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機場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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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可愛你對本文的訂閱比例還不夠哦~補足訂閱即可閱讀最新內容哦  六歲的宋煜一夜之間多了一個弟弟, 軟乎又漂亮,長得像童話畫冊上的小天使,淺棕色的頭髮打著卷兒, 只會說英語, 奶聲奶氣。

和這個小家夥相反, 宋煜生下來就不是活潑的個性,不愛吵鬧, 也不多說話,長輩親戚還總說他這樣的性格不好, 要改, 可林蓉總是據理力爭,說他隔代遺傳了外公, 讓宋煜從小就可以做自己。

他很聰明, 心智也比別的孩子成熟許多, 但無論多成熟, 在面對一個會分走自己寵愛的陌生小孩時, 都會不知所措。一開始宋煜並不喜歡他, 但也沒到討厭的地步。

多數時間他都在默默觀察。

好奇怪,他的睫毛也太卷了。

為什麼這個小東西說話這麼費勁?看起來笨笨的。

難道自己小時候也這麼笨嗎?

但樂知時實在長得可愛,哪個長輩見了都會誇上幾句, 這些讚美動搖了小宋煜心裡的印象, 他也不得不承認, 樂知時比自己很想買的博美犬要可愛一點。

來他家的第三天,樂知時突然哭個不停, 哭著要爸爸媽媽,是要他自己的爸爸媽媽,誰哄都不管用。

“你別哭了。”宋煜一走近, 樂知時就伸長胳膊要抱,可宋煜抱不動他,他就自己纏上來,像個糯米年糕一樣扯不下來。

“你哭得我頭疼。”宋煜絕望了,對著林蓉說,“媽媽,我們把他送回去找他爸爸媽媽吧,讓他回家。”

林蓉看著他,想說什麼又沒能說出口,最後哄著把樂知時抱上了樓,客廳只剩下宋煜和宋父兩個人。

“小煜。”宋父把他拉過來,很認真地告訴他,“弟弟沒有爸爸媽媽了。”

宋煜皺起了眉,沒有接話。他只在心裡想著這句話的意思,很快,宋父就給了他更確切的答案。

“他的爸爸媽媽都不在了,他沒有家可以回了。”

他聽得懂“不在”是什麼意思。

宋煜的眉頭皺得更深了,他仰頭望了望樓上,又回頭看向自己的爸爸。

“那他以後會走嗎?”

宋父搖頭,“以後這裡就是他的家了。”

成年人總會下意識地對孩子進行判斷,覺得小孩什麼都不懂。但事實上,小孩子的同理心比大人更甚,他們會在回家的路上為一條小流浪狗撐傘。

宋煜也是,哪怕他從小就不是多麼有共情力的孩子。

回到自己的房間後,他抱著抱枕窩在小沙發裡,腦子裡盤旋著宋父說的話。

樂知時長得那麼可愛,卻沒有爸爸媽媽了。

這句話梗在他心裡,於是他愈發覺得樂知時可憐。流浪狗再漂亮也是流浪狗,它們下雨天的時候沒地方去,只能躲在隧道瑟瑟發抖,又冷又餓。

門忽然吱呀一聲開啟,也打斷了宋煜腦子裡的流浪狗歷險記。他抬頭望去,看見樂知時小小一隻縮在門邊,露出半個小腦袋可憐巴巴往裡望著,還打了個傻乎乎的哭嗝。

宋煜望了他一眼,儼然一副小主人姿態,“你幹嘛躲著?”見小東西也沒個動靜,於心不忍,就抬手招了招,示意讓他進來。樂知時這下子才慢吞吞地朝他走過去。小孩子腳底不穩,每一步都踉踉蹌蹌,好像下一秒就要栽倒似的,看得宋煜膽戰心驚。

好不容易走到他跟前,樂知時就這麼眨巴著大眼睛望著他,臉哭得發紅,整個人像個快破皮的小桃子。

眼睛都腫了。宋煜又想到父親說的話,於是給他讓了一點位子,讓他也和自己一起縮在小號懶人沙發上。

一連好幾天的雨,好像自從樂知時來了雨就沒停過。

他問樂知時為什麼要來自己房間,窗外忽然閃過白光。樂知時還沒來得及回答,就被一震巨大的驚雷截斷,他嚇得一下子抱住宋煜,整個人都在發抖。

雖然宋煜也被雷聲嚇到,但樂知時害怕的程度比他高出太多,不光發抖,還哭起來了。

宋煜最怕他哭,想起來去叫媽媽把他帶回房間,可樂知時就是黏住他不放,拼命往他懷裡鑽。沒辦法,宋煜只好像個真正的哥哥那樣哄他,可他又不喜歡說話,只能捂住他的耳朵,手輕輕拍背。

雷是不會輕易消失的,總是在樂知時的驚嚇稍稍恢復之後再次出現,劈一下,之前哄好的就都白費。

他決定找個辦法轉移小可憐的注意力。

想了一圈,宋煜拿出一大盒瑪德琳蛋糕,巧克力流心的,是爸爸出國帶回來的給他的。他一直沒舍得拆開。

便宜你了。

有了甜甜的蛋糕,又有宋煜給他捂耳朵,樂知時不那麼害怕了。他吃東西的樣子很可愛,兩隻小肉手捧著蛋糕一口一口咬,突然打雷的時候渾身會抖一下,小蛋糕都掉下去,愣一秒又撿起來,掉著眼淚繼續吃。

又好笑又可憐。

“你這麼小,怎麼這麼能吃。”宋煜看著空掉的盒子,只剩下最後一個蛋糕,他拿起來自己咬了一口,裡面淌出甜甜的巧克力流心。

樂知時又朝他伸出手,軟乎乎地說還想要,宋煜沒辦法,只好把手裡的半個又遞給他,“沒有了啊。”

最後這半個也被他用同樣的姿勢吃了個乾淨,嘴角都是巧克力。宋煜嫌他髒,拿了抽紙給他擦嘴角。

他覺得自己真的像個大哥哥一樣了。

這種突然多出來的類似兄長的身份給了宋煜一種很複雜的情感,有一點負擔,又有點愉悅和驕傲。比一百個人對他說“你長大了”更讓他信服。

晚上睡覺的時候樂知時也死活不願意走,哭著鬧著要和宋煜一起睡,林蓉沒有辦法,只好抱著他進了兒子房間。一鑽進宋煜的被窩裡,樂知時就不哭也不鬧了,又乖又安靜,貼著宋煜胳膊挨著睡,像個小洋娃娃,還會憋著哭腔乖乖對他說good night。

他似乎已經對這個比自己大三歲的男孩產生了雛鳥情節,因為打雷的時候他會替他捂耳朵,給他吃蛋糕。

等林蓉走後,宋煜翻身看著閉眼的樂知時,心裡想著,多個小弟弟可能也挺好的。就算他黏糊點兒,老挨著自己,倒也不討厭。他可以帶他去江灘公園放風箏,看蘆葦,帶著他一起去上奧數班,但是這小東西肯定一個字也聽不懂。

宋煜的腦海裡已經充滿了被樂知時黏住的情形。

小孩子總是充滿好奇的,但宋煜不是,他從小就格外理智。但當他意識到自己會成為一個哥哥的時候,他第一次產生了一種天真的新奇。

但也是那晚,宋煜第一次明白做個哥哥沒這麼簡單。

半夜他被樂知時的呼吸聲驚醒,他小小的手緊緊攥著他胳膊,每一口氣都好像喘不上來。宋煜嚇壞了,第一反應是跑下床,去砸爸爸媽媽的門。

急救車的聲音比雷聲更讓人膽寒。宋煜一晚上都陷入其中,彷彿耳鳴。他不聽勸非要跟著,於是就在大人身後跑著,看著樂知時被爸爸抱著,那麼小,閉著眼睛,嘴唇也不是漂亮的粉紅色了。

急診裡的一切都很慌亂,在回憶裡就像快速剪輯的混亂鏡頭,滿目灰色,心跳聲和樂知時難過的呼吸聲是背景音。

直到醫生出來,告訴他們沒事了,流眼淚的媽媽一下子站起來,爸爸掐滅了煙,宋煜的心才落下來。

“我們初步判斷是食物過敏性哮喘。檢查了一下過敏原,這孩子有很嚴重的小麥過敏症,理論上不能吃任何含有小麥的食物的,輕微的臨床反應可能是腹瀉和蕁麻疹,嚴重一點就會像這次一樣,誘發哮喘。這些你們做家長的怎麼能不注意呢?”

林蓉擦掉眼淚,沒有說話,樂知時來的這些天都沒有吃任何麵粉做的東西,基本都是蔬菜水果和米糊,孩子的父母走得突然,他們根本不知情。

“我們下次一定小心。”宋父啞著聲音道。

“過敏可大可小,孩子又才三歲,不是開玩笑的。”醫生接著詢問,“他今天是不是吃了什麼不該吃的?”

“應該沒有的……”林蓉也覺得疑惑,可怎麼回憶都想不出有什麼小麥製品。

宋煜腦海裡的一根弦斷了。他忽然明白,自己簡直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罪犯,差一點就害死了這個那麼依賴他的弟弟。原以為只是把最愛的蛋糕拿來哄他,可喂下去的卻是毒藥。

“他……他吃了蛋糕,是我給他吃的。”宋煜長到這麼大,從沒有一刻這麼焦心,但他依舊如實坦白了自己的“罪行”,哪怕他真的是無心。

醫生嘆了口氣,“這種情況也常見,小孩子嘛,不也有那種給小金魚餵食,結果喂太多第二天魚都死掉了的事嗎?都不是有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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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例子並沒有減輕小宋煜的負擔感,反而愈發加重。

“照著這病發的症狀,估計吃得不少。”醫生又安慰道,“你可能也是太喜歡你弟弟了,所以喂了這麼多蛋糕。下次記住了,千萬別這樣做了。”

小孩子的自責和負擔讓宋煜第一次明白,原來喜歡也是會造成傷害的。

他以為自己是在收留一隻可憐的流浪狗,暴雨時給它撐傘,但事實上,他伸出的是毫無節制撒放魚食的手,滿心歡喜,最後等到的可能是一隻失去生命漂浮起來的小魚。

儘管父母沒有責怪,和醫生一樣安慰他,告訴他這沒什麼。可從那天以後,宋煜還是有意識地拉開了他與這個弟弟的距離,不過分親密。他也說不出緣由,可能是那一晚的恐懼和自責始終難平,也可能是他明白了什麼是剋制。

比很多成年人明白得更早。

長大後,宋煜時常覺得,自己生來就同這個世界保持著疏離的距離,手裡攥著寥寥的線,連線著他和他生命中必要的一些人,一切都是設定好的黑白灰。

只有樂知時是命定之外的意外造訪,是驟雨突至。有人說這是上輩子未盡的兄弟情,這輩子也撞到一起了,於是他手中多了一條特別的線,細細一根紅色,彷彿一吹就散,說到底這本不屬於自己,所以他不止攥著,還試圖維繫。

只是選了最笨、但最保險的方式。

他一說,樂知時就真的沒動,但思緒開始遊離,想到以前在學校裡,無論是他演講比賽獲獎,還是打籃球被撞倒,在場的宋煜從來都不會主動上前,他們很認真地在扮演陌生人的角色。

所以現在,樂知時甚至有點小小地感激開學那天突發的哮喘,讓他們被迫公開這複雜的關係,走在一起也顯得十分正大光明。

見他發呆,宋煜看似不在意地開口:“好吃嗎?”

樂知時從思緒中抽離,聽到這句之後非常確信,現在宋煜就是在嘲笑他。

“我是不小心吸到的。”他皺了皺眉。

這場景讓宋煜想到他們小時候一起去看牙醫的情形。樂知時吃糖吃出一嘴的蟲牙,林蓉帶著他們去牙醫診所,一聽到電鑽的聲音樂知時就張著嘴哇哇地哭,抓住他的手死都不放。

宋煜繼續擦著,語氣不疾不徐,“什麼味道?”

“哈密瓜味。”樂知時如實描述,“一開始甜甜的,但是後來變得有點噁心,像退燒糖漿。”

竟然可以描述得這麼具體。

說完,樂知時吐出一點,用紙包住,“會不會是因為那個做筆芯的人猜到有人會去吸,所以故意做成甜的?”

宋煜瞥了他一眼,“如果早一點讓你知道筆芯是甜的,是不是就不用去看牙科了。把這個當糖吃也不會蛀牙。

又被打趣了,但樂知時重點完全搞錯,“我小時候去看牙醫了嗎?”

真不可思議,哭成那樣怎麼會忘記,不應該是記一輩子的事麼?

“你的童年記憶還真是模糊。”宋煜說。

樂知時對此不置可否,握上他手腕,含著唾液的聲音聽起來有點模糊,“那怎麼了,你不是都記得嗎?”

“反正我的童年就是你的啊。”

宋煜微微出怔。

樂知時並不覺得自己說了什麼要緊的話,兩隻腳還在動,整個人閒不住。宋煜又恢復沉默,用手按了按他亂晃的膝蓋,細緻地用浸溼的棉籤擦拭齒縫染到的油墨。

被按住膝蓋,樂知時低下頭,瞥見他空空如也的手腕,上面沒有他送的手錶。

“你沒戴錶嗎?”

宋煜沒立刻回答,樂知時又說,“為什麼不戴?”

這副理直氣壯連連發問的架勢,讓宋煜不由得想到了第一次把這塊表送給他的樂知時,在被拒絕的時候,也是用這樣直接的表情問他。

“為什麼不要?”

“小煜哥哥,你不喜歡嗎?”

樂知時小時候天真更甚,捧著手錶的禮盒,自己看一眼,覺得挺滿意,又抬頭問他,“不好看嗎?我請櫃檯阿姨跟我一起挑的,她跟我保證你一定會喜歡。”

宋煜沒有不喜歡,但他知道,這筆酬金對一個小學生來說非常豐厚,他完全可以自己拿去買很多東西,沒必要花在一塊送給他人的手錶上。同時他也非常清楚,把這些說給樂知時聽也是無用,他是個又傻又死心眼的小孩。

所以他決心直接跟櫃姐溝通。

“您好,我想辦理退貨,這塊表我沒有用過,包裝和小票都在這裡,按照商場的規定應該是可以退掉的。”

一個可愛的混血小朋友獨自來買表,已經讓櫃姐印象深刻了,現在他的哥哥又以一種超出同齡人的成熟姿態來辦理退貨,很難不讓人覺得奇妙。

“可以的。”櫃姐保持微笑,“請出示一下……”

櫃檯前的樂知時卻大喊了一聲不可以,然後一屁股坐在地上,死死抱住宋煜大腿,哭著求他。一開始宋煜還鐵面無私,拿出早就收好的收據交給櫃姐,可樂知時實在哭得慘,連櫃姐都忍不住勸他:“你要不先跟你弟弟好好說一下?”

宋煜想了想,最後還是蹲了下來,從書包裡拿出一包紙巾塞給他,“你哭什麼?”

“你、你不要我的禮物。”樂知時抽抽搭搭,越說越委屈,“我連生日快樂都還沒說完,你、你就……”

見他又要哭起來,宋煜立刻說:“我不是不要你的禮物。”

樂知時一下子噎住,大眼睛裡蓄著眼淚聽他說話。

“是這個禮物太貴了,這樣的消費是不理智的。”

或許某一天回想起來,還會為自己人生中第一筆大開銷而後悔。

蓄著的那顆眼淚還是吧嗒掉出來,樂知時用手背擦了擦,“可是我看了很久。我不是什麼都不知道,你們都覺得我不懂。”

聽到這句,站在一邊的櫃姐也忍不住出聲,“確實,小弟弟第一天來得時候我也以為他是鬧著玩的,但是他連著來了三趟,挑了很久,最後一天才付款。”

把錢從書包裡拿出來的時候,仔仔細細數了三遍。

櫃姐看向宋煜,“他挺慎重的。”

宋煜沉默了。他始終做不到看著樂知時大哭、自己一意孤行做認為對的決定,於是暫時沒退。樂知時預設他願意接受禮物,心滿意足地跟他回家了。

晚上在房間裡,宋煜坐在書桌前,檯燈下錶盤散發著瑩潤的光。他捏著標價牌端詳很久,準備自己第二天單獨去退貨。

睡前想接杯水,下樓到一半,宋煜見樂知時窩在媽媽懷裡看動畫片,嘴裡含著棒棒糖,指著電視廣的小天才手錶廣告,“那個小手錶沒有我給哥哥的好看,對吧蓉姨。”

“那當然,你買的最漂亮,這些十個都比不上。”林蓉摸著他的頭,又問,“樂樂,為什麼想給哥哥買表啊。”

宋煜停住腳步。

樂知時拿出了嘴裡的糖,語氣很認真,彷彿一個小大人,“我們以前每天在一起的,下兩層樓我就可以找哥哥玩。現在哥哥上初中了,去了別的學校,我很想他,就讓我的小手錶去陪他。”他舉著自己空蕩蕩的手腕,聲音裡都是笑意,“小煜哥哥一看時間,就會想到我。”

“我們樂樂可真聰明。”

他沒有想過,嚎啕大哭的背後原來是這樣的心意。宋煜無聲地折返回去,坐下來,給自己戴上了那塊表。

明明他總是不在意的那個,可兒時的分分秒秒卻都刻在他腦海裡,問起來只有他還記得。

宋煜已經分不清,他和樂知時,究竟是誰更需要誰的陪伴。

陷入回憶的宋煜有些不專心,棉棒不小心蹭到牙床,激得樂知時皺起眉,下意識往後縮。宋煜回神,又握住他的下巴往前拉。樂知時不敢動,像只待宰的羔羊,臨時前又一次重複自己的申問:“為什麼不戴?”

“你問題很多。”宋煜道。

你如果一開始就回答我,就只有一個問題。樂知時在心裡說。

宋煜的表情冷靜得過分,視線凝聚在一個點上。這讓他想到了以前看過的一部恐怖片,裡面的食人魔就是這麼優雅的。

不對,這類比太奇怪了。樂知時在心裡強行叫停幻想,乾脆也閉上眼睛。

視覺的缺失帶來的是其他感官的增強。

他能很清晰地感覺到溼潤棉籤一點點蹭過的觸感,很輕,有點癢,酒精揮發帶來冰涼的感覺,或許是清楚地知道對面坐著的不是醫生,樂知時才會覺得不太一樣。

靠得很近,他能聞到宋煜領口散發出來的檸檬洗衣液的香氣,和自己的是一樣的,這讓他下意識感到安心。

但酒精的味道實在不怎麼樣。樂知時一直張著嘴,口腔裡積蓄著刺激出來的唾液,和醫用酒精混合在一起。

好苦。

宋煜的手上動作忽然停了。

閉眼的樂知時乖乖等他繼續,但等了有一會兒也沒動靜,他疑惑地睜開眼,含混不清地叫了聲哥,帶著疑問的語氣。

宋煜把酒精和棉籤塞他手裡,站了起來,“那邊有鏡子,自己對著擦乾淨。”

樂知時扯了點紙,把嘴裡發苦的唾液吐出來,哦了一聲。他知道這的確是件很麻煩的事,他應該早一點自己動手。

拿著工具去到窗邊牆壁貼著的鏡子前,樂知時觀察了一番,發現其實已經擦得差不多了。

好神奇,原來這麼頑固的油墨都是可以被溶解的。

樂知時是藏不住情緒的孩子,對宋煜的崇拜從始至終都完全表現在臉上。

“好厲害。我校服上經常被筆芯劃出印子,也可以用酒精擦嗎?”他一副發現了新大陸的樣子回頭看向宋煜。

宋煜的右手原本搭在左手手腕上,在他回頭的瞬間又拿開,嗯了一聲,轉身準備自己先離開,“走了。”

“哎……等等我。”樂知時想跟著宋煜走,可看了一眼那些用過的東西,又猶豫了一下,還是回頭收拾乾淨,再出去時宋煜已經走出去很遠了。

望著他的背影,樂知時有些失落。

他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又捏了捏,最後踢了一腳小石子,步伐沉重。他沒有直接回操場,而是轉頭去了食堂小超市,買了一瓶養樂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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