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章 順利的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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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部落衝突:皇室戰爭》這個遊戲前世是在2016年才問世,而現在才剛剛2014年年中。

按照一般手遊的開發週期來估算的話,此時超/級/細/胞內部大機率是沒有對《部落衝突:皇室戰爭》這個專案進行開發的。

如果超/級/細/胞這家公司的內部真的沒有進行《部落衝突:皇室戰爭》這個專案的話,這對於林灰可是天大利好。

如果真的有能夠利用“部落衝突”這個IP的機會的話,不充分利用這個機會似乎很說不過去啊。

話雖如此,縱然林灰內心深處對超/級/細/胞這家公司的談判全權代表貝尼託·瓦西里耶維奇先生在備忘錄中提出的條件很感興趣,林灰也沒有表現出過分熱切的態度,因為林灰很清楚,過於主動反而容易陷於被動。

不過完全不主動會不會也不太好呢?欲擒故縱雖然高明,但會不會因為聰明反被聰明誤從而弄巧成拙呢?

林灰覺得不會出現這種情況的,這是林灰過於自信了麼?

或許是過於自信吧,但話說回來作為一個重生者,林灰覺得如果連這點自信都沒有的話別浪費重生名額了。

反正林灰是不怕超/級/細/胞跑掉,要知道作為一個重生者,林灰太多資訊優勢了,在資訊差方面的優勢下,很多領域資訊方面的優勢甚至可以讓林灰偶爾客串一下神棍的角色,儘管林灰前世主業不是遊戲開發,但林灰手上同樣有太多可拿捏別人的技術了。

林灰相信即便此時的他面對超/級/細/胞方面沒表現出足夠的熱情,超/級/細/胞方面也會想法設法地激發林灰的熱情。

林灰也曾當過技術方面的工作者,林灰很清楚這他手中那些看似近在遲尺實操起來卻發現遙不可及的技術對一些熱衷於技術方面的人有多大的誘惑力。

而且純粹就商業層面出發,這些人也不會理會實操起來多麼遙不可及,只要是看起來近在遲尺似乎也就夠了。

總之,現在主動權在林灰手中,林灰沒必要去遷就誰。

同超/級/細/胞方面達成了一系列合同之後。

林灰原本以為軟體交接方面的事情也會很麻煩,畢竟此前同蘋果方面進行的交接就很麻煩,結果林灰發現是他想多了,藉助於eGAME這個第三方交易平臺實際上進行軟體的交接很方便。

同超/級/細/胞方面的合約達成後,林灰看到了超/級/細/胞方面已經透過eGAME這個平臺將同林灰達成的一系列合同所涉及的50%合同總金額即5440.8萬美元進行了支付。

當然並不是直接支付給林灰,目前超/級/細/胞支付的這筆錢暫存在eGAME平臺上。

林灰想要獲得這筆錢的方式是按照同超/級/細/胞方面先前所達成的協議將《HILL CLIMB RAG》這個遊戲的工程檔案、開發者文件之類的各種材料以及相應的一些許可權移交給eGAME平臺上。

(《HILL CLIMB RAG》相關的各種文件還好說。

林灰在同超/級/細/胞進行早期接觸的時候,就將《HILL CLIMB RAG》的技術檔案以及敘述性檔案進行了整理。

因此很快就將相應的檔案上傳到了eGAME這個平臺上。

《HILL CLIMB RAG》這樣一個正處於蘋/果獨佔期的應用的相關許可權移交時需要蘋/果方面的進行授權。

不過,林灰並沒有費什麼周折就拿到了蘋/果方面的授權。

看來超/級/細/胞方面已經就接收《HILL CLIMB RAG》這款遊戲後的平臺策略已經和蘋/果方面達成了共識。

縱然《HILL CLIMB RAG》這款遊戲上線的尹始林灰選擇了6個月的蘋/果平臺獨佔期,但這並不影響遊戲開發者遊戲轉讓或者謀求其他代理商的行為,只要遊戲收購方願意繼續履行完遊戲剩餘的iOS平臺獨佔期即可。

林灰先前已經進行過相應的分析,蘋/果方面也很熱衷於林灰將《HILL CLIMB RAG》這款遊戲進行轉讓,因為對於新的遊戲擁有者,蘋/果方面很容易拿到更高的分成比例。

對於一款全週期營業額大概在一億歐元以上的遊戲,有時候即便只是多拿到1個百分點的分成也是一筆不小的收益。

林灰先前就已經進行過相應的分析,蘋/果方面也很熱衷於林灰將《HILL CLIMB RAG》這款遊戲進行轉讓。

事實也正是如此為了便於林灰交易過程順暢,蘋/果方面甚至專門為林灰在北域國際會議中心為林灰準備了一個私密性不錯的帶有同傳功能的會議廳,並專門委派了黃靜來輔助林灰……

對這些林灰當然也一併笑納了。

當林灰將《HILL CLIMB RAG》這個遊戲的工程檔案、開發者文件之類的各種材料以及相應的一些許可權上傳到eGAME平臺上。由超/級/細/胞方面的接收人員會同eGAME方面的工作人員進行相關材料進行檢查。

而相應的遊戲運作許可權由eGAME這個第三方平臺暫時保管。

待超/級/細/胞方面的接收人員確認林灰上傳內容的真實有效後,由超/級/細/胞方面進行交易確認。

進行交易確認之後,先前超/級/細/胞方面上傳到eGAME平臺資金將自動輸送到林灰先前繫結的賬戶上,而林灰上傳到相應軟體許可權也自動開放到超/級/細/胞方面。

後續合同內容在eGAME這個平臺上進行交易的話也會大致按照這個流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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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切順利的話,林灰覺得應該並不會很費力就能順利進行交接。

而交接完成之後,合同涉及到的一部分交易金應該很快也就到林灰的賬上了。

當然以上說得是一切順利的情況。

如果超/級/細/胞方面的接收人員對於林灰上傳的內容質疑後,則需要由eGAME平臺進行進一步的複核……

複核什麼的就很麻煩了。

很容易陷入到來來回/回的拉鋸戰。

事實上即便是不複核,按照前世林灰的經驗來看。

軟體移交麻煩事也不少。

軟體方面的事情真的糾結起來的話那才叫一個蛋疼。

很容易無端生出很多枝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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