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7章 MP3和儲存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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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蒂夫?喬不思看著面前這個小玩意兒,這麼一個小家夥,就可以播放出美妙的音樂,他不得不承認,aiwa公司的技術研發人員,真是天才。

但是他也發現這個mp3的一些缺點,比如螢幕太小,只能顯示兩行歌詞,沒有內建電池,對電池的消耗量比較大,外面功能鍵比較多,顯得外觀很亂等等。

如果是他來做,那麼就會將mp3設計成半個巴掌大小的扁平狀,螢幕一定要大,功能鍵可以設計成一個環形,儘量的簡化,存儲容量增大,機身要變得更輕等等。

他將下屬叫過來,跟下屬說了他的想法。

水果公司,也要做這個mp3,不過咱們不叫這個名字,有跟風的嫌疑,咱們所有產品,都要讓人一聽就知道是我們水果公司的,嗯,可以叫

存儲量要大,那麼用快閃記憶體技術就不划算了,那個成本太高,可以用硬碟作為儲存,這樣存儲量能大好幾倍,還能提高售價,提高利潤。

並且ipod同樣可以作為一種行動式移動存儲設備使用,容量更大,肯定更受歡迎。

目前市場上對於行動式移動存儲設備需求量很大,傳統的軟盤已經逐漸被淘汰,現在主流的電腦上,都已經不再生產帶軟碟機的主機了,而是改為光碟機,且均為dvd光碟機。

這個dvd光碟機,主要也是採用風雨-飛利普標準,大家一般也是從這兩家公司得到的專利授權,其中風雨電子的專利更多一些。

於是光碟成了主流的移動儲存工具,軟盤基本消失。但是光碟有一個很大的缺點,那就是容易劃損。

甚至脆弱性,比軟盤更甚。有的少有劃損,資料就讀取不出來。雖然現在技術不斷進步,糾錯能力不斷增強,真正被劃損的地方,還是會造成資料丟失。

這樣一來,大家對於移動儲存工具的需求就變得更大,行動硬碟,也應運而生。透過一條usb數據線,將行動硬碟與電腦連線,驅動過後,就可以使用了。

不過這個產品,也有一個很大的缺點,那就是一旦斷電,資料就會丟失或者損壞。而且行動硬碟同樣易損,有時候稍微用力摔了一下,看似外面沒什麼事兒,但卻已經無法使用。

這時候,快閃記憶體技術也應運而生,不怕斷電,不易損壞,而且造價相對於行動硬碟,會便宜許多,當然,存儲量也會小很多。

就在這時候,市場上出現了一種叫做usb閃存盤的儲存工具,個頭小巧,僅比大拇指稍微大一點,攜帶極其方便。

不過之前的容量都不大,只有128m和256m,因為太小了,所以買的人並不多。但是看到aiwa公司的mp3,同樣用快閃記憶體作為儲存,而已經發展到了512m的時候,很多人也注意到了這款產品。

島國、南韓、南洋、米國等多家公司,都開始研究這款產品,並努力做到最大,想要以此來替代其他的移動存儲設備。

隨著計算機的普及,公司間辦公越來越趨向於電腦化,各種文件傳輸,用這種移動存儲設備明顯更加方便。

光碟當然也可以,但光碟只能寫入一次啊,行動硬碟價格太高,這種u盤,最為合適,且十分方便。

水果公司曾經也想研究這個技術的,但卻發現,這項技術被人註冊了專利,一家叫**華電子的公司。

而他們要想研究u盤,暫時就繞不開愛華電子的專利壁壘,要付給對方專利使用費。他們本來派人接洽了一下,但結果卻讓他們非常不滿意。

兩千萬美元,永久授權,他們怎麼不去搶啊?這專利的研發費用,兩百萬美元恐怕都未必用的上。

同樣還有很多家公司,也研究成功了這項技術,但卻發現已經被人註冊了專利。他們也買不起專利授權,於是放棄了。

但也有一些公司,則堅持是自己的技術與愛華電子的專利不同,比如發明了sm卡技術的東之公司,還有發明了cf卡的閃地公司,發明了記憶棒的嗦尼公司等等,他們也推出了優盤,或者說是類似u盤的產品,畢竟u盤這個名稱,都已經被註冊了專利。

當初一些人覺得快閃記憶體技術沒什麼用,造價昂貴,技術複雜,就算是u盤出來後,也被很多人認為,就是一種曇花一現的技術,應用前景沒那麼廣泛。

但當mp3深受消費者喜愛後,那些公司終於發現,原來這個快閃記憶體技術,竟然是如此的好用。

可惜一些小公司在技術上無法繞開專利壁壘,於是他們萌生了跟水果公司一樣的想法,那就是研究內建硬碟的mp3,專門走大容量儲存這一賣點。

而這時候,馮宇卻堅持讓aiwa公司不要研究什麼硬碟mp3,就做快閃記憶體mp3。此時愛華電子不是研究成功1gb的u盤了麼,那就想辦法將這個應用到mp3上面,同時擴大mp3的液晶屏幕,而且馮宇還將前世ipod的外觀設計,讓風雨設計弄出來後,交給了柳生肇。

單手操作這一個創意,確實給ipod加了不少分,即使那時候ipod有價格高,音質差,使用時間斷等多種缺點,但還是成為了很多年輕人喜愛的電子產品,並在未來,給水果公司帶來了極其豐厚的利潤。

而與此同時,馮宇還讓aiwa研究直錄功能,就是將cd的歌曲,直接透過一根線,錄製成mp3格式,這就讓人免去了mp3必須依賴電腦的情況,可以隨時隨地的將cd歌曲轉變成mp3格式。

不過這個功能卻讓柳生肇有些皺眉,這個功能推出後,肯定又會被米國唱片工業協會告上法庭,他們肯定又認為,這侵犯了智慧財產權。

不過管他呢,這只是一種功能應用而已,至於對方如何使用,他們並不需要去管。別人買了正版的cd,怎麼就不能轉化成mp3格式了?只要不傳播,就不算侵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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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3的發展到最後的時候,肯定是向mp4進行轉變,到時候彩屏技術應該也已經成熟了,而那時候,aiwa公司必然還會繼續引領行業的發展方向。

真正做到:一直被模仿,從未被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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