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更,這一卷也結束了。
明天開始下一卷,不確定幾更,但是肯定有二更。求推薦和收藏。
謝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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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九點多,李軒機場送別了薛素心和李博厚。
昨天晚上的演出非常成功,最後的小品得到了全場的所有掌聲,李軒的名字在外語學校是如日中天。
所有的人都討論他,都討論他的小品,音樂,如同病毒般傳染。
李軒今天放假,昨天晚上晚會後,他們喝北武國金小三的父母見面,一起吃了頓宵夜。
和和氣氣,大家歡聲笑語。
北武國金小三的母親也知道兒子能表演是李軒的功勞,不住的讚揚李軒,讓薛素心和李博厚矜持的笑著。
心裡卻無限的自豪。
這年頭坑爹的兒子多,有點出息的絕對可以好好的炫耀。
就像別人跟你說你他兒子怎樣怎樣,你兒子如果不行,那麼你只有閉嘴。
聽著心裡難受,同樣是兒子,差距怎麼就那麼大呢。
這也是父母普遍的心理。
李軒聽著他們的互相吹捧,沒有說話。
晚上是在外面睡得,到了深更半夜了,誰還回學校。
早上跟薛素心吃過早飯,李軒就送他們到機場,都有事情,工作很忙的。
等到他們登機了,李軒才出機場。
駕車在馬路上平穩的行駛,時間到元旦了,沒幾天了,就要放假了。
明年的他就要去美帝,按照金小三的話就是,禍害去了。
半年的美國生活是李軒嚮往的,畢竟要多經歷一些事情,美國他前世加今生都沒去過,所以有必要去一去。
感受一下那裡的氣氛,跟我大天朝有什麼不同,這些李軒都想感受感受。
他還想去浪漫之都的巴黎看看埃菲爾鐵塔,去時尚之都的米蘭感受那裡的氣息,去愛琴海釣魚,去普羅旺斯看薰衣草,去西班牙看國家德比,去撒哈拉沙漠感受那裡的炎熱,去埃及看金字塔。等等,等等。
李軒想去的地方太多了,太多的地方都是可以去的。
他的人生目標就是將這些地方在有生之年都去一遍。
經歷了前世的忙忙碌碌,為錢而奔波,今生的他要為自己活,為自己的願望活。
這些都是他的願望,很美好的願望,
而且都是可以實現的,不是不切實際的幻想。
李軒對未來展望的很遠,計劃也規定了,他安心的走下去就行了。
他是一個簡單而快樂的人,比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快樂。
簡單的人快樂,快樂的人不簡單。
——
開車來到了首都的王府井,李軒穿著很得體,裡面是小西裝,外面套著一件大衣。
下車後將大衣給脫下,丟進車內。
他來這裡是逛街,遊玩的。
今天是星期六,沒有課程,他完全是自己給自己放鬆。
不想其他。
金小三和北武國都不來,他們一個要陪女朋友,一個要追女朋友。
廟號馬上趕來,高軍和喬靜也趕來。
他們也想玩一玩。
首都,前世的他因為追尋夢想,反而忽視了這裡的美麗,得到的盡是不好的回憶。
這回他以尋常的眼光看下去,這裡原來也很美的。
只不過,這份美麗之下埋葬的是多少多少人的青春,夢想。
前世他的夢想被他埋葬在這裡,偶爾來到這裡還祭奠一下,回憶回憶當初自己的二逼行為,看到那些跟他一樣的二逼的人嘴上鄙視一番,但是心裡卻很暗淡。
多少次了,不知道,前世的他揹負了許多不解來到首都,在這裡呆上了三四年,得到的是什麼,滿腹的委屈,滿腹的不甘和一肚子的眼淚。
只不過當你回頭看,原來自己當年是那麼可愛,你會情不自禁的喜歡上當年的自己。
嘴裡可能罵上幾句,但是心裡卻為那年的那個少年心疼,為他的倔強,為他的追夢行為感到可悲。
但是你絕對不會感到後悔,因為你追過了,你努力了。
就像有的人說,當你老到不能動了,心裡是否後悔,當年沒有衝動過一回?
無從得知,但是李軒可以肯定的說,他當年就是因為這個人的這句話而義無反顧的踏上了二逼的道路。
“這句話就是坑爹的話,無數的人相信了,然後二逼了。”
哈哈哈哈哈哈。
青蔥往昔不可尋,青澀少年不可憶啊。
直到現在,李軒在路上看到那些追夢的少年,中年,都會拿出一點點錢,支援一下。
大浪淘沙,掏出來的也不一定是金子,說不準的。
天才畢竟是少數,不是大多數啊。
想多了。
李軒走大街上慢慢的走著,看到一些感興趣的店鋪就進去逛一逛。
買不買先別說,逛街就是不斷的逛,而不是買。
李軒也不是很喜歡,但是偶爾的一次兩次還是可以的,你要他天天來,傻吧。
廟號是第一個過來的,跟李軒打電話相約,然後進入一家遊戲廳開始打遊戲,等待著高軍和喬靜。
對打的是拳皇,他們小時候最喜歡的遊戲。
可能是李軒傷感,不知道怎麼搞的,他的手機裡大部分遊戲都是小時候的。
超級瑪麗,冒險島,魂鬥羅,影子刺客,拳皇,等等,等等、
對於現在的那些遊戲,除非是大火的,不然他是不會玩的。
沒意思。
他還是喜歡小時候的東西,儘管許多的人說他們已經淘汰了。
但是李軒就不同意,舊的東西不一定都得淘汰,這要看人,你戀舊,那麼你就不用淘汰。
玩遊戲期間,高軍來了,帶著喬靜。
看到李軒和高軍在對戰,高軍立馬加入進來了。
喬靜出去為他們買飲料。
高軍也喜歡這些老東西,因為這些老東西是伴隨著他們成長的。
感情深著呢,不是你們這些剛剛做出來的遊戲可以比擬的,就算你比它好玩,也不行。
完了一陣,他們就逛街去了。
廟號和李軒走在一起,高軍和喬靜走在一起。
逛街還得看喬靜的,她是這方面的專家,到這高軍三個他一家一家的進入,全都是精品店內。
這件事情上男人永遠比不了女人。
而男人也跟女人不同,女人看到喜歡的捨得下手,男的就不行。
李軒就不行,他買東西一旦超過一定的價錢就不買了。
二千塊錢以上的衣服絕對不買。他的那些貴衣服都是薛素心幫忙買的。
除非是不得已,不然絕對是一千以內,有點還是一千以下,他買衣服的宗旨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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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一件穿幾個月,然後丟掉,再買,不貴的話就不心疼。
他是屬於那種喜新厭舊的,對於衣服,有了新的就不會穿舊的,將新的穿舊了,在買新的。
舊的也就只有被淘汰的命運。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