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九十七章:經典漫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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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既明搖了搖頭,自嘲地笑了笑。他說的是實話,本質上,他就是一個程式設計師,跟當初的騰訊馬一毛一樣,技術男一個。能把這些公司的框架搭起來,已經很不錯了。要是不放權的話,管理上方既明絕對是沒辦法把公司發展到現在這個規模的。

畢竟方既明擁有的,只不過是比別人更先一步的觸覺罷了。

然而,方既明也知道,這樣的“先知”能力是會衰減的,因為時間在流逝中。越是過得久,方既明的“先知”能力就越少。說實在的,方既明對於現在的生活也很滿意了。以後要是再有創意,方既明覺得投資就行了。

比如說,方既明給足了許可權,只要公司上市了,所獲得的利潤扣除研發費用之後,剩下的都可以拿出去投資。至於投資的收益,才作為公司的分紅。

也正是這樣,才能把先行者的優勢去到最大。

“我說實話都沒人信……”

方既明悠悠嘆息了一聲,卻惹來一堆白眼。

“這叫不擅長做生意?要不這樣,我們換個位置,你去做嗶哩嗶哩的董事長,我來坐你的位置。”顧弘業鄙夷地說道。

方既明笑道:“可以啊,你要是出任CEO,我給足你薪酬。至於我嘛,嗶哩嗶哩就算了,我又不懂漫畫。”

“這人……虛偽!”

顧弘業奚落道,死黨之間,互相取笑是常事了。

方既明搖了搖頭,說道:“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說實在的,你不一樣堅持你的畫畫夢想嗎?其實我一開始,就是想賺點小錢,拍一部電影而已。沒想到這公司越做越大,我現在都力不從心了。”

這絕對是實話。

可惜顧弘業不是這麼認為的,他說道:“我看你就是想撂擔子。”

方既明嘿嘿說道:“人生苦短,當然要做點自己喜歡做的事情。再說了,我覺得這樣挺好的。有空就休息一下,玩玩樂器,打打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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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說到打球,我們多久沒打籃球了?”

顧弘業懷念說道,“感覺自己創業之後,整個人身子骨都生鏽了。不行,得找個時間打打籃球去……”

“我覺得,要玩就玩點刺激的。比如,網球怎麼樣?”

方既明說道,“不容易受傷,還能用盡全身力氣。”

“網球?”

顧弘業琢磨了一下,說道:“好像還不錯?”

白曼柔奇道:“你們為什麼不打高爾夫啊?高爾夫才是高階運動吧?”

方既明笑道:“嫂子,你這觀點我可不認同。高爾夫怎麼會是高階運動了?運動就是運動,沒有高低之分,只有喜歡和不喜歡。再說了,高爾夫在我們國家是發展不起來的,這運動太耗土地了,甚至是佔用耕地。我們國家人口多,土地少,這樣耗費土地的運動,在審批程式上都難以透過。

如果說小眾運動就是高階運動,那麼衝浪啊、棒球啊、帆船啊、馬術啊、滑雪啊、保齡球啊……這些都是小眾運動,你覺得他們是高階嗎?”

白曼柔笑道:“那麼多老闆附庸風雅去打高爾夫,我還以為是高階運動來的……”

方既明哈哈一樂,說道:“他們就是附庸風雅而已,我見過很大的老闆,喜歡耍太極的。也見過一些剛剛有倆錢的暴發戶,學著跟人打高爾夫的。不是運動高階不高階,是人的心想歪了。”

顧弘業點點頭,說道:“這個有道理,我其實也不太喜歡什麼高爾夫,拿根棒子敲一個球,還得跑那麼遠去打第二杆,聽著都不過癮。網球還不錯,應該跟羽毛球差不多。”

方既明嘿嘿說道:“需要一樣的力量,我打算找個老師教。”

“那叫上我,我得學學。”

顧弘業興趣盎然,“說不定,還能搞個漫畫出來呢?像你之前說的那個《灌籃高手》、《足球小將》什麼的,我覺得都是一個非常好的體育題材。”

方既明笑道:“確實,你可以搞個《網球王子》……”

“《網球王子》?!”

顧弘業眼前一亮,“這個名字……似乎有點……?行吧,反正都是動漫而已,名字倒是無所謂。”

“就是架空一個背景,說有一個中學網球聯賽,裡面有多少多少網球高手,然後主角是一個初一的小不點,但是球技了得,為人高傲,喜歡口出狂言……”方既明一說到動漫,就有點停不下來的感覺。

顧弘業連忙掏出紙和筆,把方既明的“創意”記了下來。

“等等,我不是說了嘛,不談公事的,怎麼又說到動漫那邊去了呢?”方既明突然醒悟了過來,說道:“你也別記了,大概設定就是這樣,你找個懂網球的漫畫家,去仔細觀察一下網球的動作。誇張點沒關係,漫畫而已。但道理一定是有人做得出的,不然的話,就鬧笑話了。”

顧弘業慫恿道:“說啊,繼續說啊?”

“不說了,這說個什麼勁。故事梗概你都知道了,無非就是跟《灌籃高手》差不多,打聯賽,然後是進入青年隊……”方既明說道,“體育類漫畫,基本都是這個套路。至於配角人設,就一定要鮮明。如果不鮮明的話,觀眾是很容易厭倦的。”

方既明說的是實話,在漫畫世界,有些配角的人氣很高,都快趕得上主角了。就好像《火影忍者》裡面,佐助和鳴人的人氣就相差無幾,要是卡卡西,人氣就更高了。宇智波鼬的話,那簡直是粉絲收割器。

《航海王》裡面就更厲害了,路飛都不像是主角,根本沒有多少主角待遇。倒是索隆更像是主角,這……只能說刻畫得很成功。

至於《灌籃高手》就不用說了,三井更像是主角,至於流川楓,那是第二男主,又帥球技又好。至於櫻木花道,更像是搞笑擔當。

原版的《網球王子》裡面,估計很多人並不喜歡主角,更多時候是喜歡手冢國光、不二週助,跡部景吾也比主角越前龍馬的人氣更高。只能說,越前龍馬的性格不太討喜。當然了,這也不妨礙《網球王子》成為一部經典的漫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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