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9章 黑斗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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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袍少年的腳步輕盈,輕盈到根本聽不到腳步聲。

午夜之後的白城,白日的喧囂早已落幕,夜深人靜,炎熱讓空調機變成這個深夜最不和諧的噪音,無論在大街小巷,都能聽到空調機嗡嗡的響聲。

兩點之間的距離,遠與近,其實要看抵達彼此一點的交通工具,猶如此時的白話,用的是十一號車,距離就會變得無限的放大,更何況是高度緊張的情況下作出的路程判斷。

說真,跟蹤著實是件艱難的事情,特務其實也是一件艱難而且高風險的職業。

白話跟了很久,不能太近,道袍少年的腳步著實是非常經輕盈,而且步伐變換的頻率很快,所以看到的是一個無影的軀體在快速移動,猶如一個沒有腳,或者不用腳走路的鬼。

白城的老街跟蹤到白城的另一個角落,路程遠了去了,白話已經在高度緊張與炎熱之下,汗流浹背。

白話不知道為什麼自己要來遭這樣的罪,作為寵物店老闆,一個唯利是圖的老闆,坐在寵物店裡,坐等顧客上門,然後買靈寵,大把大把的錢送到自己手上不是更好。

白話不是道士,他沒有驅邪捉鬼的責任,他只是平凡人,更沒有伸張正義的能力,可是他居然跟蹤了道袍少年,而且跟了很久。

白城的另一邊角落裡,四處昏暗,環境比子午路還差上幾倍,沒有路燈,抬眼見不到明亮的燈,有房子,但都是低矮的民房建築,一道道門,一扇扇窗,裡面都是無盡的黑暗,彷彿這裡不是人間,而是幽暗的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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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不算是落後的邊陲小城,不至於眼前的這般死寂,也不應該眼前這般昏暗,光明不是早就普照了白城了嗎?白話困惑。

眼前的環境是白話陌生的,金烏來過一次,而且相比識路的能力,而且又在昏暗的環境裡,金烏遠比白話牛逼,金烏此時做了白話嚮導,把他引向目的地。

建築比較隨意,缺少規劃,所以街道往往不長,盡頭又馬上轉進另一條街道,甚至不能稱之為街道,只能算是巷道。

到達一片開闊些的地方,眼前是座不起眼的建築,如果不是屋頂是青瓦,如果不是有象徵性的道觀標誌,白話真不敢相信眼前的就是一座道觀。

山門緊閉,院牆雖然不算太高,可也阻擋了白話的往裡看的視線,山門一側有一個狗洞,金烏可以來去自如,白話不能。

剛剛帶著兩隻靈寵的道袍少年就是從山門裡消失的,但他進去之後,山門重新合上了。

“開門。”帶著金烏來,開門不是什麼難事。

為了確保安全,不產生響動,金烏照舊鑽進狗洞,然後從裡面減小動靜開啟山門。

山門開啟,掩開一條門縫,白話探頭,觀察了一下道觀的小院,裡面與外面的世界完全是兩個不同的世界,小院中荒草遍地,早已經看不到青磚鋪就的地板,山門正對,是道觀裡的一座大殿,大殿上供奉的是誰,白話不關注,但殿中有微弱的光芒,那是燭不。

在白城,那怕是最邊緣的公共廁所,都已經通了電,可這座道觀裡卻沒有一縷電燈光線,這也是奇特的一件事情。

確定安全,白話才側身擠進山門,金烏伏地前行,躲在荒草裡,很難被發現,但白話做不到伏地前行,貓著腰,跟著金烏。

大殿裡,此時沒有人。

金烏知道道袍少年完成了師傅的吩咐,這時應該回房休息了,黑斗篷也應該回自己的廂房去了。

“沒人!”白話低聲說。

金烏沒有出聲,而是繞過大殿,直接帶著白話走向廂房,又到了廂房的窗戶下。

窗戶裡亮著燭光,廂房裡的光線一閃一閃的,火苗跳躍。

伏在窗下,裡面一片沉靜,沒有任何的聲音。

正當白話對金烏擠眉弄眼使眼色抱怨的時候,房內響起了一個陰沉的聲音:“終於齊了,有三隻,就夠了!”

三隻就夠了?

“什麼意思?”白話皺起眉頭思索,結果當然毫無頭緒。

“……”然而,又是一片死寂,那個聲音沒有再響起。

白話指了指窗戶,金烏按昨夜的方法,趴到窗戶上,透過縫隙往裡面看,白話著急,也想看看,於是一人一狗趴在黑斗篷的窗戶上。

縫隙不小,可以看清楚裡面的情景,如果那個背對自己的黑色斗篷突然轉身,把視線轉向窗戶,或許還能看到兩隻眼睛,一隻人的,一隻狗的。

黑斗篷背對著白話,白話看不清楚他的樣子,他坐在一張方桌旁,桌子上放著今晚道袍少年帶回來的兩隻靈寵,一隻龜和一隻蜥蜴。

那條黃色的拉布拉多犬還在地上,脖子上拴著繩子,正在扭頭脖子,原地打轉,估計想逃脫束縛。

屋子裡的擺設都很舊,像都是舊貨市場淘回來的便宜貨,細看,卻能發現,每一件都不是隨便的便宜貨。

就拿黑斗篷身邊的方桌來說,年著頗有年代感,看不出來什麼材質的,但看起來很精緻的樣子,很講究的樣子。

“嗚……”黃色的拉布拉多犬滿腹不滿,它想回到主人身邊,不管他是誰,就是不願意呆在黑斗篷的身邊,它的眼神帶著恐懼。

試想,連一隻靈寵都倍感恐懼的東西是什麼,白話猜測,那個黑斗篷下的臉肯定很恐怖,讓一條狗都感覺恐怖。

“你等等,別急!”黑斗篷說著,言語中帶著滿足,然後倏地起身,走向一個櫃子,開啟,櫃子裡的東西除了道袍,看不出其他東西的存在。

黑斗篷在衣服堆裡翻找著什麼,不一會兒,衣櫃裡就被翻得很凌亂,最後黑斗篷拿出來一支毛筆,一些黃紙。

“嗯,硃砂呢?”黑斗篷自語,似乎在想硃砂放在那了。

良久,黑斗篷才說:“哦……不在衣櫃裡。”

黑斗篷把毛筆和硃砂隨手放在方桌上,毛筆的筆尖是紅色的,之前肯定用過硃砂寫過字,或者畫過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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