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這個小小插曲,一切都按部就班地進行著,大家早上十點左右,南宮明的新娘首先被吹吹打打地送了過來,送親的隊伍十分龐大。
不一會兒,阿佳也透過水路被接了過來,送親的人確實有點少,由於阿正孩子小,沒來,石川只帶了兩個店裡的女裁縫過來送親,確實顯得冷清。
不過,這一點吳偉就有安排,阿佳剛下船,就被他事先安排在碼頭的一大群人前呼後擁地迎進了村,也算是增添了不少喜慶。
大國和他的新娘子自不必說,他們本來都住在村子裡,並由來福親自主持操辦,也是毫不遜色。
當三個新娘子全部進村,集體婚禮正式開始
吳偉當然也特意打扮過了,將頭剃的閃閃發亮,完全打扮成和尚模樣。
婚禮的開場白當然由他來開始:
“各位新人,各位父老鄉親,今天是個特殊的日子,是個三喜臨門的大日子。
第一大喜事是,我們的村子經過兩個月的籌劃與建設,今天終於全面完工,在此我代表我們家老會,向所有參與本次村子建設的人致以崇高的敬意,你們辛苦了!”
會聲上頓時發出雷鳴般的歡呼聲。
“第二大喜事是,今天,我們分到新居的人已經全部搬進了新居,這是喬遷之喜,我在此向大家道喜了!”
一陣歡呼後,吳偉繼續說道:
“第三喜,今天我們還有三對新人喜結連理,我代表三對新人,邀請全村所有的人大家一起同喜同樂。”
這一次的歡呼聲經久不息,特別是那些從來都沒資格參加宴席的孩子們,簡直樂瘋,吳偉下壓了幾次手勢,場上才漸漸平息下來。
在我們舉行婚禮之前,我們先進行一個特殊儀式,就是我們村的揭幡儀式,請亮旗!”
吳偉話音剛落,香雲拉了一下繩子,卷起來懸掛在臺子後面的一面錦幡一下子展開下來,亮出了四個金光閃閃的大字——“桃花源村”。
這是請村上四了女子花了好幾天用金色絲絨一針一線繡出來的。
不知為什麼,這個世界的人不喜歡掛牌,無論是店名還是城鎮名,喜歡用旗幡,他們敢只能入鄉隨俗了。
“我來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為什麼要起這個村名。”吳偉上前一步說道,“桃花源大家一定都聽過,是天書中的一個故事。
故事說的是一個漁翁有一天在海上迷路,忽然來到了一個與世隔絕的小村子裡,這個村子裡人們平等相處,沒有爭鬥,沒有飢餓,沒有壓迫,人們過著和平安逸的生活。
這個老漁翁一下子就愛上了這樣的地方,就做了標記回到自己的村子,想把那兒的人帶到這個村子裡。
可是,回來後那些標記就消失了,他再也找不到那個村子了,這後,一代又一代的人們四處尋找這個村子,可是,至今沒人找到。
不瞞你們說,我也找過,還差點淹死在海里……”
講到這兒,下面的人都開懷地笑了起來。等笑聲過後,吳偉繼續說道:
“可是,我是一個鍥而不捨的人,我想要的東西,我非找到不可,可是我終究還是沒有找到,於是我下定決心,不就一個村子嗎,找不到我建一個不就行了嗎?
我們經過兩個月的努力,這個村子今天終於建成了。這,就是天書中那個傳說中的桃花源村。”
又是一陣歡呼,但吳偉聽出來了,這種歡呼,都是禮節性的,並不來自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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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們開村之處,很可能會有好多困難,需要我們大家共同努力才能克服,但是我可以向大家表個態,我不能保證人人富貴,但我完全有能力保證大家衣食無憂,安居樂業。
我們桃花源村的宗旨是:人人有飯吃,人人有衣穿,人人有房住,人人有家眷……”
場下頓時掌聲如雷,叫好連連。身處亂人的人願望都很低,只要有飯吃,有衣穿,有棲身之所,何樂而不為呢。
“最後我還要強調一點,既然我們這是一個世外桃源,那麼,我們這兒的規矩就要改一改,至於怎麼改,我們會頒佈一系列新的村規村矩,希望大家能遵照執行。
比如婚姻,從今往後,我們要廢除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陳舊婚姻習俗,提倡自由戀愛的新風尚,你們,準備好了嗎?”
“好——”
“現在,我們的婚禮正式開始,請三對新人入場……”
……
這一天除了偷東西這個小小的意外,整場集體婚禮開得十分成功。
宴席就在新建的小廣場上,全村不論男女老幼全部入席而坐,一邊享受美味,一邊欣賞臺上精彩的歌舞,每張臉上都洋溢著笑意。
最開心的人當屬吳偉了。
當他糊里糊塗來到這個被他們捧為世外桃源的蓬萊世界,卻發現是一個人間地獄,經過生死拼搏,他終於自創了一個真正的“世外桃源”,怎麼不讓他高興呢?
不過,當歡天喜地的宴會結束,他馬上意識到了殘酷現實給他帶來的煩惱。開村第一天就發生這樣大的偷竊事件,這可是當頭給他潑了一盆涼水。
很顯然,這兒廣園幾里都沒有人,東西絕對是村子裡的人自盜的。
吳偉怎麼也想不通,他不但花錢讓他們每天吃飽喝足,還花錢給他們蓋了新房子,這些人怎麼這麼貪得無厭。
這件事他必須要搞個水落石出,一定要將偷盜之人趕出這個村子。
正好香雲和來福他們都在,他就帶著這些人開始拍這個案子。
經過詢問廚子初步斷定,偷盜發生在午夜前後。
因為傍晚開始,廚子們就開始準備了,將第二天用的所有食材進行一一歸類與清洗,這段時間廚房一直有人,不可能被偷。
到了亥時,廚子們鎖讓門回去睡覺,早上二更時分又回廚房,準備煎炸煮蒸,發現頭天晚上準備好的兩個烤全羊不見了。
於是,大家分頭在周圍開始尋找線索,果然找到了線索。
由於羊和雞都是去了皮毛和頭首四肢的,上面還在滴血,偷走時地上就留下了星星點點的血跡。
他們一路跟著血跡進了山,來到那個三叉路口,血跡進了左面那條山溝。
這條山溝是通往北部山,據說北部山區有青狼,平時是沒人敢進去的。他們都拿出武器,小心翼翼地走了進去,沒走多過遠,血跡就在一面懸崖下消失不見了。
很顯然,偷盜者攀上懸崖去了山的另一面,懸崖最矮處也高達一百多米,他們中沒人能爬上去。
問了村裡的人,一個老者說道:
“一定是野人,因為這種事從前在我們村子裡也發生過,他們不但偷家畜家禽,有時候還偷孩子。”
另一個村子甚至更確切地說道:
“我見過野人,他們全身不穿衣服,身上還長著長毛,他們爬樹爬牆比猴子還靈巧。”
真相大白,吳偉心裡馬上敞亮了許多,只要不是村民所為就沒什麼了,被野人偷根本算不了什麼。
不過,仔細想想,這件事還是有點不對勁,所謂的野人,就是那些還未開化的人類,他們偷吃的東西可以理解,但偷酒就有點匪夷所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