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當陽光灑滿玻璃窗。
林浩森睜開了眼睛,他用手遮在眼睛上,閉了閉眼睛。
光線,太刺眼了。
他穿好衣服,起床伸著懶腰走入客廳。
到洗手間洗漱之後,他看到桌上已攤上一杯熱牛奶,以及幾個小麵包。
這是今天的早餐,自打與歐小兔談戀愛後,但凡週末,他不再讓她的那些廚子給他送吃的來,而是想與她一起享受普通人的幸福早晨。
因此,在這樣的早晨,通常是由歐小兔來準備早餐的。
他在桌邊坐下,一股薰衣草的香氣撲面而來。
唔,是他最喜歡的薰衣草香味。
薰衣草的香味,蓋住了牛奶的腥味,再配上淺淺的淡紫,挑起了他想喝的慾望。
這時,歐小兔端著一碗粥走過來。
她在他對面坐下,瞟了他一眼,問道:“你怎麼看著牛奶發呆?”
“薰衣草牛奶,哪來的?”
“買的啊。”歐小兔微笑道:“我知道你最喜歡薰衣草的香味,特意去給你買的。”
“牛奶啊,其實我很多年都不喝了。”林浩森端起杯子,“我記得小時候喝太多了,長大後,我基本就喝果汁和雞尾酒之類的飲料。”
“喝牛奶對身體有好處。”歐小兔嘟起嘴,“你不是不想喝吧?這可是我忙碌了一早晨特意為你準備的。”
林浩森忽然笑了,端起杯子喝了一小口。
薰衣草的香氣融合著奶香,綻放在味蕾之上,就像絲綢般順滑。
他不由得一口氣將他全給喝光了,還覺得餘韻未夠的舔舔唇。
“怎麼樣?”
“很好喝,只能感覺到很濃的薰衣草香氣,以及很淡的奶味。”林浩森問道:“這個應該不是成品吧,外面很少有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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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買了薰衣草的食用香料,加在牛奶配的。”
這是她為他親手做的!
林浩森心裡樂開了花,歐小兔一大早為她準備早晨,就像電視裡的妻子為丈夫準備早點,他心裡滿是幸福的甜味。
“味道實在是太棒了,就算以後天天喝我也樂意。”他嘴甜舌滑的奉承道。
歐小兔很開心,兩眼笑成彎月,“那我天天煮你喝!”
啊!林浩森在心裡哀叫一聲,看來奉承過頭了,其實到現在他都還認為牛奶是小孩子喝的東西,喝它太沒品,這下倒好,要喝上不知多久了。
但他也不想惹歐小兔不高興,假裝開心的道:“只要你不嫌麻煩,就算喝一輩子,我也樂意。”
這吃完早餐,已到上午九點,歐小兔就按照昨天制定的計劃開始洗衣服。
這一個禮拜,夏懌去美國參加一個很有名的學術會議了,要到下個禮拜才能回來,因此,他的個人輔導也因此暫停。
看著今天太陽很好,她決定將衣服洗一洗。
只是,洗衣機昨天壞了,昨天送去修理時,別人說至少還要修上三天才能修好,她只得手動來洗這一大堆衣服,不然放長時間會做味道的。
也不是沒手動洗過衣服,好幾年前,沒有錢買洗衣機的時候,她不也都是手動洗衣服的嗎?她說幹就幹,罩上粉色的鑲荷葉邊的頭巾,穿上粉色荷葉邊的圍裙,挽起袖子,呼哧呼哧就開始洗著用洗衣粉泡好的髒衣服。(未完待續)