隨便便發幾個紅包就上萬啊?@林灰灰哥你真發財了啊?我還以為報道裡面說你南風APP這款軟體取得逾億元營收是胡亂說呢……”
林灰直接否認三連回應道:“沒有哦,哪有逾億元?哪那麼容易逾億?別瞎說啊……”
劉繇:“咋成了瞎說啊,報紙上不是那麼報道的啊,別告訴我人家瞎編的……“
林灰:“宣傳上的事情你還不知道,也就那麼回事,雖然不至於說瞎編捏造事實,但這種無傷大雅的東西稍稍美化一下事實還是可以的,實際營收按照習慣四捨五入湊個整也正常,聽著好聽看著好看而已,實際上哪有那麼容易營收破億……”
林灰接著道:“另外有沒有常識,就算是營收破億了也沒啥的,營收又不等於純利潤,營收之後的錢也不是直接到手裡,首先要平臺分成,平臺分成後收入要交稅,各種稅,等錢到手之後要不等於是純利。
畢竟軟件開發要錢、軟體宣傳也要錢、運營維護什麼的都要錢,這些都屬於是成本裡面的,刨除掉這些東西剩下的錢大概才能算是純利潤,並沒有那麼誇張,實際我估算營收收入能打個三折到手上就不錯。”
林灰這種估測也不是閉著眼胡說。
正常來講一般一款軟件平臺總營收姑且說是A吧,蘋果平臺分成30%,這種情況下到林灰手上應該就是0.7A,而在此基礎上林灰要繼續繳納個人所得稅,之後剩餘到手的所得應該是0.7A*0.84=0.588A。
至於此處為什麼要乘0.84,因為一般來說,個人所得稅實際繳納要分好多種情形。
軟體本身很類似於軟體開發者在利用APP的軟體著作權獲得個人所得。
而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這些都統一歸於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也就是說個人開發軟件獲得收入在繳納個稅的時候是按照特許權使用費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標準進行繳納的。
而按照該標準林灰收入繳稅基本就是上繳16%。
當然按照實際的細分標準低於四千元和四千元以上是兩種情況。
但在林灰這基本就不需要討論四千元以下繳稅的情況了。
以林灰現在在蘋果應用商店的號召力就算是隨便搞些APP,只要能過審上架其營收也不可能比四千元低。
因此低於四千元軟體收入繳稅也就沒必要在林灰的討論之列。
除了上述之外,正常情況來說,軟件開發、軟體宣傳、運營維護什麼的確實也都要錢,這些也確實應該算在成本裡面。
理想情況下,這部分成本是越低越好。
但既想要馬兒跑又想要馬兒不吃草是很幾乎不可能的。
但像實際開發的時候因為各種情況頻出往往會導致情況頻出,這部分成本往往會超支。
最終像軟件開發、軟體宣傳這幾個方向所耗費的費用能控制在軟體總營收的30%以內(≤0.3A)就可以說是很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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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實際上考慮到現實中種種操蛋之可能。
正常情況下軟體開發者在開發一款軟體之後能收穫到營收的0.26A就已然是很不錯的情況了。
林灰對劉繇等人言說的總營收能有三成落到手裡已經是屬於很樂觀的估計了。
當然林灰在搬運軟體時候的淨利潤肯定不能是這樣算的。
不過林灰在外人面前也只能這麼計算。
即便是以後很親近的人面前,有些秘密林灰也夠嗆能完全透露。
人心隔肚皮,林灰可不想為了一時的吹牛比給自己添麻煩。
儘管林灰將實際利潤估算的很低,但這絲毫不妨礙這一訊息帶給別人的震驚。
劉繇:“[吐血][吐血]就算是三成到手也是幾千萬純利潤啊……
這還不是發財了麼?不帶這麼裝比的。”
曹海超:“怎麼能叫裝比呢,澹定澹定,灰哥就算賺上億也不過分好不好?
你沒看媒體怎麼評價灰哥——國內IT界的翹楚!
能擔得起這樣的評價,灰哥的前途完全是不可限量好不好……”
看到這訊息林灰也很無奈,所謂的“翹楚”這個詞現在雖然用於比喻傑出的人才。
但該詞本意無非“就是高出雜樹叢的荊樹”而已。
別說,這還真符合林灰的現狀。
林灰現狀所取得的成績雖然在國內屬於很耀眼的那種。
但完全是國內一眾雜樹叢般的同行襯托而已。
實在算不得什麼,視角放到國際上,會發現林灰做過的事情就沒那麼突出了。
國內的IT行業還是很稚嫩,圖樣圖森破那種。
只能說道路依然是很長遠。
而且不僅僅是道路長遠的問題,有些路還很難走。
涉及到軟體這方面的東西林灰還有點眉目。
涉及到硬體方面的很多東西想搞出明堂都只能從長計議。
沒辦法,欠賬多,另外還走過彎路。
這種情況下僅僅是七年多的時間優勢林灰也比較難。
只能是徐徐圖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