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巷深處的陌生人 十至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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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大家更是吃驚,不由得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忽然,一個人猛地衝出人堆,躥出門去。但馬上被門外守衛的公安幹警抓住,押進屋來。

大家一看,逃跑者竟是張燕。

“兇手就是她,孩子的嬸孃張燕。她早在孩子失蹤的當天就把孩子殺害了。”王所長。

滿室寂靜,所有人都被驚呆了。特別是劉財兩口子,四隻眼睛睜得大大的,忘了嚎哭。

張燕此時一屁股癱在地上,身子軟得像麵糰。她早消盡了粉面紅顏,臉上猶如被誰撒了一把灰,如僵死模樣。

待大家情緒穩定下來,王科長開始述案件過程。

自從劉財夫婦在報上登出尋人廣告後,丟孩訊息不脛而走,廣及遠近。這樣,也勾起社會上少數詐騙犯的非分之想。那個頭次登門的陌生女人,其實是一個詐騙犯。她對劉財兒子的情況一無所知,僅是利用父母急切尋子的心理,憑三寸不爛之舌,編造謊言,並透過巧妙安排,詐騙走了兩萬元錢並溜之大吉。這就是她拿走了錢卻不交孩子的古怪行徑之解釋。她是個山裡人,是按山裡的行情估的價,兩萬元就是天價了。所以要了個兩萬元,還以為是獅子大開口了。實際上在城裡人看來,太區區數了。城裡天價應是20萬元以上,基本相差十倍。

第二次來的老道士,也同樣是個詐騙犯。也是山裡人把兩萬元當天價的主。他與頭一個陌生女人毫無關聯,互不知情,是各自作案。所以他就在這個陌生女人剛取走錢的、極不合乎邏輯的時間又登門了。老道士被抓獲後,因根本講不出孩子情況,卻又不願敗露,只有繼續胡謅是‘受不認識人之託……’透過思考,王所長產生了此二人是不相干詐騙犯的念頭,但不敢肯定。第三個陌生男人更不合邏輯的登場,證實了這個判斷。

接著,王所長重新對孩子失蹤一案蒐集線索。晚上九左右,來到那巷口。只見吃攤排列成陣,每路過一人必成攤主們的“眾目之的”,從夜晚直至天明,均有攤主守攤。攤主們又與賣棕糕的劉財夫婦極熟。劉財夫婦的兒子他們也必然認識。這樣,壞人不會在這錯誤的地來拐孩子。假如真有壞人行事,也很難把一個8歲的被攤主們熟知的孩從巷口這‘龍門陣’帶走。那麼會不會從巷子的另一頭帶走呢?他又探查了巷子的另一頭,那是個死衚衕。牆很高很光,上面還有鐵絲網,牆內是家街道工廠,工人們正在上夜班,轟隆聲一片。帶走也不可能。那麼,孩子會不會是“被人就地兇殺,屍首不易轉移出巷”呢?

十一

公安人員在巷內各拐角、廁所秘密偵查,也把劉財家的各處查詢了,但一無所獲。這正應了那句老話:“一人藏的東西,一百個人也找不到”。後來,把疑轉向劉財弟媳張燕。平時,8歲的孩子常到嬸嬸家裡去玩。又詢查出:陌生女人和老道士,以及陌生男人出現後,每次都是張燕極力攛掇去派出所告發。告發,普遍人認為對孩子是危險的。張燕身為嬸孃,又無利害衝突,卻不顧孩子安危,十分反常。如果她不是兇手,就會不言而喻地處處為“可能還活著”的孩子的安全著想;如果她是兇手,那麼她必知所來的三個不速之客均屬詐騙。而她對待詐騙之事又會有兩種情況:一、屍首已處理掉,那麼她就可以心安理得,對詐騙犯的事不聞不問,退避三舍,表現得和不是兇手一模一樣。二、屍首還未處理掉,或藏匿得很不安全,隨時可能暴露,那麼她勸告發不速之客的用意必然是把水攪混,轉移視線,讓人們以為真有個“綁票集團”存在,然後攛掇不斷抓獲“來使”,(詐騙犯們隱瞞了詐騙真相,對她很有利)造成與“綁票集團”“鬧僵”的虛假形勢,以利她實現既拋掉屍體,又嫁禍於不存在的“綁票集團”,使公安人員轉移破案方向。於是,公安人員“打草”了一下――查了劉財院子,不是真查,只是隨便看了看,特別是將她的後院張望了幾眼――因為讓她自己跳出來,就省去了動用警犬聞找等種種麻煩――正當張燕被“驚蛇”的節骨眼,公安人員將計就計,又推出一個新的“詐騙犯”。

到這裡,王所長朝門外叫了一聲,一個青年幹警應聲走了進來。劉財夫婦一看,正是第四個“陌生人”,只是兇相全無,倒露出幾分樸實。

張燕看到這個“陌生人”,登時像洩了氣的皮球,把頭栽下了。

王所長繼續講下去:“新‘詐騙犯’登場的作用,既是促其下決心拋屍,又是最後驗證。張燕果然中計。她為了促使劉財與‘綁票集團’徹底鬧翻,以便造成‘綁票集團’發怒‘撕票’的假象條件,所以她就不經劉才夫婦同意,偷偷打電話報警。另外,新‘詐騙犯’在‘被捕’之前,故意迎合張燕心理,不斷聲言:‘……將在三天之內拋屍門外……’張燕果然迎合這句話,在當天夜裡將屍體從土裡刨出,用水洗淨浸泡後,灑上雞血或人血,偽裝新屍,丟擲在門口……”

王所長看了看張燕左手背上包紮的繃帶:“唔!很可能灑的是人血……這明壞人再狡猾也有愚蠢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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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鐵的事實面前,張燕不得不招認出殺害侄兒的犯罪全過程:

原來,那天晚上,8歲的侄兒又進到嬸嬸家裡。此時室內無人。他手裡拿著沾滿老鼠膠的硬紙板,鑽到床底下想粘老鼠玩。這時門開了,張燕和一個男人悄悄走了進來,一進來二人就抱作一團,醜態百出。原來張燕因其夫遠離,不甘寂寞,姘上了一個比自己五歲的野男人,時常幽會。接著,二人*上床……正在高興之際,忽見床下鑽出一個孩來,驚得魂飛魄散。

起初,張燕連哄帶嚇,掏出十元票子塞給侄兒,矚他不要聲張出去。侄兒年歲雖幼,但經常看電視電影,對此事也略有領悟,口口聲聲要告訴爸爸媽媽――嬸嬸家來了生人。二人更慌,尤其是張燕,此事一旦傳出,她這個“菜場先進生產模範”將身敗名裂,也提拔不成經理了。驚急之中,忽然就想到了藥家鑫撞人滅口之事,竟一下大受啟發――惡向膽邊生,舉剪將侄兒活活扎死滅口……過後又後悔已極……但生米已成熟飯。

張燕不敢移屍,便悄悄埋在床下,又怕哪天被警犬嗅出,時時坐立不安……其餘心理過程與王所長推斷一樣。

“毒蛇!”劉財兩口子像兩顆出膛的炮彈一樣向張燕射過去……

王所長等人慌忙攔住這兩顆炮彈……

張燕被判處死刑,她全身五花大綁,胸前掛著牌子,立在大卡車上被遊街示眾。

她最後看著這熟悉的街道,嚼著滿嘴的後悔藥,苦不堪言。

卡車開到刑場,把她的生命送到終……一聲槍響。

作者題外話:本篇結束,因過年暫停。節後將刊出第八案《跳樓疑案》,是試圖從題材上創新之嘗試(因到處跳樓成風)。歡迎屆時欣賞。祝大家新年快樂,萬事如意――快樂鋼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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