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代書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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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最後經過我的追問,爸媽的險惡用心終於還是被識破了,但是父母之命,做兒女的也不好推辭,尤其是許揚爸媽說什麼他就應什麼,一點氣概都沒有。

但是對於精神領域的迷信,我和許揚都認為不是好相與的,想當年的***,多少人都痴迷進去,其實旁觀者看看都明白,可是身在局中的人往往早已經被人洗腦了。如果黃素說的是真的,那麼他們那裡顯然已經差不多的人都被那個什麼李半仙洗腦了,一個人二十多年的信念會被我一天時間就說服,我根本不具有這種自信,總覺得是徒勞無力的可能性比較大。

我和許揚皺眉商量了下,決定明天上午先去清揚大學,而下午則去那個靠山村一趟,碰碰運氣,怎麼也把這個公差交了,然後可以專心地籌備婚禮,雖然其實作為當事人的我們沒什麼好插手的,都已經被雙方長輩包辦。

第二天的天氣不錯,陽光明媚,連帶著昨天捲入殺人事件和被爸媽陰的負面情緒都被陽光一照而空。

和許揚還有上官風會合後就興沖沖地往清揚大學而去。每回回來母校一回都會覺得母校漂亮一點,這跟當初在這裡深惡痛絕地詛咒學校真是天壤之別,無奈今天下午還要去靠山村,原先定好的重遊母校和同學聚會只能在淚水中泡湯。

在文學院院長辦公室裡,我再度偷偷地嘆口氣,然後乖乖地在一旁裝隱形人。文學院的院長姓李,成天笑眯眯的,而且油光滿面的,整個人圓滾滾的,不像是文學院的院長像是屠夫,絲毫沒有書卷味。當然這也跟他是基層上來,而不是學院派有關。當然我們法學院的院長也沒好哪裡去,瘦得跟竹竿似的,跟他正好是一對天敵,每年的學員大戰都是他們倆莫名挑起來的,卻要累得下面的人到處奔走,幸好我當年聰明,哪都沒去,樂得逍遙。

這個李院長一聽是關於上官教授遺產的事,頓時緊張得不得了,原本就小的眼睛眯得更小了。一邊假裝無所謂一邊又急急地說上官教授是提過這事,而且還有好幾個教授可以作證,說完都要打電話讓那些教授過來作證,生怕到手的前飛了。

許揚和上官風都有些微微皺眉,但還是禮貌地表示相信,制止了李院長不理智的行為。

“那麼照李院長這麼說來,上官教授是有這個意願的,不知道有沒有相關的遺囑?”許揚問道。

李院長聞言拿起手帕擦擦額頭的汗水,踟躕道:“你也知道,人還沒事怎麼好催著人家立遺囑,也就是口頭上這麼一說。但是上官教授的為人我們學院上上下下都知道,那是說一不二的真君子!”

李院長這種發言明顯就坐定了上官家必須拿錢出來,否則上官教授就是說話不算話,別說上官風聽了不舒服,就是我也覺得刺耳,什麼時候做好事變成了義務?!

這次談話雖然搞明白了些事情,但無疑是不歡而散的,上官風甚至對是不是要執行父親的遺願產生了懷疑。而我和許揚也只能安慰他幾句,這種事外人是插不了嘴的。

送走了鬱悶的上官風,我和許揚就在學校附近找了家小飯店吃飯。點了菜以後,我就開始打量這裡的壞境,很小的一個店面,也不太乾淨,還很舊,但卻聽說很火爆。幸好現在時間還早,離學生下課的高峰期有段時間,否則恐怕連站著吃都沒地兒。

“在亂看什麼呢,這有什麼好看的,當學生的時候還沒看夠,這裡舊的跟我上學的時候一個樣,連點進步都沒有。”許揚批評道。

“我的確沒見過啊,以前就只聽人說過而已,一直想來看看都沒時間來。”我順口答道。

許揚愕然:“你沒來過?!你在這裡讀了四年的書。”

我很無辜地點點頭,說道:“平常吃飯都可以叫外賣的,我幹嗎要走一刻鍾來這裡吃,而且店面看上去還不乾淨。有這時間我還不如在寢室裡多窩會。”

許揚徹底無語,然後衝我搖搖頭:“你真是懶到家了,也不知道我將來是福是禍。”說完還很無奈地衝我擠了下眼睛。

“你難道娶老婆是為了給你做家務的,我才不當帶工資的保姆呢,你還是找別人去吧!”我振振有詞地反駁,“而且我和你一樣掙錢,為什麼我就既要工作又要做家務!”我還待繼續反駁,卻被許揚叫停。

“月兒,剛才只是說笑,我可是娶老婆,你放心以後家務我全包了!”許揚討好地笑道。

看他無辜地包子臉,我不由地撲哧一笑,這件事就算是揭過,但馬上皺起眉頭,想起剛才的事,說道:“那麼上官風家的事情到底怎麼辦,就算可以證明上官教授有這麼一個口頭遺囑,但是它的時間明顯早於劉姨手裡的遺囑,按照繼承法來說,是以最後一張遺囑為準的!”

“是啊,挺為難的。”許揚點頭,“但是劉姨手裡的遺囑是代書遺囑。”

“你糊塗了,代書也好,自書也好,還是錄音也好都是一樣的,除非是公證過的遺囑才優於其他遺囑。可惜上官教授都沒公證過。”

“所以為難,現在我想著就是說明那份代書遺囑是無效的,這樣事情就解決了,至於上關教授要把錢捐給學院的事那是上官風自己的事。”許揚說道。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根據這一規定,代書遺囑的要點有:(1)須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的見證人在場見證,並由其中一人代為書寫;()須由遺囑人親自口述遺囑的內容;()代書遺囑製成後,須向遺囑人宣讀並由遺囑人認可;(4)須由代書人、遺囑人、其他見證人共同簽名。該遺囑形式適用於遺囑人不會用文字表達處分財產的真實意思表示或者因某種原因不能親自用筆書寫遺囑的情況。”我一聽許揚說就馬上一本正經地念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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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揚驚奇地看著我,笑道:“我都不知道你記憶力這麼好,過目不忘啊。”

“我要是過目不忘,司法考試就不會考得如此痛苦了。”我沒好氣地回道,回完以後得意地拿出放在掌心的MP5,炫耀道:“你看,我把重要的法律都存在這裡面,找起來就方便多了。”

許揚巨汗,原來是現代工具顯神通,無可奈何地笑了笑,正要繼續話題。我卻馬上插嘴道:“那麼我們只要證明見證人是利害關係人或者立遺囑人當時不是真實意識表示!”

“我就是這個意思,但是證明第一個比較容易,第二個在第一個證明以後才比較能有說服力。”許揚笑著附和道。(未完待續,如欲知後事如何,請登陸***,章節更多,支援作者,支援正版閱讀!)(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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