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人心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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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人心得失

井田制的具體做法是,把耕地劃分為多塊一定面積的方田,周圍有地界,中間有水溝,阡陌縱橫。100畝為一個方塊,稱為“一田”,一井分為9個方塊,周圍的8塊田分別由8戶耕種,謂之私田,私田收成全部歸耕戶所有;中間是公田,由8戶共同耕種,收入全歸封邑貴族所有。但實際上並不是每塊井田都是900畝,還存在諸如800畝,1000畝這樣的特殊情況。

井田制大致可分為兩種,即“八家為井而有公田”,與“九夫為井而無公田”。第一種如《孟子·滕文公上》記載:“方里而井,井九百畝。其中為公田,八家皆私百畝,同養公田。公事畢,然後敢治私事。”就是說被分成九塊的井田裡,中間的一塊為公田,周邊的八塊為私田,耕種者先耕種好公田,再管理私田。第二種是,九塊地全是私田而無公田,不過這時後期的事了。

西周的各級統治者把井田按質量的好壞分為三類。他們把其中最好的部分(即位於河流附近、背山向陽的平展土地)留給自己,叫“公田”。因為公田的面積很大,所以也叫“大田”,驅使奴隸集體耕種。把距城市較近的郊區土地,分給和統治者同族的普通勞動者耕種。這部分人因為住在“國”(即城市)裡,叫“國人”。國人不負擔租稅,只負擔軍賦和兵役。

國人戰時當兵,自己準備武器、糧食和軍需;國人有當兵和受教育的權利,所以也叫“武夫”或“士”。這部分人是普通平民。他們表面上不受剝削,是自食其力的勞動者,不過當時戰爭十分頻繁,他們經常被徵調去打仗,打了勝仗,掠奪來的土地和財富歸統治者所有,若打了敗仗,還有被俘淪為奴隸的危險。

而距離城市較遠、土質瘠薄的田地,則分給住在野外的庶人。庶人住在野外,所以也叫“野人”,也管他們叫“氓”。庶人沒有任何權利,只有給領主耕種井田和服雜役的義務。他們每年要先在領主的大田上勞作,然後才准許去耕種自己作為維持最低生活的那一小塊土地。

春秋晚期,由於鐵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廣,導致當時生產力水平的提高,井田制便逐漸瓦解了。

鐵器始用於商代,大概到西周末年,鐵器開始變多。在春秋初期,已有比較正規的鐵農具。《管子·海王篇》記載:“今鐵官之數曰:一女必一針一刀……耕者必一耒一耜一銚”。牛耕也起源於商代,到春秋時得到發展。比如孔子弟子中的72賢人之一的司馬耕,就又名“犁”,字子牛。晉國也有個大力士叫牛耕。牛與耕相連,用作人的名字,反映了牛耕方法在春秋時期已得到普遍推廣。

鐵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廣,為人們開闢山林,興修水利帶來了方便。這樣耕地面積和農業產量大幅度增長了。農業的發展,使一家一戶為單位的小生產,和以個體經營為特色的小農經濟的出現成為了可能。這樣,以井田制的集體勞動形式過時了

,而分散的、個體的勞動形式開始興起。

這樣的背景下,各地的私田急劇增加。諸侯、大夫們開始富起來,一有財富,腰桿便直了,周王便不能再輕看他們了,不能任意侵奪他們的田地了。而且各諸侯之間為田地的爭鬥、訴訟也開始出現。

開闢和耕種大量私田,當然需要大批勞動力。而用奴隸制的辦法已不能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於是,一些順應新形勢的貴族為了招徠勞動人手,就開始改變剝削方式,如齊國田氏向庶民徵賦稅使用小鬥,把糧食貸給庶民時則用大鬥;晉國韓氏、魏氏、趙氏採取擴大地畝,而不增稅額的辦法,收買民心。這樣,奴隸們紛紛從公田逃往私田。奴隸的逃亡,使一些國家的公田,“唯美桀桀”變成了荒原。井田制再也維持不下去了。

為何禮樂崩壞最先出現在孔子的故鄉魯國呢?

按說禮樂制度的制定者是周公,而周公後人的封國正是魯國,魯國有周公這個先祖做後盾,所以歷來被稱為“姬姓宗邦”,是諸侯國中最有名望和號召力的國家。魯國對於禮樂的尊崇也是最突出的,時人稱“周禮盡在魯矣”。魯國成為最典型的禮儀之邦,卻為何最先禮樂崩壞了呢?

一方面,由於牛耕和鐵製農具的應用和普及,魯國的農業生產力水平迅速提高,大量的荒地被開墾後,隱瞞在私人手中,成為私有財產,魯國的“民間”勢力變得強大。另一方面,對於魯國朝廷來說,日漸膨脹的貴族消費和頻繁的戰爭,導致財政虧空,特別是民間的私田不向諸侯們納稅,財政收入佔全部農業產量的比重不斷下降。於是為了增加財政收入,魯國率先進行了改革。

公元前594年,魯宣公十五年,開始實行史上有名的“初稅畝”制度。即規定不論公田、私田,一律按田畝收稅。初,即開始;稅畝,指按土地畝數對土地徵稅。具體方法是:“公田之法,十足其一;今又履其餘畝,復十取一”。原來井田制是九百畝中取一百畝,而“初稅畝”之後,公田之外再收十分之一的稅,也就變成了約十分之二的稅。這樣魯國的財政收入增加了,但同時它也在法律上正式承認了土地私有的合法化。

《左傳》中說:“初稅畝,非禮也,谷出不過藉,以豐財也”,直接點中要害,於是“禮樂”在魯國率先“崩壞”了!於是孔子急了。

由於魯國本就是天下諸侯國在禮樂法治的帶頭人,楚、鄭、晉、齊等國一看魯國這辦法不錯,於是大家爭相仿效,也陸續開展稅畝制,井田制終於瓦解。於是魯國“崩”,大家“齊崩”。

於是公元前359年,一代改革家商鞅炫麗登場,在秦國進行徹底的劃時代變革,“廢井田”、“開阡陌”,歷史走向新時代……

井田制從春秋晚期到戰國初期,徹底瓦解。

井田制度體現了中國夏、商、周三代社會的基本政治經濟制度,可以將它定義為:井田制度是建立在以井田作為一種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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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供給制度為基礎的中國夏、商、周三代社會的農業生產方式及其制度結構安排的總體描述;?同時也可以解釋為微觀經濟活動如何與宏觀價值構造相結合以實現資源包括自然資源與社會資源兌現率最大化的一種社會政治經濟關係。結果,隨著這種產權制度的有效性的喪失而失去其現實意義並退出歷史舞臺。

五十年前的秦昭王時期,范雎曾提出過一個《徠民令》:秦國的土地廣袤,人口卻少,無法充分開發田地、資源,所以需要招徠來自崤山以東的移民。

而韓魏位處中原之地,城郭比鄰相望,人煙稠密,與秦國的人口、土地情況正好相反,他們是人多而地少。《徠民令》裡比喻說,韓魏等國,其土狹而民眾,其宅參居而並處。因為缺少足夠的田地,大量人口湧入山區、沼澤,開發荒地,即便如此,每家也只能像陳平家那樣,分到二三十畝勉強維繫生活,這樣還有大量人口沒有田地,只能去做佃農,或經商、遊蕩、為奴婢。

此其土之不足以生其民也,似有過秦民之不足以實其土也!

所以在韓魏,土地兼併的問題已經出現,地方鄉豪往往佔有本地泰半土地,大量無地人口淪為庸耕佃農。

“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並不是秦國本土的情況,而是韓、魏、齊的現狀。

“農乃生民之本業,聖王之所以導其民者,先務於農。然而,自從周室衰亡後,禮崩樂壞,諸侯暴君相互侵陵,地方汙吏徭役橫作,政令不信,上下相詐,公田不治,饑荒頻繁……直到兩百年前,魏國的李悝主持變法,他為魏文侯作《盡地力之教》。李悝計算說,方圓百里之內,有土地九萬頃,除了山澤人居佔三分之一之外,可開田地六萬頃。若農夫治田勤勉,則每畝增產三鬥,不勤勉,則減產亦三鬥。這就是說,百里之地,每年的產量,由於勤與不勤,或增產一百八十萬石,或減產一百八十萬石。由此可知,必須鼓勵農夫生產,此所謂盡地力之教也!魏國的田畝石制與秦略有不同,南郡河澤山林頗多,擁有的田地亦不如河東。俗諺道,上田百畝食九人,上次食八人,中食七人,下田食五人。”南郡郡守韓騰嘆息道。

“《管子·牧民》有言: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秦國削減了功勳世族的權勢和土地,也是變相地騰出了土地和人口,才能調動秦人的耕戰積極性。”蒙毅也贊同地附和道。

“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出自春秋時期輔佐齊桓公成為第一霸主的管仲之口。

齊國中途衰弱,等到齊桓公重用管仲之後,管仲就修訂了太公的政策,設立了調節物價出納貨幣的九府。齊桓公就藉此稱霸,多次會合諸侯,使天下的一切都得到匡正,因而管仲也奢侈地收取市租。他雖處陪臣之位,卻比列國的君主還要富。因此,齊國的富強一直延續到齊威王、齊宣王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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