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我不是人,現在自殺的就是小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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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單薄性感秘書——小蜜,一直用甜美嗓音,**蝕骨的抽泣!

28讓主審法官欲罷不能,而且小蜜已經悲傷得不能出聲了,一時語塞,梨花帶雨,楚楚可憐的!

主審法官聽得熱火焚身,已經想到了如何讓這小蜜,忘掉悲傷痛楚……

只是必須先打發掉陳永浩這個討厭鬼離開才行!

“當然!”主審法官,立即接過話說,“對於報警這些事情,‘首席律師’你自己是深有體會的!”

“我只是想告訴你,認命吧,別狗拿耗子,多管閒事,惹上了不必要的麻煩!”

陳永浩一聽立即怒火中燒,大聲呵斥,“你們還是人嗎!”

“我不是人,現在自殺的就是小蜜了!”

“你知道,我的很多灰色收入都在她帳號上嗎!”

“我給她的錢還少嗎!”

“我就看她被人騙學費了,可憐就助養了她……”主審法官也被陳永浩氣得熱火焚身,本來打算隨意打發陳永浩走的,沒想到更加氣炸自己了,立即要安慰小蜜,也好讓自己洩一下火,“你這傻根,二愣子把我說得也熱火焚身了!”

“你這小蜜又說得那麼**,穿得又那樣蝕骨,我非得要洩一下火,才行!”

說著,也不顧陳永浩在場,或者本來就不把他放在眼內的……

“或者法官的能耐,對於你一個外地人來說,或者一個初來乍到,一個新手來說,你會不知道,只有我把小蜜放在我腿上,盡情對她指揮,當她發誓為我效力,而發出激昂的口號聲時,你就會明白,我是多麼的強!”

陳永浩實在無意觀看這些愛情動作片,就直接離開了!

光天化日之下,上班時間,竟然在辦公室搞那個,實在有傷風化……

看完還要回去洗眼啊!

不過,在木焦山鎮,法官是最大的!

進入法院都要安檢,根本沒有人,可以拍攝到任何畫面,或者錄製到任何語音,出去……

於是,在沒有監督的環境下,法官都把木焦山鎮法院當成了自己家……

不!

是比家還要安全的地方!

完全是無監督的狀態!

主審法官正在享受,不可能停下來,但不停下來……

萬一,被陳永浩拍下了或者錄下了什麼就慘啦!

又弄到滿城風雨!

到時,又要到處弄關係,到處給錢,遮蔽、刪影片之類的了!

但主審法官,才進入狀態,還真不想停下來!

於是,他就打電話,給安檢通道的法院警察,說“別……別……別……別讓……首席……離開……”

如果,是新來的法院警察,肯定聽不明白的,因為雙重否定,等於肯定!

而主審法官,這些情況已經習以為常的了!所以,法院警察已經耳熟能詳(只要不是新來的!)——這不是肯定的意思,而是否定!

而且,如果一讓陳永浩離開,那麼就麻煩了……

就這樣一拖,陳永浩已經走出主審法官辦公室的門口很久了,來到了安檢通道,

陳永浩看見,還有很多其他律師和社會公眾一起排隊等候。

而這時,木焦山鎮法院的法院警察,和工作人員正慢慢的,對安檢通道的人,逐一放行。

過不了一會兒,馬上就輪到陳永浩了!

當陳永浩透過安檢的時候,安檢法院警察看了約兩分鍾(粗略地翻看了一下),就說要留下材料審查。

陳永浩沒有辦法,就說“那你留材料審查也可以,請給我出具一份扣押清單,你們木焦山鎮法院,按照法律規定要按期歸還吧”。

之後,那個法院警察,說安檢通道不能給你任何扣押清單,然後在陳永浩的堅持下,這個法院警察就說,“你要申請清單你就去廉政公局接待室。”

接著,那個法院警察,就叫了一位法院警察隊的隊長,帶陳永浩到廉政公局接待辦公室。

而這時,主審法官終於出來了……一時癱軟在旁,一動不動……

還是小蜜體貼入微,立即給電話告訴安檢通道的法院警察,說,“那個陳永浩,可能對主審法官進行錄音了!已經要徹底銷燬所有錄音,影片,內存卡,必要時,把手機給毀了,國家有的是賠償金!”

當然,主審法官也得意的滿足的,欣慰的撫摸著這小蜜,彷彿在說,做得好!

無論剛剛的技術,還是現在的電話處理……都做得好!

這時,廉政公局接待室一位法院警察,也接到安檢通道打過來的電話……陳永浩猜想,應該是叫廉政公局接待的法院警察,不要理會陳永浩的要求之類的!

因為該廉政公局接待法院警察,剛放下電話就說,陳永浩是在安檢通道無理糾纏,汙衊陳永浩不是想離開的,是故意刁法院難警察的!

這怎麼回事!

陳永浩見到這樣的情況,覺得那個法院警察,不能客觀獨立地處理及聽取他的申請,也沒有要給他扣押清單的意思。

於是,陳永浩就上這個木焦山鎮法院的六樓找督察組反映問題,後一位帶上口罩的法院督察警察和工作人員下來接待他!

這個法院督察工作人員,也要求廉政公局工作人員,出具所收材料的扣押清單,在此過程中,廉政公局接待工作人員立即就巧妙的說——

他們懷疑,陳永浩用一直放置在桌子上的手機,對他們的不當言行進行了錄音,遂要求檢查他的手機!

這樣一說,就完全與主審法官,還有他的單薄性感秘書小蜜無關!

而陳永浩就氣憤了,剛剛主審法官與小蜜在辦公室賣身肉搏,浴血奮戰,他也沒有錄音錄影,你們這些正常談話,竟然怕陳永浩錄音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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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吧!

陳永浩要真錄影了,錄音了早就備份雲盤了,你以為你還有機會刪除嗎!

陳永浩立即說:“第一,我並沒有進行任何錄音;第二,即便我錄了音,也沒有法律禁止,相反,這是憲法賦予我們公眾對國家機關及工作人員行使監督權的方式,況且我並沒有擾亂你們的任何正常工作秩序;第三,你們要檢查我的手機,關係到我的個人**權益,必須有法律依據和合法手續。”

這個廉政公局接待工作人員無言以對,即叫來一位警號為9394的法院警察組廉政首長,跟組長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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